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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二十論述記講記 第廿二講▪P3

  ..續本文上一頁,圓成實、依他起卻不是無,這個才真正是我們說的“法無我”。如果一概而論地把法全部掃掉,把“唯識”這個法也掃掉,那還依靠什麼、怎麼進入法無我呢?把自己都推翻了,還有什麼法無我?

  

  (29A)能夠這樣回答的,是完整的;發揮一下,也不算錯,但是不太完整。總是要把一道題答得越圓滿越好,應該把這些內涵都加進去。

  

  下邊是解釋名相。

  

  一、叁界唯識。“界”是什麼?“叁界”是什麼?“唯識”又是什麼?這個講得最清楚的,也是女衆。界,是種族義,“能持自相故名爲界,或複界者是種族義”;叁界,是欲界色界無色界;段食睡淫所引貪,叫欲界。色界,變礙爲義;無色界,沒有色法。唯識,唯,獨但義;識,了別義;唯識無境,等等。這些講得很多,而能把這些名相全部每個字都解釋清楚的,不多。

  

  二、有相唯識、無相唯識。這個名相,答得對的人,恐怕是不多,依稀恍惚地抓一點點味道,那倒是很多;還有講錯的,把有相講成無相,無相講成有相,裏邊混淆的事情,就是界限不清。所以,這類問題,先要把界限劃清楚,然後真正的內涵才能明確。這是在講義(唯識學簡介)上的,但書裏也用到,有相關的地方,引用很多。所以這個知道之後,對我們學唯識有幫助。

  

  先說無相唯識。其著名的代表人物是難陀、安慧。

  

  難陀認爲,見分爲識的自體,因有分別作用,屬于依他起性;相分是轉變出來的,是不實在的虛像,屬虛假的遍計所執性;只有在見分轉變成淨的性質、認識到這相分是不實在的以後,那時所顯的才是圓成實。所以,只有見分,沒有相分。既然相分是無體的,見分也無其行相;相分是虛假的,見分當然沒有它的行相,因此就稱“無相唯識”。

  

  到安慧的時候,他分別成叁分,加一個自證分,認爲自證分是識的自體,而見相二分都是不實在的,都是遍計執,只有自證一分是實在的,屬于依他起的性質。既然見分相分都是遍計執,相分的相當然沒有了,見分的行相也就沒有了。由于他這種說法,主張相分不實甚至連見分也是不實在的,亦無行相,所以還是“無相唯識”。

  

  這是兩個代表。兩者之間,說法是不一樣的。難陀說見分是識的自體,見分是有的;因爲相分沒有,相分的相就不能引到見分上去。虛妄的東西,當然行相也是虛妄的,就沒有相。安慧則直截了當,說見相二分都是虛妄的,無所謂相,行相也沒有,相分也沒有,而依他起的只有自證分。這兩種說法都是無相唯識,但是不一樣。

  

  再說有相唯識。主要是陳那以後的,其特點是:“相分引起見分,見分所得的行相與相分一模一樣,因此這個相分(所緣)也就是內境。這樣,第一、相分是有實體的實在的;第二、見分也有其行相。”就是說,相分的相是有的,有它實在的體,引起見分(這個所緣緣,有實體才能引起能緣,還要能緣識帶彼相起),見分所得的行相跟相分是一樣的,也是有實體。相分是依他起,實在有;見分也是依他起,也有它的行相。這個,就是“有相唯識”。

  

  能夠把這些說得比較清楚的,有幾個?華律師……,這幾位,雖詳略不一,但沒有混淆;其它的人,都有點混淆,沒有全部說透。當然,可能還有說得對的,我沒記下來。

  

  叁、正體智,如量智。這兩個智,大家基本上都答對了。“正體智:即如理智,如佛菩薩真谛之理之實智也,或名根本智;後得智:如佛菩薩俗谛之事量之智也,亦名如量智。”正體智是根本智,如量智是後得智;一個是緣真谛(理),一個是緣俗谛(事)。

  

  四、五種性。這個回答的就有點問題。“有情根性總有五種,謂叁定性,一不定性,一總無性”,聲聞、緣覺、菩薩,這個沒啥問題;還有不定性,再就是無性(一闡提)。這個不定性,有人說是“凡夫”,有人說是“人”,這好象經上沒見過,而且有點毛病。凡夫不定性,如果聲聞不定性的話,他證初果之後,還可以回小向大,可以升入菩薩乘,不一定是凡夫。《法華經》裏邊很多的聲聞,將來都回小向大,佛給他們授記,哪裏是凡夫?也是不定性。能回小向大的,都是不定性。定性就是不能回轉,已經證聲聞,就死在那裏,不出來了。所以,把不定性說是凡夫,這是沒有依據的;說是人,更沒有依據。不定性一定是人嗎?人裏邊,定性的也有啊,你說是“人”,那就混淆了;不定性是天就沒有嗎?天就不能是不定性的?說天人決定是定性的,乃至做個畜生也一定是定性的,這些話更沒有依據。所以說,法相名詞不要亂安。不定性就是不定,其性未定,可以轉變,就叫不定性,並非就拘束在人天、凡夫身上。

  

