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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二十論述記講記 第廿一講▪P4

  ..續本文上一頁這個“證智”,“證智”就是心王心所。

  

  “成唯識中,亦有此難”,《成唯識論》裏同樣也有這個問難,說,“色等外境,分明現證,現量所得”,色聲香味觸等等這些外境,是我們現量可以證到的,現量所得的境是最正確的,“甯撥爲無”,怎麼能說它沒有呢?

  

  此中難已,下論主破。

  這是大乘之外的部派,以現量境來問難,現量境應當是實在有的,既然是現量境觀察到的,怎麼可說外境是沒有的呢?那麼如何破?下邊看論主破。

  

  論:此證不成。

  述曰:破中有二。初總非,後別破。此總非也。外人設問:雲何不成?

  “破中有二:初總非,後別破”,先是總的否定,然後分別地詳細解釋。“此證不成”,這是總的否定它,“此總非也”,你們這個證明不成立。

  “外人設問:雲何不成?”這個問是世親菩薩代他們問的,假設外人問,爲什麼不成立,他接著就解釋。

  

  論:頌曰:現覺如夢等,已起現覺時,見及境已無,甯許有現量?

  述曰:第一句述正理,顯難外境實有不成;下叁句破外宗,明無現覺,成無外境。然舊論本,遂分二段,前後別明。其此頌中,初句易解,至下當知。

  

  “現覺如夢等,已起現覺時,見及境已無,甯許有現量?”論主就說,你所說的“我看到顔色、聽到聲音”等等,並不是現量。這就把他們“現量看到的東西決定是有”的說法破了。你說的這些已經不是現量,那麼外境就不是一定有的。

  

  “第一句述正理因,顯難“外境實有”不成”,你說外境一定實有,我用第一句比喻就證明你這話不對頭。“現覺如夢等”,你做夢的時候也看到顔色、也聽到聲音,但是你看到的顔色、聽到的聲音並不是實在的。爲什麼你一定要執著現在醒著的時候看到的顔色、聽到的聲音等等是實在的呢?夢裏邊同樣聽到、同樣看到,那是不實在,夢境是假的,你怎麼能決定說現在的就是實在的?“顯難“外境實有”不成”,你說“外境實有”,這個難不成立。

  

  “下叁句破外宗”,頌的後叁句破外人的主張,“明無現覺”,你們根本就沒有現量,“成無外境”,既然沒有現覺,怎麼成立外境?不能成立!

  

  “然舊論本,遂分二段,前後別明”,舊的論分兩段。這個不去管它了。“其此頌中,初句易解,至下當知”,我們這個頌裏邊,第一句很容易解,下邊就會知道。

  

  上一句引喻破經部,下叁句中,略破二類。初破正量部等非刹那論,後破一切有等刹那論者。謂已起現覺時,其見已無,甯許有現量,破正量部等;謂已起現覺時,其見及境已無,甯許有現量,破薩婆多等。大衆部等宗計不同,亦應敘破,如薩婆多。

  

  “上一句引喻破經部”,第一句現覺如夢等,引一個“如夢”的比喻破經部的說法,“下叁句中,略破二類”,後面叁句(已起現覺時,見及境已無,甯許有現量)破其它兩種說法。

  

  二乘裏邊有兩種說法:一是正量部,他們不是刹那論者,認爲心王心所是不斷地變化的,而外面的色境可以一期,不是刹那生滅;二是有部,他們是刹那論者,認爲即便是外境,也是刹那生滅。

  

  正量部認爲,外境並不是刹那生滅,而是一期生滅。一期生滅就是可以住一段時間。比如說這個桌子,它造成之後,桌子成立了,它沒有刹那生滅,它是要用了很多年之後,壞掉了,那麼就滅掉了。造好的時候是生,壞掉的時候是滅,中間是維持不動的。而有部認爲,即使現在這個桌子看起來還是新的,但是刹那生滅,前後相續,前面的跟後面的差了一點點。如果它前後沒有相似相續的變化,那麼它最後的滅壞,怎麼會滅掉呢?突然之間就滅掉了?沒有那個話!它是慢慢、慢慢地破滅的,只是這個過程非常慢,我們看不出來罷了。

  

  這是對外境,有正量部的“刹那生滅”及有部的“一期生滅”兩種說法。所以他這裏,兩種都要破。

  

  “初破正量部等非刹那論”,先破正量部的非刹那論(外境不是刹那刹那生滅的),“後破一切有等刹那論者”,再破有部的刹那生滅。

  

  “謂“已起現量覺時,其見已無,甯許有現量?”破正量部等”,你起現覺的時候,你說“我看到青顔色了”的這個時候,你看青顔色的那個見早就沒有了,怎麼還說是現量呢?這是破正量部。

  

  “謂“已起現覺時,其見及境已無,甯許有現量?”破薩婆多等”,已起現覺的時候,你說“我看到青顔色了”,說這個話、現起這個念頭的時候,能見青顔色的識就已經沒有了,所見的境、青色的境也已經沒有了,你怎麼還說是現量呢?這是破薩婆多部。

  

  (28A)這裏邊的差別,正量部認爲心是刹那生滅的,能覺的心是沒有了,這一點他們承認,但是他們認爲境還存在、沒有動;而有部認爲,連外境也是刹那生滅的。論主就破說,既然刹那生滅,前一刹那的境已經變掉,後一刹那也已不是前一刹那,那就不是現量。能量的見、所量的境都已經沒有了,怎麼還叫現量呢?就把他們都破了。

