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离此四而不再贪着,即「识不住东方南西北方四维上下,除欲、见法、涅槃」(杂含卷三‧六四经)。综合此四识住的能住所住,即是五蕴,这即是有情的一切。
┌物质…………………………… 色─┐
识所依住─┤ ┌情绪…………………受 │
└精神─┤认识…………………想 ├─五蕴
└造作………………………………行 │
识…………………………………………………………识─┘
﹝处观﹞
处,是生长门的意义,约引生认识作用立名。有情的认识作用,不能独存,要依于因缘。引发认识的有力因素──增上缘,即有情根身的和合体: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此六者的和合,即有情自体;为生识的有力因,所以名之为处。六处是介于对象的所识,与内心的能识中间的官能。
此六处法门,如《杂含》(卷八‧二一四经)说:「二因缘生识。何等为二?谓眼、色,耳、声,鼻、香,舌、味,身、触,意、法。……眼、色因缘生眼识;……此三法和合触;触已受;受已思;思已想」。六处中的前五处,为生理机构,是色法。此色,经中称为「清净色」,是物质中极精妙而不可以肉眼见的细色,近于近人所说的视神经等。
意处是精神的源泉。依五处发前五识,能见五尘;依意处生意识,能知受、想、行──别法处,也能遍知过去未来,假实等一切法。我们的认识活动,根源于六处,而六处即有情的一切,所以佛陀常说六处法门。
佛陀的处观,本是从有情中心的立场,再进而说明内心与外境的。
﹝界观﹞
界,即地、水、火、风、空、识──六界。界有「特性」的意义,古译为「持」,即一般说的「自相不失」。由于特性与特性的共同,此界又被转释为「通性」。如水有水的特性,火有火的特性,即分为水界、火界。此水与彼水的特性相同,所以水界即等于水类的别名。此六界,无论为通性,为特性,都是构成有情自体的因素,一切有情所不可缺的,所以界又被解说为「因性」。
地、水、火、风四界,为物质的四种特性。《杂含》(卷三‧六一经)说「所有色,彼一切四大及四大所造色」。一切物质,不外乎四大界及四大所造的五根,五尘。四大说,印度早就盛行,希腊也有。
地即物质的坚性,作用是任持;水即物质的湿性,作用为摄聚;火即物质的暖性,作用为熟变;风为物质的动性,作用为轻动。随拈一物,莫不有此四大的性能,没有即不成为物质。
四大是相互依存而不相离的,是从他的稳定、流动、凝合、分化过程中所看出来的。从凝摄而成坚定,从分化而成动乱;动乱而又凝合,坚定而又分化;一切物质在这样不断的过程中,这是物质通遍的特性,为物质成为物质的因素。
至于空界,是四大的相反的特性。物质必归于毁坏,是空;有与有间的空隙,也是空;虚空是眼所见,身所触的无碍性。凡是物质──四大的存在,即有空的存在;由于空的无碍性,一切色法才能占有而离合其间。有虚空,必有四大。依这地、水、火、风、空五大,即成为无情的器世间。若再有觉了的特性,如说「四大围空,有识在中」(成实论引经),即成为有情了。
但在外道的思想中,除了这身心现象以外,还有永恒不变的「灵」或叫「我」,以为是流转于地狱、人间、天国的主体。其实这是众生愚痴的幻想产物。世间众生在生死六道中受苦,苦因苦果的无限延续,没有别的,唯是这「蕴」、「界」、「处」而已。
在佛说苦聚的开示中:一、 指出这是彻底的苦迫性:「真实是苦,不可令乐」。如不彻底的修治,是没有任何希望的。二、指出了苦聚的事实,众生才能从「灵性」、「真我」的神教迷妄中解脱出来,才有解脱自在的可能。
从事实来说:苦是人生世间的苦迫现实;集是烦恼,与从烦恼而来的业力;灭是灭除烦恼,不再生起苦果;道是戒定慧,是对治烦恼、通达涅槃的修法。如遗教经说:「佛说苦谛,真实是苦,不可令乐。集真是集,更无异因。苦若灭者,即是因灭,因灭故果灭。灭苦之道,实是真道,更无余道」。人生世间的苦恼性,烦恼的招集性,涅槃的灭离性,戒定慧的对治性,能通(涅槃)性,是确实的,必然的,绝对的,惟有圣者才能深切体悟到「决定无疑」,所以叫做「四圣谛」。
﹝论因说因﹞
佛法以因缘为立义大本
在说明苦集灭三谛的偈文说:「诸法因缘生,法亦因缘灭,是生灭因缘,佛大沙门说」。或译作:「诸法从缘起,如来说是因,彼法因缘尽,吾佛大师说」。此偈系阿说示(马胜)比丘为舍利弗宣说释尊的教法,经说舍利弗闻是法已,远离尘垢,得法眼净。
以有情为中心,论到自他、心境、物我的佛法,唯一的特色,就是因缘论。
