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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识二十论述记讲记 第十四讲▪P2

  ..续本文上一页五个识种。这个说法就是我们前面说的,眼等五个净色根,实际上并没有这五个净色根,实际就是五个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的种子。“无现眼等为俱有根”,没有客观现出来的眼根耳根乃至身根为它的俱有依。俱有依就是说,识生的时候,要有依靠,依什么呢?同时存在的依,就是俱有依。还要一个意根。意根就是无间密意,那不是同时存在的了,这个色根是同时存在的。同时存在的净色根,实际上是没有的,指的就是五识的种子。“唯自因缘生己种子,名为眼等”,只有自己的因缘,生自己的种子。眼有眼的因缘,耳有耳的因缘。它靠了自己的因缘能够生出自己的种子,能够生出自己的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这个种子就叫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

  

  “即引此颂及观所缘,以为诚证”,那么这个话不是没有依据的,他就以《观所缘缘论》里边的一个颂作依据。《观所缘缘论》里怎么说呢?“第八识上,五识种子,名五根故”,它说:阿赖耶识里边的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这五个识的种子,就是眼耳鼻舌身五个根(识上色功能,名五根应理);“又说常与境,互得为因故”,这个种子跟那个境界,经常是互为因的,一个是种子,一个现行,互相熏习(功能与境色,无始互为因)。“其五外境,许有依他色处无诤”,那五个外境(识变的相分)是依他起的,相分是依他起,见分也是依他起,这个是没有争论的。“其陈那等,依此唯识,于观所缘,作如是说”,根据陈那菩萨的说法就是这样子的,他说这个五根就是五个识的种子,其它的话,我们就不要管那么多了。眼耳鼻舌身五个根就是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五个识的种子,这个种子能生识,我们就说五个根能生五个识,这是陈那的在《观所缘缘论》里边的主张。

  

  “有说非理”,其它的人,又说这是不合理的。“若五色根即五识种,十八界种应成杂乱”,假使五色根就是五识种的话,十八界就乱掉了,不成十八界了。本来十八界是很有规律的:六个根、六个境,就生六个识,这是很有规律的。但是你现在把五个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说成是五个识的种子,那么五个根就不存在了,那五个识的种子就应当归纳到五个识里边去,这样十八界就少了五个界,就乱掉了,配也配不起了。那就是说,五个根就不见了,包融入五个识里边去了;五个境(相分)还在,但是五个根没有了,十八界就乱掉了。“如是便有十一过失”,他还列举了十一种过失。这是在《成唯识论》里边,举了十一种,当然我们不要去看那么多了,大概知道有很多过失就完了,“广如彼说”。

  

  这个是辩论了,我们大概晓得一下就行了,因为现在不是学《成唯识论》。

  

  “然护法论师,假朋陈那执,复转救言”,护法论师假装帮助陈那,来救说:“能感五识增上业种,名五色根”,若这样说会造成十八界混乱的话,那我们就不要说它是识的种子了,就说是能感五识增上业种——这是造了业的种子,这个业的种子能够感那五个识;不是识的种子,而是业种,这个业种叫五色根。这个就不能归纳到五个识里边去,十八界还可以成立。“非作因缘,生五识种”,这个是业的种,是增上缘,而识的种子是因缘;我们说的不是因缘的识种,而是增上缘的业的种子。他想补救这十八界的混乱,但是,另外一派又来破他了。

  

  (18A)“其安慧等,复破彼言”,若是这样子的话,“应五色根,非无记故,如是便有十二过失。”异熟果是无记的(业有善恶,果是无记),现在你说是业种,那么这个果(五色根)应当有善恶,不是无记了。这样不但是前面的过失没有去掉,更加了一个,成十二个过失。那就弄巧成拙了,本想免掉过失,而非但没有把它救成,还多出过失来了。

  

  那么安慧他们这一派怎么解释呢?他说:“种子功能名五根者,为破离识实有色等”,说种子或者说功能(功能就是生识的功能,也就是种子的意思),说它是五根,是有道理的:种子也好,功能也好,都离不开识;为了驳斥有部、经部或者大众部等等他们的主张——不承认是识变、认为这些色声香味触等等是离开识而客观实在有的外境,为破他们的这个观点,所以要说它是识种子。“于识所变似眼根等,以有发生五识用故”,这个“眼根等”实际上也是识变的,是阿赖耶识变的相分,是有客观的依他起存在的,因为这个“眼根等”能发生五识的作用(眼根生眼识,这个我们都知道的),“假名种子及色功能”,实际上并不是真的种子,也不是色的功能。功能就是种子的异名,种子是从它的体来说,功能则从它的用来说。这个种子能够产生色,有这个功能,产生这个相分色,就叫色功能。因为它有生色的作用,把这个眼根就安个名字叫种子,或者叫色功能。种子也能生色了。那么就是说,这个种子是假安立的,并不是真的种子,实际上是阿赖耶识的相分。那这个问题就解决了。“非谓色根,即识业种”,并不是说这五个净色根就是识种或者业种。“破经部等心外实色”,他主要是破经部、有部等执着心外有实在色的,所以这样子说。“由未建立有第八识”,因为阿赖耶识还没有抬出来。如果把阿赖耶识抬出来,那就好说了。

