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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脫之道講記 a6 蘊觀

  “﹝蘊觀﹞

  佛以慧眼觀有情,歸納有情的蘊素爲五聚,即五蘊──色、受、想、行、識。

  色蘊:色的定義爲“變礙”,如《雜含》(卷二*四六經)說:“可礙可分,是名色。”有體積而占有空間,所以有觸礙;由于觸對變異,所以可分析,這與近人所說的物質相同。但從物質生起的能力,佛法也稱之爲色。雖然所說能力化的色,指善惡行爲的潛能,然與現代所說的“能”,也很有類似的見地。”

   這裏說的“可礙”就是有體積而占空間的,所以是有觸礙的,可以看得到的形形色色,還可以分析(分解),現代語言來說即物質,看得到、占空間有體積,又會變壞而能分解的。還有,從物質而生起的能力,佛法也稱之爲色,與現在講的能量類似。善惡行爲的潛能就是佛法所說的由于身心造作而産生的業力。我們的色心運作留下了痕迹,也就是未來的影響力――潛能,即佛法的術語“業力”。其中還沒有表現于身語意的行爲,雖然看不到卻潛在,叫無表業;顯現在我們身心造作,展現爲身語意的表現,叫表業。有些人禅定功夫好,有天眼宿命等五眼通,能看到某某人死了輪回到哪一道去,其實就是天眼看到某某人的潛能(業力)趨向。但一般沒有神通的人看不到這樣的色,這個潛能就是業力,是屬于無表業,佛法的某個角度來說,這還是屬于色法,只是沒有顯現出來。比如你今天做了一件善事,會覺得很歡喜,也許明天或過一段時間還歡喜,覺得身心輕安;如果今天作了一件很不好的事,半夜睡覺都會因害怕而驚醒,甚至每天都提心吊膽過日子,這就是潛在的能量影響到了未來,現在雖然還沒有展現,然而它潛在裏面,所以無表業就是一種潛能。

  “受蘊:受的定義是「領納」,即領略境界而受納于心的,是有情的情緒作用。如領境而適合于自己身心的,即引起喜樂;如不合意的,即感到苦痛或憂愁。受就是內心的情緒作用。”

   《雜阿含經》中佛陀提到受蘊有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我們內在的六根觸到外面的六塵會産生六識,進而産生感受,這個感受如果順自己的心意,我們就會很歡喜――樂受;不順心意的,就會起瞋恨――苦受;還有一種是中性的,既不會引起痛苦,也不會引起歡喜――不苦不樂受。我們的眼耳鼻舌身意(六根)接觸外面的色聲香味觸法(六塵),就在心裏留下了影像,憑這個影像而引起情緒作用,這就是受的由來。我們每一個人雖然都活在感受中,卻很少有人會注意到“受”的作用。其實如果你能在“受”處下工夫,倒是悟道最重要的因緣呢!在我們的生活中,深細地去觀察六根與外境一切萬法接觸而産生的感受,這樣的觀察很重要:“爲什麼我會起情緒變化?我喜歡的,人家爲什麼不一定喜歡?我認爲對的,別人爲什麼會認爲不對?我感到快樂,人家並不快樂?我很生氣,人家爲什麼不會?同樣是人,爲什麼有種種不同的展現?”細細分析我們爲什會起苦樂受?爲什麼會起貪愛造業?這都與“受”有著很深的關系,這裏是重點。我們很少去分析了解自己五蘊身心的功能和運作思惟模式,所以第一步就是要一一了解我們身心五蘊的功能。現在上課雖然只是文字理論上的研究,但回過頭來馬上就要在身心上去印證明白了解的,不是只有談理論,應該時時刻刻反觀,那是時時刻刻都可以體驗的。不離我們現實身心和外在的一切,馬上可以體會證明的,佛法是很如實的,而不是形而上的虛玄不可知不可摸的東西。如果佛法是不可知不可摸的,那我們依據什麼來修學覺悟呢?事實上,佛陀的教法從來沒有離開過我們生命的功能即身心的運作。我們的五蘊因顛倒無知而造業,如果不去發現這五蘊本身的內涵,不了解它的因,從哪裏下手去解決它生死輪回的苦迫?所以必須在生命中探討它的因,有一句話:我們在這裏跌倒,就要在這裏站起來;我們在這裏造業輪回,就要在這裏發現它的真相,從了解真相中去消除它的因,才能超越解脫,不再被貪瞋癡煩惱束縛。有些人去請朋友來上課聽法,聽說上的《解脫之道》,所講的是五蘊六處十八界、講四聖谛緣起。就說:“唉呀,那個我已經聽多了,沒興趣。”爲什麼沒興趣?因爲我們都在講大乘啊,大乘是特殊超越的。其實都是忽視了佛法的根本,沒有打好基礎,也就是沒有把握住主要的因,卻在幻想著最圓滿、最高、最超越的,這樣的所謂“大乘”,哪一個人能解脫?沒有真正的下手處啊!不但找不到原因,最後還得依賴、等救度,等死後到哪裏去。佛法並不是那麼神秘和虛玄缥缈的,佛法是非常如實的,就在我們生命的痛苦煩惱中去發覺它的真相而已,把這個原因解除了,就解決問題了,佛法其實是很單純的。

  然而,我們卻被一個“大”字搞胡塗了,在那麼多宗派與虛玄的理論中,找不到真正下手之處。所以千萬別忽視了這個簡單的四谛緣起,否則就找不到真正的因。五蘊的色受想行識就是我們生命中五個主要條件,不清楚這些條件,不了解你自己生命的運作模式,你又如何去解決痛苦煩惱生死的問題?在這裏我再提醒大家:這個受蘊很重要!後面我們會詳細剖析受蘊的真相,讓你們學會觀察它的虛幻性,很快就會找到修行真正的下手處,這樣才能真正解除生命的痛苦。衆生的痛苦其實與受蘊有很深的關系,大家要注意!

