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俱舍论》是正理了,它是顺着《俱舍论》的正理的,就给它改个名字叫《顺正理论》。那么它的道理,因为《俱舍论》把旧的萨婆多部的《大毗婆沙》破了很多,他感到也没有办法救,他就另外设想了一套理论,这一套理论就在《顺正理论》里边,就叫新的有部。这个“下二句破经部及新萨婆多顺正理师”就是指众贤论师他们那一派了。
“又非和合等”是“立宗”,“极微不成故”是“立因”,这是讲因明,我们念过去就算了,“验此兼破极微和集”。
“此唯识论,世亲年迈、正理论后方始作也”,《俱舍论》是在《顺正理论》前面作的,《顺正理论》是要破《俱舍论》的,但是破不掉,那么世亲菩萨年纪大了之后,着《唯识二十论》,那是在《顺正理论》以后了,所以他把《顺正理论》的道理,在这里兼带地也破了一下,这个“至下当知”。
论:此何所说。
述曰:自下破执。于中有三:初假问起,次叙外执,后正破之。此假问也,体例如前。
“自下破执”,其中有三:开始先假设一个问难,“次叙外执”,其次把我们宗外的人、他的执着是什么叙述一下,最后是正破。
“此何所说”,这是假起一个题,提一个问。要开讲我们的道理,先假一个问题来作开端。它说的是什么?你说了一个颂,这个颂里说的是什么意思呢?下边就要说了。
论:谓若实有外色等处与色等识各别为境。
述曰:此下叙执。外道小乘若执实有离识之外有色等处,与缘色等能缘之识各别为境。此即总叙小乘外道徧计之义。自下别叙。
论:如是外境,或应是一。
述曰:此外道计,执色等法体唯是一。
先看论文:“谓若实有外色等处与色等识各别为境”,假使实在有外边的客观的色声香味触等等处(色等处就是十二处里的色声香味触等等),与色等识(即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作它们的各别的境,那么“如是外境,或应是一”。这是外道的执着了。
“外道小乘若执实有离识之外有色等处”,二乘如此,外道当然更如此了,他们执着识以外客观的境是实在有的,“离识之外,有色等处”,色声香味触这些处是有的,“与缘色等能缘之识各别为境”,“缘色等能缘之识”就是“色等识”,能够缘色声香味触的那个识即眼耳鼻舌身识,“各别为境”,眼识缘色、耳识缘声,乃至身识缘触,那是各别各别的境。
“此即总叙小乘外道徧计之义”,这是总述二乘外道他们是这么说的,就是还引他们的话,你们是这么说的,那么照你们这么说,有什么什么毛病,下边就举毛病了。你们说离开识以外,确实有客观的实在的色声香味触,这些处、这些东西是与眼耳鼻舌身识所缘的各别的境,那么照你们这么说的话,“如是外境,或应是一”,这些外境,应当是一个。“此外道计”,这是外道的执着了,“执色等法,体唯是一”,这个为什么说一?下边要说。
论:如胜论者,执有分色。
述曰:此显执师是吠世师迦,此云胜论。造此论师名胜论者,释此立名、说斯缘起,如余处辨。此师本计有六句义,后有末执立十句义,如成唯识。然六句者:一实、二德、三业、四有、五同异、六和合。实中有九:谓地、水、火、风、空、时、方、我、意。
“如胜论者,执有分色。”这个是麻烦事情又来了,先得要把外道胜论师的道理说一番,才能把他辩倒;如果他说什么我们都不知道,那辩什么呢?那就莫名其妙。所以胜论师的道理,大概要先讲一下。那是外道的东西,我们当然不要去学了,但是为了要破他们,稍微略略地知道一下,也是需要的。说外境是一,这是什么人执着的?是胜论师,“如胜论者”,胜论师就是执着外境是一的。当时在世亲菩萨时代,外道最厉害的就是胜论跟数论了,所以《成唯识论》也好,《唯识二十论》也好,提到外道,都是以他们两个作代表性的。
“此显执师是吠世师迦”,吠世师迦是印度话,就是胜论外道。“造此论师名胜论者,释此立名、说斯缘起,如余处辨”,他为什么造这么一部论、为什么叫胜论,因为在其它地方说了,我们这里就略了、不要讲那么多了,你们自己去看《成唯识论》等等好了,它的立名、缘起就不说了。那么它的执着是什么?
