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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脫之道 四聖谛與緣起與大乘不共慧▪P3

  ..續本文上一頁部份之典籍。「吠陀」,是用于祭祀的贊歌。對祭祀儀式的規定,祭式及贊贊詞的意義,作更詳盡的記述,而成爲「梵書」。那時的教義,確立了婆羅門教的叁綱:

  (1) 「吠陀天啓」是:古代傳下來的宗教贊歌,看作神的啓示,作爲神教最有力的權證,包括「梨俱吠陀」,「娑摩吠陀」,「夜柔吠陀」叁吠陀。

  (2) 「婆羅門至上」是:神的啓示,分人類爲四種階級:祭司的婆羅門,武士的剎帝利,自由工商的吠舍──都是阿利安人,享有宗教的再生權。非阿利安的原住民,成爲被奴役的首陀羅,死了完事,名爲一生族。嚴格的階級,出于神的意思;作爲祭師的婆羅門,地位最崇高。

  (3) 「祭祀萬能」是:神與人的關系,依于祭祀,祭祀爲宗教第一目的。進而以爲:天神、人、世界,一切因祭而動作,因祭而存在;天神也不能不受祭祀的約束。此外,古代阿婆阿耆羅傳來的,息災、開運、咒詛,降伏的咒法,爲一般人民的低俗信仰,後來集爲「阿莯婆吠陀」。

  正統婆羅門所修的,是祈願、贊歎、供儀、祀火、念誦等祭祀的方法,其理想是藉由修行而與梵天共住。當時的梵天是人格化的神,人以住梵天界的梵宮爲最高理想。所以,他們修宗教上的儀式、修禅定(瑜伽)。由此修行。可與梵天接觸,因所修淺深不同,死後所住的天界階段也不同。

  阿利安人向東移殖,恒河中流出現了毘提诃王朝,漸開展出新的文化,就是奧義書哲學。這時,隱遁者不再從事形式的祭祀,不再爲衣食勞心,專心于禅思。這種似乎消極的學風,不但哲理深入,更有不受祭祀束縛的積極意義。

  奧義書重視真我的智識,祭祀已不再是萬能。奧義書的重要建樹有二:

  (一)真心的梵我論;(二)業感的輪回說。

  (一)真心的梵我論:從「梨俱吠陀」的創造贊歌以來,一元傾向的創造神話,經理論化而成宇宙的本原,爲神秘的大實在。在奧義書中,稱之爲「梵」;如顯現爲人格神,就是梵天。有情生命的本質,稱之爲「我」。在生死曆程中,人類似乎是迷妄的,探索到自我的當體,終究與真常本淨的梵是同一,故說「我者梵也」。自我是超經驗的純粹主觀,所以是「不可認識的認識者」;此「唯一不二的主觀,即是梵界,即是最高的歸宿,最上的妙樂」。

  (二)業感的輪回說:是在生死的相續中,依自己的行爲──業,造成自己未來的身分。奧義書的業力說,與真我論相結合。「我」爲自身的行爲所限製、拘縛,從此生而轉到他生。對照于自我的真淨妙樂,加倍感覺到人生的迷妄與悲哀,因而促成以後解脫思想的隆盛。這一東方思想,業力與真我相結合,而後隨業輪回中,首陀羅人如此,阿利安人誦習吠陀,也不過如此。反之,如依智而悟真我,首陀羅也能入于不死的梵界。奧義書的精神,顯然存有革新婆羅門教的意義。

  ﹝奧義書哲學與佛法的同異﹞:

  (1)奧義書認爲「我」是自我、靈魂之意,而生類的一切,從「梵」所生,死了又歸還于「梵」,要覺悟真的自己而成爲梵──梵我一如,才能解脫。此宇宙的最初──梵,化爲一切,安排維持萬象,造成規律。所以,只要遵從此規律而悟得真我,誰都可以成爲梵。佛法則否認實我性、主宰性,而宣說無我。

  (2)奧義書承認有「業」的存在與「輪回」。如說:「人于死時、心髒的尖端會亮,由其光明,「我」乃經由眼睛或腦頂或身中其它部位而脫出。「我」去時,隨之生命也去。恰如尺蠖到達一樹葉端,然後更捕捉其它葉端。如此,「我」也脫出身體,而造其它新的形態。「我」變成祖先、梵天、諸神或其它有情。....行善而成善人,行惡而成惡人。......故曰:人依欲而成,因欲而有意向,因意而有業,依業而有果」。奧義書的輪回主體是「我」,而「我」是固定性的靈魂,也是宇宙的「第一原理」或「實體」。

  但佛教說的輪回,是由于純粹的業力或意志,此業力和意志,是「非固定性」、「無實體」的「緣起力」,故非我論。因此,佛教的業力觀,是「無實體」的連續觀。

  (3)奧義書提倡「禅定」、「瑜伽」的修行方法,即:在寂靜處端坐,調整呼吸,心注一境,念「桵」秘語(om....梵的表征),以達到恍惚的狀態,爲靠近「梵」的方法。佛教雖也有禅定法門,但重視「定慧等持」,在定中起慧觀,而目的並非往生天界,而是究竟解脫。

  (4)在修行的德目中,奧義書和佛教共同的德目,如:不殺生、實語、慈善、正行、自製、寂靜等等。雙方不同處很多,如奧義書說的祭火、苦行、遁世等等。

  ﹝一般思想界與六師外道﹞

  一、從思想學說的分類而言

  印度當時的學說,據佛教長部「梵網經」的分判,約有六十二種見解。此六十二見,均以輪回轉生爲既定的事實而立論。

  這裏所說的「我」指「靈魂」之意;「世界」是與我們有關的精神、物質的一切環境。

  《一》關于過去(生前)的見解,有十八種,分成五類:

