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二十論述記講記
第廿五講
丙五又釋外難夢覺心無異、無造行果差失(半頌)
……………心由睡覺壞,夢覺果不同。
丙六又釋外難無境殺等無、返诘他宗失 分二
丁一初一頌解……………………由他識轉變,有殺害事業;
如鬼等意力,令他失念等。
上一次我們講了第四個外難。善友、惡友的正教、邪教,對他生的關系:親近善友,他可以成正性決定;聽了邪的法,可以成邪定聚。就是說,識外的有情,可以對識內産生影響。外人問難說,既然識外的有情可以産生影響,應當識外有境,那就是有客觀實在的了。論主回答說,這個“客觀存在”的東西——“識”是有的,識以外是沒有的;你說的這個有情,他還是識,沒有離開識;這兩個識互相爲增上緣,可以産生影響,這在唯識宗裏說,也是成立的。所以你們這個問題,並不能難倒唯識。唯識裏邊有這個增上緣,可以互相促進、産生影響。你們說的客觀存在的外境,是沒有的,但是識並不遮,“非遮心外他有情等”,心外的有情,當然是不遮的,他還是識;都是唯識的,識是不遮的。心外的這個境(他識),自識是不能去親緣的。
佛經裏,很多話聽起來很費解,但是學了唯識之後,就很容易解決。前面也講過,“無有少法能取少法”,兩個法之間是不能互相産生直接關系的。還有“法法不相及”、“法法不相到”,這些話,在我們沒有學唯識之前,要解釋是相當困難,各個法不生關系的,怎麼無關?我們學了唯識之後,就知道,每一個人(有情)的法都在識裏邊,親自所緣的是自己識內的境,識外的境(他識)是不能親緣的,但是可以做增上緣。
又如“一切法非有非無”,這個話,有就是有,無就是無,非有就是無,非無就是有,怎麼又是非有、又是非無?這在一般聽起來是矛盾的。但是學了唯識之後,經上的這些話,很順利地就把它解了。這個話的意思,依他起上的偏計執是“非有”,而圓成實是“非無”。這個“非有非無”,各有所指,偏計執是沒有的,圓成實性是有的,這樣,很簡單地就把它解了。
所以,學了唯識之後,像這一類的事情,我們用唯識的觀點一看,不用費腦筋。它那個“架子”都擺好了。依他起是一個中心點、紐帶,從依他起上所生的偏計執是沒有的,這是“非有”;把偏計執除掉之後,所顯的就是圓成實性,這個是有的,“非無”。所以“非有非無”這句話,在唯識裏講,不要費腦筋,很明顯地就擺出來,把這個叁性一比,馬上就比出來了。如果不用唯識道理去講,那就很費腦筋,怎麼又是非有、又是非無?這個東西怎麼說?唯識道理本來就是解釋經的,以唯識的觀點來講經,就可以很簡單地解釋清楚。所以說唯識宗有它的好處,有些很費解的經文,用唯識的觀點一解,很容易地就解了。
下邊,繼續講第五個外難。
丙五又釋外難夢覺心無異、無造行果差失(半頌)
……………心由睡覺壞,夢覺果不同
論:若如夢中,境雖無實,而識得起,覺時亦然。
述曰:自下半頌,大文第五,又釋外難夢覺心無異、無造行果差失。初外人難,後論主釋。初難之中,先牒此義,後方爲難。此即牒也。若覺時識,猶如夢中,境雖無實,而亦得起。
“自下半頌,大文第五”,下面半個頌的文,是屬于第五個外難的內容,“又釋外難夢覺心無異、無造行果差失”。既然夢跟覺都是識,都沒有外境,那爲什麼夢裏造業不感果,醒著的時候造的業感的果就很嚴重?你用夢境來比喻醒時,這個好象還是有問題。同樣的沒有外境,夢裏造的業,幾乎不感果,我們醒的時候造的業,那非感果不可,緣生因果如如不虛誤,這個因果是不錯的,怎麼有這個差別?你說夢跟醒一樣,我們現在醒著時是無明大夢,也在做夢,但是睡眠做的夢,那是不感果的,而那個無明大夢的心造的業是要感果的,這個就不等,就是有差失了,你這個比喻好象不對頭。
“初外人難,後論主釋”,先是對方問難,然後是論主解釋。“初難之中,先牒此義,後方爲難”,對方問難的時候,先把論主的這個觀點說一下,然後從裏邊找毛病、問難。
“若如夢中,境雖無實,而識得起,覺時亦然”,你說一切法,外境是沒有的,而心是可以起的,雖然沒有實在的外境,而我們仍舊可以起心動念;醒的時候跟夢中一樣,也是沒有外境,而我們心裏可以起各式各樣的活動。
“此即牒也”,這是你們(論主)說的,以夢來比喻醒時的覺,你們的主張如此。“若覺時識,猶如夢中,境雖無實,而亦得起”,窺基法師再解釋一下。一般的外道也好,凡夫也好,二乘也好,都認爲心要起來,決定是根境相對,有外境才能起心,現在你說不要外境,同樣能起心;夢中如此,醒的時候也如此,不要有外境,而可以起心。這是論主的主張,外人先把這個主張說一下,然後指出這個主張裏邊有錯誤。
論:何緣夢覺造善惡行,愛非愛果當受不同?
