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已廣如前”,這個道理,前面說了很多,所以論文說“如前所說”。
前面說過,我們所緣的境是“似外境現”,就是識內的相分,並不是真的外境;後來生憶念的時候,還是緣以前的“似外境”的境界,並非一定識外有那個境,所以你們這個邏輯還是不合理的。
論:從此後位與念相應,分別意識似前境現。
述曰:釋頌下句,奪彼憶持。謂從過去似境五識,今此後位,與別境念相應之時,有緣過去分別意識,變似前五識所緣境現,無曾現在受離心境眼等五識,從此今時與念相應,有一意識緣前五識離心之境。
“從此後位與念相應,分別意識似前境現”,以前緣這個境之後,後來跟念相應的分別意識,它可以把以前的境,相似地現出來,比如說以前、昨天看到什麼。
“釋頌下句”,這是解釋頌第二句“從此生憶念”,“奪彼憶持”,把他們的憶念駁掉。
“謂從過去似境五識”,過去緣似外境(相分)的五識,“今此後位”,到後來,“與別境念相應之時”,與別境的念心所相應的時候。“別境”,即心王、心所的五個別境心所,“念”,一個念心所,念心所能夠把以前經過的事情憶持不忘,意識跟念相應的時候,就把以前的事情回憶起來,所回憶的還是緣似境,並不是外境。這個時候,有這麼一種情形出現:“有緣過去分別意識,變似前五識所緣境現”,緣過去的分別意識,就變現一個跟前面五識緣的境相像的相分,它可以回憶以前的事情;“無曾現在受離心境眼等五識,從此今時與念相應,有一意識緣前五識離心之境”,這種情況是沒有的。前五識(眼等五識)是現量,過去曾經現量受的境界是離開心識的客觀外境,這個境緣過之後(錄音斷缺)……。
(30A)現在回憶的還是識內的。那麼你怎麼說是識內的?我分別出來是心以外的。分別的意思就是你自己虛妄分別,實際上是識內的。現量的時候,並不做識外的想。所以說雖然後來能夠跟念相應,能夠回憶以前的事情,那還是在以前識內的境現,並不在識以外。
論:即說此爲憶曾所受。
述曰:即說于此分別意識,緣曾現在,不離識境,名爲憶持曾所受識。所以者何?由曾五識,及同時意,緣即識境,熏成種子,今時相續,意于此位,能憶前境,名爲憶持;非曾五識境實離于心,今時猶有意識緣之,名曾受識。
“即說此爲憶曾所受”,這就叫作“現在回憶過去受過的事情”。回憶的還是以前的識內的境界,並不是說能夠回憶就證明這個境界決定在心以外,這個不合邏輯。
“即說于此分別意識,緣曾現在,不離識境”,“曾現在”就是過去的現量境,這個分別意識緣過去的現量境,並沒有離開識境,這個叫“憶持曾所受識”。過去緣的現量境,不離識;現在回憶那個境,並不是說那個境就是離開識。
“所以者何”,爲什麼原因?
“由曾五識,及同時意,緣即識境”,過去的五識跟它同時的意識,緣的境都是相分,就是那個識的境,沒有離開識的境;“熏成種子”,緣好之後,現行熏種子,這個種子(功能)還在;“今時相續,意于此位,能憶前境,名爲憶持”,這個種子的能力,它跟念心所相應,現在的意識生起來,可以把以前的事情反映出來,能夠“憶前境”,回憶到以前的事情,這個叫憶持。
“非曾五識境實離于心,今時猶有意識緣之,名曾受識。”五識曾經緣心外境,現在的意識去回憶那個時候的事情也是心以外的境,這個叫憶持,這是你們的說法。這個說法是不對的!五識緣的是心識內的境,意識緣的、反映出來的,也是過去識內的那個境,這個才是“憶持”,並不是說五識當時緣的是識外的境。
這是他們轉個彎,混淆是非,結果還是被論主很簡單地指出來。不能說過去現量的境就是識外的,那還是識內的。既然是識內的境,也可以回憶,所以說不一定回憶的境就是心以外。
論:故以後憶證先所見實有外境,其理不成。
述曰:此結非也。道理既爾,故汝所說,以憶持故,證曾五識所見實有,其義不成。直以自宗,釋外所難,奪他所說,更無異理。如說汝細心,即我第八識。然舊論本,上來所說一頌半文,異常難解,披者當知。
“故以後憶證先所見實有外境,其理不成”,所以你們以後來能夠憶念先前的事情,來證明以前所看到的是實在客觀的外境,這個道理是不成立的。因爲這個憶念只能證明過去緣的還是識內的境,並不能以有憶念爲理由來證明過去緣的境是心以外的實境。
“此結非也”,這個就是結論,否定外人的救。
“道理既爾”,以我們的道理來駁你們的說法,你們的說法不能成立。過去所經曆的經驗是識內的,現在的第六意識就可以回憶到那個經驗;並不一定要識外的經驗,第六意識才回憶到識外的境。所以你們這個說法我們不承認,我們有我們的解釋。
