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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识二十论述记讲记 第廿六讲

  唯识二十论述记讲记

  第廿六讲

  

  

  丁二后一颂诘……………弹宅迦等空,云何由仙忿;

  意罚为大罪,此复云何成。

  

  

  上一次我们讲了第五个外难、关于梦的问题。因为这个梦,是讲唯识或者讲空的时候,经常都要引的喻之一。他说,梦里是没有境的,以唯识的观点来看,梦里只有识没有境,醒的时候,也只有识没有境,那么外人就提问说:为什么梦里边造的善恶业,感的果很微,或者不感果,而醒的时候,感的果却是很厉害?他的意思是,应当这样说:外边的境是有的,造的业就厉害;外面没有境的,造的业就很微弱。论主回答说,那不在乎境的有无,而是在于造业的时候心力的强弱。梦中的心,被睡眠心所所损坏,它很羸劣,心力昧劣,没有什么力量,那么感的果,当然也很轻微,或者是不感果;醒的时候,要造一个业,那决定是经过考虑,而且下了决心,那么这个心就比较强,所以感的果要大、要重。就是说,感果的有无、轻重,是在心力的强弱,不在境的有无。这里他也举了喻,即使是在醒的时候,人是狂了,或者醉了,他的力量,心力是损坏了,那么造的业感的果也是很小的,并不在境的有无。

  

  (34A)那些外宗(外人),他们尽量地用各式各样的方法来狡辩,总是想把这个境的有无混进去,所以论主就很清楚地告诉他们,那不在乎境的有无,而是在心力的强弱,不论是睡梦的时候也好,还是醒着的时候也好,你这个心损坏的时候,感的果总是小的,或者不感果;心力强的时候,总是要感果的,这完全是心的问题。

  

  这里边又分两个难,首先,外人问说,“若唯有识,色等境无,由此便无身语业等,彼羊等云何为他人所杀?心外法故”,假如只有识,没有境,没有外边的色法,五蕴里的第一个色蕴是没有的,——意业是心,身业、语业是色法,若照有部的观点说,身业是行动,语业是音声,这些都是色法,既然色法(外色)是没有的,那么你造业的时候,假使要杀羊,没有身语,这羊怎么会被他人所杀?其次,“若羊等死不由他害,屠者云何得杀生罪?”它既然是有心无境的,那这个屠夫,他怎么得到杀罪?有这个问题。

  

  这个问题看起来还是比较难解的。但是唯识宗有它一定的解释,“由他识转变,有杀害事业”,由他识转变,就是由于对方的识起的变化,就影响到自己的识,就可以成就杀害的事情。他举的例,“如鬼等意力,令他失念等”,如鬼等,等就是等那些仙人等等,他们只要意念(心力)就可以使他人失念,也可以使他人断命,这些都是可能的。昨天讲到了这几个例,一个是迦旃延使他的弟子托梦,一个是阿练若仙人使阿修罗王当下就感到痛苦,也是由于他们的心念造成的。从这个推论出去,由心的转变能够成功杀害的事情,也是可以想象的。

  

  下边就说杀害的事情,这跟前面的托梦等等有些不同,那到底杀害是怎么一回事情?还要一点点地解释下去,那么今天我们就接下去。

  

  “如是由他识转变故,令他违害命根事起”,这个,他举了几个喻:鬼的心念可以使他有情失念,或者得梦;或者着鬼魅之后,使他产生一些不一样的事情;由神通的力量,就可以使他人梦中见各式各样的事情。那就是迦旃延那的那个托梦,还有阿练若仙人心里起意愤之后,就使阿修罗王当下受苦,等等,这些都是说,心的力量,就能使对方产生各式各样的变化。那么同样,由心的力量,使对方断命,这个事情也是可能的,下边就解释这个问题。

  

  “如是由他识转变故,令他违害命根事起”,这是“释上半颂”,解释上半句颂(由他识转变,有杀害事业)。“如是者,结法也”,前面说了几个喻,这里就归纳到我们的这个法上来,由意的变化可以产生很多的作用,那么当然,这个意也可以使断命的事情成功。

  

  “增上缘中,由他能杀起杀害识转变力故,令所杀者,违害于己命根事起”,增上缘中,就是能杀的人是增上缘,——识外的都是增上缘,只有识内的是亲的所缘缘;识外的其它有情,他起了个杀害的识,由这个力量,转变的力量,可以使所杀害的人,“违害于己命根事起”,他自己命根违害,就是受到损害,这个断命的事情就起来了。“如由鬼等意念势力,他失念等”,就像鬼、仙人或者有神通的人,等等,他们的心念的力量,可以使对方失念,可以使对方托梦,那么同样,也可以使对方断命。“直以事喻,令义增明,不繁比量”,这个就直接以事情来比喻,不要做三支比量,因明架式就不要用了。

  

  这是略略地说一下,既然由鬼、有神通者他们心的力量,可以使对方失念、托梦等等,那么能杀的人的识的变化的力量,也可以使对方断命。这个,以一贯的逻辑下来,是可以这么推理出来的。命如何断?下面要仔细讲说了,因为失念、做梦,那是简单一些的,断命毕竟是命根断掉,不是在心里的事情了。

  

