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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识二十论述记讲记 第十五讲▪P4

  ..续本文上一页属于风的。“眼见色时,不得风大,得地水火”,眼睛看色的时候,只得到地水火三个大。风大是运动的了,在色里边没有风相、没有动相,所以说眼看色的时候,只有地水火能够得到,地水火的极微了,那么风的看不到。“耳鼻舌三,得声香味时,得三亦尔”,那么耳鼻舌三个得声香味它们境的时候,也是一样得地水火,不得风。“唯身得触时得四大”,只有身的触有碰到四个大,全的,因为风大的也碰得到了,而眼睛是看不到的,耳朵也听不到。这是外道的说法,我们不必仔细地去研究它。“以于触中有风大故”,触里边有风大。这个跟我们佛教里边的一个触,十一个触里边有地水火风了,也是全的,这个有相似之处。凡是外道,都要偷佛教。“意缘一切”,那么意,第六意识,缘一切法,这是地水火风都全的了。

  

  “故有分色为眼识等境,体唯一物。其子粗微,名为有分,有细分故;其本细微,但名为分,不有他故”,这么有两个外道名字,“有分色”,就是说这个粗的色有它的细分的,就是“子微”了。两个两个合第三个,三个三个合第七个,七个七个合生十五个……,等等,这都是有分的,可以分的,有分色。这个粗的色才是眼识等境。因为极微太小了,眼识看不到。那么合拢来的粗色,是眼识、耳识、鼻识的能缘的境;而它合拢来成一块了,不是分的了。原始的极微是各是各的,体是多的,合拢来之后就捆成一块。这是外道的说法,当然不对头的。“其子粗微名为有分,有细分故”,为什么叫有分?子就是它后来所生的那个粗的那个微,它有细分的,它里边有组成部分了,就是原始的极微合成的,所以叫有分,它有那个细分。这是什么?有财释了,有细分的,就叫有分了。“其本细微,但名为分”,最根本的、细的极微只能叫分,它自己是最单元的东西了,没有其它东西来组成它的,这是分,“不有他故”。

  

  “广叙此执,如成唯识。”这个外道的一些说法,我们这里不必细究,大概知道它缺点在哪里、能够破它就完了。那么照你这么说,既然是一个一个子微合拢来的,这个境是一,整个的三千大千世界是一个境,一个体的。这是外道自己说的了。

  

  论:或应是多,如执实有众多极微各别为境。

  述曰:下破小乘。今此先叙古萨婆多毗婆沙义。此师意说,如色处等,体是多法,为眼识境。所以者何?其一一极微,体是实有,合成阿耨;阿耨是假,故此以上皆非实有。五识既缘实法为境,故不缘于阿耨以上和合假色。故色处等为眼识等境时,其实极微一一各别为眼识等境,不缘假故,以有实体能生识故。

  [名相注释]阿耨 《光记》卷一二云:“……七极微为一微量,微显细聚,梵云阿耨,此名微。眼见色中,最微细也,应知但为天眼、轮王眼、后有菩萨眼所见。”

  

  “或应是多,如执实有众多极微各别为境”,这是小乘的话,不是外道的话了。“下破小乘”,那么小乘怎么说的呢?“今此先叙古萨婆多毗婆沙义”,先说旧的毗婆沙,就是有部,他们的观点。

  

  “此师意说”,这些论师的意思说,“如色处等,体是多法,为眼识境。所以者何?其一一极微,体是实有,合成阿耨;阿耨是假,故此以上,皆非实有”。它的标点有点儿错误:“阿耨是假故,此以上皆非实有”(宣统二年冬十月江西刻经处校刊本下册、卷三第四页二行) ,这个好象不顺,玄奘法师翻译的书一般都是四个字一句。“阿耨是假”的,“故此以上,皆非实有”,既然是假的,所以说它阿耨以上的都是假法,不是实在有的。“五识既缘实法为境”,有部说,眼识一定要缘实在的境,这个我们前面讲过的,经部说眼识也可以缘假的境,无法也可以缘,而有部说,眼识只能缘实在有的东西,这个假法、实在没有体的东西,它不能缘的。现在它既然说五识是一定缘实法为境的,那么这个合拢来的假法,它是缘不到的,“故不缘于阿耨以上和合假色”。阿耨以上,七个叫阿耨,“七”个就是中间一个、上下四边六个合拢来的一个“七”,就是小的微合成一个大的,七个;七个七个又合起来,再大的大的……。这些阿耨以上的那些色都是假的,五识是不缘的。那么它缘什么呢?只能缘实在的,实在的就是极微了。

  

  “故色处等为眼识等境时,其实极微一一各别为眼识等境”,所以说,我们看色的时候,虽然我们看的粗色是阿耨以上合拢来的色,但是这些色等境是假的,眼识、耳识、鼻识、身识是缘不到的,真正缘得到的还是缘实极微。这是有部的说法。为什么呢?“不缘假故”,因为它不缘假法的,“以有实体能生识故”,因为有实在的客观的东西才能引起识生出来;外边的东西都没有,识怎么生呢?我们经上是知道的,十二处,根境相对生识,有根、有境,根境两个对拢来,识就生了,如果境都没有,是假的,那么这个识怎么生呢?所以说既然是“为眼识等境”,那么决定要有实在的法(实有众多极微各别为境);缘假的法,识不会生的。所以照你这么说,我们所缘的这个境就很多了,“或应是多”。这是旧的有部的说法了。