  “若不说种为眼等根,眼等便离六识而有”,因为眼根是离开六识的阿赖耶识变的(是阿赖耶识的相分),但是阿赖耶识还没有说,你如果不说种子就是眼根的话,那么眼根就离开六识而有了,那成了六识以外有那些境了。“故说种子为眼等根”,所以,为了避免经部他们钻空子,就说种子是眼等根。即是说,说种子是眼等根,是密意说,并非真正种子就是眼根。眼根是什么?我们先说一下。阿赖耶识,它的见分是末那识执为我的,而它的相分,我们整个的根身世界、山河大地都是阿赖耶识的相分,其中就有我们的五根。五根是阿赖耶识的相分,是在六识以外的,但是并没有离开识。所以真正来说,我们的五个净色根,就是阿赖耶识的相分。因为这里还没有讲阿赖耶识,他不能说这个是阿赖耶识相分了,但是它又是离开六识的,你如果说不是种子的话,那么经部、有部正好说:“对嘛!识以外有东西的啊,有实在色的。”那就成立他们的识外有境了。为了避免这些,而说种子就是这个净色根、眼等根,实际上这是假安立的。真正的眼根是阿赖耶识的相分。

  

  这是解释五根。五根生五识的时候,这个五识里边,见分就是能见的那个作用,相分就是以阿赖耶识山河大地的相分为缘、变现一个五识的相分——假使眼识,看到的是眼识内部的相分,阿赖耶识的相分它是看不到的。阿赖耶识的相分只是一个增上缘,使眼识里边变一个跟阿赖耶识的相分同样的一个相分,于是眼识就缘自己的这个相分而看。阿赖耶识的相分,它不是亲所缘的,只是疏缘(作个增上缘),眼识不能亲自取(看)。也就是前面我们讲的“无有少法能取少法”,识外的法,一个也取不到的!取来取去都是在自己内部:自己看自己、自己听自己……。这是唯识的道理了。这些是昨天的内容,我们讲好了。

  

  

  论:依斯密意,说色等十。

  述曰:此总结也。依破于我,于识种子说为眼等,于识所现现行似色,名为色等;非离于识别有眼等,眼等不离第八识故。

  

  “依斯密意,说色等十”,因为要显示里边含有唯识的道理,以这个密意而说有色等十个法。并不是说色等十个法是实在有的,实际上就是说唯识了。

  “此总结也”,这是总结的话。为了破“我”(补特伽罗我),于识种子就说是眼根等等,于识所现的现行似色(相分)就说为色处等等;“非离于识别有眼等”,并不是离开识之外还有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眼等不离第八识故”,它们都是第八识的相分。这是把它跟第八识联系起来讲了。

  这是第二层佛以密意来说有色等十处,这个密意实际上说的就是唯识。

  

  戊三 后一颂说色有胜利………

  依此教能入,数取趣无我;

  所执法无我,复依余教入。

  

  

  论:此密意说,有何胜利?

  述曰:此下第三,辨教胜利。外人复问:如是说教,有何胜利?胜利者,果利也。

  接着解释第三层“有胜利”:为什么要这样子说有色等十处?因为有胜利。“此密意说,有何胜利”,佛以密意说十二处(包括十个处的色法,眼耳鼻舌身、色声香味触都是色蕴里边的色法),有什么好处?“外人复问:如是说教,有何胜利?”这样子说十二分教,有什么好处?“胜利者,果利也”,果上有什么利益。

  

  

  论:颂曰:依此教能入,数取趣无我;所执法无我,复依余教入。

  述曰:上二句说人无我胜利,下二句说法无我胜利。补特伽罗名数取趣,以能数数取诸趣故;有其果位,亦立因名,由无实我,故数取趣。

  [名相注释]实我 《成唯识论述记》卷一:“论:我谓主宰。述曰:我如主宰者,如国之主,有自在故;及如辅宰,能割断故;有自在力,及割断力,义同我故。”

  

  以一个颂来简单地回答。前二句说“人无我胜利”,后二句说“法无我胜利”。

  

  “依此教能入”,佛说的教(十二分的教),依了这个教,使对机的那些有情可以进入“数取趣无我”——人空、我空,依这样的十二分教,能够知道“补特伽罗”这个“我”、投生(此死彼生)的那个“我”是没有的,都是这十二处的作用。“所执法无我,复依余教入”,悟入补特伽罗无我只是其一,还有法无我,这个东西却是要依其它的教才能悟入了。这十二分教是对那些能够进入补特伽罗无我的教的人说的,对进入大乘的菩萨、要知一切法空的道理的人,那还得要讲其它的教(唯识)。

  

  “补特伽罗名数取趣”,我们经常说的“补特伽罗无我”,这个“补特伽罗”是印度话,翻成汉语叫“数取趣”。什么叫数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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