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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识二十论述记讲记 第十三讲▪P5

  ..续本文上一页,只是因为有造了业,就有感了果,而里边真正的作者(也是“我”的名字)是不可得的,是没有的。这个有业有异熟是怎么样的现象呢?谓能舍此蕴,假使年纪大了、死掉了,这一辈子的五蕴就舍掉了;及能续余蕴,下一辈子又可以继续投生、另外一个五蕴又生起来了。“唯除法假”,有情是没有的,里边只有法假。什么叫法假?“依此有故彼有,依此生故彼生。”因为这个有,所以那个也有;由于那个生了,于是那个也生。一从空间说,大家互相依存,你靠他、他靠你;一从时间说,这个生了、那个才跟着生。那就是可以十二支去配了:无明缘行,依了无明,无明生了,行才生得起来;无明没有,行也没有……,“广说缘起”,广开来说就是十二支缘起了,“十二缘起假立于我,名为法假也”。

  

  这些文都是证明补特伽罗是没有的。既然补特伽罗是没有的,化生有情(中有)也是一种补特伽罗,那当然也是没有的事情了,所以说化生有情是没有的,这就是证明。

  

  

  论:说色等处,契经亦尔。

  述曰:此合法喻。○若尔,如何?

  论:依所化生,宜受彼教,密意趣说,非别实有。

  述曰:解上三句颂。观宜密说,非别实有色等十处。机宜如何?所化众生执有实我,为破彼我执,说有色等十,令除一实见故。旧论颂云:色等入有教,为化执我人,即此颂云依所化机宜说色等也。

  

  “说色等处,契经亦尔。”佛说有化生有情,是密意趣说,使那些断见的人知道不是死了就断掉、什么都没有了,还有后世,但不是说真的有一个化生有情;那么佛说有色等法,也同样,因为要度化一类有情,他们要知道“有色等处”之后,才可以知道没有“我”,并不是说这些色法是实在有的,跟说有化生有情是一样的道理,不要执到一边去了。

  

  所以我们经常说,学经也好、学论也好,不要执着。执着就是指这一些了:佛说了一句话,你就执得死死的、一定如此!佛说有色声香味触,你就认定有色声香味触。他这个“有色声香味触”是含有深意的,是叫你把补特伽罗除掉;说有色声香味触这些法在流转,可以使你证到空性,证到补特伽罗是空,有这个密意在里头,并不是说色声香味触一定是实在的。色声香味触是不实在的,这个将来还要跟你说,现在教你先把我空证到再说,一步一步来。

  

  “此合法喻”,一个是法,一个是喻,色等十处是法,化生有情是喻,既然喻是如此,我们也可以推论,佛说的有色等处同样也不是说真的有色等处,而是有密意的。“若尔,如何?”如果是这样的话,怎么样来证明他是有密意的呢?

  

  “依所化生,宜受彼教,密意趣说,非别实有”,这个也是密意。依了一类所化的有情(机),他要受说有十二处的教之后,可以证到补特伽罗无我;以这样的意趣,佛说有十二处,并不是说这十二处是实在有的。就像对那些断见的有情,跟他们说有化生有情,意思是叫他丢掉断见,并不是说这个化生有情是实在有的有情。这个道理是一样的。“解上三句颂”,这个颂里边的前三句(依彼所化生,世尊密意趣,说有色等处),意思就是这样子的。

  

  “观宜密说”,对那些机,以密意说有色等十处,“非别实有色等十处”,并不是说实实在在有色声香味触等十个处。

  

  “机宜如何?”什么样的机呢?对哪些机而说这个法?

  

  “所化众生执有实我,为破彼我执,说有色等十”,有些众生,他执着有一个实在的补特伽罗、实在的我,为了要破除他的这个执着,就跟他说有色等十个处,这十个处起的作用就是你所谓的那个“我”:你说我能见,能见的是眼识;你说我能听,能听的是耳识;你说我能嗅,能嗅的是鼻识;你说我能尝味道,能尝的是舌识;你说我能碰东西,碰东西的是身识;你说我能思维、想象等等,这是意识的作用。那么“我”在哪里?没有了。所以说这个十二处,是要除“我”执的。我们在学《五蕴论》的时候,大家还辩论过了:说十二处、说五蕴、说十八界,都是除什么我、除什么我。这个问题都有辩论过。那么这里就用得上了:佛说十二处就是为了破执着有我,并不是说十二处是实在有。

  

  “令除一实见故”,你说实在的我是一个,现在告诉你,不是一个,有十个。在《俱舍》里说,“或唯愚色,总执为我,为说十二处”,执色身是我,他执着于色,“愚色”就是对色不了解、以为是我,于是佛就跟他说,这个色一分就分有十个,那么你说我是一个,这十个里边哪个是你?你说眼睛是我,那你就不能听,也不能嗅,也不能尝,也不能思维了;你说意识是我,那意识只能思维,不能看、不能听、不能尝味道,等等,都没有了。所以该十个都是我,不可能我只是一个。“以十二处中,十处是色,唯意法非色,故说处门,能破彼执”,所以佛说这十个处,是为了破除他的那个一实见。依密意趣说十二处,并不是说这十个处是实在有。

