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什么说是识外的四大种变的?“许由业力有异大种生,起如是转变”,你们错就错在这里;你既然许由于业力的关系,而产生异四大种,起各式各样的转变,变成狱卒、乌驳狗之类,但是为什么你说不是识变的?“于识何不许”?许识外的异四大种所变,就不许是识所变?这个你们是讲不出道理来的了。这是逼得他没有话说了。
“论曰”,这还是驳有部的话,“何缘不许识由业力如是转变,而执大种?”你说是由业力转变、产生异四大种,起各式各样的相状来逼害罪人,为什么不许是由识所变,一定要说是异四大种?这个道理你也说不清楚,这就又把有部的救驳掉了。
接着是经部救,他把有部的救修正了一点点,说,这个造的业,熏习的时候就熏在识里边,但是感果的时候却还是在识外边。他这样修正之后,跟唯识就靠近了一点。他说,有部辩输了,我们的主张跟有部不一样,我们还没有输,我们的道理你还没有驳掉。
经部把他们的主张说了之后,论主又破。他怎么破?
复次颂曰:
⑹业熏习余处 执余处有果 所熏识有果 不许有何因
“业熏习余处,执余处有果”,你说业熏习的时候是熏习在识里边,而感果的时候又跑到识外去了,“所熏识有果,不许有何因”,那你为什么不允许果就在所熏的识里边?既然业熏在识里边,果应当也在识里边产生,为什么你却要跑到外边去感果?而又不允许所熏的识内就能产生果,这又有什么道理?这就将了他的军,他回答不出来了。
论曰:执那落迦由自业力,生差别大种,起形等转变,彼业熏习,理应许在识相续中,不在余处。有熏习识,汝便不许有果转变,无熏习处,翻执有果,此有何因?有教为因。谓若唯识似色等现,无别色等,佛不应说有色等处。此教非因,有别意故。
“执那落迦由自业力,生差别大种,起形等转变,彼业熏习,理应许在识相续中,不在余处”,这是经部的话。意思是说,业的熏习是在识里边,不在其它地方,而因为这个业的熏习产生的力量,生起一种不同的四大种,有这个形量力等等的转变,变成狱卒、乌驳狗之类,可以逼害别人。
“有熏习识,汝便不许有果转变,无熏习处,翻执有果,此有何因?”这是说他的不对之处。你说业是熏在识里边,却不许识里边能感果,而没有业熏习的地方(识外),反而说那个地方(识外)有果,你这个道理在哪里?这又把经部的救驳掉了。
既然业是熏在识里边,果当然是在识里边转;现在你说业是熏在识里边,而果却不在识内,跑到识外去了,这个是讲不通的,“此有何因?”所以论主反问他们,“无熏习处,翻执有果”,这是什么原因?
这个不好解释。经部、有部他们外宗看到这个道理没有办法辩了,就另外找理由,说:“有教为因。”你们道理上尽管这么说,但是我们依佛的圣教,以圣教量为因;这个道理并不是我们杜撰的,是有“教”作依据的。
“谓若唯识似色等现”,假使照你们唯识宗说,只有内识显现的那个相分,好象是外边的根境等等色法那样显现出来(“色等”就是五根、五境,“似色”即不是真的色、而是识所变),“无别色等”,实际上离开识之外,没有五根五境等等其它的色法。如果是这样的话,“佛不应说有色等处”,佛在《阿含经》里边经常说有五根五境、十二处,十二处里边的十个处就是五根五境,既然它们是没有的,为什么佛还要说有色等十个处?你们说这些都是识变的,没有真正的色,那佛应当不要说了。他们以佛的言教来作依据,再来辩论。
“此教非因,有别意故”,论主又否定,把这个理由推翻了。你们引的这个教,不能作依据,因为佛说这个话有别意,是另有涵义的。这在窥基大师的疏里边说,佛说十二处的教,有三个意图:一个是有别意,一个是有密意,一个是有胜意。这三个道理下面都要说。
颂曰:
⑺依彼所化生 世尊密意趣 说有色等处 如化生有情
第一个有别意,是什么别意?佛对所化的有情,该说这个教的时候就说这个教。打个比喻,“如化生有情”。
“依彼所化生”,佛根据他所教化的众生,“世尊密意趣”,能教化的是佛,他有秘密的意思,所对的机是那一类的根机,就“说有色等处”。并不是说这个色等处是实在有的,佛有另外的密意。举个比喻,“如化生有情”,就像化生有情一样。怎么样以“化生有情”来比喻“有色等处”?他长行里有解释。
论曰:如佛说有化生有情,彼但依心相续不断、能往后世密意趣说,不说实有化生有情。说无有情我,但有法因故。说色等处,契经亦尔,依所化生,宜受彼教,密意趣说,非别实有。
“如佛说有“化生有情””,先把比喻打开来说一下。佛在经里边说有化生有情,化生有情就是中阴(中有)。这个我们学过了,它有五个名字(《俱舍论》卷十:“意成及求生,食香、中有、起”),其中一个就是“化生”,也就是“意成”,不是血肉所生,而是化生的,佛说有这么一个中阴。