“故汝所說,以憶持故,證曾五識所見實有,其義不成”,我們的道理就是這樣子,所以你們說的因爲後邊有憶念,證明前五識所經過的境界是實在有,這個道理是不成立的。照我們的說法,在識內的境,也能憶念。
“直以自宗,釋外所難”,直接以我們唯識宗自己的主張,來解釋他們的問難。不再從他們的角度去批駁,直接以我們自宗的主張來批駁。“奪他所說”,駁斥他們的所說(主張);“更無異理”,更沒有其它的道理了。
這個也有例子,“如說汝細心,即我第八識”,在其它的論裏有辯論說,“你們說的“細心”,就是我們說的“第八識””。以第七識、第八識來解釋那些現象,其它的論裏也有這個說法。不直接批駁對方,而用自己本宗的主張來否定對方的說法,這樣也是可以的。這裏就以這個“細心”跟“第八識”的問題來作比喻。
“然舊論本,上來所說一頌半文,異常難解”,過去的翻譯,對前面所說的一個半頌(現覺如夢等,已起現覺時,見及境已無,甯許有現量;如說似境識,從此生憶念),他的解釋極難懂,“披者當知”,你自己去看之後,就會知道。這麼說一下幹什麼呢?也就是前面說的,舊的翻譯不好,新的翻譯好,到處碰到新舊翻譯有不同的地方,就來一個比較。現在我們單是有新的譯本,舊的譯本也沒看到,那這些就不管它了。
到這裏爲止,第叁卷就完了。第二個問難,以現量境和憶持的問題來證明有外境,已經被論主駁掉。
總的來說,駁斥的過程,外人以能夠現量起我看到、我聽到等等感覺,來證明說一定實有客觀外境。論主首先舉個喻,“現覺如夢等”,駁斥他們這個話是不對的。做夢的時候,也可以看到、聽到,但是夢的境,大家都知道,沒有外境,都是虛妄的。夢裏既然也可以看到、聽到,怎麼好說你聽到、看到的一定是有客觀外境?不一定。夢裏邊,根本就沒有。
再進一層說,“已起現覺時,見及境已無”,你說的外境——客觀的現量,在你說話的時候早就過了,“甯許有現量”,怎麼還是現量?你說這個話時是第六意識分別,根本不是現量。第六意識是虛妄分別。現量的時候,境不在外,境就在識裏邊,這個我們也承認,有現量。前五識緣相分的時候,是現量緣,此時不帶名言,不作它是外境想;到你第六意識生起來之後,虛妄分別,是遍計執,認爲那是在識以外的,這就錯了。所以,你們以這樣子錯誤的意思來證明有現量境,當然不能成立。
唯識二十論述記卷四
丙叁釋小乘外道難以夢例覺時應知境無失(半頌)………未覺不能知,夢所見非有。
第叁個問難,“小乘外道難,以夢例覺時,應知境無失”,外人以夢來難唯識。這個夢,在唯識裏,經常糾纏不休地講夢,前面的辯論也用它。夢幻泡影,在《金剛經》裏也用,講一切法空,用夢的比喻是很多的。他們就舉這個問題,你說夢裏沒有實境,可以看到山河大地、人物等等,我們醒過來後,知道它是假的,而我們現實看到的山河大地、人物等等卻不是假的,永遠是真的,今天是真的,明天還是真的。若是夢境,幾個小時後醒過來就知道是假的。這是有差別的,你以夢來比喻現實的境,這是不能劃等號的。
論:若如夢中雖無實境,而識得起,覺時亦然。
述曰:自下大段第叁有半頌,釋小乘外道難,以夢例覺時,應知境無失。先敘彼難,後方釋破。于敘難中,初牒論主所明唯識,後正申難。此即初也。論主前來所說理趣,如世夢中,無境既識起,其覺時識,無境得生者,即牒夢覺二識義同。自下申難。
“自下大段第叁”,這是第叁個問難,“有半頌,釋小乘外道難,以夢例覺時,應知境無失”。小乘也好,外道也好,都不承認唯識,他們就以夢作例子來問難,若在夢境裏,醒過來後,我們知道這夢境是假的,而現在我們在醒覺的境界裏,你怎麼說它是假的?你是醒著的人,感覺是真的嘛,你怎麼說跟夢一樣?
“先敘彼難,後方釋破”,先講他們的問難,然後解釋、破斥。
“于敘難中,初牒論主所明唯識,後正申難”,凡是要辯論,總是先要把對方的主張說一下,根據對方這樣子的主張,然後進行辯論。這些外人(二乘、外道)也是,他要駁唯識的道理,也先把唯識宗的主張說一下,然後來問難,說你們這個主張裏邊有什麼什麼的毛病。
“初牒論主所明唯識”,先說唯識宗的主張:“若如夢中雖無實境,而識得起,覺時亦然。”你們唯識宗的說,跟做夢一樣,雖然沒有實境,而夢裏可以看到、聽到;同樣,在醒著的時候,我們所緣的境也不是實在的,所以我們看到聽到、所看到所聽到的,都不是實在境。
“論主前來所說理趣,如世夢中,無境既識起,其覺時識,…
《唯識二十論述記講記 第廿叁講》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