  

  “大衆部等宗計不同,亦應敘破,如薩婆多”,大衆部裏邊,他們的說法不一樣,那麼也應當破,跟薩婆多同樣的,差不多。

  

  第叁句中,言及字者,即相違釋,意顯有二難,至下當知。

  “第叁句中,言及字者”,第叁句(見及境已無)裏邊有個“及”字。他講得很仔細。“即相違釋”,是六離合釋裏的相違釋。“見及境”,見是見,境是境,兩個東西不相幹,就是這個意思。其實他不講也能懂。“意顯有二難”,一是對正量部,一是對薩婆多部,“至下當知”,下面還要慢慢分析。

  

  論:如夢等時雖無外境,而亦得有如是現覺。

  述曰:先釋初句。今解初中如夢等字,能成喻法。等者,等取眩翳目等,緣見發蠅等。此等諸位,經部及大乘,彼此共許外境非有,故以爲喻。如夢等中,雖無離心外實境界,而彼言謂,我見是事、聞是事等,起此現覺。下合法顯。

  

  ““如夢等”時雖無外境,而亦得有如是“現覺””,你說“我們以前看到過這個東西,我們有這個感覺,以前看到的時候是現量,既然現量是真實的,那麼外境是有的”,這個不一定。你做夢的時候,也看到那些東西,也有這個感覺,但是夢境並非實在;沒有實在的境,同樣能得現量。你說“現量的境決定是實在的”,那還不一定,不能說就是對的。

  

  “先釋初句”,先解釋第一句,現覺如夢等。

  “今解初中“如夢等”字,能成喻法”,先解釋“如夢等”,以“夢”作比喻;“等”,“等取眩翳目等”,等這個有眩翳的眼睛等,“緣見發蠅等”,有眩翳等就會看到蒼蠅、頭發、第二月之類。

  “此等諸位,經部及大乘,彼此共許外境非有”,在做夢的時候也好,眼睛有毛病看到頭發、蒼蠅也好,不管是經部、大衆部還是大乘,“彼此共許外境非有”,都承認這些境是沒有的,“故以爲喻”,所以可以用作比喻;如果有一個不承認,他不許外境非有,就不能用作比喻。

  

  ““如夢等”中,雖無離心外實境界,而彼言謂“我見是事,聞是事等”,起此現覺”,做夢的時候,雖然外境是沒有的,但是夢裏邊,還是可以知道“我看到什麼東西,我聽到什麼東西”,還是有這個現覺,那麼你怎麼能說“凡是現覺,一定要有實在的外境”呢?夢裏沒有實境也可以起現覺,那現覺就不一定要實在的外境。

  

  論:余時現覺,應知亦爾。

  述曰:釋頌初句現覺二字,除夢等外,余時所起見是事等如是現量,應知亦爾,亦無外境,此現覺生。

  

  “余時“現覺”,應知亦爾”,夢裏的現覺如此,那麼夢以外的現覺應當知道亦如此,同樣不一定要實在的外境。外面沒有境,那就是唯識;沒有外境,依然可以起現覺,不一定如你們說的“凡是現覺,一定要有實在的外境”,這個話是靠不住的。

  

  “述曰:釋頌初句“現覺”二字”,“余時現覺,應知亦爾”這句話是解釋頌裏邊的“現覺”兩個字。現覺如夢等,“如夢等”叁個字講好了,現在講“現覺”,怎麼叫現覺?

  

  “除夢等外,余時所起見是事等,如是現量,應知亦爾”,做夢的時候所起的現覺,當然沒有外境;那麼在夢以外、其余的時候,就是醒著的時候,所起的“我看到這個東西了,我聽到那個聲音了”,這些現量,“應知亦爾”,同樣跟夢一樣,沒有實在外境。“亦無外境,此現覺生”,不一定要有外境,這個現覺才能夠生。即是說,夢裏起的現覺,沒有外境,那麼醒著的時候,怎麼就說一定要有外境呢?沒有外境,這個現覺也可以生起。

  

  應立量言:除夢等外,所有現覺緣非外境起,許現覺故,如夢等現覺。此中意說,若實現覺,如五識等不作此解,我今現證如是事境;作此解者,是意識中分別妄覺,非謂現量心心所法。

  

  這是因明又來了:“除夢等外,所有現覺緣非外境起,許現覺故,如夢等現覺。”這個很簡單。除了夢以外,就是醒著的時候,我們所起的現覺(我看到什麼、聽到什麼),也是“緣非外境起”,緣不是實在的外境而起。爲什麼?“許現覺故”,因爲我們都允許、承認它是現覺。打個比喻,“如夢等現覺”,就像夢裏的現覺不要外境那樣,既然它也是現覺,那麼它也不要外境。

  

  “此中意說”,這個裏邊還含有更深一層的意思。

  “若實現覺,如五識等”,真正的現覺,五識看到東西是不帶名言的現量境,“不作此解:“我今現證如是事境””,“我現在看到青顔色了”,五識絕對沒有這個話,它不說話的,它是看到就看到,猶如啞巴看東西一樣,他看是看到了,但是說不出來,它沒有名言,不起這個概念。

  

  “作此解者”,而說“我看到青顔色、我聽到一個很好的聲音”,作這個解的是什麼呢?“是意識中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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