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的阿賴耶識裏的你有共業,他把他阿賴耶識裏的那個你殺掉之後,你自己的阿賴耶識的增上緣産生,就把你身上的阿賴耶識的命也給斷掉,這個就叫死。這是從唯識的觀點來講了,他(殺者)殺的是他自己識內的有情,但是因爲識內有情的增上力,使另外那個有情(被殺者)本身,他的身體也受到損壞,也就是死亡了,他這個阿賴耶識就斷掉,衆同分也滅掉,就生到其它趣去。由這個增上力,可以使其它的有情命斷掉。
下邊解釋什麼叫死。“死者滅相,總有二時”,死就是滅,這個滅(死),有兩個時候,一個是將滅,一個是正滅,將滅還沒有死,正滅已經死掉。
“一者將滅”,將滅的時候叫死,就是快要死了,但還沒死,“說名爲死”。“即是現在”,這個時候還是“現在”,正在要死的時候,還沒有死掉。“如觸處中所立死觸”,就如在色聲香味觸等處裏邊,“觸處”中的那個“死觸”,這個死觸就是死的時候的一個感覺,“死支亦爾”,還有十二支裏邊的死支,都是指的正在死、而還沒有死掉,這就叫將滅。“若正滅相名死,觸支應成過去”,如果說不是將滅,而把正在滅的時候叫死的話,那個觸支就應該成爲“過去”,那就不是正在感觸,這個死的感觸就沒有了,已經死掉,就沒有感觸。“二者正滅,說名爲死”,第二個,正滅,那也叫死。正滅是已經死掉,已經過去;將滅,還在現在,將要死而還沒有死,就是正在死的時候。
“如今所說,識相斷滅,即是過去”,這裏說的是已經死掉,識相斷滅,已成過去,“故說此死,但是滅相,非死觸支”,所以這裏說的死,不是說死觸或死支(將滅)了,而是指已經斷滅(正滅),相續斷掉了,就叫死。
這是解釋死的問題,因爲死有兩個時間,這裏說的死是後面那個。他的死之所以能夠産生,是因爲其它有情身上的識增上緣的緣故,這個增上緣是違緣,這個違緣就把他本來相似相續還要生的那個緣去掉,這個生的緣去掉之後,就不能再生,就死掉了。
丁二後一頌诘…………彈宅迦等空,雲何由仙忿;
意罰爲大罪,此複雲何成。
論:複次頌曰:彈宅迦等空,雲何由仙忿?意罰爲大罪,此複雲何成?
述曰:此下返诘。上半頌,不許前說,诘林等空雲何由仙忿;下半頌,彼若救義,诘非意雲何成大罪。舊論由此,遂分二段,前後別明。初句等者,等下二林,文意易詳,至下當悉。
“此下返诘”,下邊是反問。論主把外人的問題解釋之後,反過來問他們,就是反逼對方,你們的道理裏面有很多地方是講不通的,以下面的事實(一個頌)來反逼。
“彈宅迦等空,雲何由仙忿?意罰爲大罪,此複雲何成?”這是據一些經上的事實來反诘,反駁他們,如果不是這樣子,而照你們那樣說的話,這些事情就不成立,可是現在經上就有這些事例,可見得你們的話是不對的。
“彈宅迦等空”,這個公案後面有講,一個國土的人民都空掉,就是因爲仙人的忿怒,“由仙忿”,仙人對它起個忿心,就使整個國土的人民都死完,成個荒山。意的力量很大,可以殺害,你們說意不能成殺罪,這個實例就說明意是可以成殺罪的。“意罰爲大罪”,叁個業裏邊,意業是大罪,這也是佛說的,這個話,如果照你們說的那樣,這些事情怎麼能夠成立?
“上半頌,不許前說,诘林等空雲何由仙忿”,這些事實下面都要講,“彈宅迦”是一個樹林的名字,裏邊都是沒有人的荒山、樹木,它本來是很繁榮的國土,因爲仙人一念的忿怒,就把它全部消滅,一個人也沒有了,後來成個空林,就是荒山了。“下半頌,彼若救義,诘非意雲何成大罪”,假使他們要救的話,就再反問他們,叁業裏邊,意業最大,這是佛說的,那這個意思你們又怎麼說?
