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识二十论述记讲记
第廿三讲
丙二释外人难现量证境有,返破忆持执 之
丁二后半颂释忆持执………………………如说似境识,从此生忆念。
丙三释小乘外道难以梦例觉时应知境无失(半颂)
………………………未觉不能知,梦所见非有。
上一次讲到第二个外难“现量证境有”。先是说一切量当中,现量是最踏实、最实在的,外人就根据这一点,说我们看到色境、听到声音等等就是前五识的作用;既然我们亲自看到、听到,这就表示有现量境,前五识看到、听到的是现量。既然是现量,那就一定有外境,若没有外境,就没有现量。
这个话,本身就有毛病。论主回答说,“现觉如梦等”,如梦里边没有外境,同样可以说我看到什么、听到什么;再深入一层分析,“已起现觉时,见及境已无”,你说的看到什么、听到什么等等,早已不是现量了;看到的是心王心所,第一刹那见到,第二刹那就已经灭掉,你说的这个话是第二刹那意识知道之后才说的,前面那个现量的心已经没有了;如果根据萨婆多部,境也是刹那生灭,那么所观的境也没有了,“宁许有现量”,你那是什么现量?
这里的问题不是说现量没有,现量是有的,但不是像正量部萨婆多部所说的有实际的外色等境叫现量。大乘唯识宗说现量是有的,现的是相分。心王心所缘相分的时候,前五识缘的是现量;哪怕是第六识,跟前五识同时生起的无间意识,也是现量,但是这个现量,它不执为外境,也不带名言。等到第六意识起计度分别,执为外境,认为是实在有,这时候早已不是“现量”,而是“非量”(遍计所执)了。真正现量的时候,并没有执着为外境。就是说,论主并不否定现量,而是否定外人以这个现量证明有实在的外境。
下边是附带一个问题,“返破忆持执”,现量的问题已经破掉,还有记忆的问题。外人说,我现在记得到昨天我看到了什么东西,有这个记忆,那么昨天看到的东西决定是实在有,与现量差不多的。我能够记得到,那一定是有外境;外境(过去的事情)没有亲自受到,现在不会有记忆。下边论主返破。
论:要曾现受,意识能忆,是故决定有曾受境。
述曰:下破忆持,先外人救。谓彼救言,要曾过去眼等五识现受此境,今时意识方能忆持,非先未受,后意能忆。此则泛说先缘后忆,是故决定有曾受境,显过去世,现境非无,是曾五识现所受故。
“要曾现受,意识能忆,是故决定有曾受境”,意识能够想起昨天我看到什么、听到什么,决定是过去曾经现量地听过、看过,现在才记得起。既然现在能记起,那么过去决定有曾经现量受到的境,这个现量受的境决定是外境实在有的。这是“外人救”,他们又这么来救。
“谓彼救言,要曾过去眼等五识现受此境,今时意识方能忆持”,过去的前五识,它曾“现受此境”,或者眼睛看,或者耳朵听,或者鼻子嗅,等等,过去有这个经验,现在才能够记起来。这跟现在讲唯物主义的意思差不多。“非先未受,后意能忆”,假使以前没有亲自受到,没有看到、没有听到、没有嗅到、没有碰到,后来的意识就不能追忆、不能回忆这些事情。
“此则泛说先缘后忆,是故决定有曾受境”,这是泛泛地说,即一般普遍地说,一定要先缘外境,然后能够记忆,既然现在能够回忆,那么这个先缘的外境决定是有的;“显过去世,现境非无,是曾五识先所受故”,我们之所以能够记起过去的事情,那个事情在当时,前五识是现量受过的,现量有这个经验——眼睛看到、耳朵听到、鼻子嗅到……,能够这样回忆,才能知道过去我看到什么、听到什么……。目的还是证明过去有现量,有曾受境。
论:见此境者,许为现量,由斯外境实有义成。
述曰:曾现受境明了五识,既许非无,能见此心追忆意识,亦定是有。彼此二宗,许曾现识现量所摄,现量曾有境,今时方能忆,故此所缘,定心外法;又追忆识,由曾现受,亦现量摄,故知外境实有义成。
若无外境,无曾所受;无曾所受故,现量亦无,云何今时有忆持识?由斯外境实有成也。此外救已,下论主破。
“见此境者,许为现量”,还是回到现量来。过去看到这个境,或者听到那个境,决定是现量。“由斯外境实有义成”,既然是现量,那么外境肯定客观存在,还是有的。
“曾现受境明了五识”,过去曾经明明白白地了别、现受那些境界的五识(眼识看色、耳识听声等等),“既许非无”,既然不能说它(曾现受境明了五识)没有,“能见此心追忆意识,亦定是有”,那么能够回忆到那个时候、当时曾经有这些经验的意识,也一定是有的。
“彼此二宗,许曾现识现量所摄”,这个“二宗”即大乘唯识宗跟外宗,彼此都承许过去曾经经验的那些识(看到的、听到的等等)都是现量,这大家都承认的。虽然同是现量,其中内涵不同:正量部萨婆多部等认为,过去的现量是在心识外显示的境界,而大乘唯识宗说,这个现量缘的是识变的相分(内识)。
