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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二十論述記講記 第十五講▪P4

  ..續本文上一頁屬于風的。“眼見色時,不得風大,得地水火”,眼睛看色的時候,只得到地水火叁個大。風大是運動的了,在色裏邊沒有風相、沒有動相,所以說眼看色的時候,只有地水火能夠得到,地水火的極微了,那麼風的看不到。“耳鼻舌叁,得聲香味時,得叁亦爾”,那麼耳鼻舌叁個得聲香味它們境的時候,也是一樣得地水火,不得風。“唯身得觸時得四大”,只有身的觸有碰到四個大,全的,因爲風大的也碰得到了,而眼睛是看不到的,耳朵也聽不到。這是外道的說法,我們不必仔細地去研究它。“以于觸中有風大故”,觸裏邊有風大。這個跟我們佛教裏邊的一個觸,十一個觸裏邊有地水火風了,也是全的,這個有相似之處。凡是外道,都要偷佛教。“意緣一切”,那麼意,第六意識,緣一切法,這是地水火風都全的了。

  

  “故有分色爲眼識等境,體唯一物。其子粗微,名爲有分,有細分故;其本細微,但名爲分,不有他故”,這麼有兩個外道名字,“有分色”,就是說這個粗的色有它的細分的,就是“子微”了。兩個兩個合第叁個,叁個叁個合第七個,七個七個合生十五個……,等等,這都是有分的,可以分的,有分色。這個粗的色才是眼識等境。因爲極微太小了,眼識看不到。那麼合攏來的粗色,是眼識、耳識、鼻識的能緣的境;而它合攏來成一塊了,不是分的了。原始的極微是各是各的,體是多的,合攏來之後就捆成一塊。這是外道的說法,當然不對頭的。“其子粗微名爲有分,有細分故”,爲什麼叫有分?子就是它後來所生的那個粗的那個微,它有細分的,它裏邊有組成部分了,就是原始的極微合成的,所以叫有分,它有那個細分。這是什麼?有財釋了,有細分的,就叫有分了。“其本細微,但名爲分”,最根本的、細的極微只能叫分,它自己是最單元的東西了,沒有其它東西來組成它的,這是分,“不有他故”。

  

  “廣敘此執,如成唯識。”這個外道的一些說法,我們這裏不必細究,大概知道它缺點在哪裏、能夠破它就完了。那麼照你這麼說,既然是一個一個子微合攏來的,這個境是一,整個的叁千大千世界是一個境,一個體的。這是外道自己說的了。

  

  論:或應是多,如執實有衆多極微各別爲境。

  述曰:下破小乘。今此先敘古薩婆多毗婆沙義。此師意說,如色處等,體是多法,爲眼識境。所以者何?其一一極微,體是實有,合成阿耨;阿耨是假,故此以上皆非實有。五識既緣實法爲境,故不緣于阿耨以上和合假色。故色處等爲眼識等境時,其實極微一一各別爲眼識等境,不緣假故,以有實體能生識故。

  [名相注釋]阿耨 《光記》卷一二雲:“……七極微爲一微量,微顯細聚,梵雲阿耨,此名微。眼見色中,最微細也,應知但爲天眼、輪王眼、後有菩薩眼所見。”

  

  “或應是多,如執實有衆多極微各別爲境”,這是小乘的話,不是外道的話了。“下破小乘”,那麼小乘怎麼說的呢?“今此先敘古薩婆多毗婆沙義”,先說舊的毗婆沙,就是有部,他們的觀點。

  

  “此師意說”,這些論師的意思說,“如色處等,體是多法,爲眼識境。所以者何?其一一極微,體是實有,合成阿耨;阿耨是假,故此以上,皆非實有”。它的標點有點兒錯誤:“阿耨是假故,此以上皆非實有”(宣統二年冬十月江西刻經處校刊本下冊、卷叁第四頁二行) ,這個好象不順,玄奘法師翻譯的書一般都是四個字一句。“阿耨是假”的,“故此以上,皆非實有”,既然是假的,所以說它阿耨以上的都是假法,不是實在有的。“五識既緣實法爲境”,有部說,眼識一定要緣實在的境,這個我們前面講過的,經部說眼識也可以緣假的境,無法也可以緣,而有部說,眼識只能緣實在有的東西,這個假法、實在沒有體的東西,它不能緣的。現在它既然說五識是一定緣實法爲境的,那麼這個合攏來的假法,它是緣不到的,“故不緣于阿耨以上和合假色”。阿耨以上,七個叫阿耨,“七”個就是中間一個、上下四邊六個合攏來的一個“七”,就是小的微合成一個大的,七個;七個七個又合起來,再大的大的……。這些阿耨以上的那些色都是假的,五識是不緣的。那麼它緣什麼呢?只能緣實在的,實在的就是極微了。

  

  “故色處等爲眼識等境時,其實極微一一各別爲眼識等境”,所以說,我們看色的時候,雖然我們看的粗色是阿耨以上合攏來的色,但是這些色等境是假的,眼識、耳識、鼻識、身識是緣不到的,真正緣得到的還是緣實極微。這是有部的說法。爲什麼呢?“不緣假故”,因爲它不緣假法的,“以有實體能生識故”,因爲有實在的客觀的東西才能引起識生出來;外邊的東西都沒有,識怎麼生呢?我們經上是知道的,十二處,根境相對生識,有根、有境,根境兩個對攏來,識就生了,如果境都沒有,是假的,那麼這個識怎麼生呢?所以說既然是“爲眼識等境”,那麼決定要有實在的法(實有衆多極微各別爲境);緣假的法,識不會生的。所以照你這麼說,我們所緣的這個境就很多了,“或應是多”。這是舊的有部的說法了。

