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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二十論述記講記 第十九講▪P4

  ..續本文上一頁  “論曰:此說何義?似色現識,從自種子緣合轉變差別而生”,“似色現識”,前面也講過了,這個識生起之後,就有相似外境的色(相分)出現,這個識就叫“似色現識”。這個識從哪裏來?“從自種子緣合轉變差別而生”,從自己的種子生的,自己種子生出來之後,跟因緣和合、轉變,就産生各式各樣的差別。“轉變”,即根、境相對之後,種子就變成現行;“差別”,現行緣那些法——青黃赤白各式各樣的法,就生出來很多差別。這樣子,從種子變成現行的識裏邊,産生很多的差別。“佛依彼種及所現色,如次說爲眼處色處”,佛就根據它的種子,及它所現的那個相分(色),按著次第,說種子就是眼等處(五根),所現的色(相分)就是色等處(五境),實際上都是識變的。所以,佛說色等十處,並不是真正有這十個處,實際上就是識所變,還是唯識的道理。

  

  佛對那些不能接受唯識宗的道理、單是能夠接受補特伽羅無我教的人,給他說有這個色等處,因爲給他說得深了,他搞不懂,就會退:“唉,我聽不懂。”跑掉了,那就白說了。怕他退掉,所以給他講淺一點,有眼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十個處,他就可以産生這個了別識——真正了別的不是“我”,而是眼根對了色境,就生成能看的眼識。能看的是“識”,不是“我”。那麼能聽的是不是“我”?也不是。耳根對了聲境,才生成能聽的耳識,並沒有“我”在裏頭。這樣子,就把補特伽羅我破掉了。所以對這一類根機的人,不能說得太深,只能說有色等處。實際上,說透了,應當是識變的。

  

  (25B)“如是乃至似觸現識,從自種子緣合轉變差別而生,佛依彼種子及所現觸,如次說爲身處觸處。”“眼”如此,“耳、鼻、舌、身”也都一樣。色處是眼根所對,觸處是身根所對,最後那個“似觸現識”就是身識,它是從它的“種子”(身根)因緣和合(緣合)變化差別而産生出來的。生出來的這個相分就是它的觸境,它的見分就是能觸的識,它的種子就是身根,這是前面講過的。

  

  “依斯密意,說色等十”,依這樣的意思,而說有眼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十個處。這是密意說,沒有說透,真正說透了,還是識所變。爲什麼不說透?因爲這一類的根機,他不能接受是識所變,你說是識變,他就退了,後面的利益他就不能得到,那麼說得淺一點,跟他講有色等十處。實際上這色等處就是識變的,但是不給他說透;並沒有補特伽羅我,都是它們(眼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十個處)的作用。這樣子說,可以使這一類的根機的衆生,一一悟到補特伽羅無我。以這樣的密意而說,並不是排斥識變,並非真正實在有那十個色。

  

  此密意說,有何勝利?頌曰:

  ⑼依此教能入 數取趣無我 所執法無我 複依余教入

  “此密意說,有何勝利?” 把“有密意”解說好之後,外宗的人又問:你這樣子說,有什麼好處?把是識所變瞞著不說,而說有色等處,佛這樣說,有什麼好處?“頌曰”,論主回答說,好處很多!

  “依此教能入,數取趣無我”,依這樣的教,你接受之後,就能夠悟入補特伽羅無我;那就是聲聞乘(二乘),可以見道,可以知道一切“人”——補特伽羅的有情的“我”是沒有的。這是佛教裏邊要證空性的一個組成部分。真正的空性有兩個部分,一個是補特伽羅無我,一個是法無我,現在你依這個教,能證一半(補特伽羅無我),不是很好嗎?這就是“勝利”了。

  “所執法無我,複依余教入”,最後的一切法無我的道理,還要依其它的教才能夠悟入。那是什麼教?唯識教。這些都是一貫的。因爲是對那些二乘的淺一點的機,所以只能說有色等十處的教;如果是對根機深的人——菩薩的根機,就可以說唯識了。所以這個裏邊一定要隱著來,有顯說,有隱說,總之,都是根據根機的不同而施設言教。

  

  論曰:依此所說十二處教,受化者能入數取趣無我。謂若了知從六二法有六識轉,都無見者乃至知者,應受有情無我教者,便能悟入有情無我。複依此余,說唯識教,受化者能入所執法無我。謂若了知唯識現似色等法起,此中都無色等相法,應受諸法無我教者,便能悟入諸法無我。

  若知諸法一切種無,入法無我,是則唯識亦畢竟無,何所安立?

  非知諸法一切種無,乃得名爲入法無我。然達愚夫遍計所執、自性差別諸法無我,如是乃名入法無我;非諸佛境離言法性亦都無故名法無我。余識所執此唯識性,其體亦無,名法無我。不爾,余識所執境有,則唯識理應不得成,許諸余識有實境故。由此道理說立唯識教,普令悟入一切法無我,非一切種撥有性故。

  

  “依此所說十二處教,受化者能入數取趣無我”,依佛說的這個十二處的教(即十個色處,眼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受化的有情(當機的人)就能夠進入數取趣無我。

  

  “數取趣無我”一般就是指“人無我”。這在窺基大師的疏裏邊講過了,說“人無我”是兼帶五趣而說。因爲人只是五趣之一。一切有情,包括五個趣、六個道,如果只說人趣或人道,那僅僅包含五分之一或六分之一,都不遍。所以應當要說“數取趣無我”,或者“補特伽羅無我”,這樣子說是全面的。