  [经典导读]《俱舍论颂疏》(唐圆晖述)卷一:「论云:何故世尊于所知境,由蕴等门,作三种说?颂曰:愚根乐三故,说蕴处界三。释曰:所化有情,有三品故,世尊为说蕴等三门。愚有三者。或愚心所,总执为我,为说五蕴。以五蕴中,一蕴是色,一蕴是心,分心所法为受想行三蕴,故说五蕴,能破彼执。或唯愚色,总执为我,为说十二处。以十二处中,十处是色,唯意法非色,故说处门,能破彼执。或愚色心,总执为我,为说十八界。以十八界广说色心,十界是色,余八是心,故说界门,能破彼执。根亦三者,谓上中下根。上根聪利,说略便解,为开五蕴;中根稍迟,说处方解;下根最钝,要须广说,故为谈界。乐亦三者,为乐略中及广文故,如其次第,说蕴等三。」(T41, p. 823, b13-28)

  

  “旧论颂云:色等入有教,为化执我人”(入跟处是翻译的不同,过去叫十二入,又叫十二处,都可以),色等入是有的这个教,是为了化度那些执着有我的人。那就是这个意思了。密意趣——为化这些人,说十二处有;实际上这十二处是唯识的假的有,不是真的有。“即此颂云“依所化机宜说色等”也”,旧论这句颂的意思,就是这里的颂所说的因为要度化这一类的人,而说有这么的色等十个处。

  

  戊二 次一颂说色有密意………

  识从自种生,似境相而转,

  为成内外处,佛说彼为十。

  

  

  论:依何密意,说色等十?

  述曰:外人复问:言佛密意,说有色等,依何密意?

  颂曰:识从自种生,似境相而转,为成内外处,佛说彼为十。

  述曰:此即第二说密意颂。旧论说言:故佛说此二。以内外处,名之为二;似有色处,故言为十,亦不相违。谓六内识从自种子生现行时,其现行识变似色等境相而转,非外实有色等十处;为破实我,成内外处。世尊说有色等十处,是此中意。

  [名相注释]识从自种生,似境相而转,为成内外处,佛说彼为十 《成唯识论》卷四曰:“彼颂意说,世尊为成十二处故,说五识种为眼等根,五识相分为色等境。故眼等根即五识种。”

  自种生 《成唯识论述记》卷四曰:“自种生者,此师意说,见分相分俱名自种。下准此释。自有三种:一因缘自,即见分种;二所缘缘自,即相分种(此二下文,并有自义);三增上缘自,能感五识之业种也。”

  

  “依何密意,说色等十”,你说是依所化机宜而说有色等十处,那么是以什么密意而说的呢?还要追问。这个我们说学法就应该要这么追下去,如果马马虎虎,噢,对了!对了!人家再问你,你又不知道了;搞得清清楚楚地,那人家再怎么问,你都可以回答了。“外人复问:言佛密意,说有色等,依何密意?”外人就是唯识家以外的那些人,佛以密意而说有色等十个处,是什么密意呢?

  

  “颂曰:识从自种生,似境相而转,为成内外处,佛说彼为十”,举这个颂来回答那些外人的追问。这个“识从自种生”,里边就牵涉到一些唯识问题了;我们还没有学到正规的唯识,这个就有点吃力,但是慢慢地来。

  

  “述曰:此即第二说密意颂”,这个颂就是这一科(次三颂释外所引有色等教为证不成)里边的第二科(第二颂引教证色有密意),解释佛的密意的颂。

  

  “旧论说言”,旧论就是真谛法师的译本,这个颂第四句他翻的是“故佛说此二”(全四句是:识自种子生,显现起似尘,为成内外入,故佛说此二)。“以内外处,名之为二;似有色处,故言为十,亦不相违”,他分内处、外处叫二;新译说彼为十,有质碍的处有十个——色声香味触、眼耳鼻舌身。二也好、十也好,都是一个东西:这个“十”里边,也分内、外;那个“二”(内、外)里边,又各有五,加起来也是十,本来就是不相违的。

  [经典导读]《大乘唯识论》(陈天竺三藏真谛译):“识自种子生,显现起似尘,为成内外入,故佛说此二。此偈欲显何义?似尘识从自种子胜类变异生,是种子及似尘显现为似色识生方便门,故佛世尊次第说眼入色入,乃至似触识从自种子至变异差别生。是种子及似触显现为触识生方便门,故佛世尊说为身入及触入。”(T31, p. 71, c18-25)

  

  “谓六内识,从自种子,生现行时,其现行识变似色等境相而转,非外实有色等十处;为破实我,成内外处”。我们先把“十处”跟旧论的“此二”拉通了,然后说眼耳鼻舌身意六个内识,它们从自己的种子生现行的时候——本来,唯识宗讲一切现行的法,都是从种子起来的。以外边的种子来作比喻。种子是看不到的。种在地下的种子,在地底下看不到,但是现行(它长了芽)之后,那就看出来了:长的是麦的芽,看得出来是麦芽;长的是稻的芽、花的芽、草的芽……,都能看出来,起现行就可以分别了。而种子则隐在下边。从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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