“现量曾有境,今时方能忆”,过去现量有这个境界、有这个接受的经验,现在才记得起来;过去没有这个经验,现在就不能记得起来。“故此所缘,定心外法”,所以这所缘的曾有的现量境,决定是心外的实在的法。这个结论当然是错的。“又追忆识,由曾现受,亦现量摄”,能够追忆过去的那个识也是现量的,它也曾经亲自现量地受到过,若没有现量地受,它怎能回忆?“故知外境实有义成”,所以,从这两方面看,外境决定是实在有的。
“若无外境,无曾所受;无曾所受故,现量亦无,云何今时有意持识?”假使没有外境的话,过去就没有那些经验,曾经看到、听到等等都没有;没有这些经验的话,现量也没有;现量没有的话,怎么现在能够回忆起来?“由斯“外境实有”成也”,讲了半天,还是要承许他们的“外境实有”。
“此外救已”,这是外人的救。这个救,也很勉强。前面讲过,现量,大乘唯识宗也承认,但这个现量不是外境,而是识内的相分;这个现量(相分)缘的时候,不作外想,并没有说这是在识外的,也不带名言。“下论主破”,下边论主破。
论:如是要由先受后忆,证有外境,理亦不成。
述曰:破中有二,初总后别,此总非也。如是要由现量先受外实有境,后意方忆,以此道理,证离心外境有不成。
“破中有二,初总后别,此总非也”,先总的否定,然后再分别解释。
“如是由要先受后忆,证有外境,理亦不成”,你们现在换一个方向,说过去曾经受过,现在才能回忆,证明实在有过去受的现量、客观的外境,这个道理上说也是不能成立的。
“如是要由现量先受外实有境,后意方忆”,这是外人的主张,“以此道理,证离心外境有不成”,你们执着这样的说法、主张(离心外境有),“不成”,这是不成立的。
论:何以故?
述曰:外人复问。为何义故证境不成?下论主破。
“何以故”,为什么不成立?“外人复问”,我们想了半天,总算想了个办法来救,你们怎么说又不成立?“为何义故证境不成?”你们说不成立有什么原因?“下论主破”,以半个颂来破。
论:颂曰:如说似境识,从此生忆念。
述曰:然旧论本,句句别明,分为二段,岂如今者合一处明,义相违故,但申正理,夺彼忆持。如前所说,似境之识,后生忆持,非缘离心外境,识后有忆持也。
“颂曰:如说“似境识”,从此生忆念。”这个境还是在内识,并不在识外,生起这个忆念是可能的,也是现量,但不是在识外。
“然旧论本,句句别明,分为二段,岂如今者合一处明”,这是旧译跟新译的比较,总是说新的好,旧的不行。“义相违故,但申正理,夺彼忆持”,以我们解说的正理,把外人的道理(忆持执)驳掉。“夺”,驳掉的意思。
“如前所说,似境之识,后生忆持,非缘离心外境,识后有忆持也”,这个跟前面说的一样。前面说过,我们缘的境是识内的相分,“似境之识”,它好象是客观的境,实际上不是;“后生忆念”,因为过去有这个经验,后来能够想得起来。这个想起来的忆念,并不是心外的一个境,并不是你们所说缘的境是心外,而后来才有忆念。先前缘的境就是识内的相分,“后生忆念”,这是可能的。不能说因为后来生忆念,就决定前面缘的境是识外。没有这个联系,你们这样说是不合理的。
论:如前所说,虽无外境,而眼识等似外境现。
述曰:释初句颂,夺彼曾受离心之外现境之识。谓如前说,识从自种生,似境相转等,及初论首说识生时似外境现,虽无外境,眼等五识似外境现,已广如前。
“如前所说”,就如前面所说的道理一样,“虽无外境,而眼识等似外境现”,虽然没有外境,但是眼等识可以“似外境现”,眼识生的时候,它有相分,就像是外境一样地显现。这在现量的时候,并不是外,等到第六意识分别的时候,才说“这是外境”。所以说并不是真的外境。
“释初句颂”,这是解释第一句颂“如说似境识”,“夺彼曾受离心外现境之识”。
“谓如前说“识从自种生,似境相转”等”,意思就如前面讲的“识从自种生,似境相而转”等等,根就是种子,所缘的境就是相分;你们所说的、缘的那个境,还是相分,并没有离开识以外。“及初论首说“识生时似外境现””,本论的开头也讲过,识生的时候,它的相分好象是外境一样地现出来。“虽无外境,眼等五识似外境现”,虽然没有外境,眼等五识,它们的见相二分——见分是能缘,所缘的相分就好象是外境,实际上就是识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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