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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脫之道 四聖谛與緣起與大乘不共慧▪P4

  ..續本文上一頁這缺點而站起來的,是耆那教的教義。

  (六) 尼幹子之學說:尼幹子是耆那教的祖師。他的學說根據,是「相對主義」的認識論:吾人應從種種立場,多方面來視察事務,不能由「一義」的態度,認識萬象。他反對以宇宙爲「唯一有」的哲學,他認爲「世界和靈魂」是相對的常住、無常和無數。耆那的相對主義,一方面反對奧義書的唯一有,一方面防禦散若夷的絕對消極主義。他的宇宙觀,是二谛﹝靈魂、非靈魂﹞的實在論,而萬象的形成是一種「積聚說」。他說靈魂,有相應于物體之量的伸縮性和「上升性」,且是「實體」的存在,而物質有「下降性」,以阻礙靈魂的「上升性」。他的「有情觀」,是輪回和業的關系論。有情的靈魂和物質的結合,受物質之束縛,而晦昧其本性,如將靈魂從物質離開,清淨的本性則顯(上升),故要修行,以達此分離之目的。解脫的方法,應修「苦行」,及種種德目。耆那教在道德上,有偉大的貢獻,這也是它能生存至今的理由。

  〔耆那哲學〕的摘要:

  (1) 宇宙觀:由五種根本事而構成「世界」及「非世界」。

  五根本事是實體的﹝存在的集合﹞:

  1.空間----包括世界 非世界。

  2.活動----是運動的條件。

  3.靜止----是停止的條件。

  4.靈魂----是精神的作用。

  5.材料----在物質上形成無限多之實體,幫助靈魂得聽、視、味、觸、意、語、身體、呼吸等之物理作用。

  (2) 有情觀:五根本事中,最重要的是「靈魂」。在、地、水、火、風、植物、動物中,都有靈魂。當人靠近地時,地會有被打踏的痛苦。因此,教人不要飲「生水」,應以「慈愛」之心對待動、植物乃至地水火風。這不只是因爲一切事物皆具生命之緣故,而且還有輪回的思想。即:吾人的靈魂或我們的祖先,也曾做過動、植物及地水火風等,故不能殺害一切生物。容許殺害一切有情的沙門或婆羅門,將會輪回于四迷世界(地獄、畜牲、人間、天界),無有終止。使靈魂停留于迷界,不能解脫的因素,是「業」。業有八種:智障礙、見障礙、感受、惑亂、壽量、個性、階級、妨害。業是過去行爲結果的顯現,同時,是規定將來生存的東西。故苦、樂是自己造的。那末,身口意的活動,是依什麼而生?由于「靈魂點」的振動而生。身口意的活動把「業」的材料注入靈魂的作用,叫「漏」。一旦漏入的材料,粘著于靈魂時,就會發生汙濁的作用,而生貪、瞋、慢、僞。

  耆那以「業」爲物質,故舍離業,靈魂則無重量,而能上升空間之最高處。當離開了身體的靈魂,要進入其它身體的途中,有一種活動體,叫做「業身」。業身到達應造新身體的場所時,就開始受入材料,而從事構成新身體的工作。如猿猴由這一樹枝跳至另一樹枝一樣。如有業的粘著,則輪回轉生,沈淪于迷界。故脫離「業」的束縛,是耆那教的目的,把靈魂置于永遠的安靜位。

  (3) 倫理觀:耆那的解脫,一方面須由「苦行」以滅過去業;另一面須防止新業的流入,以策靈魂的淨化,這是耆那的實踐方法。重要的實踐項目,有不殺、不妄語、不與取、不淫和無所得。及夜間不取食(因恐昆蟲飛來會喪命) 。在家人,應守十二義務,其中五小誓是:戒慎粗野的殺生、虛僞、不與取、以自己的妻女而滿足、對物欲有限製。「苦行」有防止業漏入的效果,同時,對滅業也有效果。苦行有二:

  1.外的苦行:斷食、節製、行乞、放棄美食、一定的坐法、靜孤獨。

  2.內的苦行:如忏悔、方正、奉仕、勉助、冥想、利身存在的脫離..等。

  耆那教「不殺生」的實踐,例如:恐由呼吸害空中小蟲,故用口罩,禁止漱口、洗手等。耆那教徒要獲得一日的食物,很不容易。其它難行的苦行,還有裸行、一足立、長時舉雙手注目太陽,拔毛忏悔......等。他們認爲:苦行(尤其是斷食)是達到解脫的最上道。斷食,不只是「不殺生」,且能減少情欲,防止「業」的漏入及幫助精神的專注。被肉體束縛的靈魂,是不自由的囚人,故應離開肉身,才能獲得真實的自在安樂。由餓至于死亦無妨。

  ﹝叁大主義及佛陀的思想﹞

  印度當時的思想界,可歸納爲叁大思想,即:修定主義、苦行主義、快樂主義。

  一、修定主義:根據「轉變說」(形而上學的理論),認爲「我」(靈魂)與根本物質的結合,而形成身體。而由于禅定(瑜伽)能靜心,心靜即能離開汙穢的肉體。這同時是,二元論之思想。修定主義,以限製精神的活動,而禁製物欲爲目的。故應修禅定,使精神超越物質,以進入一種特別的心理狀態爲宗旨。由禅定進入某一心境時,身上雖有苦,但由于平靜恍惚的狀態,能不感其苦。不過,這靜心的狀態,是有時間性的,無法永久,我們還是要回到「平常境」來,故在精神與肉體未完全分開的中間(未死以前),我們還是難免繼續著 「苦的生存」。要等到死後,才能獲得永久的心靜。在生前入定,有者認爲可見天、神,竟以此爲「涅槃」,這是莫大的錯誤。在印度,由于修定而生起心靜的種種階段,而設立與其所相應的種種階段的世界。佛教中所傳的四禅、四無色定和叁界說,根源于此。

