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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脫之道 四聖谛與緣起與大乘不共慧▪P2

  ..續本文上一頁離此四而不再貪著,即「識不住東方南西北方四維上下,除欲、見法、涅槃」(雜含卷叁‧六四經)。綜合此四識住的能住所住,即是五蘊,這即是有情的一切。

  ┌物質…………………………… 色─┐

  識所依住─┤ ┌情緒…………………受 │

  └精神─┤認識…………………想 ├─五蘊

  └造作………………………………行 │

  識…………………………………………………………識─┘

  

  ﹝處觀﹞

  處,是生長門的意義,約引生認識作用立名。有情的認識作用,不能獨存,要依于因緣。引發認識的有力因素──增上緣,即有情根身的和合體: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此六者的和合,即有情自體;爲生識的有力因,所以名之爲處。六處是介于對象的所識,與內心的能識中間的官能。

  此六處法門,如《雜含》(卷八‧二一四經)說:「二因緣生識。何等爲二?謂眼、色,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眼、色因緣生眼識;……此叁法和合觸;觸已受;受已思;思已想」。六處中的前五處,爲生理機構,是色法。此色,經中稱爲「清淨色」,是物質中極精妙而不可以肉眼見的細色,近于近人所說的視神經等。

  意處是精神的源泉。依五處發前五識,能見五塵;依意處生意識,能知受、想、行──別法處,也能遍知過去未來,假實等一切法。我們的認識活動,根源于六處,而六處即有情的一切,所以佛陀常說六處法門。

  佛陀的處觀,本是從有情中心的立場,再進而說明內心與外境的。

  ﹝界觀﹞

  界,即地、水、火、風、空、識──六界。界有「特性」的意義,古譯爲「持」,即一般說的「自相不失」。由于特性與特性的共同,此界又被轉釋爲「通性」。如水有水的特性,火有火的特性,即分爲水界、火界。此水與彼水的特性相同,所以水界即等于水類的別名。此六界,無論爲通性,爲特性,都是構成有情自體的因素,一切有情所不可缺的,所以界又被解說爲「因性」。

  地、水、火、風四界,爲物質的四種特性。《雜含》(卷叁‧六一經)說「所有色,彼一切四大及四大所造色」。一切物質,不外乎四大界及四大所造的五根,五塵。四大說,印度早就盛行,希臘也有。

  地即物質的堅性,作用是任持;水即物質的濕性,作用爲攝聚;火即物質的暖性,作用爲熟變;風爲物質的動性,作用爲輕動。隨拈一物,莫不有此四大的性能,沒有即不成爲物質。

  四大是相互依存而不相離的,是從他的穩定、流動、凝合、分化過程中所看出來的。從凝攝而成堅定,從分化而成動亂;動亂而又凝合,堅定而又分化;一切物質在這樣不斷的過程中,這是物質通遍的特性,爲物質成爲物質的因素。

  至于空界,是四大的相反的特性。物質必歸于毀壞,是空;有與有間的空隙,也是空;虛空是眼所見,身所觸的無礙性。凡是物質──四大的存在,即有空的存在;由于空的無礙性,一切色法才能占有而離合其間。有虛空,必有四大。依這地、水、火、風、空五大,即成爲無情的器世間。若再有覺了的特性,如說「四大圍空,有識在中」(成實論引經),即成爲有情了。

  但在外道的思想中,除了這身心現象以外,還有永恒不變的「靈」或叫「我」,以爲是流轉于地獄、人間、天國的主體。其實這是衆生愚癡的幻想産物。世間衆生在生死六道中受苦,苦因苦果的無限延續,沒有別的,唯是這「蘊」、「界」、「處」而已。

  在佛說苦聚的開示中:一、 指出這是徹底的苦迫性:「真實是苦,不可令樂」。如不徹底的修治,是沒有任何希望的。二、指出了苦聚的事實,衆生才能從「靈性」、「真我」的神教迷妄中解脫出來,才有解脫自在的可能。

  從事實來說:苦是人生世間的苦迫現實;集是煩惱,與從煩惱而來的業力;滅是滅除煩惱,不再生起苦果;道是戒定慧,是對治煩惱、通達涅槃的修法。如遺教經說:「佛說苦谛,真實是苦,不可令樂。集真是集,更無異因。苦若滅者,即是因滅,因滅故果滅。滅苦之道,實是真道,更無余道」。人生世間的苦惱性,煩惱的招集性,涅槃的滅離性,戒定慧的對治性,能通(涅槃)性,是確實的,必然的,絕對的,惟有聖者才能深切體悟到「決定無疑」,所以叫做「四聖谛」。

  

  ﹝論因說因﹞

  佛法以因緣爲立義大本

  在說明苦集滅叁谛的偈文說:「諸法因緣生,法亦因緣滅,是生滅因緣,佛大沙門說」。或譯作:「諸法從緣起,如來說是因,彼法因緣盡,吾佛大師說」。此偈系阿說示(馬勝)比丘爲舍利弗宣說釋尊的教法,經說舍利弗聞是法已,遠離塵垢,得法眼淨。