“此师本计有六句义,后有末执立十句义,如成唯识”,本来他们的执着是六句的一个道理,后来修改了之后(“末执”就是后来的执着),他们就立了十句义。他们感到六句不够了,就又添了四句,一共十句,如《成唯识论》里详细说。
哪六句?“然六句者:一实,二德,三业,四有,五同异,六和合。”第一个“实”,就是实在的东西。我们看它的实德业,与我们三宝的实、德、能相仿,就是外道偷了很多三宝的东西。它这个实在的东西分九个:“地、水、火、风、空、时、方、我、意”,他们认为最基本的思想范畴就是这么几个东西,是实实在在有的。地、水、火、风、空、时间的概念、空间概念、方向的问题;我,外道都是离不开我的,有这么一个我;意,就是自己的意志。这九个东西,他们认为是实在的。
其地水火风是极微性,若劫坏时,此等不灭,散在处处,体无生灭,说为常住,有众多法,体非是一。后成劫时,两两极微合生一子微,子微之量,等于父母,体唯是一,从他生故,性是无常。如是散极微,皆两两合生一子微,子微并本,合有三微。如是复与余三微,合生一子微,第七其子等于六本微量。如是七微复与余合,生一子微。第十五子微,其量等于本生父母十四微量。如是辗转成三千界。
“其地水火风是极微性”,它这个地水火风属于极微,是物质的。“若劫坏时,此等不灭”,他们外道也知道成住坏空,劫坏了之后,就是整个的宇宙都空掉,星球都毁灭掉了,地救也毁灭了,整个的一片空,这个时候,地水火风的极微这些物质并没有灭掉,不过是因为很小,看不到了。“散在处处,体无生灭”,这些小的极微,空间散布得满满的到处都有;它的体,地水火风最小的这个极微,是没有生灭的,“说为常住”,是常住的。“有众多法,体非是一”,有很多,它这个体不是一个,就是各是各的,小小的,很多很多,无数的那个极微到处空间散满的有,而且是常的,不是生灭的。这是外道的执着,我们不要去以为它对就完了,知道它有这么一个执着。
(19B)“后成劫时”,成住坏空,坏了之后是空,空了之后,那些极微都散布在这个空间,后来地球又形成了,那么这个世间形成的时候,这些极微就凑拢来,变成山河大地。怎么凑拢来的?他们的说法是:“两两极微合生一子微,子微之量,等于父母,体唯是一”,两个两个极微合拢来,产生第三个,等于好象父母生一个孩子一样,那么两个极微合拢来所生的这个子微之量(这个子微的大小),等于父母;它们是两个,合拢来之后算了第三个,这第三个的量就是父母兜拢来的,但不是两个极微了;本来体是分散的,合生一子微之后,它们体是合拢来,把两个合一个。“从他生故,性是无常”,因为它是从极微所生的,它本身不是最小的极微了,所以它属于无常的——就是看到现象的物质都是无常的,而原始的极微却是常的。这是外道的说法。
“如是散极微,皆两两合生一子微”,充在整个虚空界的极微,到劫初要形成这个世界的时候,两个两个两个都合起来了,两个合生一个子微。“子微并本,合有三微,如是复与余三微,合生一子微”,这个是它们的兜法了,它父母生一个子微;子微跟它父母合起来,三个;三个三个又合,成了第七个,就是三个三个是六个了,又生一个新的,就是属于第七了。“第七其子等于六本微量”,那么这第七个东西,它的量等于六个本微量。它原来是六个东西兜拢来的,虽然它是第七,但是大小、数量还是相当于新生它的六个根本的数量一样的。
“如是七微,复与余合,生一子微”,这个第七个微,又七个七个合生,乃至第十五个生出来了。这样子越来越多、越来越多,就这样子。“第十五子微,其量等于本生父母十四微量”,第十五个的量相当于本生父母的十四微量。因为它自己没有东西的,就是前面十四个兜拢来的,所以它的数量也是十四个,但是本身属于一个东西。“如是辗转成三千界”,这一个第十五个东西,又十五十五合拢来,越来越大、越来越大,最后辗转成三千大千世界。这是外道的说法,我们当然不要去采取它了。
其三千界既从父母二法所生,其量合等于父母量,故三千界为识等境,体唯是一。然色是火德,乃至触是风德。眼见色时,不得风大,得地水火,以于色中无风相故。耳鼻舌三,得声香味时,得三亦尔。唯身得触时得四大,以于触中有风大故。意缘一切。故有分色为眼识等境,体唯一物。其子粗微,名为有分,有细分故;其本细微,但名为分,不有他故。广叙此执,如成唯识。
“其三千界既从父母二法所生”,这个三千界,最初是从父母两个极微产生的,“其量合等于父母量”,所以整个的三千世界,它的形量大小等于所有的极微(原来的极微)的量合拢来一样。“故三千界为识等境,体唯是一”,因为极微很小,我们识缘不到,而它合成大的时候,可以识所缘了,“为识等境”,识就是眼识耳识鼻识等等了,所以它的很多的各式各样识的境(色声香味触),而他的说法,“体唯是一”,因为合拢来的这个粗的色,它体是一个的,原来就是分开的了,合拢之后,成了一个,一个小的再合拢,成了大的一个,大的再合拢,成更大的一个,最后整个三千世界是横的一块,所以它体是一个。这是外道的说法,当然不对的。
“然色是火德”,这是外道的话,我们念过去算了。色属于火的,乃至触是…
《唯识二十论述记讲记 第十五讲》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