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衆生破迷開悟,離苦得樂,心生歡喜而不妒忌;廣作善事,饒益有情,亦不追悔。自他雙利,同得解脫。如是之喜,名爲真喜。
“何謂爲舍?”答曰:“所作福佑,無所希望。”
四顯大舍。菩薩平等饒益一切衆生,所作福德,不希果報。心不取相,安住上舍,于現前不求思,于未來不望報,如是之舍,名爲真舍。
文殊師利又問:“生死有畏,菩薩當何所依?”
菩薩長修利他之行,不應自求解脫,應當長住生死;既長住生死,則應受生死苦惱。所以文殊恐初學菩薩于生死中心生怖畏,不能久住,故發此問。
維摩诘言:“菩薩于生死中當依如來功德之力。”
如來功德之力即無住大涅槃,也就是雖在生死中而不著生死相,了達生死性空,則自無生死可畏。菩薩依之,自能常住世間,無有疲厭;雖在苦海,而不舍涅槃。
文殊師利又問:“菩薩欲依如來功德之力當于何住?”答曰:“菩薩欲依如來功德之力者,當住度脫一切衆生。”
菩薩常住生死,並非與衆生共同沈溺,而是欲使衆生與我同得解脫。怎樣解脫呢?首先要了達生死性空,也就是不取于相,遠離一切分別執著。但是無分別執著是在度脫一切衆生的基礎上無分別執著,而不是沈空滯寂、消極無爲的無分別執著。《金剛經》中佛陀答複須菩提雲何應住一問,即告其“應不住相而行布施。”從這一點也可看出:不住于相是建立在布施的基礎上不住于相,這與維摩诘所說:“菩薩欲依如來功德之力者,當住度脫一切衆生”的精神是完全一致的。所以行真菩薩道者,一是要努力覺悟衆生,無有疲厭;二是要不住于相,遠離我法執著。依此兩點,認真行持,將來必得善果,定成佛道。
又問:“欲度衆生,當何所除?”答曰:“欲度衆生,除其煩惱。”
菩薩度生治其根本,因煩惱爲業苦之因,因除果自滅。所以菩薩度生只除煩惱,而不除有情。
又問:“欲除煩惱,當何所行?”答曰:“當行正念。”
《成唯識論》雲:“于曾習境明記不忘爲念。”念爲定依,定爲慧依,也就是依正念而生正定,依正定而發正慧。凡夫由邪念而起我法執,由執著而引生種種煩惱;欲除煩惱者,當依正念而住,也就是要安住在我法二空的真如無爲之中。
又問:“雲何行于正念?”答曰:“當行不生不滅。”又問:“何法不生,何法不滅?”答曰:“不善不生,善法不滅。”
從真谛言,真如法性不生不滅。從俗谛言,惡法不生,善法不滅。但是惡依善而有,善依惡而立,若無有善,則自無惡。所以善惡之法皆對待而立。
又問:“善不善孰爲本?”答曰:“身爲本。”
身是生起一切善惡的根本,若無有根身,則自無善惡可言。
又問:“身孰爲本?”答曰:“欲貪爲本。”
欲謂希望,貪即愛著。以貪欲爲因,則能作業潤生,招感後有異熟,故欲貪是身的根本。
又問:“欲貪孰爲本?”答曰:“虛妄分別爲本。”
虛妄分別者:執假爲實,執幻爲真,執無爲有,妄起分別,而起欲貪;若達法性本空,離分別,去執著,則自不起欲貪。
又問:“虛妄分別孰爲本?”答曰:“顛倒想爲本。”
依名取相,于法橫加計度,謂無常執常,無我執我,不淨執淨,苦執爲樂,是爲四倒想。有四倒想生,則有虛妄分別起,所以虛妄分別以顛倒想爲因。
又問:“顛倒想孰爲本?答曰:“無住爲本。”又問:“無住孰爲本?”答曰:“無住則無本。文殊師利!從無住本立一切法。”
無住者:阿賴耶識及彼種子生生滅滅,相似相續,前前無始,後後無終,曾不間斷。《解深密經》雲:“阿陀那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暴流。”《楞伽經》亦雲:“如海遇風緣,起種種波浪,現前作用轉,無有間斷時;藏識海亦然,境等風所擊,恒起諸識浪,現前作用轉。”阿賴耶識及所藏種,刹那生滅,變動不停,遇境等緣,時時轉起未那及前六識,如海水興波,展轉起伏,曾不少息,《阿毗達磨大乘經》雲:“諸法于識藏,識于法亦爾,更互爲果性,亦常爲因性。”是爲“無住”。
爲何無住是生起顛倒想的根本?因爲凡夫不達無住的阿賴耶及彼種子以及隨種子而生的諸法是緣起性空,無常變化,如夢幻泡影,故于其中依名取相,顛倒分別,執爲實有,這就是“顛倒想”以“無住爲本”的意義。
《金剛經》雲:“一切有爲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以無住爲本的阿賴耶識亦是有爲法,觀此阿賴耶識的有爲法是因緣所生,變化無常,有而非真,其中無有實我可取,亦無實法可得;既無實我實法,則自不起惑造業,當下即得解脫而證涅槃。所以佛立叁法印,以“諸行無常爲首”,懂得無常的道理,則自達“諸法無我”由無我而證涅槃,故叁法印以“涅槃寂靜”爲終。反之,若不達內因緣生一切法無常變化的緣起性空,則爲世間,則爲凡夫;若通達內因緣生一切法無常變化的緣起性空,則爲出世間,則爲聖者。這就是“以無住本立一切法”的意義。