「杂含」说:「我论因说因。.....有因有缘集世间,有因有缘世间集;有因有缘灭世间,有因有缘世间灭」。「因」是依特性说指主要的;「缘」是依力用说,指一般次要的。总论因缘,即每一法的生起,必须具备某些条件;凡是能为生起某法的条件,就称为此法的因缘。不但是生起,就是某一法的灭而不存在,也不是自然的,也需要具备种种障碍或破坏的条件。故,佛法说的集----生与灭,都依于因缘。这是在说明世间是什么,为什么生起,怎样才会灭去。从这生灭因缘的把握中,指导人去怎样实行,达到目的。
人生现有的痛苦困难,要探求痛苦的原因,知道了苦的原因,就知道没有了此因,困苦即会消灭。这必须要求得消除此困苦的方法才行。如生病求医,先要从病象而测知病因,然后再以对治病因的药方,使病者吃下,才能痊愈。因此,知道世间困苦的所以生,所以灭的条件,才能合理的解决它,使应生的生起,应灭的灭除。释尊开示四谛,即染净因果解说:
﹝无因邪因与正因﹞
人类文化的开展,本来都由于探求因缘。如冷了有求暖的需要,于是追求为什么冷,怎样才会不冷,发现取暖的方法。一切知识,无不从这察果知因中得来。不过因缘极为深细,一般每流于错误。在释尊未出世前,印度就有许多外道,他们也有讲因缘的。但以佛的眼光看来,他们所讲的因缘,都不正确,佛法称之为「邪因」或「非因计因」。还有一类人,找不到世间所以灭的因果关系,就以为世间一切现象,都是无因的、偶然的。这种无因论,到底是不多的;多而又难得教化的,要算非因计因的「邪因论」。佛法对于非因计因的邪因论,驳斥不遗余力,现略举三种来说:
一、宿作论,也可名为定命论。他们也说由于过去的业力,感得今生的果报。但以为世间的一切,无不由生前业力招感的,对于现生的行为价值,也即是现生的因缘,完全抹煞了。若真的世间一切现象,都是由前生铸定的,那就等于否定现生努力的价值。佛法虽也说由前生行为的好恶,影响今生的苦乐果报,但更重视现生的因缘力。如小孩出生后,身体是健康的,后因胡吃乱喝以致生病死亡,这能说是前生造定的吗?如果可以说是前生造定的,那么强盗无理劫夺来的财物,也应说是前生造定的了。佛法正确的因缘论,是彻底反对这种抹煞现生的努力而专讲命定的。佛法与宿命论的不同,就在重视现生努力与否。
二、尊佑论, 这是将人生的一切遭遇,都归结到神的意旨中。以为世间的一切,不是人的力量所能奈何的,要上帝或梵天,才有这种力量,创造而安排世间的一切。对于这种尊佑论,佛法是彻底否定,毫不犹疑。因为世间的一切,有好的也有坏的,如完全出于神的意旨,即等于否定人生,这实是莫大的错误!不自己努力,单是在神前祷告,或是许愿,要想达到目的,必然是不可能的。佛法否认决定一切运命的主宰,人世的好坏,不是外来的,须由自己与大家来决定。
三、苦行,除此两种邪因论而外,有的也谈因缘,也注重自作自受,但还是错误的。像印度的苦行外道们,以为在现生中多吃些苦,未来即能得乐。其实,这苦是冤枉吃的,因为无意义的苦行,与自己所要求的目的,毫没一点因果关系,这也是非因计因。
这可见一些人表面好像是谈因缘,究其实,都是邪因。如人生病,宿作论者说:这是命中注定的。尊佑论者说:这是神的惩罚,惟有祈祷上帝。有的虽说病由身体失调所致,可以找方法来治,但又不认清病因,不了解药性,不以正当的方法来医治,以为胡乱吃点什么,或者画符念咒,病就会好了。佛说:一切现象无不是有因果性的,要求正确而必然的因果关系,不可笼统的讲因缘。佛法所说因果,范围非常广泛,一切都在因果法则中。但佛法所重的,在乎思想与行为的因果律,指导人该怎样做,怎样才能做得好。小呢,自己得到安乐;大之,使世界都得到安乐,得到究竟的解脱。
以上所说的几类思想,在佛法长期流变中,多少混杂在佛法中,我们必须认清拣别才好!为了加以认清拣别,所以下一章将提示印度外道思想的几个重点。
※印度思想界 浅说※
释尊的出现人间,有他的时节因缘,也就是印度当时的文化环境,有产生佛教的可能与需要。约从公元前十世纪起,学说林立,是印度思想界最活泼的时代。当时有两大思想系统: 一、婆罗门教与奥义书哲学系统 二、六师外道之系统。而佛陀的思想,是止扬这二大流,另形成了「无我」「缘起」正观的第三系统。当时的宗教家,包括正统婆罗门及所谓的「沙门」。沙门本为婆罗门教所规定的,再生族晚年过着林栖与隐遁期的名称。由于印度东方不受婆罗门教的限定,不问阶级、老少都可以游行乞食,从事宗教生活,故形成很多沙门团,其中著名的有六师。
﹝婆罗门教与奥义书哲学的特色﹞
所谓「婆罗门教」即是以吠陀、梵书、奥义书等为基础,来信仰、实行的宗教。奥义书属于梵书的一部份,但其思想卓越,故特为独立出来,成为一…
《解脱之道 四圣谛与缘起与大乘不共慧》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