  

  所以法相裏邊,若按照嚴格的界限而言,我們說的話裏邊經常會犯錯誤。比如說“惡有惡報,善有善報”,這個話也是犯錯誤的;報有什麼惡、善?受報的人是沒有善惡的。因爲“因通善惡,果唯無記”,異熟果,只能說“善有樂報”,造了善業之後,他這個報是享樂的;“惡有苦報”,造了惡業之後,要受地獄裏的苦。不能說“地獄裏是惡的”,地獄裏邊的人,他惡事是做不來的,他一天到晚都在受苦,怎麼做壞事?殺盜淫妄都做不得,所以不能說他惡了,只能說是苦。所以說,我們學法相,以後說話、寫文章都要注意,不要犯錯誤。

  

  “謂若了知從六二法有六識轉,都無見者乃至知者,應受有情無我教者,便能悟入有情無我”,這是廣講了。前面說,佛說了十二處教,使受教化的人能夠悟入數取趣無我,那麼他是怎麼悟入的?

  

  “謂若了知”,假使能夠了知,“從六二法(六根六處,六個二),有六識轉(六根對六境,産生六個識)”。一般人認爲的“我”,我能看、我能聽、我能聞、我能嘗味道、我能碰到東西、我能思想,這就是“我”。但是我們唯識宗說,這個“我”,眼睛能看的是眼識,眼識從哪裏來?眼根與色境相對就生眼識;耳朵能聽的是耳識,耳識是從耳根、聲境而來,乃至意識是從意根、法境而來,都沒有一個補特伽羅的我在裏邊作主。“都無見者”,你說“能見的是“我””,能見的不是“我”,是眼識;你說“能聽的是“我””,能聽也不是“我”,是耳識;乃至你說“能思想的是“我””,也不是!那是意識。這樣子好幾個東西在裏邊起作用,並沒有一個統一的“我”在裏邊起作用。“乃至知者”,見者、聞者乃至知者都沒有。“應受有情無我教者,能悟入有情無我”,這一類根機的人,他能接受補特伽羅無我的教化,那麼他從這個教,就可以悟入、知道一切有情都是沒有我的。知道有情是沒有的,那一切煩惱就不會起來了。

  

  煩惱都是從我執上來的。因爲有我執,要保護我執,對歡喜的就起貪愛,對不歡喜的就要排斥,乃至起瞋,殺、害等等,這些都是維護我執而來的。我執破掉了,煩惱也就沒有了。所以阿羅漢是沒有煩惱的。我們若把我執破掉,一切煩惱自然就沒有了。而在我執沒有破掉之前,就是要把煩惱減輕,這樣子慢慢地減輕下去,我執才可以沒有。不要說:“等我執破掉之後,煩惱自然沒有了;我現在不要去斷煩惱,因爲我執破掉,煩惱也就斷掉了。”

  

  這個話就跟“眼睛閉起來、腿盤起來,也不要學經,我開悟了之後,叁藏十二部都在我心裏,自然會開悟”一樣。這個你想想,開悟是要有種子的,無漏的種子你沒有熏習,你眼睛閉得再深、腿盤得再久,最多是個外道定,或許可以得一個非想非非想天,但這也是很難的;即使你修到非想非非想天,還是個外道,不能了生死。因爲你沒有無漏種子,還是開不了悟。

  

  同樣地,真正要把我執破掉,還是從把貪瞋癡慢慢地息下去下手,“勤修戒定慧、熄滅貪瞋癡”,最後挖到它的根上,我執才破得掉。貪瞋癡的那些小煩惱都還沒有破,就想把我執破掉,談何容易?它是“王”,它下邊的“兵卒”還很多。那些兵卒你一個也還沒有抓到,你就想一下子把這個王抓住,你怎麼抓?把它的兵卒捉得差不多了,這個王自然能抓住了。你說“我不要滅煩惱,把我執滅掉了,自然煩惱就沒有了”,這個話靠不住!要把它的部下、那些兵卒打敗之後,才能抓王;煩惱沒有熄滅,你就想要抓我執是達不到的!我執的表現就在貪瞋癡的煩惱上邊。

  

  說這些的原因,也是爲了使大家提高警惕。不要只是拿著一本書、研究了很多,但是“煩惱”還沒有認識到。你在看書,人家喊你做事情,你就發脾氣:“我正在看書,你喊我幹啥?”那你學這個學問有什麼用處?學教的目的是斷煩惱、度衆生,現在利益衆生的事情你不肯做,還要“種煩惱”。這個教你白學了,你這樣就是“天變成魔”。人家學了教,斷煩惱、利益衆生;你學了教,卻增加煩惱、不利益衆生,反起來了。所以學教的人,這個目的一定要搞清楚。教與行是並行的,不能像世間上做學問那樣,把學問學得高高的,而行動上卻毫不相關;這在佛教裏邊是不允許的,也是會著魔的。

  

  這樣子,能夠使接受這個教的人悟入有情無我。這就是它的“勝利”——佛說有色等教,可以使有情證阿羅漢;證入有情無我就是阿羅漢果了。那麼還有一些更高的機,有什麼教來接引他?

  

  “複依此余,說唯識教”,在能夠接受這十二分教之外、對另一類根機的衆生,還要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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