  “想蘊:想的定義爲「取像」,即是認識作用。認識境界時,心即攝取境相而現爲心象;由此表像作用,構成概念,進而安立種種名言。”

   譬如當我們的眼根看到外面的境界,就會像攝影機一樣把這個境界攝下來,然後留在心中産生新的影像。所以即使事情已經過去,那個影像卻還在記憶中,我們會憑著過去記憶中的影像起心動念,再發爲語言和身體的行爲,這就是想蘊的作用。簡而言之:我們的內在六根接觸外在的六塵産生了六識,識刹那滅去,留下影像在心中――想蘊,然後意根再攝取想蘊的影像,經過審慮決斷而發爲言語和身體的行爲。注意哦!我們現在上課聽法的當下,這時我看到各位,各位看到我,這個影像是當下的,當我們的心安住在這個“當下”時,沒有過去和未來,只有當下。但是反省一下,在生活的二十四小時中,又有多少時間是活在當下的?大部分都在想過去未來,常常想那過去美好的或是生氣的,不然就是預測未來,准備著未來、想象著未來。那個感受(受蘊)在心中落下的影像時時刻刻會跑出來,不是回憶過去就是預測未來,一天百分之九十的時間都落在“想”裏面,而很少只是處于當下的情境中。所以反問一下:自己有沒有真正很清醒的活過?時時刻刻在追憶過去、欣求未來,一直在創造理想設計未來,卻沒有真正面對眼前生活的生命當下,也許你會認爲自己是在幸福地享受,但你能說真正活在這個生命的當下嗎?一天有多少生命真正是在清醒地活著?大部分都處在回想過去、欣求未來的狀態中,不是落在過去,就是希求未來,沒有真正活在當下,二十四小時裏有幾分鍾很清楚的真正在“活”的?都在想裏面!這個“想”,對我們活在當下的生命影響力太大了!提醒大家注意這一點。

  “行蘊:行的定義是「造作」,主要是「思」心所,即意志作用。對境而引生內心,經心思的審慮、決斷,出以動身,發語的行爲。因此,凡以思───意志爲中心的活動,所有一切複雜的心理作用,除了受想以外,一切都總括在行蘊裏。”

   除了受和想以外一切的心理作用都是行蘊,它是一種意志作用――即推動我們言語和行爲的動力。六根接觸六境,産生六識,俱生受想行,即決定後而發爲言語和身體行爲,行蘊是行爲的動力。

  “識蘊:識是明了識別,從能知得名。我們的內心原是非常複雜的。把不同的心理作用分析起來,如受、想、思等,叫做心所。而內心的統覺作用,叫做心。此心,從認識境界的明了識別來說,叫做識。所以,識是能識的統覺。”

   識與心其實是同一個內涵,只是從不同角度來分析而已。透過根塵觸就會産生識――覺知。大乘佛法後來講到八識,不要以爲有八個識或有六個識,其實具有統覺功能的都叫識,只是根據不同的功能而分爲不同的識。透過眼睛叫眼識;透過耳朵爲耳識;內在有記憶儲存一切的功能,叫八識;能把八識放進去又能取出來的,叫七識或末那識。其實都是同樣的識,功能不同就給予不同的名字,表示識的功能不同而已,千萬不要以爲真的有八個識,甚至後來講到第十識——清淨識(庵摩羅識)。其實只是針對識的功能性不同而給它一個名詞而已,千萬不要以爲我們裏面真的有那麼多識,到底哪一個識才是?其實同樣都是一個識。

  認識境界能起識別統覺作用的就叫識。我們的眼睛看到外面的境就顯現出來,而産生明了了別。這個識,如果只是從第一念來講,它就是一種直觀直覺而已;如果産生分別以後,就叫它是第二念、第叁念,就産生了“受想思”的作用。所以我們認爲識有清淨識,有汙染識,什麼是清淨識?就是沒有汙染以前的都叫清淨識,受汙染了就不是本來的識。其實清淨識是識,汙染的識還是識。不了解的人以爲我們有好幾種心――清淨心和汙染的心。到底有幾個心?如果有兩個,一個是清淨的,一個是汙染的,那你用的當下這個是哪一個心?所以千萬不要錯會哦,以爲我們有很多心很多識!

  先大約了解五蘊的內容,重點在于明白從五蘊産生的一些問題。

  “常人及神教者所神秘化的有情,經佛陀的慧眼觀察起來,僅是情識的能知、所知,僅是物質與精神的總和;離此經驗的能所心物的相依共存活動,沒有有情的實體可得。”

   導師在彰顯佛法的重點特質。此處的“神教者”指的是其它宗教包括佛陀時代的婆羅門教以及六師外道。佛陀說,有情的身心其實只是情識上的能知和所知(能知就是內六處,所知是外六處),不過是能知的功能與所觸動的外在境界,也就是物質與精神即色心二法總合的功能作用性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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