  

  

  論:或應多極微和合或和集。

  述曰:此敘經部、新薩婆多正理師義。經部師說多極微和合,正理師說多極微和集。

  

  “或應多極微和合或和集”,這是經部跟新有部。

  

  這個裏邊就牽涉到很多的事情。既要照顧佛教,又要照顧外道,又要照顧二乘的經部、有部,有部裏邊又分新的、舊的兩派,這是很麻煩了。那麼麻煩,能知道就知道,不知道也沒有關系,這是對外的。他有這個執著,我們要破;我們沒有這個執著,不破也沒有關系。有病,要吃藥了;沒有這個病——外道的病沒有,二乘的病也沒有,這個“藥”不吃也可以。你說不懂,不懂也可以,就把大乘的唯識搞懂就行了。所以我們這裏就給大家先打個招呼,能懂就懂,不懂隨它去。因爲你沒有外道的執著。他破的是外道,有那個執著,就要破它,你沒有這個執著,根本就不需要破。你沒有這些東西,不破也沒有問題,能接受唯識就行。這些都是接受唯識的障礙物,那麼你要接受唯識,非要把障礙物除掉不可。而我們自己沒有這些障礙物,除不除都沒有問題。所以這裏這幾段,懂就好,不懂也沒有多大關系。

  

  經部說極微是和合起來的,成了個粗的色。極微是小的色,那是看不到的,所看到的是極微的和合。那麼這個新有部,他感到說“和合”有毛病,就說了個“和集”,他認爲極微不是和合,而是和集。什麼叫和合?什麼叫和集?下面要說。經部說:“應多極微和合”;新有部說:“應多極微和集”。

  

  論:如執實有衆多極微皆共和合和集爲境。

  他們執著實在有很多的極微合集爲外境。極微很小,看不到,那麼我們看到的色是怎麼來的?現在要解釋這個道理,他們就說是極微合成的。怎麼合?經部說是和合,新有部說是合集。下邊就是講這個問題了。

  講這些是比較複雜的,我們也說了,不是很重要的。能夠知道的話,知道外道有這些執著,應該怎麼破;知道不了的話,反正你也沒有這個執著,不破也沒有啥大關系。下邊就廣說經部怎麼執著?有部怎麼執著?

  

  述曰:此即廣敘。謂經部師,實有極微,非五識境,五識上無極微相故;此七和合,成阿耨色,以上粗顯,體雖是假,五識之上有此相故,爲五識境;一一實微,既不緣著,故須和合成一粗假,五識方緣。故論說言:實有衆微,皆共和合。

  

  “謂經部師,實有極微”,經部認爲,極微是實在有的,但是太小了,五識看不到,“非五識境”,實在有的極微太小了,不是五識能緣的境,“五識上無極微相故”,爲什麼緣不到?五識裏邊,極微的相太細了,顯不出它的相。那麼它怎麼能夠看到色呢?“此七和合,成阿耨色……”,這個“七和合”,古代的論師跟我們現在的化學有點相似的地方,它就是說,一個極微——我們以一個方的立體來說,一個極微在中間,上下再兩個,四邊東南西北又四個,一共七個,這七個合攏來成一個阿耨色,那是比較粗大一些了。這個阿耨色,這個七個極微又合又合,合到後來就是好象我們所看到的大色,粗的色了。七個極微和合成阿耨色,成阿耨色之後,“以上粗顯”,這個阿耨色以上的色就粗了,就明顯了。“體雖是假”,這個阿耨色,體是假的,因爲它不是極微,是極微合攏來的、本身是沒有的,原來就是極微,所以阿耨色這個東西是假合的。雖然是假合,“五識之上有此相故”,因爲它粗了,五識對細的法看不到,粗的能看到,五識上邊有它們的相,“爲五識境”,可以作五識所緣的境。

  

  “一一實微,既不緣著,故須和合成一粗假,五識方緣”,一個一個小的極微,因爲太小了,五個識緣不到,所以必定要和合起來,成一個粗的假的色;這個假的色法,前五識可以緣到。“故論說言:實有衆微,皆共和合”,這個就是經部的說法,實在有極微,很小很小的,它是實有、有實體的,它們和合成了一個假的色,粗的、看得到的、但是體是假的,因爲它不是實在的極微了,而是實在的極微所合攏來的假色。這是經部的說法,“多極微和合”。

  

  其正理師,恐違自宗眼等五識不緣假法,異于經部;若順于古,即有陳那五識之上無微相故非所緣失。遂複說言:色等諸法,各有多相,于中一分是現量境,故諸極微相資,各有一和集相,此相實有,各能發生似己相識,故與五識作所緣緣。如多極微集成山等,相資各有山等量相,眼等五識,緣山等時,實有多極微相資山相,五識並得,故成所緣,不爾即有非所緣失,許有實體,但爲緣故。故論說言實有衆多極微皆共和集,廣如陳那觀所緣論,及成唯識第一卷說。

  

  “其正理師,恐違自宗眼等五識不緣假法”,經部也說識可以緣假法(我們前面就碰到過,有些人還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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