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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二十論述記講記 第十叁講▪P6

  ..續本文上一頁産生現行的時候,其現行的識就變出這個相分,“變似色等境相而轉”,變出好象是色聲香味觸等等那些境相,“轉”就是生起來。這是識變的,像(似)色等境相,並不是真的有色等境相,不是外面實在有色等十處。佛說色等十處爲了是破外人的“我”。一切的作用,你的身體也好、什麼也好,可以分成十個東西,這十個東西各有各的作用,你說只有一個統一的我,那是沒有的,這十個東西合攏來就好象看到一個我,實際上一分就可分十個。經論上分,還有兩個,一共十二個。怎麼叫“爲破實我,成內外處”?內六處:眼耳鼻舌身意;外六處:色聲香味觸法。意跟法是精神的,看不到,所以不在我們討論之例;現在我們要排除實在的外境,那就是指前面十個處了。眼耳鼻舌身是有物質的,色聲香味觸也是有物質的,是客觀的外境,這個客觀的外境到底有沒有?我們就辯這個問題。所以從十個處來說,後邊兩個(意、法)可以略掉,那不是我們辯論的焦點。“世尊說有色等十處,是此中意”,佛說這十個處,主要是要破執著有一個實在的我,這是佛的密意。

  

  論:此說何義?

  述曰:此釋頌文,故假問起。

  論:似色現識,從自種子緣合轉變差別而生。

  述曰:釋初二句頌。似色現識者,謂即眼識能現似色而轉之識;無實色故,名爲似色;識現似色,故說眼識名似色現識。從自種子緣合轉變差別生者,從能生己識體之種,此種由境界等諸緣合已,異本相續,名爲轉變。此了色識,從自種子緣青黃等種種行相差別而生。

  

  “論曰:此說何義”,這個頌文是略說了,到底什麼意思、還有什麼涵義?說種子、說現行,到底說些什麼東西呢?下邊還要解釋。

  

  “似色現識,從自種子緣合轉變差別而生”,這是講唯識的一些東西了,我們現在開始要認識它,得花點功夫了。“釋初二句頌”,這句話是解釋頌裏邊的前兩句:識從自種生,似境相而轉。

  

  ““似色現識”者”,長行裏邊這句“似色現識”是什麼意思?“謂即眼識能現似色而轉之識”,以眼識作比喻。眼識,還在種子的時候,當然是包含的一個種子,它的現行作用沒有起來;等到它生起現行之後,這個識生出來了,它“能現似色而轉之識”,能夠顯出一個好象是色的相分,生起這個識。“無實色故,名爲似色”,爲什麼叫似色?現的這個相分色,不是真正實在的色,跟實在的色相像,叫似色,並不是實在的色。“識現似色,故說眼識名似色現識”,這個識生起來之後,可以顯現好象實在客觀外境的色一樣的、差不多的色,這是識變現的,所以這個眼識叫似色現識。這個識現的時候,能顯現相似的色,那麼這個識,假使就眼識來說,叫似色現識。這就把什麼叫“似色現識”解釋了。

  

  ““從自種子緣合轉變差別生”者”,再解釋長行裏下面的那句話:什麼叫從自種子緣合轉變差別生呢?

  “從能生已識體之種”,這裏的“已”字(江西刻本卷二),我們查過大正藏了,是“己”字(應當是“己”字,這一豎不能出頭的。這個出現兩次,這一處大正藏是改了,寫的是己,下邊還有一處沒有改,那麼看上去也該改)。從能生自己識的體的一個種子。這個種子生自己識,不是生其它識。眼識種子不能生耳識,耳識種子也不能生鼻識,因爲不是自己的種子;能生自己識的種,比如眼識的種子能生眼識,耳識的種子能生耳識。“能生己識體之種”,即是說“能生自己識體的那個種子”。

  “此種由境界等諸緣合已”,這個種子生現行,由其它的緣加起來,境界現前、根境相對就生識。根就是種子,種子碰到境界(主要是境界),再加上等,等什麼呢?自己作意、有要看的心,還有增上緣(其它的一些增上的緣)等等,這些因緣和合之後,識就生起來了。這個識生起來之後,“異本相續”,在生的時候還要轉變,本來就是一個識、是單純的識,它生的時候還要變見相二分,相分有各式各樣的形式,行相都會現起來,“名爲轉變”。

  “此了色識,從自種子緣青黃等種種行差別而生”,這個能夠了色的識(眼識),從自己的種子緣青黃等種種行,青的、黃的顔色等等,眼識緣這些顯色、形色,它的行相、各式各樣的差別就生起來了。這就叫“從自種子緣合轉變差別生”。自己種子因緣和合之後,轉變見分、相分,然後産生各式各樣的差別——一會兒緣青、一會兒緣黃(顯色),一會兒緣大、一會兒緣小(形色),這樣子,這個識就生了。

  

  

  論:佛依彼種及所現色,如次說爲眼處色處。

  述曰:依眼識種,說爲眼處,依于眼識所現似色,說爲色處;種名爲根,相名爲色,故言如次。

  

  “佛依彼種及所現色,如次說爲眼處色處”,就在這個現象之中,佛依它的種子而說眼處,依它所顯的色(似色)而說色處,並不是說真的有眼處、真的有色處。識變的時候,它有各式各樣的差別轉變,在這個現象之下,對能生的那個種子說爲眼處,對所變化的那個色境說爲色處。這個色處、眼處,並不是實在有的。