  二、苦行主義:認爲宇宙的唯一實在,是純淨的精神,而物體界是束縛精神,覆蓋本性的。肉體、物質是痛苦罪惡的原因,故滅除肉體的苦,是修行的目標。換言之,應修苦行,減少肉體的力量,虐待肉體,才能顯發精神的力量,以及放寬肉體對精神的束縛力。而苦行最終的理想,是要等死後(沒有身體之後),才能夠達到。這也是「物心二元論」。

  佛陀放棄「苦行」的原因:

  1.否認以肉體爲苦源的見解。

  2.否認「苦」是客觀之存在。

  3.發現苦行的弊害。

  4.發現苦行不能成正果的緣故。

  叁、快樂主義:即「順世外道」,是一種「唯物論」。「感覺論」的學派。他

  對現實的生存,毫無反省,盡量享受五欲樂爲宗旨。他們認爲獲得物質、肉體才是快樂,失去物質肉體才是苦。人生的目的,在于快樂的獲得,而樂的對象是物質和肉體。對于眼前唯物的快樂主義,佛陀認爲這是愚見,根本不值談論。從佛陀不滿宮中娛樂生活,即可明了。

  〔佛陀的思想〕:

  對于「苦」的看法,佛不以「無快樂」爲苦,也不以肉體或物質爲苦因,佛認爲「苦」的原因,在于我們精神的主觀,並不在客觀的事物上。「苦」是由于某些條件形成的現象,並非實在的東西。所謂條件,即是我們主觀上的一種期待或要求的心理狀態。苦的發生,有「外緣」和「內因」,「外緣」是老、病、死、怨憎會、恩愛別、所欲不得、無常等人生必然的現象;「內因」是潛伏在人的心底,以享樂主義爲本的不老、不病、不死、怨憎不會恩愛不別、所欲可得和常恒不變等「欲望」。換言之,苦不是客觀的實在,而是主觀上的觀念罷了。苦的根源,在于「無明」和「愛」。「無明」是對人生現實,缺乏正確的認識,一種盲目的意志。「愛」是觀念上的一種期待和欲求,求什麼呢?求常恒的滿足,永久想支配一切的一種欲望。愛的背後,已預期有「不變的實體」或「常一主宰的我」了。如沒有此預期,就沒有「愛」的發生,也就沒有「 苦 」了。

  佛教中有一部份的思想,是將當時印度的學說,加以改良,重新組織而成的,如:

  1.人生是「苦」的

  2.應求「解脫」

  3.肯定四大說

  4.業是生死因

  5.以「禅」爲主要的修行方法。

  那末,佛陀獨創的教義,是什麼?略說叁種:

  1.無常觀(否認實體的常住)

  2.修行上的中道主義(離苦、樂二極端)

  3.慈悲思想的廣大。

  *六師的無常觀是現象上的厭世觀,而最終要回歸本體界。但佛陀說「無常」,不止是現象上,而是本體界也沒有固定常住的實體或第一因。換言之,沒有固定的靈魂,或不變的我可得。佛陀的無我論,是緣起中道的實相論,是與一切外道不共的。

  *耆那的不殺生,是形式的機械主義。佛教的不殺生,是站在甚深的慈悲觀念,而行爲是采重點的方式,並不像耆那教之不可走路、不可吃水吃米的頑固態度。不殺生的根本精神,是在于慈悲,並不在行動的頑固化和形式的苦行。乃至于斷除吾人的生命。佛教教化在家人的態度,是站在世間法即是佛法的顯現,這由大乘的慈悲思想而來。對在家人是比較寬容的,故能弘化于外土。耆那的在家人,實行十二義務,每一階段,漸加嚴肅,到最後階段,與比丘一樣,能過著數個月的禁欲生活。耆那在家出家的宗教義務、本質上是一樣的,僧俗密切結合,這也是耆那教能防止內部本質變化的原因,但耆那教很難向外弘化。

  * 修行上的中道,也是佛教最重要的特質。佛陀認爲:我們應采取適當的食物,來保持身體,才能達到修行的目的,身心是一體的,不是二元的,應身心安然,才能修「禅」。(佛陀對禅定方法與內容也有創新)。佛陀反對苦行:苦行會消耗身體,養成消極、厭世,以致身心衰弱,而無力量消除煩惱,無法解脫。佛陀的修行方法,是保養身體、舍離苦行,同時也反對五官的享樂,以免精神墮落而由身心調和的中道精神,修習禅定、內觀,以期解脫的實現。所以佛陀的法悅,是身心一如的中道境界,而此境界,是充滿活力的現實人生境界,不是傷感、消極的。佛教是以無執力量爲本,而教化現實人生的宗教,絕不是脫離現實人生的神秘教。不苦不樂的中道主義,在雜阿含經中,「不松不緊的彈琴」之說法,即指這個。吾人修行,也是如此,太緊了(苦行),身心疲勞;太松了(享樂),也無從精進。六師的修行方法,不是苦行,便是享樂,不是常見,就是斷見,這些均被佛陀所放棄。

  ※集 谛※

  ﹝緣起的定義﹞

  緣起的定義,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簡單的,可解說爲「緣此故彼起」。任何事物的存在──有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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