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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二十論述記講記 第廿八講▪P3

  ..續本文上一頁是見分、自證分、相分,就是依他起裏邊,這叁分都有。這是護法菩薩的主張,見分、相分也是依他起。

  

  “遂作難言”,你說叁分都有,那麼外人就要跟你爲難了:“外色實無,可非內識境”,你說外色是沒有的,是遍計執,當然內識不能緣它了,沒有體的東西怎麼能緣呢?“他心實有,甯非自所緣”,而現在你緣他心,他的心是識,這個識你說是有的,那爲什麼你不緣他的心?沒有的境你不能緣,這個有的境你爲什麼緣不到呢?爲什麼不去緣它?

  

  護法菩薩回答說:“誰說他心非自識境,但不說彼識親所緣”,哪個說我們不緣他心?我們識緣他心。“他心實有,甯非自所緣”,這是你們說的話。我們是緣他心的,但是緣他心,不是親緣,他心不是親所緣緣,是疏所緣緣,或者是增上緣。怎麼叫他心不是親所緣緣呢?“謂識生時,無實作用”,識生起時候,對識外是沒有作用的,就是識裏邊起作用,而且這個作用也是欺诳的,無實作用。“非如手等親執外物”,不像手拿東西那樣,手可以親自把外面的東西拿到,“日等舒光,親照外境”,太陽、月亮等等放光的時候,可以把太陽、月亮以外的境界照亮,這手執、日照是可以親取的,但是識的作用卻不是如此;“但如鏡等,似外境現,名了他心”,僅僅是像鏡子照外境一樣,相是顯在鏡子裏邊,並沒有跑到鏡子外邊去,我們識裏邊取所緣的境,也只是緣識裏邊變的境,並沒有跑到識外邊去。我們緣他心,我們並沒有說不緣,緣的是識內變的相,不是緣識外的實在的那個他心。所以你說我們不緣,這個話不對的。我們雖然緣,卻還是唯識,緣的是內心,並沒有緣外心,所以說唯識道理並沒有破掉。“非親能了”,我們了他心,僅僅是變一個相,然後去了知,並不是親自緣他的心。“親所了者,謂自所變”,我們親自所了的、所緣緣什麼呢?是自己變的相分。

  

  “故契經言:無有少法能取少法”,這個話經常引的,因爲經裏邊有這個話,沒有少法能取少法,法與法之間都不成關系的,那麼這個識跟那個識也不能生關系,我的識跟他的識不能打交道,不能直接緣他。但是不能直接緣他,是不是兩個就不生關系呢?隔一層的關系是可以起來的,就是“但識生時,似彼相現,名取彼物”。我的識生的時候,可以變個相分,這個相分跟他的心是相似的,這個就叫“取彼物”,就是去緣他心了。我們緣的他心,實際是緣我們識內的他心的影像。等于照鏡子一樣的,我們識內自己現一個他心的境,像照相那樣,緣的是鏡子裏的相,不是直接緣他的臉。這是一樣,我們緣的他心,是我們識裏邊變的他心,不是緣這個識外的他心,所以說唯識道理還是成立,緣他心的作用還是有,這兩個並沒有矛盾。

  

  “即自心等,以他實心爲增上緣”,“自心”就是他心智,“等”指心王、心所,以他實在的心爲增上緣(疏所緣緣),“所取本質,自心別變作相分心,似他本物”,你所取的本質就是他那個增上緣,自己心裏邊就變一個相分,這個相分跟他的本物(他的實質的心)是相像的,“說此見分爲了他心”,那麼我們的見分緣我們的相分的時候,就說是了他心了。了的這個他心是我們心裏邊的鏡子照的相,並不是外邊真的他心,但是這個他心,既然是鏡子照出來跟他心一模一樣的,那麼就知道他心了。所以說這個他心智,緣的是相分。

  

  “此前二說,皆有漏智”,這兩個說法(安慧、護法),都是指有漏的他心智來說。它的差別,我們再提一下,安慧菩薩說,變的相是遍計執,沒有實在的,而護法菩薩說的相分、見分都是實在的,依他起的,有體的。這個依他起的相分,跟鏡子一樣,把它外邊的他心的相照進去,我們緣的就是緣自己的相分,沒有緣識外的心,所以還是唯識道理沒有錯。

  

  這是有漏他心智。無漏的更麻煩,無漏的裏邊更多,有叁種說法,這叁種說法更不好懂,但是我們還是要把它念一道,能懂的就懂,不能懂的,過一段時間,唯識多學一點之後,再回過來看,也不會太難的。

  

  若是無漏他心智者,如成唯識,略有叁說①。諸後得智,有二分耶?

  有義俱無,離二取故,同有漏心初師所說。然佛地論,雖無漏心,有相無相,略有叁說。約後得智,即無此義②。此師菩薩,及二乘等,諸無漏心,皆有法執。佛地論中,亦有此義。似二取現,說有見相,見相即是遍計所執,體是無法,說能所取是所執故,無處正說依他起故。唯二等者,但自證分似于二現,說之爲二,依他性中,實無有二說爲他心智,如有漏心說。

  校注:①「如成唯識,略有叁說」,江西校刊本(卷四.第二十七頁前面第十行)作「如成唯識論中略有叁說」,據大正藏(T43, p.1007, b29)作「如成唯識,略有叁說」。

  ②「即無此義」,據江西校刊本(卷四.第二十七頁後面第叁行)作「即無此義」,大正藏(T43, p.1007, c3) 作「既無此義」。

  

  “若是無漏他心智者,如成唯識,略有叁說”,若是無漏他心智的話,在《成唯識論》裏略有叁種說法。

  

  “諸後得智,有二分耶”。後得智是有無漏的,那麼根本智要不要說?根本智只緣真如,不能緣他心,所以不說根本智,只說後得智。無漏的心有兩種,即根本智跟後得智,根本智緣真如空性,是緣理的,這裏當然不談了,那他心智當然屬于後得智了。這是提問,這後得智裏邊是不是有兩分(見分、相分)呢?