  “依眼識種,說爲眼處,依于眼識所現似色,說爲色處;種名爲根,相名爲色,故言如次”,按著次第:“彼種(眼識種)”在前頭,“說爲眼處”,彼種就是眼處;“所現色(眼識所現似色,就是相分)”在後頭,“說爲色處”,所現色就是色處。按了次第,這叫“如次”。

  

  這是把十個處裏邊的眼根跟色處說了,下邊他把余下的耳鼻舌身、聲香味觸一起說。

  

  

  論:如是乃至似觸現識,從自種子緣合轉變差別而生。

  述曰:如是者,牒眼識;乃至者,略中也,謂略中間耳鼻舌叁識也。舉五識中初後二識,以作其法,准余可知。

  

  “如是乃至……”,他這裏就跟《心經》那樣說,“如是乃至似觸現識,從自種子緣合轉變差別而生”,眼識如此,那麼耳識、鼻識、舌識、身識乃至聲香味觸,一樣的,代進去就行了。“如是乃至……”,本來是“似色現識”,到身識就是“似觸現識”了,從自己的種子緣合變化而生。

  ““如是”者,牒眼識”,“如是”二字是重複前面的話,意即“眼識如此”;““乃至”者,中略也”,中間耳鼻舌略掉了,“謂略中間耳鼻舌叁識也”。“舉五識中初後二識以作其法,准余可知”,前面的眼識(似色現識)說了,後面的身識(似觸現識)也給你說了,中間耳鼻舌、聲香味,自己可以照例類推,就不多說了。這個說法同《心經》一樣,略了。

  

  

  論:佛依彼種及所現觸,如次說爲身處觸處。

  述曰:此亦如前。此意即是五有色處種名爲內根,境名爲外處。觀所緣論亦作是說:識上色功能,名五根應理,功能與境色,無始互爲因。功能即是種子異名,亦說五根體即識種。

  [名相注釋]識上色功能,名五根應理,功能與境色,無始互爲因 《成唯識論》卷四曰:“彼頌意言,異熟識上能生眼等色識種子,名色功能。說爲五根,無別根等。種與色識常互爲因,能熏與種,遞爲因故。”《成唯識論述記》卷四雲:“彼觀所緣頌中,意識第八識上有生眼等色識種子,不須分別見分、相分,但總言說,由現行識,變似色塵等,故說此識名爲色識。即此種子,名眼等根,能生現識故。生色識故,名色功能。言內色根,非體是色,故說現識,名爲色識;又見分識變似色故,名爲色識,或相分識,不離色故,名爲色識;或相分名色,見分名識,此二種同故,名色識種子。”

  

  “佛依彼種及所現觸,如次說爲身處觸處”,這是承接上邊論文而說的。佛根據它的種子,依身識的種子說爲身處,依它所現的觸(似觸)、變化的那個相分(觸相)叫作觸處。

  

  “此亦如前。此意即是五有色處種名爲內根,境名爲外處”,這個意思就是說,五有色處,它們的種子叫內根,境界叫外處(所謂境界,就是相分)。

  

  “觀所緣論亦作是說”,陳那菩薩著的《觀所緣緣論》裏也同樣這麼說:“識上色功能,名五根應理”,這個識上面能産生色的那個功能,就叫作五個根;這個“色功能”包含聲香味觸,都是色蘊裏邊的,叫五根,“應理”,是合理的。“功能與境色,無始互爲因”,這個功能跟現相分的那個境色,它們無始以來都是互相爲因:它爲因,生起那個;它又爲因,又生起這個,互相地輾轉爲因。

  

  這是說色功能,引《觀所緣緣論》裏的這個頌來證明我們前面說的道理。他再解釋這個頌的意思:“功能即是種子異名”,功能就是指種子,種子的另外一個名字就叫功能。“種子”跟“功能”,意思差不多。種子,它那個“種”將來會長這個“芽”,它有這個功能在裏頭;沒有這個功能的話,不能叫種子。石頭,它沒有這個功能的,種下去,過一萬年它還是石頭。因爲種子有這個功能,所以它種到土壤裏之後,陽光水露、肥料一和合,它就起變化,功能就産生了。

  

  “亦說五根體即識種”,還可以這樣說,這五根本來是淨色根、是色法,這裏因爲是唯識裏邊,對那些還不知道阿賴耶識的人,就不說那個色法,就說是識種子。這個密意後邊要說,因爲你阿賴耶識還沒有說,現在你就說外邊有淨色根的話,他們經部就認爲佛說的就是有外色了;現在爲了避免這個誤會,就說是種子,種子不是色。所以他這裏說,五根的體就是識的種子。

  

  成唯識論第四卷中略有二說。有說眼等五根即五識種,無現眼等爲俱有根,唯自因緣生已種子 校注:“唯自因緣生已種子”之“已”字,疑應作“己”。大正藏及江西刻本都作“已”。,名爲眼等。即引此頌及觀所緣,以爲誠證:觀所緣說第八識上五識種子名五根故,又說常與境互得爲因故;其五外境,許有依他色處無诤。

  其陳那等,依此唯識,于觀所緣,作如是說:有說非理,若五色根即五識種,十八界種應成雜亂,如是便有十一過失。廣如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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