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的問題,應該也很明白十四無記的問題而不會有疑惑了。因爲外道是站在有自性的立場,而佛法講的是無常無我無自性的立場,在這兩個不同的立場而發的問題是沒有交集的,怎麼回答?如果要你從兩邊的立場來回答外道的“有”或“沒有”及“對”或“不對”,讓你二者選其一,那麼,任你如何回答都是錯的。因爲他已先站在有自性的立場,你怎麼回答他都是有自性,佛陀怎麼回答?所以最佳的選擇就是不回答。一個人顛倒夢想,無中生有,用無中生有的問題來問你,你怎麼回答他?回答他“有”或“沒有”及“常”或“無常”都是戲論。另一種講法是說:佛陀不回答他,是讓他有反省的空間,知道自己的提問也許有問題。但是外道這樣能反省的,我倒是還沒有看到。後面會有解釋,業力不是“我”,既然是“無我”,怎麼能産生相續的生死輪回?這很重要!
“從前,印度有時論外道,其中一派,以時間爲一切法發生滅去的根本原因,爲一切法的本體。吠師釋迦──勝論師在所立的六句義中,實句(九法)中有此時間的實法,看爲組成世間的實在因素”。
在外道裏面有一個體系把時間認爲是一切法的根本,由時間才産生萬法,時間即一切法的因素。
“考之佛典,佛常說過去、未來、現在的叁世說,但時間畢竟是什麼,不大正面的說到”。
佛陀爲弟子們說法時偶爾也會用叁世的理論來說“我過去如何如何,現在如何如何,未來如何如何”,但並沒有把叁世的時間問題講得很清楚,因此後面的人爭論也多。
“譬喻論者,分別論者,才將時間看成實在的、常住的,如《婆沙》卷七六(又卷一叁五)說:「如譬喻者分別論師,彼作是說:世體是常,行是無常;行(法)行世時,如器中果,從此器出,轉入彼器」”。
譬喻論與分別論都是部派佛教中的一些部派,比早期的部派有了些進步,但他們最後也還是把時間看成實在的。在《毗婆沙論》中說道:遷流變化的是無常,但世體是常,“行”即遷流變化以外還有一個恒常不變的實體,一切法就是從這個實體而生、而住、而滅,
“他把時間看成流變諸法──行以外的恒常不變體,一切法的從生而住,從住而滅,都是流轉于恒常固定的時間格式中。這種說法,類似西洋哲學者客觀存在的絕對時間。把時間實體化,看作諸法活動的根據。「如從此器轉入彼器」,不免有失佛意”!
其實緣起展現的就是時間相,但部派佛教把這個時間當成絕對的時間即實體化了,認爲一切法的遷流變動,不過是在時間的格式中一格一格地延伸變化而已,是從此器轉入彼器,好象有一個東西從這一格轉到那一格一樣。這樣的觀念早就偏離了佛法的觀念了!
“依中觀的見地來看:時間是不能離開存在──法而有的,離開具體的存在而想象有常住不變的時間實體,是不對的”。
大家要注意,導師的解釋非常重要!時間也還是相對的存在,我們之所以感覺到時間相,是相待具體一切法的現象存在而産生的。如以爲離開存在的萬法的遷流變化而另外有一個時間在變化,這是不對的。比如說:人從孩童長大成人到老,這是一種遷流變化的過程。正因爲法的現象遷流變化,才使我們感覺到有時間相,離開現象的遷流變化而另外尋找時間的存在,那是不可得的。注意哦!從這裏就感覺到一切法(包括時間相)都是相依相緣相待而有的,所以不是實在的有,是依待相待而有的“緣有”。地球自轉一圈爲一日,圍繞太陽轉一圈爲一年,月球圍繞地球轉一圈爲一月。年、月、日、時、分、秒的時間相都是根據現象的遷流變化而假名施設的。所以時間並不是本來就有的真實的實體,是與法的存在相對而有的,只是隨著現象的遷流變化而産生的一種觀念,時間的實體不可得!從這些點點滴滴的重點中,就知道緣起必是相依相待的,是依它而有的種種因緣條件的組合,不可能自性有本來有,這個觀念一定要很清楚地建立起來。
“如《中論觀時品》說:「因物故有時,離物何有時」?故時間不過依諸法活動因果流變所幻現的形態;有法的因果流行,即有時間的現象”。
時間是由于物、現象的存在才有的,離開物、現象就不可能産生時間的觀念。執著時間有實在的實體,這樣的觀念是不對的。由于有一切法的活動現象産生了所謂因果,而它是時時在流變的,這種流變的現象才産生了時間的觀念。要明白,時間依一切活動的現象而幻現,如果離開有法的遷流,時間觀念就不能成立。
“時間的特性,即是幻似前後相”。
生滅流變的現象使我們覺得前一刹那與後一刹那不一樣,所以展現出時間相。一落入時間相就有前後,然而卻是幻相哦!什麼叫幻相?從感覺而來。感覺前面與後面不一樣,這個變化産生的就是時間相,所以說時間是“幻似前後相”。
“一切法不出因果,法之所以有,必有其因;由因生起的,勢必又影響于未來”。
