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髒拉開來,把心肝都吃掉。
(14B)“鐵山者,即衆合地獄等,作羊牛等形來逼罪人”,衆合地獄是什麼?這個山是像羊、牛的樣子,這個山本來是分開的,當罪人處在兩山之間的時候,這山就合攏來逼迫罪人,把他擠壓得漿水都擠出來了。
“等物者,等取網鐵樹林剌等蠰(牛*句) 咤蟲等”,這個“網鐵”,大概是“鋼鐵”,我們等一下去大藏經查一查。這是地獄裏使那些有情受苦的東西。有一種樹,它長了很多鐵刺,獄卒把罪人趕到樹下,逼他爬上去,若不爬的話就用刀槍刺他,逼得他沒有辦法,只得往上爬。這種樹的刺很長,又是鋼鐵,像刀箭一樣,他往上爬的時候,鐵刺是向下的,把他身上的皮肉都刮得稀叭爛;好不容易爬到樹頂,獄卒又逼他下來,下來的時候,刺口就朝上了,又把他整個的皮肉、血都刮得幹幹淨淨。盡是受這樣的苦。還有蠰(牛*句) 咤蟲,在糞尿裏邊,鑽入罪人的皮裏、把骨頭咬破之後,吃他的骨髓,這是一種很厲害的蟲。
“此中意者,謂地獄中,境雖無實”,講了那麼多逼害罪人的事情,是什麼意思呢?意思是表明,地獄裏邊,它客觀的境雖然是不實在的,獄卒也好、烏也好、狗也好都不是真的有情,但是“同處(處定)同時(時定),多受罪者同見獄卒等來爲逼害事”,這個“多受罪者同見獄卒等”是相續不定,“來爲逼害事”就是顯有作用,逼害的時候他們就受苦。這四個道理,一個地獄的喻就能夠把它成立起來,所以你們提的難是不能成立的。
“四義既成,故于余時,境雖無實,其處定等非皆不成”,地獄如此,其它的時候,境雖然不實,處定、時定、相續不定、作用等,不是不一定都不成,也可以成立。你們這四個難是沒有效果的,不能駁倒我們唯識的道理。
又來因明了。“量雲:余位處定等非不得成”(宗),除了地獄之外——地獄之內是成立的,“余位”就是除了地獄之外,比如我們現在實有的那些事情,境界雖然不實在,但是時定、處定、相續不定、有作用等等不是像你們所說的不能成立。什麼原因?“許無實境此識生故”(因),我們的道理,許沒有實在的客觀環境這個識也能生起來(唯識無境)。打個比喻,“如地獄人等此四事成”。 如地獄人等,猶如地獄裏的有情(這個人不是真的人,是指地獄裏的有情)。地獄裏的有情,雖然也是沒有實境識能生起,但是處定、時定、相續不定、作用,“此四事成”,都可以有,都能成立。那麼不是在地獄,當然也可以有了,你們所說的不成立,理由是不充分的。
“然外難中,皆有過失”,你們的問難裏邊,四個難都有過失。“思求可知,故不繁述”,仔細想一想就可以知道了。什麼過失呢?都是不普徧的。你們說處定不能成立,但是我們說處定能成立,夢中也能成立,地獄中也能成立,所以說你們這個沒有普徧性的,既然沒有普徧性,本身有過失,那就不能做一個難倒人家的依據。
論:由此雖無離識實境,而處定等四義皆成。
述曰:自下第叁,總結四義得成,釋第四句頌。若言異識實境依他色等,大乘亦許是實;離識之外實有色等,大乘不成。故言離識境無實等,而處定等四事皆成,由此之言。
“自下第叁,總結四義得成”,這是總結了。“由此雖無離識實境,而處定等四義皆成”,總結說:你們以四個難來問,認爲若唯識無境則這四個事情都成立不了,現在我們回答你們了,雖然沒有離開識的實在外境,而處定、時定等等四個道理是可以成立的。
“若言異識實境依他色等,大乘亦許是實”,異識的實境,指依他起,就是我們說的相分,這個大乘(唯識宗)也承許,許可它是實有的。“離識之外實有色等,大乘不成”,離開識以外,還有實在的色聲香味觸等等實境,這個大乘唯識宗是不承許、不允許的。這裏我們說離識無實境,並不是說異識無實境;異字與離字看起來差不多,意思完全不一樣。所以說我們寫文章的時候,這個字眼不能亂用,你如果亂用一通,那意思就會相反。“故言離識境無實等,而處定等四事皆成,由此之言”,所以說離開識之外實境是沒有的,而處定、時定等四個道理可以成立。這就把外邊的問難反駁掉了,四個問題不能成立。
這是總的把它答完了。總的答完之後,這第一卷也講好了,第一卷的文到此就把這個問題結束了。
大家回去把第一卷的內容好好地複習一下,是不是我們現在就開始辯論?有的人有這個思想。那麼少一點,辯論的時候,可以仔細一點,多了之後意思就抓不住。或者我們選個時間,大家兩組對辯,試一下看。當然辯論之前,應先要把意思理解深透。若意思不吃透,提的問題,文不對題,問的也問不對頭,答的也答不上題,這樣就是鬧笑話了。比如今天說的那個問題,他提問說經部的離識無境跟大乘的離識無境是不是一樣的?經部沒有說離心無境啊,沒有說那個話,那怎麼會一樣呢?一樣不起來的。這個提問就問到一邊去了。問的時候,先要把意思看透了才能問;你沒有把意思看透的話,提的問題就成了一個笑話的問題。經部不承認唯識無境,如果經部承認唯識無境的話,它就是唯識宗了,那不要叫經部了。好,下邊我們講第二卷。
