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趣?“以能數數取諸趣故”,“數數”就是不斷地,“取”就是投,“諸趣”即天趣、人趣、餓鬼、畜生、地獄,能夠不斷地投生到各趣:這一道投生了,到業報盡了、死掉之後又投第二生(趣);第二生完了,再第叁生(趣)……這樣不斷地投生、不斷地流轉生死,這個就叫補特伽羅(數取趣)。“有其果位,亦立因名”,它的“果”就是投的趣,“因”就是不斷地取的那個趣。“由無實我,故數取趣”,因爲它沒有實在的我,所以它要不斷地去取那個趣了。如果有我的話,自己能做主宰:我不投生,就不投生!可是它是沒有主宰的,跟隨著造的業(起煩惱造業)牽到哪一趣去,那非去不可!自己沒有自在權。
什麼叫“實我”?“我”是什麼東西?這個有注解,我們今天寫了。
什麼叫我?“我謂主宰”,《成唯識論》裏說,“我”就是“主宰”的意思。有我的話,我自己就可以作主;因爲沒有我,自己作不了主,才會給業牽著鼻子走——數取趣。哪個要到地獄去呢?地獄是最苦的地方,但是你若造了這個地獄的業,那就非去不可。如果你有主宰的話,你說“我不要到地獄去!”那就可以不去了;可是你沒有主宰,造了這個業,你非去不可!所以說沒有“我”。外道就執個“我”,不知道這個“我”根本就不存在。
“述曰”,窺基法師解釋,“我如主宰者”,我叫主宰,主宰什麼?“如國之主,有自在故”,主猶如王,就像國家的國王或者皇帝,他有自在權;“及如輔宰,能割斷故”,輔宰就是宰相,他能夠決斷事情,很多事情都是宰相出的主意;“有自在力,及割斷力,義同我故”,有自在力,有割斷力,這個就是“我”的意思。所以稱“我”叫“主宰”,以“主宰”來解釋“我”。
既然這個補特伽羅(數取趣)好的地方(人天善趣)固然要去,不好的地方(地獄鬼傍生叁惡趣)還是要去,那就是無我了,“由無實我,故數取趣”,數取趣這個名字已經告訴你了,沒有“我”的。但是假使你(外道)執著有一個我,那就不能叫數取趣了,你就不要亂投生了,你原本是在天上的話,那你永遠不要動就完了。
論:依此所說十二處教,受化者能入數取趣無我。
述曰:此釋上二句頌,總立宗也,次當廣釋。知十二處無實我故,受化者入有情無我,若言人者,趣唯一故。
[名相注釋]十二處教 經說眼根不壞,色境現前,作意正起,有眼識生;乃至意根不壞,法境現前,作意正起,有意識生。
“依此所說十二處教,受化者能入數取趣無我”,前面以別意說有色等十處,就是說對應當受這個十二分教的一類有情,要給他說有色等十處;這一類的機受了這個十二分教之後,有什麼好處(勝利)?能夠悟入數取趣無我,人空的道理就能夠知道。
“此釋上二句頌,總立宗也”,這是總的解釋頌裏邊開頭兩句(依此教能入,數取趣無我),“次當廣釋”,下邊還要廣說。
“知十二處實無我故,受化者入有情無我”,我們這個“人”,就是“十二處”:你說“我能看”,不是你在看,是眼睛在看;你說“我能聽”,不是你在聽,是耳朵在聽;你說“我能聞香味”,不是你在聞,是鼻子在聞;你說“我能思維、考慮”,不是你在考慮,是意識在考慮。那就是說,一拆開來的話,“我”就不存在了,僅僅是十二個處裏邊五境與五根碰到之後而起的作用,沒有一個“我”在裏頭。所以佛說十二處教,可以使這一類受教化的人悟入“有情無我”。這是法相的話了,說“補特伽羅無我”也好,說“有情無我”也好,是沒有毛病的;假使說“人無我”,那就有毛病了。“若言人者,趣唯一故”,若說“人無我”的話,人趣在五趣中只是一趣,那麼你還要說天無我、地獄無我、餓鬼無我、畜生無我,要說那麼多;你說補特伽羅無我,或說有情無我,或說數取趣無我,都沒有毛病。所以我們平時說“人無我”,這個話還是有毛病的。因爲人只是五趣之一,你說人是沒有我的,那麼天呢?還有畜生呢?你沒有說,你的話就沒有說完整,所以真正地講法相的話,不能單說人。
論:謂若了知從六二法有六識轉,都無見者乃至知者。
述曰:六二法者,即十二處。內六處、外六處,謂根及境。由說十二處教,若知六識從根及境六二法生,了知自身唯眼能見,都無見者;乃至了知唯意知法,都無知者。此中見者等,外道等執實我能故,了知根境,除我執也。
“謂若了知從六二法有六識轉”,六二法,一個根、一個境(根、境是二),每一個又都有六:根即眼耳鼻舌身意,境即色聲香味觸法,所以叫六二法;從這六根六境,就有六識生起來,“都無見者乃至知者”。這是論裏的原文。
“六二法者,即十二處”,什麼叫六二法?就是十二處。“內六處、外六處,謂根及境”,內六處是根,外六處是境。
