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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二十論述記講記 第廿四講▪P5

  ..續本文上一頁。他(有情)也是識嘛,那還是有的,“此彼展轉爲增上緣”,兩個識互相地作增上緣。

  

  “此意即顯親緣心內自所變境,名爲唯識”,這個意思就顯明,我們緣的境,它是增上緣,由增上緣産生了相分,這個相分在識裏邊,就是說,我們親自所緣的境還是緣自己識裏邊的相分(心內自所變境),這叫唯識。我們不能親緣外境(他識),只能緣心內自所變境,而外境(他識)可以做增上緣,促進我們的識(自識)來變一個相分,這是可以的,這個就叫唯識。“非遮心外他有情等”,我們所緣的境,親所緣的決定是自己識心內所變的相分,並沒有排斥其它有情的八識,並不是說除自識以外,其它(自己心外)的識都沒有;在唯識裏邊,並不排斥這個意思。

  

  外人說心緣心外法,親得他人所說之法,今則不然!能所教者,展轉互爲增上緣故,自識變似能教所聽,爲自相續識親所緣,不能親取他所說法,爲疏所緣,于義無失。此說展轉爲增上緣故,成唯識說爲疏所緣故。

  

  “外人說心緣心外法,親得他人所說之法”,你們說,自己的心,能夠親緣心外的法,真的有那麼一個有情,我們的心可以親緣他,可以親緣他所說的法,親得他所說的法。這樣子的觀點,我們唯識宗是不承認的——“今則不然”,我們說的不是那樣!其它的有情,這八個識都是有的,他對我們說法也是可以的,但是我們緣的法,我們耳朵裏聽到的法,是我們的識所變,是阿賴耶識變的相分;由耳識聽到阿賴耶識的相分,再變耳識的相分,然後聽進去,第六識接受(起分別)。

  

  你們說,心親自去緣心外的法,親自能得到他人所說的法,在我們唯識宗的主張,不是這樣子的;我們說的是,他人所說的法是增上緣,使我們的識裏起變化、起相分,我們緣的還是自識所變的相分,並沒有親自緣到自識之外的任何人或物,這才是我們唯識的意思。這個意思,既不同于外人說的緣得識外他人所說的法,也不是說,除了自己的識以外,其它有情的識都不承認。

  

  我們說的是:“能所教者,展轉互爲增上緣故”,能教的人跟所教(聽)的人,這兩人的識,互相地展轉做增上緣,因爲這個緣故,“自識變似能教、所聽,爲自相續識親所緣”,以對方(能教者)的識作增上緣,在我們自己(所聽者)的識(自識)裏邊,變出一個他所講的法;這個法,我們是聽到了,但是這個法,是我們自識(自相續識)裏變出的相分,我們親緣的就是這個相分,以這個相分“爲自相續識親所緣”,而“不能親取他所說法”,他所說的法,我們自識是不能直接聽到的。亦即“無有少法能取少法”,這在前面講過的。外邊(識外)的法,自識是不能親緣的。我們也能緣他所說的法,但是,這個法是增上緣,他說法之後,在我們的識裏邊起個變化,變成相分,我們緣的就是自己識變的相分,這是親所緣緣,所以,“不能親取他所說法”,他說的法只能是增上緣,“爲疏所緣”,是疏所緣緣,不是我們親自緣它的那個親所緣緣。親所緣緣,是我們識所變的。

  

  這個道理,“于義無失”,對我們雙方共許的,兩個識展轉增上,親近善知識、聽聞正法成正性決定,親近惡知識、聽聞邪法成邪性決定,這個道理是講得通的,不是像你們所說的不能成立。

  

  “此說展轉爲增上緣故,成唯識說爲疏所緣故”,這裏說能教、所聽互相展轉爲“增上緣”,我們(所聽者)對他(能教者)所說的法,叫增上緣;而在《成唯識論》裏說是“疏所緣”,名字不一樣,實質是一樣的。《成唯識論》裏說,親的所緣緣是他說的法在我們的識裏變現的一個相分,這個相分是我們的“親所緣緣”,而他所說的這個法,也是“所緣緣”,但那是疏的,“疏所緣緣”,我們不能親自緣到。以他所說的法爲疏的所緣緣,以這個緣産生我們的親所緣緣,我們就緣這個親的所緣緣。

  

  這個我們可以用具體的道理來作比喻。我們眼睛看東西,是不是直接看到外邊的那個東西?並不是。眼睛怎麼看外邊的東西?是外邊東西的光線射到我們的眼球、瞳人裏邊産生光波的變化,眼神經接收那個變化之後,就産生看到的視覺,視覺就是這麼産生的。實際上真的看到外邊的東西嗎?沒有,看到只是眼球裏的影子。眼球裏的這個影子,你仔細去看,也能看得到,你去看一看瞳人,外邊的景物都有個小的影子在瞳人裏,你所看到的就是那個影子,並不是看到外邊的景物。外邊的景物就是疏所緣緣,瞳人裏的影子就是親所緣緣。這個比喻當然是不恰當的。只是爲了使我們能夠較好地理解這個道理,實際上是識所變,是這麼一回事,當然不是眼球瞳人裏的這個影子。由于展轉相互爲增上緣的緣故,可以起這個作用,“二識成決定”,這個道理是講得通的。這裏的增上緣,在《成唯識論》裏叫疏所緣,名詞不一樣,但內涵是一樣的,兩個說法都可以:叫它增上緣也可以,叫它疏所緣緣也可以。