述曰:此申難也。夢時與覺,無境是同,覺時與夢,俱造衆業,何故覺行感果苦楚,或有現報等,夢時造行感果微劣,或無果等?如夢殺人,定無現在爲他報殺;若覺時殺,定爲現在他人殺報,未來亦感果,故定不同。如殺他人、淫他人等,余一切行,其果亦爾。此外人質,以問論主。下論主答。
“何緣夢覺造善惡行,愛非愛果當受不同?”你說夢裏沒有境,也能夠生心,識能生起;醒的時候,境也是假的、不實在的,同樣也能生起這個識來,那應當是跟夢一樣了,但是就有不同啊,夢裏跟醒時造的善惡行,感的果是不同的。夢裏做壞事不一定感果,做好事也不見得有好報,而醒的時候,造善行得“愛果”,造惡行得“非愛果”,受的果是不同的。你說夢跟醒是一樣的,那就有問題了。
這裏我們看,講法相就是非常之嚴格的。造善惡行,感的果是“愛非愛果”,而不是“造善行感善果,造惡行感惡果”。“行”有善惡,是有記的,而“果”是無記的,異熟果無記的,只有“愛、非愛”。
“此申難也”,這是把論主的主張說了之後,提出的問難。你說夢與覺時相同,但是有不同;不同在何處?感的果不同。這個難就這麼提出來了。
“夢時與覺,無境是同”,你說夢中與醒時外境都是虛幻的,夢境是虛幻的,醒的時候外境也是虛幻的,應該是相同了,“覺時與夢,俱造衆業,何故覺行感果苦楚,或有現報等,夢時造行感果微劣,或無果等?”同樣是不要外境就能起心造業,但是問題就來了:這個心造業的時候,感的果卻是不同。覺時與夢中,都可以造業,有的時候夢中殺人,有的時候夢中偷盜,或者夢中邪淫,等等,都有這些事情;醒的時候,做這些事情,感的果就很厲害,但若是夢中,感的果極就微劣,或者簡直就不感果,這是什麼道理?
“何故覺行感果苦楚”,做了壞事(十惡業)之後,假使是醒的時候做的,那感的果是極大的苦楚,感苦報;“或有現報等”,或者是現報,或者是生報,或者是後報,“等”字,等指生報、後報。現報就是現世受報,生報是下一輩子受報,後報是再下一輩子,第二世以後的報都是後報。“夢時造行感果微劣,或無果等”,做夢的時候造的行(業),感的果非常輕,甚至于不感果,有這些不同。這是什麼原因?
舉個例。“如夢殺人,定無現在爲他報殺,若覺時殺,定爲現在他人殺報”,夢是不感果的,夢裏邊殺人,絕對不會被人家報仇或者殺掉,夢裏殺的那個人,根本就是沒有的,他怎麼來找你報仇?但是醒覺時殺人,就不同了,醒的時候,殺了人,他的同黨決定會報仇,要把你殺掉。這個就不一樣。“未來亦感果”,未來還要感惡道果。夢中殺人,感的果極微劣,因爲夢裏的心是不強的,而醒覺時殺人,不但現世要被人家報複,將來感的果,就是地獄惡道的果。“故定不同”,所以說,這個夢中跟醒覺時,決定是不一樣的;你說是一樣的,那不對頭,照這個感果的方面看,就是不一樣。
“如殺他人、淫他人等,余一切行,其果亦爾”,夢中殺了人,或者做邪淫等等,感的果幾乎是零,人家不會報複,而醒的時候就不行了,你做這一類事情的話,馬上受果報,或者把你抓起來、槍斃等等,未來還有苦果,那就是不一樣。
“此外人質,以問論主”,質,就是問難,外人質問論主說,你說一樣的嗎?就有不一樣啊。“下論主答”,論主怎麼回答?像這一些,大家可以自己先考慮一下。假使你是這個唯識家,人家提出這些問難的時候,你該怎麼回答?自己想一想,然後看論主怎麼回答,自己的回答是不是跟論主一樣?如果一樣,那你的唯識觀有點成就了;如果不一樣,那你還早,唯識還沒學好。
論:頌曰:心由睡眠壞,夢覺果不同。
述曰:上句顯理,下顯不同。由在夢位,造善惡心,睡眠所壞,故夢與覺,感果不同。
“心由睡眠壞,夢覺果不同”,論主回答說,夢中不感果,醒覺時感果,原因是在心,不在境。有境無境,是不相幹的。醒的時候沒有境,要感果,而夢中沒有境,不感果,或者感極少的果,問題就在心上。
“心由睡眠壞”,由于睡眠的時候,“造善惡心,睡眠所壞”,這個心的力量被睡眠心所所損壞,非常微劣,力量不強,當然感的果就不大;醒的時候,沒有受到睡眠心所的侵犯,它的力量是強的,感的果當然就很厲害,“故夢與覺,感果不同”,所以說“夢覺果不同”,夢中的果跟覺時所感的果,當然不同。那是心的力量不同,感的果就不同,不在于有境無境。所以你們把夢中跟醒時都沒有境的相同,來說感果的不同,是不相幹的,關鍵是在心的力量強不強的問題;感不感果,不由于外境的有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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