  

  

  论:或应多极微和合或和集。

  述曰:此叙经部、新萨婆多正理师义。经部师说多极微和合,正理师说多极微和集。

  

  “或应多极微和合或和集”,这是经部跟新有部。

  

  这个里边就牵涉到很多的事情。既要照顾佛教,又要照顾外道,又要照顾二乘的经部、有部,有部里边又分新的、旧的两派,这是很麻烦了。那么麻烦,能知道就知道,不知道也没有关系,这是对外的。他有这个执着,我们要破;我们没有这个执着,不破也没有关系。有病,要吃药了;没有这个病——外道的病没有,二乘的病也没有,这个“药”不吃也可以。你说不懂,不懂也可以,就把大乘的唯识搞懂就行了。所以我们这里就给大家先打个招呼,能懂就懂,不懂随它去。因为你没有外道的执着。他破的是外道,有那个执着,就要破它,你没有这个执着,根本就不需要破。你没有这些东西,不破也没有问题,能接受唯识就行。这些都是接受唯识的障碍物,那么你要接受唯识,非要把障碍物除掉不可。而我们自己没有这些障碍物,除不除都没有问题。所以这里这几段,懂就好,不懂也没有多大关系。

  

  经部说极微是和合起来的,成了个粗的色。极微是小的色,那是看不到的,所看到的是极微的和合。那么这个新有部,他感到说“和合”有毛病,就说了个“和集”,他认为极微不是和合,而是和集。什么叫和合?什么叫和集?下面要说。经部说:“应多极微和合”;新有部说:“应多极微和集”。

  

  论:如执实有众多极微皆共和合和集为境。

  他们执着实在有很多的极微合集为外境。极微很小,看不到,那么我们看到的色是怎么来的?现在要解释这个道理,他们就说是极微合成的。怎么合?经部说是和合,新有部说是合集。下边就是讲这个问题了。

  讲这些是比较复杂的,我们也说了,不是很重要的。能够知道的话,知道外道有这些执着,应该怎么破;知道不了的话,反正你也没有这个执着,不破也没有啥大关系。下边就广说经部怎么执着?有部怎么执着?

  

  述曰:此即广叙。谓经部师,实有极微,非五识境,五识上无极微相故;此七和合,成阿耨色,以上粗显,体虽是假,五识之上有此相故,为五识境;一一实微,既不缘着,故须和合成一粗假,五识方缘。故论说言:实有众微,皆共和合。

  

  “谓经部师,实有极微”,经部认为,极微是实在有的,但是太小了,五识看不到,“非五识境”,实在有的极微太小了,不是五识能缘的境,“五识上无极微相故”,为什么缘不到?五识里边,极微的相太细了,显不出它的相。那么它怎么能够看到色呢?“此七和合,成阿耨色……”,这个“七和合”,古代的论师跟我们现在的化学有点相似的地方,它就是说,一个极微——我们以一个方的立体来说,一个极微在中间,上下再两个,四边东南西北又四个,一共七个,这七个合拢来成一个阿耨色,那是比较粗大一些了。这个阿耨色,这个七个极微又合又合,合到后来就是好象我们所看到的大色,粗的色了。七个极微和合成阿耨色,成阿耨色之后,“以上粗显”,这个阿耨色以上的色就粗了,就明显了。“体虽是假”,这个阿耨色,体是假的,因为它不是极微,是极微合拢来的、本身是没有的,原来就是极微,所以阿耨色这个东西是假合的。虽然是假合,“五识之上有此相故”,因为它粗了,五识对细的法看不到,粗的能看到,五识上边有它们的相,“为五识境”,可以作五识所缘的境。

  

  “一一实微,既不缘着,故须和合成一粗假,五识方缘”,一个一个小的极微,因为太小了,五个识缘不到,所以必定要和合起来,成一个粗的假的色;这个假的色法,前五识可以缘到。“故论说言:实有众微,皆共和合”,这个就是经部的说法,实在有极微,很小很小的,它是实有、有实体的,它们和合成了一个假的色,粗的、看得到的、但是体是假的,因为它不是实在的极微了,而是实在的极微所合拢来的假色。这是经部的说法,“多极微和合”。

  

  其正理师,恐违自宗眼等五识不缘假法,异于经部;若顺于古,即有陈那五识之上无微相故非所缘失。遂复说言:色等诸法,各有多相,于中一分是现量境,故诸极微相资,各有一和集相,此相实有,各能发生似己相识,故与五识作所缘缘。如多极微集成山等,相资各有山等量相,眼等五识,缘山等时,实有多极微相资山相,五识并得,故成所缘,不尔即有非所缘失,许有实体,但为缘故。故论说言实有众多极微皆共和集,广如陈那观所缘论,及成唯识第一卷说。

  

  “其正理师,恐违自宗眼等五识不缘假法”,经部也说识可以缘假法(我们前面就碰到过,有些人还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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