“舊論由此,遂分二段,前後別明”,舊論,以前的翻譯,把這兩個分成兩段,因爲它本來有兩個意思,分成二段,也可以的。“初句等者,等下二林,文意易詳,至下當悉”,第一句,彈宅迦等,等什麼呢?就是等下邊的兩個樹林,這些文句,意思都很淺顯、容易懂,下面念下去就會懂的。
論:若不許由他識轉變增上力故他有情死。
述曰:將爲诘彼,先敘彼計。前我所說,由能殺者他識轉變增上緣力,令所殺者他有情死;汝不許者,以他宗說,由他親能殺他身故,他有情死,故彼不許此前所說。今牒彼計。
“若不許由他識轉變增上力故他有情死”,假使說一定要用客觀的色法——以手拿刀、槍等等,這樣才能使他死掉,而不允許是由識的轉變增上力的話,那麼下邊就有很多問題。
“將爲诘彼,先敘彼計”,因爲要反難他們,所以先把他們的主張說一下。你們的主張是,不允許由其它有情的識轉變的增上力的緣故,而使對方死掉;如依照你們主張說,裏面就有什麼什麼的毛病。
“前我所說,由能殺者他識轉變增上緣力,令所殺者他有情死”,前面我們唯識宗說,由這個能殺的人,他識上的轉變的增上力,可以使所殺的人死掉。“汝不許者”,這是你們所不允許的,你們說一定要有色法——有刀、用手、什麼身語業等等識外的這些色法,才能使他斷命,“以他宗說,由他親能殺他身故,他有情死”,因爲其它的宗派,凡夫或者外道,都說不是識內的事情,都不承認是識在裏邊轉來轉去的,而是由于他能夠真拿刀、用手腳等等手段親自把其它有情殺死,這樣子才叫他有情死,“故彼不許此前所說”,所以我們唯識宗前面所說的,是識內轉變的事情,他們不允許。
“今牒彼計”,現在先陳述一下他們的主張,就是論文“若不許由他識轉變增上力故他有情死”這句話,你們的主張是:不允許由識的轉變的增上力,就可以使他有情死,一定要親自緣他有情的身,親自拿刀把他殺掉,這才叫殺。這是照他們的話,重說一遍,然後“正诘”,正面诘問。
論:雲何世尊爲成①意罰是大罪故,返問長者邬波離言。
述曰:自下正诘。叁業諸罪,現爲人天之所呵責,未來當受諸惡苦報。可治罰故,可毀責故,名之爲罰。叁業校量,意罰最大,佛爲成此,返問長者邬波離也。邬波離者,此雲近執,親近于王,執王事也;如世說言朝庭執事,如阿羅漢持律上首,親近太子、執事之人,名邬波離矣。
校注:①此段以下之「罰」字,據江西校刊本都作「罰」,查大正藏(T43, p.1004以下)除多處作「罰」字外,有四處寫作「罰」,即「意罰最大」(T43,p.1004,c4-5);「何罰業重」(T43,p.1004,c10-11);「我立叁罰」(T43, p.1004, c21) ;「說心罰重」(T43,p.1004, c22)。
“雲何世尊爲成意罰是大罪故,返問長者邬波離言”,這是論主反問他們:你們說一定要親自身口殺(親能殺他身,故他有情死),那爲什麼佛在經裏邊有說過那個話,就是佛爲了成立“意罰是大罪”,而返問長者邬波離的話。意罰是大罪,意罰就是意業,身語意叁個業裏邊,意業的罪最大。如果說意的轉變不能殺生,一定要有身語造業,爲什麼佛說意罰是大罪?爲什麼說意業叫意罰?這個話下文要慢慢講,我們念下去再說。
“叁業諸罪”,叁個業造的罪,“現爲人天之所呵責”,當下就被人、天呵責。你身語意造了罪,其它一切的人、天都會感到你不好,要呵責你,現在就要受呵責,“未來當受諸惡苦報”,將來還要在惡趣裏受苦報。“可治罰故,可毀責故,名之爲罰”,這叁業,是應當治罰的,也是應當呵責的,這個就叫罰。所以叁業叫叁罰,就是這個意思。他現前就爲人天呵責,將來要受惡趣的苦報,所以這是該要治罰的,也是應該呵責的,所以也叫罰。
“叁業校量,意罰最大”,身口意叁個業裏邊比起來,哪個最大?意業最大,這是佛說的。“佛爲成此,返問長者邬波離也”,佛爲成立這個意罰是最大的罪,所以對長者邬波離,就問他這個話。
什麼叫邬波離?“邬波離者,此雲近執”,邬波離是印度話,我們漢文叫近執。什麼叫近執?“親近于王,執王事也”,近就是親近于王,執就是給王辦事情。“如世說言朝庭執事”,世間上也有這個話,朝庭裏邊辦事情的大臣,執事,這個執就是辦事情,執王的事情。“如阿羅漢持律上首”,如優婆離是阿羅漢,他是持律第一。他在出家之前是“親近太子、執事之人”,就是給太子辦事的人,那麼就叫邬波離了。
中阿含經說,有尼犍子,名阇提弗多羅,其有弟子名爲長熱,往至佛所,佛問長熱:師教汝法,叁業之中,何罰業重?答雲:身重,次口,後意。長熱反問:瞿昙,今說何業最重?佛言:意重,身語乃輕。長熱還去。阇提問雲:汝至彼所,瞿昙何言?長熱具說。阇提贊歎:汝真我子!從我口生,善受我教,所說無異;汝可更往,破瞿昙義,提取將來,作我弟子。長熱不從。有大富長者,名邬波離,①伏事尼幹阇提,使往破佛立義。長熱報雲:此事不可!彼瞿昙者,容貌辯才,過人無量,兼有幻術,能轉人心,無量衆生,爲其弟子,甯可降伏?阇提不信,令長者往。
校注:①「伏事尼幹阇提,使往破佛立義」,大正藏(T43,p.1004,c17)作「伏事尼幹阇提,使往破佛立義」使=便【甲】,江西校刊本(下冊.卷四.十六頁前面四行)作「伏事泥幹阇提,便往破佛立義」。
《中阿含經》裏有這麼一個公案(參見東晉罽賓叁藏瞿昙僧伽提婆譯本,卷32〈1 大品〉(一叁叁)大品優婆離經第十七)。有個尼犍子外道,叫阇提弗多羅,他有個弟子名叫長熱,有一次長熱跑到佛住的地方來,佛就問他:“師教汝法,叁業之中,何罰業重?”你的師父教你,身口意叁個業裏…
《唯識二十論述記講記 第廿六講》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