  

  第一種說法:相見俱無。“有義俱無”,就是安慧菩薩的主張,後得智裏這相見二分是沒有的,“離二取故”,因爲這相分、見分屬于二取(能取所取),是遍計執,無漏心裏哪有遍計執呢?所以這兩分都沒有。“同有漏心初師所說”,這點跟有漏心一樣,有漏心裏也是沒有相分、見分的,但是遍計執有,而無漏心裏邊,這個偏計執是沒有了;說同樣是同在沒有見、相二分,因爲見、相二分是沒有體的。這第一個解釋跟前面有漏他心智第一師(有漏心初師,就是安慧菩薩)的說法一樣,是沒有相的,二取——相見二分都是沒有的。

  

  “然佛地論,雖無漏心,有相無相,略有叁說”,但是《佛地經論》裏邊,它無漏心有相無相,分了叁種說法。

  

  “約後得智,即無此義”,以後得智來說,就沒有這見相二分了。

  

  “此師菩薩,及二乘等,諸無漏心,皆有法執”,這個師的主張,就是佛以下的,菩薩也好,二乘也好,外道也好,他們的無漏心——噢,外道沒有無漏心,二乘等,等其它的獨覺之類,就是菩薩、聲聞、緣覺,他們的無漏心,都有法執沒有斷完。“佛地論中,亦有此義”,《佛地經論》裏邊也有這個意思。“似二取現,說有見相,見相即是遍計所執”,因爲還有法執,還有這個二取現,這個二取現的時候就是見相二分,但是這見相二分都是遍計所執,體是沒有的,“體是無法”,所以說,還是沒有見相二分。這個見相二分,說它有或沒有,是從它的有體沒有體來說的;遍計所執是沒有體的,所以說它(見相二分)沒有。這也就是無相唯識,我們以前說過的。“說能所取是所執故”,能取、所取是所執著的東西,能取是能遍計,所取是所遍計,那當然是遍計所執了,沒有體的;“無處正說依他起故”,佛經裏邊沒有正面地說,見相二分是依他起。

  

  “唯二等者”,前面不是說過“唯二、唯量”嗎?唯二等,他們的解釋,並不是說依他起有兩分,“但自證分似于二現,說之爲二”,只是在自證分裏邊,體是一個,與外邊的境相像的能、所就是見、相,這就叫二,是屬于遍計執、沒有體的,並不是說依他起的見相二分。這個唯二,不像他們前面講的因爲是唯二,就有依他起,這個二是遍計執的二現,不是依他起的二(見相二分)。“依他性中實無有二”,遍計執裏邊好象有兩個(能所,見相),而依他起裏邊,沒有見相二分,“說爲他心智,如有漏心說”,他們的說法,這無漏他心智跟有漏的他心智一樣,都是一個自證分,沒有見相二分。

  

  這是第一種說法。下邊還有提問:二乘、菩薩如此,那麼佛怎麼樣呢?

  

  問:然佛此智,有相見不?答:有見無相,不同二乘等諸無漏心,佛之見分,親了他心,名他心智。釋此理妨,如次下師。故此論說,除佛以外,知自他心智,虛妄顯現、二取分別、猶未斷等,與佛有異,佛無執故,不知如佛淨智行境。

  

  “然佛此智,有相見不?”佛的這個智能(無漏他心智),有沒有見分、相分?

  

  他們的解釋是,“有見無相,不同二乘等諸無漏心”,佛的他心智是特殊的,跟菩薩以下的不一樣,菩薩以下的沒有見相二分,而佛是有見分沒有相分,“佛之見分,親了他心,名他心智”,佛的見分是不要變相分的,直截了當地去緣他心,就是超出這個識外,可以緣,這是佛的情況,不能以一般的規律去限製。佛的見分是親了他心的,這個叫他心智。

  

  “釋此理妨,如次下師”,解釋這個道理(理妨就是這樣子的說法違背了唯識道理),下邊就要談這個問題,先在這裏擺一下。這是第一師的主張,佛的他心智了他心的時候,是直接了知,不要變相,有見分,沒有相分。這個裏邊,對唯識道理有妨礙,那麼下邊有解釋,這裏就不去管它。

  

  “故此論說,除佛以外,知自他心智,虛妄顯現、二取分別、猶未斷等,與佛有異”,所以這部論(佛地經論)裏,第一師說,爲什麼不如實知?就是因爲佛的知他心是直接了知,見分可以見,而菩薩以下的知他心,要虛妄的顯現,變一個虛妄遍計所執的相去見;虛妄顯現的就是二取,能取、所取;能取是能取的心,所取是變的對方的相,相像的一個相;這個能取、所取是遍計所執,能取、所取的心,這個法執沒有斷掉,那看到的,跟佛當然不一樣,“與佛有異”,佛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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