  

  論:隨其所應,二識決定。

  述曰:隨其所應,顯義不定。由增上緣,若近善友,聽聞正法,自相續中正識決定;若近惡友,聽聞邪法,自相續中邪識決定;或近善惡友,及由展轉爲增上緣,能說法者正邪悲愛,能聽法者正邪智能,二識決定。言隨所應,二識決定,此猶未顯。

  校注:「此猶未顯」,大正藏(T43, p. 1002, c4)作「此由未顯」,江西校刊本(下冊.卷四.七頁後面.一行)作「此猶未顯」。

  

  “隨其所應,二識決定”,因爲這樣的緣故,二識決定是成立的。

  ““隨其所應”,顯義不定”,論文裏“隨其所應”這句話,顯明其效果不一定,即隨其碰到的是善友,能成善識決定,正性的識決定;隨其碰到的是惡友,能成邪識決定。

  

  “由增上緣,若近善友、聽聞正法,自相續中正識決定”,假使你親近善友、聽聞正法,那是他的八識,以他的八識作增上緣,在你自己的識內,變現一個親的所緣緣,這時産生什麼效果?産生正識決定,可以成正性決定。反過來,假使你“近惡友”,聽聞他的邪法,“自相續中邪識決定”,你的自相續裏邊,邪的識也會成決定。不可扭轉,叫決定。當你決定的時候,一切外緣對你沒有辦法,你是決定要這樣子做的了。

  

  這裏說,善知識、善友,是非常重要的事情。現實的,以前我在溫州,有一個小孩子,他的母親皈依,他也皈依,他才幾歲?我看才十歲多一點,非常用功,每天都做早晚課,甚至于他的哥哥那個時候比較懈怠,他還經常批評他。那個時候很好,他在他家裏起一個促進作用,對他的母親、哥哥,于某些懈怠的地方,或者是聽沒有聽對的地方,他都給予糾正,人也很聰明。但是我離開溫州之後,他在學校裏親近一些壞同學,叫他去賭博。這麼小的孩子賭博,卻是大筆的數字,賭了幾年,輸掉幾千塊錢。他家裏很窮,一下子要賠幾千塊錢,壓力極大。好不容易湊錢給他還掉,他又是改不了,又去賭博,又是輸掉幾千塊,到現在還在揮霍浪費。啊呀,都是惡友惡知識的邪識決定,改不過來了。他也來過叁門,我們也勸過他,他當面也很接受,畢竟對出家人還有恭敬心,但是回去之後,老脾氣又犯。據說他現在生活方面非常奢侈、亂用。本來家境就不富裕,但是揮霍成性,改不掉了;年紀很小,再交上女朋友,那個費用就不要說。

  

  上海有一個居士,他小的時候經常到我家裏來,也很用功,後來找了個女朋友,他氣得不得了,告訴我說,跟她一路上街,到商店裏,“這個我要,那個我要……”,金的、銀的,項鏈、鑽戒,什麼都要,工資全部給她用,還不夠。碰到這樣的情景,你滿足不了她的要求;實在滿足不了要求,有些意志薄弱的人,就會動腦筋,或搶、或偷,都來了。所以說這些事情,這善友惡友是最爲關鍵、極其重要的問題。

  

  小孩子如此,大人也同樣如此。甯波有一個居士,好好的皈依佛教之後,又去相信青海無上師,聽信她們的話,最後妖魔入體,附在身上,要死不活的,弄得非常痛苦。他也參加了這裏的開光,也得到大吉佛爺加持,但是因爲他心不正,這個大加持力當然就不能得到。最近他家裏一個妹妹寫信來說,附在他身上的那個東西跟他說:“這個青海無上師就是宗大師,跟宗大師就是一樣的,你不要去聽多寶講寺的話,你聽青海無上師就好了……。”他也是呆的,這麼騙他,他也相信。那還有啥辦法,就不好辦了。所以說近惡友,後果很嚴重,就不要隨便去親近。

  

  我們在皈依的時候,“皈依僧”裏有一條,“不與外道共住”,不能和外道同住,就是不能跟他太親近。只要是見道以上的人,他已經正性決定,外道再怎麼的邪,都勸不轉他了;但是凡夫,就是不定聚,若親近外道,你說“沒關系啊,我又不信他的,只是跟他做生意或者業務上有些往來,沒有關系”,或者說,“我們是鄰居,我們是親戚朋友,不在乎啦,我能勸他”,結果你非但勸不了他,反而被他把你勸起走,那很麻煩了,這樣的事情很多。

  那還是在溫州,那時我剛去沒好久,居士們告訴我,有幾個女孩子,都信佛,相當地虔誠,一起吃素念佛,很好,還經常去聽經;後來,其中一個女孩要成家了,嫁的是天主教的家庭。天主教是非常之封建的,家庭成員非信他的教不可,不信是不行的。她進門之後,開始,家庭裏很客氣,才進門嘛;慢慢地就施加壓力,要她改信仰,她說“沒關系啊,我信佛,不妨礙你們的”。勸不過來,他們就用手腕,公婆兩人就不吃飯,躺在床上睡,叁天叁夜不起來。好,那個輿論就來了:“看看,這是要把公婆逼死啊,他們叁天叁夜睡在床上,不吃飯。”親戚朋友一下子圍攻起來。這下她就受不了,只好信基督教。所以不要看輕這一條,不與外道共住是很重要的事情。

  

  所以這裏說,“由增上緣,若近善友,聽聞正法,自相續中正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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