“由說十二處教”,佛說有色等教就是這十二處教,“若知六識從根及境六二法生”,假使我們學了十二處教,知道我們的六識是從六根、六境這個六二法生出來的;“了知自身唯眼能見,都無見者”,一般人說“我”,都是有個“我”的,這個“我”表現在哪裏?“我在看東西”,但是看東西的是“眼”,不是“我”;“乃至了知唯意知法”,乃至了別事物的東西是“意”,並不是“我”,那麼這樣子,“我”就找不到了,那就破“我”了,“都無知者”。“意”是能知,能夠知道的是“意”,但你若又把它執爲一個補特伽羅,能知道事情的東西(意)是“我”——我記得西洋有一個哲學家,好象是叔本華,他說:“我思故我在。”我能夠思維,所以能夠有我這個人、能夠存在這個我。那是不合邏輯的。思維是心所法,思維的是心所,並不是你。當然了,他們沒有學佛教。
“此中見者等,外道等執實我能故,了知根境,除我執也。”因爲外道執著有實在的一個我,有一個功能,能說一切法:實就是這個我是常住的、是實在有的;我是能自在的、獨一的一個;這個我有功能,能看一切法,能見、能聽、能聞……乃至能了知、能思考,等等。這個實、我、能是一個東西,就是所謂的神我、靈魂之類的東西。但是這個東西,從十二處教裏邊來看,都否定了,沒有這麼樣的一個東西。能知的是意,能看的是眼,能聽的是耳……,你所謂的這個神我的作用,這十二處都給你執行完了,再找一個神我就找不出來了,那麼就知道這都是十二處的作用,並沒有一個補特伽羅我在裏邊。
論:應受有情無我教者,便能悟入有情無我。
述曰:二乘根機者,名爲應受有情無我教。由知唯有根境識等,無實我故,二乘根者便入有情無我正理,除計我執,得二乘果,是密意說十二處教之勝利也。
“應受有情無我教者”,可以接受一切有情都是沒有自性、無我的這個教的那些人,聽了這個教之後,“便能悟入有情無我”,就可以證到一切有情無我的這個第一個空性。
“二乘根機者,名爲應受有情無我教”,這裏說聲聞乘的人,他是這個根機,可以受一切有情無我的教,悟入人空。這個我們將來講中觀的時候要辯,這裏唯識宗的人——也不是所有唯識宗,是大部分人的主張,認爲聲聞乘證的是補特伽羅無我,而大乘證的是兩個無我,即《大乘百法明門論》裏最後說的:“言無我者,略有二種:一補特伽羅無我,二法無我。”大乘證的是這兩個無我,而聲聞乘僅僅是證到第一個補特伽羅無我。但是在中觀裏邊認爲,證到補特伽羅無我的人,不能說法無我一點也沒有證到,還是證到了一些,只是沒有全部證到罷了。區別于是二乘(聲聞乘)還是大乘的關鍵,不在于補特伽羅無我、法無我證到與否,而在于菩提心生起了沒有、菩薩戒受了沒有。這是我們中觀論的見地,在這裏附帶說一下。這裏說唯識宗的主張,認爲二乘的人,他要受補特伽羅有情無我的教,聽了這個教之後就能證入這個有情無我。
“由知唯有根境識等,無實我故”,外道所執的實在、常、能夠自在的我是沒有的,並不自在。根沒有壞、境現前、作意正起,那麼我們的見聞覺知就有了:“眼根不壞,色境現前,作意正起,有眼識生;乃至意根不壞,法境現前,作意正起,有意識生”。如果眼根壞了,要見也見不到,這就不自在;如果眼根沒有壞,但沒有境,你要看好的東西,你想看也看不到,這也不自在。乃至你這個六根,聽的、聞的、嘗的、身上碰到的、腦筋裏思維的,都是依靠因緣條件(根境識)和合而來;主要的是根沒有壞、相應的境現前、心所法的作意正起,“正起”就是提高你的注意了,注意這個境,否則你漫不經心,還是生不起識。
比如說你正在專心一致的時候,人家跟你說話,你沒有聽到,爲什麼?話(境)是有啊,但是作意沒有正起,你的心專注在某個地方。或者你在看電視,看得正有勁,人家喊你,你根本都沒有聽到。這個境(人家喊你)雖然有,你的作意沒有正起,你耳識還是生不起來。那就是說,我們的眼識耳識鼻識等等生起來都是靠因緣的,都是不自在的,不是我要生就生,缺一個因緣就生不了。既然是不自在的、靠因緣的,那就不是我了。你說的“我”是有自在的、常的,但是這個“我”它要斷的:境不現前,識就生不起來了;也不是常的,也不是實在的,它是緣起的,沒有那個緣根本就沒有這個識。那就把這個常的、實在的、自在的我破掉了:“唯有根境識等”,並沒有一個“實我”。所以佛說這個十二分教,他的勝利(密意)就在這裏,使那些對機的人可以悟入補特伽羅無我。
“二乘根者,便入有情無我正理”,聲聞乘的人就可以證入這個道理,“除計我執,得二乘果”,除掉“計我執”,執著有一個我,把這個執除掉,就能證到“二乘果”。所以說我們證果並不難…
《唯識二十論述記講記 第十四講》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