一個現象的産生必有條件即必有其因,而只要是有因生起的,一定會影響未來而産生果,既然有前因後果,就會展現成前後的現象――時間,這就是法的因果律。
“故任何一法,都有承前啓後,包含過去引發未來的性質。也就是說,即一一法的因果流行,必然的現爲前後延續的時間相。若離開存在的法,而想象常住真實的時間相,那是由于想象而實不可得的”。
從我們自身的生命來看,都覺得是由小時候慢慢長大到青年、中年、老年,這屬于前後的一種遷移現象的變化。由于有現象的遷流,我們就感覺到前後不一樣――前前非後後,後後非前前,樣的感覺就落有時間相,以這是由于存在的現象所産生的感覺。如果不把時間相看作是現象的遷流而産生的,以爲它有真實不變的本體,這只是想象而實不可得的。
“又,時間的特性是有變動相的,因爲諸行──一切法都在息息流變的運行著,即在此息息流變的活動中,現出時間的特征”。
這一種現象的遷流變化,我們也會用世俗的語言來表達,比如說:我們現在是多少歲了,現在是公元幾年幾月幾日,爲了分別,我們也會有時間的記號認知。但要明白,這個時間其實是由于現象的變動而産生的感覺。佛法講的一念萬年,或萬年一念,其實只是在破時間相而已。主要讓我們知道真正的時間不可得,它是從現象來展現的。緣起法的理則是“諸行無常”,“行”的本身就是講遷流變化,無常就是不可得,因爲無法常住麼!法的現象的展現就已是這樣的遷流,講時間不過是在講遷流的現象而已。
“《中論.觀去來品》說:「若離于去法,去時不可得」。去,就是運動的一種,離了運動的去,去的時間也就不可說了。前者是說:因存在的──法體而示現時間相,今此依運動而顯示時間相。然而這不過是分別的考察,法體與法用是不相離(也是不相即)的,所以也即是依那存在的運動而有時間”。
去法的“去”即遷流變化之義,如果離開這樣的遷流變化的法,那就無法成立去的時間性。
存在的現象叫“法體”,因爲有這個法體,才能顯示時間相。
從“動”即來去的現象就會産生遷流變化的感覺,這種感覺就是時間相。所以所謂的時間是相對而非絕對的,只是相對于活動的法所産生的一個觀念而已。
“不離存在的運動而有時間相,所以依于法的體、用無限差別,時間相也不是一體的”。
法的體與用差別很大,同樣,我們所認知的時間相也不是只有單一的一體。
“如我們所說的一天、一月、一年,都是根據某一存在的轉動而說的。如依地球繞日一周而說爲一年,月球繞地球一周而說爲一月,地球自轉一周爲一日。這種依照存在的運動形相而成的時間,可以說是自然的。而一日分爲二十四小時,一小時爲六十分等,這都是人類爲了計算而假設的。人類假設的時間,可以隨時隨處因風俗習慣而不同,如現在說一天二十四小時,中國古時只說十二時,印度則說一天有六時。而自然的時間,即隨所依存在的運動而安立,在共同的所依(如地球繞日)前,即有一種共同性”。
爲了分別計算及互相的溝通,人們根據地球繞日的運動及月亮繞地球的運動而假名施設“年月日時分秒”,即是隨各自不同的體及不同的用産生的一種運動現象而安立的名詞。自然界的這種時間相或時間觀是隨所依而討論的如幻的假施設,“假設”二字很重要!
“但世人每依習慣的方便而有所改動,如佛經說:「世間月」爲叁十日;而以叁百六十五日爲一年等。佛法中說時間,如大劫、中劫、小劫等,即依世界的災患與成壞而施設的;短暫的時間,約心行的變動說,所以稱爲一念、一剎那。依存在的變動而有時間相”,
地球及一個太陽系的成住壞空的時間就非常非常長遠,所以佛教就用世界的成壞與劫難來施設時間。最短暫的如心靈的現象是在刹那刹那變動著,所以就用“一念”或“一刹那”來施設,這是隨不同的功能性或用的地方不同而有不同的名字。但這一些都是依存在的變動而有時間相。無論是地球太陽系或心靈都是存在的“有”,如果不依據這個存在的法而相對施設時間,時間相就無法成立。時間是相對而非絕對的,是從法體與法用而産生的假設的名相。
“依自心而推論存在變動的極點而說爲剎那,但並非有其小無內的剎那量”。
存在的現象變動最小的那一點叫“刹那”,但這一種時間的刹那不是小到沒有內在間隔的實在的刹那,所以根本無法測量。時間只是假名施設而無法分割,刹那只是表明變化的速度很快,並不是真正有一個可以測量的量度,故時間也是無自性的。
“唯有自性論者,才會想象依剎那剎那的累積而成延續的時間”。
注意聽!這個很重要!把最小的時間量說爲“刹那”,那只是名詞,其實它是無自性的。而自性見者卻站在實有自性的觀念上,其中的“積聚說”是由最小的量累積變成一個大的:把刹那當作時間的最微細的一個實在的點,累積無限的刹那就變成“分、時”或“日、月”很長的時…
《體方法師《中觀今論》講座 第七章 有時空動》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