  ﹝學習資料:五性﹞一、定性聲聞,因果不易,名曰定性,聞佛聲教而得覺悟名曰聲聞,謂惟習聲聞之因,而證聲聞之果,更不進求佛道,是名定性聲聞也。二、定性緣覺,謂觀因緣生滅之法,覺悟真空之理,故曰緣覺。謂唯習緣覺之因,而證緣覺之果,更不進求佛道,是名定性緣覺也。叁、菩薩性,菩薩,梵語具雲菩提薩埵,華言覺有情。謂菩薩悲智雙運,冤親等觀,廣利衆生,證菩提果,是名菩薩性也。四、不定性,謂遇緣熏習,修行不定,若近聲聞而習聲聞法,若近緣覺而習緣覺法,若近菩薩而習菩薩法,各隨所習而成其性,是名不定性也。五、無種性,無種者,無善種也。謂人撥無因果,不受化度,甘溺生死,不求解脫,是名無種性也(撥者,絕也)。(出華嚴經隨疏演義鈔)

  

  五、叁時教。標准的答案就在我們的書上。

  

  第一卷第二頁後面:“如來說教,總有叁時。”第一時教,在鹿野苑,“說阿笈摩,有四谛教,破我有執”,破補特伽羅我執。第二時教,在靈鹫山,“說大般若,空二取教,破法有執”,這個時候,“雖空有教,能離斷常”,雖然把第一時教能取所取、人我法我(有教僅破“我”,而“法”還有)都空掉了,能離斷、常二邊,“然未盡理,會于中道”。最後,第叁時,“于七處八會”,就是講《華嚴經》的時候,在七個地方、開八次法會,“方說叁界唯心,雙離空有,契中道教”,既離空又離有,契合中道,“即是《華嚴》、《解深密》等。”這時候是“雙離空有”,先是離有:“空心外二取”,把執心外有根境、二取(能取所取、我執法執)都空掉,“破初有執”,把第一時教執有的那個執(法執)破掉;再是離空:“有內識一心”,內識還是有的,所執的外境是空掉了,但內識並不空,“遣後空見”,因爲後邊(第二時教)講空,把什麼都空完,那是走到一個極端去了。“故今此論,正處中道”,這樣既離有又離空,正處中道,所以“是第叁時勝義教也”,最殊勝。

  

  當然這是唯識宗的說法。我們既然在學唯識,就要根據唯識的話來說,等到學中觀的時候,再來辯好了,現在不是辯的時候。如果在說唯識的時候,你拿中觀來辯,講中觀的時候,又拿唯識來校,結果一個也學不好。學什麼就說什麼。唯識學好之後,中觀一破就破;如果唯識沒有學好,你糾夾不清的,真正中觀破的時候,你又搞不清楚。所以說,學法也要有次第,不要超越。在這個時候,學唯識,不要把中觀摻進去,到那個時候,有你摻的時候。

  

  六、轉依。這個裏邊,各人就是各顯神通了。在書上是這麼一個:轉依,轉舍、轉得。本來是依這個的,現在轉過來,把原來的舍掉,得到後頭的。轉舍,以前依的把它舍掉;轉得,得到後頭所要的東西。這裏,正規的是“轉舍依他起上遍計所執,及轉得依他起中圓成實性”,把依他起上的遍計所執性舍掉,然後得到什麼?得到依他起上的圓成實。這是最標准的答案。

  

  還有回答:“由轉煩惱,得大涅槃,轉所知障,證無上覺”,也是一個轉舍、一個轉得,轉舍煩惱得大涅槃,轉舍所知障得無上覺。這個也可以。

  還有自己發明的,“轉識成智”,這個也可以,也是對的。

  還有的人答“轉染依淨”,那跟前面差不多,染的依他起,染汙的就是遍計執,淨的依他起就是圓成實,但是他的說法,是轉染依淨,這也是可以的。還有轉有漏成無漏的,也可以說。還有轉生死爲涅槃的,也能說。

  

  這些都答在要點上,都可以說。但是最標准的,還是“轉舍依他起上遍計所執,及轉得依他起中圓成實性”,這是法相宗的根本解釋,後邊其它的都包在裏頭。這是總的,以叁性來解釋。

  

  七、相應。二乘(《俱舍》)有五義:同所依、同所緣、同行相、同時、同事,五義具足,名爲相應。大乘唯識四義:“何名相應?《成唯識論》第叁卷說,謂心心所行相雖異,而時、依同,所緣、事等,故名相應。即具四義,除同行相,乃名相應。”同一時、同一依(同依一個根)、同緣一境、同一事(同是一個體)。答對的人也不少,這個比較容易。

  

  八、似色等眼等。這個“色等眼等”沒有問題,就是色聲香味觸、眼耳鼻舌身。問題在什麼叫“似”。相似的“似”,那就是唯識的意思了。一切法唯有內識,這個內識可以變成好象是外色(色聲香味觸五處)、好象是內根(眼耳鼻舌身五根),變這些相、顯出來。因爲是變的相,相似、好象有外境,實際上不是外境,是相分,所以說“似色等眼等”。這是以唯識的觀點來看,意思就是沒有離識以外實在的色聲香味觸、眼耳鼻舌身。這“似色等眼等”,要求你們把唯識的意思標出來就行了;如果沒有標出來,那就是講到一邊去了。

  

  還有一個沒有考的:有色等處。什麼叫有色等處?色是變礙爲義,這大家知道。有變礙的那些處,那是什麼?就是色處。眼耳鼻舌身根也好,色聲香味觸外境也好,都是變礙的;色法的事情都是有變礙的,要變化、有對礙。這就是有色等處。這個本來想考,恐怕大家看書的時候,不太注意,就考不出來,所以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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