  以有情爲中心,論到自他、心境、物我的佛法,唯一的特色,就是因緣論。

  「雜含」說:「我論因說因。.....有因有緣集世間,有因有緣世間集;有因有緣滅世間,有因有緣世間滅」。「因」是依特性說指主要的;「緣」是依力用說,指一般次要的。總論因緣,即每一法的生起,必須具備某些條件;凡是能爲生起某法的條件,就稱爲此法的因緣。不但是生起,就是某一法的滅而不存在,也不是自然的,也需要具備種種障礙或破壞的條件。故,佛法說的集----生與滅,都依于因緣。這是在說明世間是什麼,爲什麼生起,怎樣才會滅去。從這生滅因緣的把握中,指導人去怎樣實行,達到目的。

  人生現有的痛苦困難,要探求痛苦的原因,知道了苦的原因,就知道沒有了此因,困苦即會消滅。這必須要求得消除此困苦的方法才行。如生病求醫,先要從病象而測知病因,然後再以對治病因的藥方,使病者吃下,才能痊愈。因此,知道世間困苦的所以生,所以滅的條件,才能合理的解決它,使應生的生起,應滅的滅除。釋尊開示四谛,即染淨因果解說:

  

  

  

  

  ﹝無因邪因與正因﹞

  人類文化的開展,本來都由于探求因緣。如冷了有求暖的需要,于是追求爲什麼冷,怎樣才會不冷,發現取暖的方法。一切知識,無不從這察果知因中得來。不過因緣極爲深細,一般每流于錯誤。在釋尊未出世前,印度就有許多外道,他們也有講因緣的。但以佛的眼光看來,他們所講的因緣,都不正確,佛法稱之爲「邪因」或「非因計因」。還有一類人,找不到世間所以滅的因果關系,就以爲世間一切現象,都是無因的、偶然的。這種無因論,到底是不多的;多而又難得教化的,要算非因計因的「邪因論」。佛法對于非因計因的邪因論,駁斥不遺余力,現略舉叁種來說:

  一、宿作論,也可名爲定命論。他們也說由于過去的業力,感得今生的果報。但以爲世間的一切,無不由生前業力招感的,對于現生的行爲價值,也即是現生的因緣,完全抹煞了。若真的世間一切現象,都是由前生鑄定的,那就等于否定現生努力的價值。佛法雖也說由前生行爲的好惡,影響今生的苦樂果報,但更重視現生的因緣力。如小孩出生後,身體是健康的,後因胡吃亂喝以致生病死亡,這能說是前生造定的嗎?如果可以說是前生造定的,那麼強盜無理劫奪來的財物,也應說是前生造定的了。佛法正確的因緣論,是徹底反對這種抹煞現生的努力而專講命定的。佛法與宿命論的不同,就在重視現生努力與否。

  二、尊佑論, 這是將人生的一切遭遇,都歸結到神的意旨中。以爲世間的一切,不是人的力量所能奈何的,要上帝或梵天,才有這種力量,創造而安排世間的一切。對于這種尊佑論,佛法是徹底否定,毫不猶疑。因爲世間的一切,有好的也有壞的,如完全出于神的意旨,即等于否定人生,這實是莫大的錯誤!不自己努力,單是在神前禱告,或是許願,要想達到目的,必然是不可能的。佛法否認決定一切運命的主宰,人世的好壞,不是外來的,須由自己與大家來決定。

  叁、苦行,除此兩種邪因論而外,有的也談因緣,也注重自作自受,但還是錯誤的。像印度的苦行外道們,以爲在現生中多吃些苦,未來即能得樂。其實,這苦是冤枉吃的,因爲無意義的苦行,與自己所要求的目的,毫沒一點因果關系,這也是非因計因。

  這可見一些人表面好像是談因緣,究其實,都是邪因。如人生病,宿作論者說:這是命中注定的。尊佑論者說:這是神的懲罰,惟有祈禱上帝。有的雖說病由身體失調所致,可以找方法來治,但又不認清病因,不了解藥性,不以正當的方法來醫治,以爲胡亂吃點什麼,或者畫符念咒,病就會好了。佛說:一切現象無不是有因果性的,要求正確而必然的因果關系,不可籠統的講因緣。佛法所說因果,範圍非常廣泛,一切都在因果法則中。但佛法所重的,在乎思想與行爲的因果律,指導人該怎樣做,怎樣才能做得好。小呢,自己得到安樂;大之,使世界都得到安樂,得到究竟的解脫。

  以上所說的幾類思想,在佛法長期流變中,多少混雜在佛法中,我們必須認清揀別才好!爲了加以認清揀別,所以下一章將提示印度外道思想的幾個重點。

  ※印度思想界 淺說※

  釋尊的出現人間,有他的時節因緣,也就是印度當時的文化環境,有産生佛教的可能與需要。約從公元前十世紀起,學說林立,是印度思想界最活潑的時代。當時有兩大思想系統: 一、婆羅門教與奧義書哲學系統 二、六師外道之系統。而佛陀的思想,是止揚這二大流,另形成了「無我」「緣起」正觀的第叁系統。當時的宗教家,包括正統婆羅門及所謂的「沙門」。沙門本爲婆羅門教所規定的,再生族晚年過著林棲與隱遁期的名稱。由于印度東方不受婆羅門教的限定,不問階級、老少都可以遊行乞食,從事宗教生活,故形成很多沙門團,其中著名的有六師。

  ﹝婆羅門教與奧義書哲學的特色﹞

  所謂「婆羅門教」即是以吠陀、梵書、奧義書等爲基礎,來信仰、實行的宗教。奧義書屬于梵書的一部份,但其思想卓越,故特爲獨立出來,成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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