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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识二十论述记讲记 第十一讲▪P4

  ..续本文上一页脏拉开来,把心肝都吃掉。

  

  (14B)“铁山者,即众合地狱等,作羊牛等形来逼罪人”,众合地狱是什么?这个山是像羊、牛的样子,这个山本来是分开的,当罪人处在两山之间的时候,这山就合拢来逼迫罪人,把他挤压得浆水都挤出来了。

  “等物者,等取网铁树林剌等蠰(牛*句) 咤虫等”,这个“网铁”,大概是“钢铁”,我们等一下去大藏经查一查。这是地狱里使那些有情受苦的东西。有一种树,它长了很多铁刺,狱卒把罪人赶到树下,逼他爬上去,若不爬的话就用刀枪刺他,逼得他没有办法,只得往上爬。这种树的刺很长,又是钢铁,像刀箭一样,他往上爬的时候,铁刺是向下的,把他身上的皮肉都刮得稀叭烂;好不容易爬到树顶,狱卒又逼他下来,下来的时候,刺口就朝上了,又把他整个的皮肉、血都刮得干干净净。尽是受这样的苦。还有蠰(牛*句) 咤虫,在粪尿里边,钻入罪人的皮里、把骨头咬破之后,吃他的骨髓,这是一种很厉害的虫。

  

  “此中意者,谓地狱中,境虽无实”,讲了那么多逼害罪人的事情,是什么意思呢?意思是表明,地狱里边,它客观的境虽然是不实在的,狱卒也好、乌也好、狗也好都不是真的有情,但是“同处(处定)同时(时定),多受罪者同见狱卒等来为逼害事”,这个“多受罪者同见狱卒等”是相续不定,“来为逼害事”就是显有作用,逼害的时候他们就受苦。这四个道理,一个地狱的喻就能够把它成立起来,所以你们提的难是不能成立的。

  “四义既成,故于余时,境虽无实,其处定等非皆不成”,地狱如此,其它的时候,境虽然不实,处定、时定、相续不定、作用等,不是不一定都不成,也可以成立。你们这四个难是没有效果的,不能驳倒我们唯识的道理。

  

  又来因明了。“量云:余位处定等非不得成”(宗),除了地狱之外——地狱之内是成立的,“余位”就是除了地狱之外,比如我们现在实有的那些事情,境界虽然不实在,但是时定、处定、相续不定、有作用等等不是像你们所说的不能成立。什么原因?“许无实境此识生故”(因),我们的道理,许没有实在的客观环境这个识也能生起来(唯识无境)。打个比喻,“如地狱人等此四事成”。 如地狱人等,犹如地狱里的有情(这个人不是真的人,是指地狱里的有情)。地狱里的有情,虽然也是没有实境识能生起,但是处定、时定、相续不定、作用,“此四事成”,都可以有,都能成立。那么不是在地狱,当然也可以有了,你们所说的不成立,理由是不充分的。

  

  “然外难中,皆有过失”,你们的问难里边,四个难都有过失。“思求可知,故不繁述”,仔细想一想就可以知道了。什么过失呢?都是不普徧的。你们说处定不能成立,但是我们说处定能成立,梦中也能成立,地狱中也能成立,所以说你们这个没有普徧性的,既然没有普徧性,本身有过失,那就不能做一个难倒人家的依据。

  

  

  论:由此虽无离识实境,而处定等四义皆成。

  

  述曰:自下第三,总结四义得成,释第四句颂。若言异识实境依他色等,大乘亦许是实;离识之外实有色等,大乘不成。故言离识境无实等,而处定等四事皆成,由此之言。

  

   “自下第三,总结四义得成”,这是总结了。“由此虽无离识实境,而处定等四义皆成”,总结说:你们以四个难来问,认为若唯识无境则这四个事情都成立不了,现在我们回答你们了,虽然没有离开识的实在外境,而处定、时定等等四个道理是可以成立的。

  

  “若言异识实境依他色等,大乘亦许是实”,异识的实境,指依他起,就是我们说的相分,这个大乘(唯识宗)也承许,许可它是实有的。“离识之外实有色等,大乘不成”,离开识以外,还有实在的色声香味触等等实境,这个大乘唯识宗是不承许、不允许的。这里我们说离识无实境,并不是说异识无实境;异字与离字看起来差不多,意思完全不一样。所以说我们写文章的时候,这个字眼不能乱用,你如果乱用一通,那意思就会相反。“故言离识境无实等,而处定等四事皆成,由此之言”,所以说离开识之外实境是没有的,而处定、时定等四个道理可以成立。这就把外边的问难反驳掉了,四个问题不能成立。

  

  这是总的把它答完了。总的答完之后,这第一卷也讲好了,第一卷的文到此就把这个问题结束了。

  

  大家回去把第一卷的内容好好地复习一下,是不是我们现在就开始辩论?有的人有这个思想。那么少一点,辩论的时候,可以仔细一点,多了之后意思就抓不住。或者我们选个时间,大家两组对辩,试一下看。当然辩论之前,应先要把意思理解深透。若意思不吃透,提的问题,文不对题,问的也问不对头,答的也答不上题,这样就是闹笑话了。比如今天说的那个问题,他提问说经部的离识无境跟大乘的离识无境是不是一样的?经部没有说离心无境啊,没有说那个话,那怎么会一样呢?一样不起来的。这个提问就问到一边去了。问的时候,先要把意思看透了才能问;你没有把意思看透的话,提的问题就成了一个笑话的问题。经部不承认唯识无境,如果经部承认唯识无境的话,它就是唯识宗了,那不要叫经部了。好,下边我们讲第二卷。

