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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二十論述記講記 第十七講▪P5

  ..續本文上一頁麼成呢?“比量如前”,這個因明的量跟前面一樣,就不再說了。

  

  《成唯識論》裏邊也破這個道理,它怎樣說呢?“成唯識中亦作是說:既和合物,即此極微,發影障等,故知極微定有方分”,既然和合物本身體就是極微,而你又說和合物能發影、能障礙,那麼我們從這一點推斷,極微一定有方分。因爲沒有方分的話,是不能發影、不能成障的。既然這個極微能發影、能成障礙,那決定極微是有方分的,你們說極微沒有方分的這個話就不成立了;你們安立的這個極微,是根本就沒有的東西!所以,你們說極微沒有方分,等等,這些話都是空話,是不能說的話。

  

  下邊說大乘唯識宗對“極微”是怎麼看的。

  

  論:覺慧分拆,安布差別,立爲極微,或立爲聚,俱非一實。

  述曰:明一實微不成之中,上來第二有合無合、有分無分正答不成,此即第叁申我正義、總結不成。此五句中,上四句申正義,第五句結不成答。

  

  “覺慧分析,安布差別,立爲極微,或立爲聚,俱非一實”,照大乘唯識宗的看法,以我們的覺慧(就是我們心裏的慧心所)來分析,把物質一半一半地分下去,“安布差別”,各式各樣的把它安立名字,最小的叫極微,或者大一點的就叫聚,“俱非一實”,但是它們本身都不是一個實在的東西。沒有一個是“實”在的、是“一”的。聚也不是一個的,還可以分;還再可以分,那就是假的了。極微,你說它是一個不能分的東西,那也不成立,因爲它有方分,還是可以分;既然可以分,也不是實在的東西,還是堆攏來的。

  

  “明一實微不成之中”,你們所執的一個實在的極微,是不能成立的,在說明這一個極微不成立之中,前面已經講了二個,“有合無合、有分無分,正答不成”,有合、無合都不成立,證明極微是不成立的;有分、無分也不成立,極微也是不成立的。這裏是第叁個,“申我正義”,我們唯識宗自己真正的道理是怎麼樣的?這裏就給你說了,“總結不成”,把我們的道理說出來,所以總結一下,你這個極微是不能成立的。你們自己說的,矛盾百出;照我們的說法是這樣子的,所以極微是不成立的。

  

  “此五句中,上四句申正義”,這五句裏邊,“覺慧分析,安布差別,立爲極微,或立爲聚”這四句是申明我們的正義,我們唯識宗的道理。“第五句”,“俱非一實”,就是總結實在的、一個的極微是不能成立的,“結不成答”,回答他不能成立。

  

  下邊是講各宗對極微的一些假設。

  

  若吠世史迦,極微實句攝,常非無常。空劫極微,體是常住。成劫之微,此所生者,名爲無常,其量方大;後大地等,合成一物。唯地水火風是極微性,色聲香味觸五大之德,體非是微。

  若順世外道,與勝論同,然所生子微,同本因量,子微別與量德合故,可名爲粗,非本極微亦量德合。

  [名相注釋]量德 勝論外道計德有二十四種,色、香、味、觸、數、量等。第六量德複有五種:一微性,唯二微果上有;二大性,叁微果等以上方有;叁短性;四長性;五圓性。《成唯識論》卷一雲:有(順世)外道執地水火風極微實常,能生粗色,所生粗色,不越因量。雖是無常,而體實有。……若謂果色量德合故(即微量,大量),非粗似粗,色根能取。

  

  “吠世史迦”就是勝論外道,他們本計有六句義,實、德、業等等,他們認爲“極微實句攝”,極微是那個六句義裏邊的實句所攝,“常非無常”,它是常的,不是無常;“空劫極微,體是常住”,空劫就是這個世界要毀滅了,整個的世界都看不到了,整個的虛空,在整個的空裏邊還是有很多極微,這些極微體是常的,常住不變的。“成劫之微,此所生者,名爲無常”,成劫就是世界形成的時候,這個時候所生的那些子微,是一個一個極微合攏來的、比較大的子微,這個就是無常的了,“其量方大”,它們的量也大起來了,“後大地等,合成一物”,最後合成一個大地,成了一個東西。“唯地水火風是極微性”,地水火風是極微性。“色聲香味觸五大之德,體非是微”,這是“德”,有一個筆記,我們看一看。

  

  勝論師有六句義,一實二德叁業四有五同異六和合,極微屬于實句裏邊攝,而色聲香味觸是屬于德句裏邊攝,不是實句裏邊攝。

  

  “勝論外道計德有二十四種”,裏邊有“色、香、味、觸、數、量”等等。“第六量德複有五種”,第六個就是量德,量也是二十四德之一,這個量德又分五種。“一微性,唯二微果上有”,兩個微以上,就是兩個微合攏來的,叫微性;“二大性,叁微果等以上方有”,叁個以上合攏來的叫大性,越來越大了,叁微以上的叫大性;“叁短性,四長性,五圓性”,短的、長的、圓的等等,這些都屬于量德的範疇。

  