“彼但依心相续不断、能往后世密意趣说,不说实有“化生有情””,这仅仅是根据心的相续不断——我们的心意识(实际上就是第八阿赖耶识,“去后来先作主公”说的就是这个东西),身死掉之后,它并没有断掉,它还是能够相续不断地投生到后世去,就称之为化生有情、中阴。依这个“密意趣”,以这个意思而“说”有“化生有情”,并不是说实在有“化生有情”。
“说无有情我,但有法因故”,因为佛在经上很明确地说,“无有情我,但有法因”,补特伽罗我是没有的,只有法、因。十二处、无明缘行、行缘识……,法是有的,因缘是有的;因为有无明才有行,有行才有识……,有法有因,没有补特伽罗。虽然说有“化生有情”,但并不是说了之后,就是实实在在有这个“化生有情”。
“说色等处,契经亦尔”,跟说有“化生有情”一样,佛说有色等十二处的法,也是佛对某一类众生的机而说,也并不是说实在有这个色等十二处。“化生有情”如此,“十二处”也如此,以“化生有情”来作喻,说明佛说的“色等处”不是实在有。
“依所化生,宜受彼教,密意趣说,非别实有”,这个“化生有情”是根据什么而说的呢?这里没有解释,而窥基法师的疏(《述记》)里边说,这是因为那些持断见的人,认为有情死掉之后就断掉了、什么都没有了,佛就跟他们说,有化生有情、有中阴,它还要投生,并不是死了就完了,死了之后还要投生的。那是对治断见,并不是说真正有化生有情、有中阴。这个“中阴”还是假安立的,为什么?因为补特伽罗我是没有的,这个中阴也是补特伽罗,所以也是没有的。从这一点看,化生有情不是实在有。那么这个十处(色声香味触、眼耳鼻舌身)是对什么机而说?是对那些能够接受这个教的人,令其了知补特伽罗无我,而说有色等十处,并不是说这十个处实在有。道理是一样的。
化生有情是对持断见人的说,而色等十处是对能够接受补特伽罗无我教的人说,都是应机说法,并不是说真正有化生有情,或者真的有色等十处。所以说是你们误会了。
这里我们就可以联想到一句话:“依文解义,三世佛冤”。如果你把佛经里边的话依文解义,照那个字眼的样子去了解它,不知道佛在说法的时候,有别意、有密意、有胜意等等——这些前面都讲过,佛的密意趣有好几种,如果不知道这些,你以为依这个文字就看懂了,“三世佛冤”,三世的佛都要叫冤枉!该不要说的,说了你却执到一边去、搞错了!
说到这里,我们又要强调传承了。没有传承,你自己看经,你以为看懂了,实际上看错了你还不知道,你还振振有词,还跟人家辩论,还说人家错。这样子的人不少。不懂传承的人,往往自以为是,自以为看经就对了。你却不知道佛讲经有密意、有别意、有胜意等等,各式各样的密意趣你怎么能知道?那么我们怎么会知道呢?我们是依传承。传承怎么知道的?我们的师父知道。师父又怎么知道的?他的师父知道。他的师父怎么知道?佛说的。师父的师父再上去第一位师父就是释迦牟尼佛。那就是有传承的,可靠。你仅仅自己依两本经书看看的,虽然也是佛说,但是佛的密意趣你不知道,你还是搞不清楚。所以说“依文解义,三世佛冤”就是这一类东西。
这里,把佛的别意——佛说有色等十处是对机说法,是对能够接受补特伽罗无我教的人而说这个法,所以,佛说有色等处,并不是说真正实在有眼耳鼻舌身、色声香味触十个处。第一个“有别意”,解释好了。
依何密意,说色等十?颂曰:
⑻识从自种生 似境相而转 为成内外处 佛说彼为十
“依何密意,说色等十”,依什么密意,要说色等十处?若是对机说法,这个色等十处里边,还含有什么意思?这是外人再问,还有什么密意。
论主回答说:“识从自种生,似境相而转,为成内外处,佛说彼为十。”这就归结到唯识了。
真正的内涵是唯识。佛对那些还不能接受唯识教、而能够接受补特伽罗无我教的人,就给他说有色等处,这样子可以使他先把这个补特伽罗无我的道理悟到,然后再进一步告诉他唯识。所以,佛虽然说有色等十处,但它的根源还是从唯识而来,“识从自种生,似境相而转”,它的种子就是根,它现的相——相分就是境,实际就是从识里来的;“为成内外处,佛说彼为十”,这样子,佛说有十个处。
论曰:此说何义?似色现识,从自种子缘合转变差别而生,佛依彼种及所现色,如次说为眼处色处。如是乃至似触现识,从自种子缘合转变差别而生,佛依彼种及所现触,如次说为身处触处。依斯密意,说色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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