  1.常住論:主張「我」和「世界」是常住的。

  2.一分常住、一分無常論:主張某種靈魂及其世界(如梵天),是常住的,而其它是無常的。這是部份的永遠論。此類中,有一種認爲:眼耳鼻舌身的「我」是「無常」的,而心意識的「我」是常住的。此處的「我」意思比靈魂更廣。

  3.無因論:認爲「我」和「世界」的發生,並無任何原因。

  4.邊無邊論:站在空間的立場,把世界看做有限(有邊)或無限(無邊)的,叫做邊無邊論。

  5.詭辯論:對于「善」、「不善」或「他界」的有無,不作明確的答複,用晦昧、模糊的言語,向人辯解。

  《二》關于未來(死後)的見解,有四十四種,分成五類:

  1.有想論:認爲死後還有「意識」的存在。(此中,對于我有否形態?有限或無限?一意識或多意識?感苦或感樂?等等,再分爲十六種)。

  2.無想論:主張死後無意識的存在。(此中,對于有否形態?有限或無限?等問題,再分爲八種)。

  3.非有想非無想論:主張死後的「我」,非有意識,也非無意識。

  4.斷滅論:認爲我于死後完全消滅。( 對于消滅的遲速,消滅的世界,分七種)。

  5.現在涅槃論:主張在現實經驗的世界,就能達到涅槃。(有五種,其一認爲:滿足五欲樂時,即達到現生最上的涅槃。又一種主張:必須積聚種種宗教體驗,才能達到現生涅槃)。

  二、從「各人」的學說來看

  當時主要的思想家,有佛陀參訪的阿羅邏仙(Alara Kalama)郁陀迦仙(Uddaka ramaputta),及其它六師的存在。阿羅邏仙,宣說「無所有處」,是沒有任何東西,「無」的境界。郁陀迦仙,宣說「非有想非無想處」,是「非有意識,非無意識」的境界。可是,佛陀質問:「非有想非無想處,是有我?抑無我?」竟使郁陀迦仙,啞然無語。此二師的「有」、「無」,是死後靈魂有無意識性的意思,換言之,是形而上學或實在論上的「有」、「無」。

  ﹝六師的學說﹞綱要如下:

  (一) 阿耆多的學說:其學說是「斷滅論」。萬象由四大(地水火風)而成,四大存在虛空中。人死後,身心歸于「無」,故無來生可求。靈魂﹝我﹞是由四大結合的身體上的自然機能而已。父母的存在,也是形成吾身的「機會因」而已。因此,人生的目的,惟有享受現在的快樂,別無永遠的樂可求。這可說是一種感覺論、唯物論、快樂論。可能是反抗婆羅門而嘲弄傳統的思想, 印度人稱此爲「順世派」。

  (二) 末伽梨之學說:他以地、水、火、風、空、苦、樂、生、死、得、失和靈魂等,爲宇宙的根本要素,其要素,是實在論的實體。萬象由此要素結合而成,各種要素各自獨立,而一切的存在,是無因的、自然而成(無因論、自然論)。人無任何自由意志的力量,惟有受「命運」「環境」和「天性」的支配。他認爲宇宙有八百四十萬的大勢波,在這宇宙劫波間,一切生物,惟有輪回流轉,受一定的規律支配,輪回期間,早已預定,故在此期間,一切人爲的造作(修行),均無法增減苦樂 (宿命論) 。一直要等到宇宙期的輪回結束,才能苦盡解脫。此派,是修苦行,嚴守節食或斷食,但有一期間可飽食,苦行的目的不明,可能有升天的意思。末伽梨本身,有克己、憐憫、慎言、真實語等美德。此派,重修身、修口,而不重修心。稱「邪命派」。

  (叁) 婆浮陀之學說:宇宙人生有八大要素:地、水、火、風、苦、樂、靈魂及虛空。這些要素,爲萬象之根源,這些要素,不被「作」,也不被「生」,各各不相融。人是八大要素結合而成,但卻認定有靈魂,是實體的存在。是主張無因論自然論,因此,人生並無「殺者」、「令殺者」的分別,故殺人也不是非道德的行爲,只是離間八大要素的結合而已。此派以現實快樂爲人生目的,是唯物論。這可能是邪命派之分派。

  (四) 不蘭迦葉之學說:主張「行爲」的「無作用論」。行惡,惡也不生;行善,善也不加于身上。無善惡報,他否定道德與宗教。這更不足取,也許是強調「道德的否認」,反叛婆羅門思想,而成爲六師之一吧。他的學說,屬于唯物論,也是邪命派之一。邪命派到後來,則無發展的余地。

  (五) 散若夷之學說:散若夷,是尚未皈依佛教以前的舍利佛和目揵連的師父。他是屬于「詭辯論」或稱「無知論」。對于任何問題,他總是以「非有非無」「亦有亦無」,或以不爲「是」,也不爲「不是」,也不爲「非不是」等模糊不清的言語來答複。爲何不作明確的回答?據他說:明確的答複,對解脫只有妨礙無益。從有限的個人智無法了徹普遍的真理,故要丟掉這種「知」,從實踐才能解脫。他主張「中止判斷」,在認識論上,采取絕對的消極主義。從舍「知」而進步到「行」這點上,對當時很有意義。但是他的懷疑,消極主義,無法教導其弟子,是他的缺點。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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