  “成劫之微,此所生者,名爲無常”,這個“成劫之微”是極微合攏來之後的,是原來的極微所生的,它是無常的,因爲它可以拆散了,“其量方大”,因爲合攏來之後,量就大起來了。“後大地等,合成一物”,山河大地,合成一個東西。地水火風是屬于極微的。色聲香味觸,這些屬于德,“體非是微”,它的體不是極微。這是勝論外道的說法。

  

  “若順世外道,與勝論同”,順世外道的主張跟勝論外道差不多,“然所生子微,同本因量”,不同的是,所生的子微,跟生它的父母(極微)的量是相等的,“子微相大,可名爲粗”,子微是兩個兩個極微合攏來、慢慢地擴大,這樣就叫粗,眼睛就可以看得到。“非本極微亦量德合”,這句話有人問,什麼叫“量德合”?這是順世外道的說法,也寫有注解,我們先看一看。

  

  “順世外道,執地水火風極微實常”,這一點跟勝論外道相同,“能生粗色”,合攏來之後,生成粗的色,“所生粗色,不越因量”,所生的粗色不超過父母的量,幾個幾個堆攏來,就相當于幾個的量,“雖是無常,而體實有”,雖然它是無常的(因爲是合攏來的),但是它的體是實在有的,它的體就是極微。“若謂果色量德合故”,怎麼叫“量德合”?就是跟前面那個量德,德句裏的這個量合攏來,就可以擴大了。這個量是“微量”,兩個的叫微,叁個以上的就叫“大量”,慢慢地越擴越大。所謂“量德合”,就是它的這個體積、這個量,越來越大。雖與極微量等,雖然它的總數跟極微是相等的,“非粗似粗”,極微是細的、看不到的,你合了很多極微,應當看不到,但是這個“非粗似粗”,這是他們的解釋了,它並不是粗,但是表面上看起來,成了粗色了,“色根能取”,這個色根(眼耳鼻舌身)能夠取到它。極微是取不到的,但是這個粗色,能取到它。“量德合”就是這個意思。它跟德句的這個量合了之後,它的體積(量就是體積)就大起來了。這是順世外道的說法。還要介紹幾個說法,然後好破他們。

  

  薩婆多極微,十色處攝。七極微成阿耨,乃至展轉,積小成大。極微實有,故五識緣;阿耨以上,皆是假有,五識不緣。

  經部極微,隨何處攝,亦是實有,積成大物,大物是假,五識所緣,其實極微,唯意識得。

  

  “薩婆多極微”,這是有部的說法,他們的極微是“十色處攝”,眼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十個色處都有極微,極微在這十個處裏邊攝。“七極微成阿耨”,七個極微成阿耨色,不是兩個兩個合了,他們是七個極微,上下左右前後與中間合攏來,“乃至展轉,積小成大”。

  

  “極微實有,故五識緣”,極微是實在有的,所以五識能緣。“阿耨以上,皆是假有,五識不緣”,這個合攏來的大的假色,不是實在的體了,是假的,所以五識不緣它們,而我們看到的山河大地,就是看到那些很多的極微。這就是前面說的“多”了。外道執是“一”,薩婆多說是“多”,都不成立;“一”也不對,“多”也不對,前面都破過了。

  

  經部看到說“一”也不對、說“多”也不對,他就另外來一個假想。

  

  “經部極微,隨何處攝”,這還跟前面一樣,極微是十個色處裏邊、隨哪一個色處所攝,“亦是實有”,都是實在有的,“積成大物”,積成大的東西,“大物是假”,這個大的東西是假的。這些都還跟有部一樣,但是下面不一樣了。“五識所緣”,這個假相,這個“假”的“大物”,五識能緣了。有部說五識不能緣假相的。“其實極微,唯意識得”,這個極微太小了,只有意識能緣它,眼耳鼻舌身是不能緣的。

  

  這是經部的說法,跟有部有同、有異。下邊,唯識宗說自己的主張。

  

  然大乘中,極微亦假,法處所收。但從大物拆成于小,名爲極微,非從于小積以成大。成唯識說:然識變時,隨量大小,頓現一相,非別變作衆多極微,合成一物。爲執粗色有實體者,佛說極微,令其除拆,非謂諸色實有極微。諸瑜伽師,以假想慧,于粗色相,漸次除拆;至不可拆,假說極微。雖此極微,猶有方分,而不可拆;若更拆之,便似空現,不名爲色,故說極微是色邊際。廣如瑜伽第叁及五十四,顯揚第五及十六十八等解。

  

  “然大乘中,極微亦假”,有部、經部、順世外道、勝論外道都說極微是實在的,而大乘唯識宗則說極微也是假法、不是實在的,“法處所收”,這個色法(極微)是法處所攝的,是法處所攝色。法處是意識的對象,是我們想象的一個東西,並不是實際上、五官裏能夠接觸到的東西,只是心裏想有這麼一個東西。

  

  “但從大物拆成于小,名爲極微”,極微是什麼東西?大的東西,把它不斷地分,分、分、分……,分到不能再分了,就叫極微,“非從于小積以成大”,而不是從小的堆成大的。恰恰是反過來。二乘跟外道,都說現前的世界是從小的極微堆積而成大的萬物,唯識宗的看法則是大的東西是識所變、一下子就變成功了,而大的東西可以分,分到最小的就是極微。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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