但是羅什、僧肇二公釋“無住爲本”,均指真如,此理難明。因爲真如是不生不滅、如如不動、非染非淨、不增不減的無爲法,《成唯識論》雲:“理非妄倒,故名真如”,怎能說“無住爲本”是真如呢?依唯識講:阿賴耶識是生起一切法的根本,故《攝大乘論》稱阿賴耶識爲“所知依”。但是阿賴耶識不是隨心所欲而生諸法,而它亦是依因緣而生,依因緣而住,所謂聚散隨緣,刹那刹那,變化無常,此無常的緣生法,前前無始,後後無終,如大江水,相續成流,是爲“無住爲本”。此無住爲本但顯緣生之法因果循環,流轉不息,不是更顯有法能生無住,所以文殊師利問:“無住孰爲本?”維摩诘答雲:“無住則無本。”是故“無住爲本”應該說是以內因緣生一切法的阿賴耶識。
時維摩诘室有一天女,見諸天人,聞所說法,便現其身,即以天花散諸菩薩大弟子上。
天女散花,顯揚大乘。前已說希有之法,今顯希有之事。肇曰:“天女即法身大士,常與淨名共弘大乘不思議道,故現爲宅神,同處一室。見大衆集,聞所說法,故現身散花。”現身者:顯最初不見。維摩丈室本空,而有天女現身,顯丈室空而不空;床座皆無,而有天花散衆,亦顯丈室無物不備、天女本是八地以上不退菩薩,隨類現身,度化衆生,今見維摩丈室菩薩、聲聞雲集一處,欲顯大乘不思議道,故現其身。
花至諸菩薩即皆墮落,至大弟子便著不墮,一切弟子神力去花,不能令去。
諸大菩薩神通廣大,智慧無邊,不但能深達我空,亦且能深達法空,徹底通達我法二空,即能于一切法上自在往來,無有滯礙,所以天女散花,至菩薩身上隨即墮落,而花不著。顯菩薩已證空性,于法自在。二乘聲聞不能了達法空,即于法性不能證得;不證法性,便生執著,心有執著而花不去,于是愛憎之心隨之而起,盡其神力,不能去花。殊知,花是幻境,隨心而生,怎能執著心生之法爲實有呢?若能于心上去著,境便離身,不用神力,而花自去;若于境上心有執著,雖用神力,而不能去花。
爾時,天問舍利弗:“何故去花?”答曰:“此花不如法,是以去之。”
以下廣顯天女與舍利弗互相對揚。因爲舍利弗于聲聞衆中居爲上首,智慧第一,故天女以舍利弗相問。舍利弗言:“花不如法”。佛陀曾製戒律,比丘“不著花曼,不香塗身”,恐同俗人,心系于物,而不解脫,故舍利弗言:“花不如法”。
天曰:“勿謂此花爲不如法。所以者何?是花無分別,仁者自生分別想耳,若于佛法出家有所分別,爲不如法;若無所分別,是則如法。
肇曰:“花豈有心于墮不墮乎?分別之想,出于仁者耳。”又雲:“如法不如法,在心不在花。”心系于花,則花不去;心不著花,則花遠離。因爲花無分別,人有分別,有分別則有好醜、善惡,由有好醜、善惡而起憎愛,由有憎愛便有取舍,由有取舍自有如法、不如法之別;故知分別爲善惡是非之源,若無分別,則自無善惡是非取舍憎愛,從而證法實性,無不如法。若于佛法出家有所分別太不應該,當然是不如法的表現;若能于法無有分別,見相證性,得無生忍,入不二門,是爲如法。
又見諸菩薩花不著者,已斷一切分別想故。譬如人畏時,非人得其便。如是弟子畏生死故,色聲香味觸法得其便。已離畏者,一切五欲無能爲也。結習未盡,花著身耳;結習盡者,花不著也。”
菩薩永斷分別,于花不著;二乘分別未斷,故花著身。譬如人心畏懼,天魔乘虛而入;若無畏懼,終不爲魔所惱。羅什雲:“如一羅刹,變形爲馬,有一士夫,乘之不疑。中道、馬問士夫:“馬爲好不”?士夫拔刀示之,問言:“此刀好不”?知其心無畏,竟不敢加害。若不如是,非人得其便也。”二乘畏生死,五欲得入,以亂其定,故花著身,欲去不能。若達法性本空,有何執著,有何畏懼。境隨心變,不能礙心。但因二乘不斷分別,不證法空,不斷所知障,習氣(種子)未盡,是以只趣解脫,入世則有滯礙,故花著身,而被天女呵。
舍利弗言:“天止此室,其已久如?”
舍利弗總有五問,一問天女住室久近,二問天女發趣何乘,叁問天女不轉女身,四問天女沒生何處,五問天女證果時節。此即初問。
答曰:“我止此室,如耆年解脫。”
七十曰耆,耆年即老年之意。天女雖居此室,亦是緣起性空,有相無體,不可言說分別,如長者舍利弗證無爲涅槃,離分別,去執著不可說言時限久近一樣。
舍利弗言:“止此久耶?”
離時限久近…
《維摩诘所說經新注 觀衆生品第七》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