唯識二十論述記卷二
校注:此依江西刻本分卷。據大正藏則唯分上下二卷。
論:何緣不許獄卒等類是實有情。
述曰:上來二頌,答非不成;自下叁頌,破外救義。于中有叁:初之一頌,破摩诃僧祇犢子部等救義;次有一頌,破薩婆多師等救義;次有一頌,破經部師等救義。○或初一頌,破救如前;次有一頌,正破薩婆多,兼破經部救義;次有一頌,正破經部,兼抑薩婆多令有熏習。然二解中,前說爲勝。○就初段中,文複有四:初大衆正量二部救義,二大乘廣破,叁彼複救義,四論主複破。此即第一,彼部救義。
“上來二頌,答非不成;自下叁頌,破外救義”,前面兩個頌把四個外難解掉了,外邊的那些人(經部)他還要救——他的第一層意思被破掉了,他還要再增加理由來補救他的意思,那麼用叁個頌來破它。
裏邊又分叁科:“初之一頌,破摩诃僧祗犢子部等救義”,第一頌破摩诃僧祗(大衆部)和犢子部(也是上座部裏邊從有部分出來的一部)的救。“次有一頌,破薩婆多師等救義”,第二個頌破薩婆多部(有部)的救。“次有一頌,破經部師等救義”,第叁個頌破經部師等,其它的還有一些相類的,他們的救——你把他的救義破了之後,他還要救(反駁)。“或初一頌,破救如前;次有一頌,正破薩婆多,兼破經部救義;次有一頌,正破經部,兼抑薩婆多,令有熏習”,這還是講分科,兩種分判都可以。“然二解中,前說爲勝”,這兩個分科,前面那個說法好一些,那麼就采取前面的分判,後面這個就不要用了。
“就初段中,文複有四”,第一段裏邊又分四科。“初大衆正量二部救義”,先是大衆部、正量部他們來救(正量部就是犢子部);“二大乘廣破”,然後說大乘的唯識宗如何破;“叁彼複救義”,大乘把他們的救破了之後,他們再來救(再反駁);“四論主複破”,最後論主再破。這樣翻來覆去地辯論。這裏我們就可以看出辯論的一些情況,在印度是這樣子搞的,那麼我們辯論時候,也可以采取這樣的方式。你提一個問題,他給破掉了,然後你再反問,他再反破……,這樣子反來覆去,可以把道理越搞越透。
首先就是大衆部、正量部的救:“何緣不許獄卒等類是實有情?”經部和有部,他們也承認地獄裏的獄卒等類不是實在有情,這一點,他們救不了,而大衆部跟正量部,他們認爲這些獄卒等是真的有情,那麼他可以救了。你大乘說這些不是實在的,是沒有實在境的,我們大衆部跟正量部說那不對,是有實在境的,因爲它們是有情,所以你說的唯識無實境這四個義得成,就成立不了。就是說,大衆部、正量部,他們抓論主的辮子:你說這些獄卒等不是有情,離識之外那個實境是沒有的,四個道理能成立;但是我們說,你所說的離識無實境,不是沒有,而是有的,這些獄卒是有情;所以你說的離識無實境四義得成,這個話不成立,因爲它們是有情,是實在的境。“此即第一,彼部救義”,這就是他們大衆、正量部的救。
然觀文勢,诤獄卒等,似是傍義,于下結中,結歸唯識,還爲正義。今彼部意,獄卒狗等,皆有情數,是在地獄有情用故,如那落迦報。然諸部中,大衆正量說獄卒等是實有情。薩婆多師,雖非有情,然是心外惡業所感,增上大種轉變所生,造色形顯量力差別。經部師等,雖非有情,然是心外造業之時,唯熏內識,及其受果,乃在心外,大種轉變起形顯等。今大乘意,亦非有情,造業之時,既在內識,受果之世,在識非余。故今大乘,與諸部異。大衆部等,于此救之。其在地獄行案擲人置地獄者,是實有情,諸部無诤。緣者由也。外人問言:有何所由,不許獄卒實有情數?比量如前。
“然觀文勢,诤獄卒等,似是傍義,于下結中,結歸唯識,還爲正義”,照文字上看,他辯到一邊去了,好象是在辯獄卒有沒有,好象是離開正題了,但是總結裏邊還是歸納到唯識,這個還是正義。所以不要看到好象是離題了,就不管事它,這還是在這個題裏邊的。
“今彼部意,獄卒狗等皆有情數,是在地獄有情用故”,在正量部、大衆部他們的部派裏邊,認爲獄卒、烏駁狗、鐵嘴鳥等等都是真的有情,是在地獄裏邊的有情,“有情用故”,是使地獄裏邊的有情來受用這些苦難的,這是真的有情。“如那落迦報”,這是地獄的報,跟地獄的依報一樣,這些有情也是給他們受苦的。
“然諸部中,大衆正量說獄卒等是實有情”,這是說部派的問題了,大衆部、正量部…
《唯識二十論述記講記 第十一講》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