  论:应知死者,谓众同分,由识变异,相续断灭。

  述曰:虽知命断,未知死相,故今重显。众同分者,成唯识等说,依有情身心相似分位差别,而假建立。此众同分,随何生趣,若未舍时,阿赖耶识即此趣生,相续一类,前之与后,趣等皆同。若遇他识增上违缘,舍众同分,阿赖耶识即便变异,异旧趣生;此趣生者,旧时相续,今便断灭。余识亦尔。旧续今断,名之为死。死者灭相,总有二时。一者将灭,说名为死,即是现在,如触处中所立死触,死支亦尔。若正灭相名死,触支应成过去。二者正灭,说名为死。如今所说,识相断灭,即是过去。故此说死,但是灭相,非死触支。

  

  “应知死者,谓众同分,由识变异,相续断灭”,什么叫死?什么叫众同分?就是大家相同的那一分,或者相同的那个因。就是天跟天的同分,人与人的同分,人与人之间,类似相同的地方。这个畜生跟人就不一样,修罗跟人也不一样。人与人之间相同叫同分,生到同一个地方来,就是他的众同分,就是生在人间, 有人的众同分;生到天上,有天的众同分。你有这个众同分,因为识的变异,你的众同分断掉了,这个就叫死掉。本来是人,有人的众同分,他现在因为识的变化,使众同分断掉,这个人就死掉了,不是属于人了。

  

  “虽知命断,未知死相”,前面说,命断是可以推论出来的,但是死的样子,怎么样子叫死?这个还不明白,“故今重显”,所以在这里再重新解释一下。

  

  什么叫众同分?“众同分者,成唯识等说,依有情身心似分位差别,而假建立”,有情,他的身、心相同的那一分(分位),就是以他们各式各样不同的分位来差别,而假安立的。像人与人之间,都是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两只手,站起来做事、站起来走路,都有各式各样人的事业、人的心情、人的嗜好等等,这些都是相同的,那么就安立人的众同分;畜生又是一类,它们走路是四个脚爬的,它吃东西是简单的,也不是劳动而来的,看到哪里有吃就出去吃,甚至于去咬,为了满足它的食欲,而损害其它的生命,这些各式各样、畜生相类的,又是一个同分;畜生里边,猫有猫的同分,狗有狗的同分,乃至猪有猪的同分,这又是不同的一类。这就是众同分,有情身、心相似的那个分位差别,假安立一个,叫众同分。

  

  “此众同分,随何生趣,若未舍时,阿赖耶识即此趣生”,这个众同分,随你生在哪一趣,——五趣:天、人、地狱、饿鬼、畜生,五个趣里边,随你生在哪一趣,只要你的众同分还没有舍,阿赖耶识就在这个趣里生出来,就是在这个趣里边生起阿赖耶识;这个阿赖耶识,“相续一类”,它前后相续,一类,同一个样子,前后相似,差不多的。一个人,他从小孩子到年老,虽然有衰老的变化,而很多特征都还在,显示是相续的一类,总还是这个人,不会因为他年纪老了,就变成另外一个人去了。“前之与后,趣等皆同”,你的前、后(一期生命之间),你所在的趣,等等,都是相同的。就是说在一期生命没有断之前,都在一个趣,都是相续一类,阿赖耶识这么生起来。

  

  但是,“若遇他识增上违缘,舍众同分”,假使遇到其它有情的识为增上缘,这个增上缘不是顺缘,而是违缘,使这个众同分断掉,“阿赖耶识即便变异”,本来阿赖耶识是因众同分而生起的,现在众同分断了,阿赖耶识也就变掉了,“异旧趣生”,阿赖耶识变了,跟原来所在的那个趣不一样,生起来就不一样了;“此趣生者”,新的那个趣生起来,“旧时相续,今便断灭”,假使他生到天上去了,那是新的趣,那么他的这个旧时相续,即他原来所在的趣(比如说人间)的那个身心,“今便断灭”,立马就灭掉。“余识亦尔”,其它的七个识也同样,他人间的识就不生了,都生到天上去。“旧续今断,名之为死”,本来是旧的相续的东西,现在断掉了,这个就叫死,“死者灭相”,死就是灭。

  

  讲了半天,什么意思?就是说,因为其它的识的增上缘,使这个识的众同分断掉,这个众同分一断,阿赖耶识也就灭掉了;以前是人的,人趣就断了,它阿赖耶识就顺着新的,就是引业,引到其它趣,假使是生天的,天上的阿赖耶识就生起来了,其它七个识也跟着到天上去生,旧的那个识就断掉、没有了,这个就叫死。

  

  讲是这么讲了,但还不太明确,那我们把阿赖耶识加进去,就很明确了。

  

  人的八个识,阿赖耶识是有共业的,你的阿赖耶识、他的阿赖耶识,就在整个空间,也如光光相入,都是互相渗透的,你阿赖耶识变的山,他的阿赖耶识也变这个山,因为共业,都在这个地方、显那个山的样子出来;你的阿赖耶识里边,有很多有情,他的阿赖耶识里边,也有很多有情,包括有你。然后,假使说,对方某一个有情,他把你损害了,他损害的是他阿赖耶识里的你,由于你的这个身体跟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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