  

  唯识二十论述记卷二

  校注:此依江西刻本分卷。据大正藏则唯分上下二卷。

  

  

  

  论:何缘不许狱卒等类是实有情。

  

  述曰:上来二颂,答非不成;自下三颂,破外救义。于中有三:初之一颂,破摩诃僧祇犊子部等救义;次有一颂,破萨婆多师等救义;次有一颂,破经部师等救义。○或初一颂,破救如前;次有一颂,正破萨婆多,兼破经部救义;次有一颂,正破经部,兼抑萨婆多令有熏习。然二解中,前说为胜。○就初段中,文复有四:初大众正量二部救义,二大乘广破,三彼复救义,四论主复破。此即第一,彼部救义。

  

  “上来二颂,答非不成;自下三颂,破外救义”,前面两个颂把四个外难解掉了,外边的那些人(经部)他还要救——他的第一层意思被破掉了,他还要再增加理由来补救他的意思,那么用三个颂来破它。

  

  里边又分三科:“初之一颂,破摩诃僧祗犊子部等救义”,第一颂破摩诃僧祗(大众部)和犊子部(也是上座部里边从有部分出来的一部)的救。“次有一颂,破萨婆多师等救义”,第二个颂破萨婆多部(有部)的救。“次有一颂,破经部师等救义”,第三个颂破经部师等,其它的还有一些相类的,他们的救——你把他的救义破了之后,他还要救(反驳)。“或初一颂,破救如前;次有一颂,正破萨婆多,兼破经部救义;次有一颂,正破经部,兼抑萨婆多,令有熏习”,这还是讲分科,两种分判都可以。“然二解中,前说为胜”,这两个分科,前面那个说法好一些,那么就采取前面的分判,后面这个就不要用了。

  

  “就初段中,文复有四”,第一段里边又分四科。“初大众正量二部救义”,先是大众部、正量部他们来救(正量部就是犊子部);“二大乘广破”,然后说大乘的唯识宗如何破;“三彼复救义”,大乘把他们的救破了之后,他们再来救(再反驳);“四论主复破”,最后论主再破。这样翻来覆去地辩论。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出辩论的一些情况,在印度是这样子搞的,那么我们辩论时候,也可以采取这样的方式。你提一个问题,他给破掉了,然后你再反问,他再反破……,这样子反来覆去,可以把道理越搞越透。

  

  首先就是大众部、正量部的救:“何缘不许狱卒等类是实有情?”经部和有部,他们也承认地狱里的狱卒等类不是实在有情,这一点,他们救不了,而大众部跟正量部,他们认为这些狱卒等是真的有情,那么他可以救了。你大乘说这些不是实在的,是没有实在境的,我们大众部跟正量部说那不对,是有实在境的,因为它们是有情,所以你说的唯识无实境这四个义得成,就成立不了。就是说,大众部、正量部,他们抓论主的辫子:你说这些狱卒等不是有情,离识之外那个实境是没有的,四个道理能成立;但是我们说,你所说的离识无实境,不是没有,而是有的,这些狱卒是有情;所以你说的离识无实境四义得成,这个话不成立,因为它们是有情,是实在的境。“此即第一,彼部救义”,这就是他们大众、正量部的救。

  

  然观文势,诤狱卒等,似是傍义,于下结中,结归唯识,还为正义。今彼部意,狱卒狗等,皆有情数,是在地狱有情用故,如那落迦报。然诸部中,大众正量说狱卒等是实有情。萨婆多师,虽非有情,然是心外恶业所感,增上大种转变所生,造色形显量力差别。经部师等,虽非有情,然是心外造业之时,唯熏内识,及其受果,乃在心外,大种转变起形显等。今大乘意,亦非有情,造业之时,既在内识,受果之世,在识非余。故今大乘,与诸部异。大众部等,于此救之。其在地狱行案掷人置地狱者,是实有情,诸部无诤。缘者由也。外人问言:有何所由,不许狱卒实有情数?比量如前。

  

  “然观文势,诤狱卒等,似是傍义,于下结中,结归唯识,还为正义”,照文字上看,他辩到一边去了,好象是在辩狱卒有没有,好象是离开正题了,但是总结里边还是归纳到唯识,这个还是正义。所以不要看到好象是离题了,就不管事它,这还是在这个题里边的。

  

  “今彼部意,狱卒狗等皆有情数,是在地狱有情用故”,在正量部、大众部他们的部派里边,认为狱卒、乌驳狗、铁嘴鸟等等都是真的有情,是在地狱里边的有情,“有情用故”,是使地狱里边的有情来受用这些苦难的,这是真的有情。“如那落迦报”,这是地狱的报,跟地狱的依报一样,这些有情也是给他们受苦的。

  

  “然诸部中,大众正量说狱卒等是实有情”,这是说部派的问题了,大众部、正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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