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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二十論述記講記 第廿八講▪P4

  ..續本文上一頁自看到,他們是能取、所取,所見的是那個虛妄的遍計所執的心。“佛無執故”,佛沒有法執,沒有能取所取,所以說聲聞緣覺菩薩的他心智,“不知如佛淨智行境”,佛的清淨的智能所行的境界,他們是不知道的。他們所見的是虛妄分別的能取所取,因爲法執未斷,佛則是法執斷完了,直接以見分去見他心,所以見到的是如實的,他們是虛妄分別的能見所見、能取所取,那當然不如實。所以,第一個意思,這無漏心裏邊第一師的不如實,是這麼解釋的。

  

  有義後得智見有相無,說此智品有分別故,聖智皆能親照境故,不執著故,說離二取。此第二說。佛地論中,更有證文,不能繁引。釋此文者,若有漏心,便變相分,二取未除,不知如佛淨智所行性離言境,都無相分,名不如實;若除佛外,諸無漏智,雖能親取,然自身中,有法執種,猶未斷故,出觀已後,諸法可言,或猶起執,名不如實。佛則不爾。故除佛外,無漏此智,不知如佛淨智所行不可言境,與佛有異。

  

  第二種說法:見有相無。“有義後得智見有相無”,有的論師說,後得智,這個無漏他心智,它是有見分沒有相分,跟佛的了他心一樣,有見分,沒有相分。“說此智品有分別故”,說這個智品,就是這個他心智,它是有分別的,不是說無分別智。無分別智是緣真如,沒有分別的,這個他心智緣他心是有分別的、帶名言的。“聖智皆能親照境故”,聖智,聖者的無漏的智能,都能夠親自照見外境。“不執著故”,因爲他沒有執著了。前面的不能照外境,因爲凡夫有執著,不能照外境,聖者沒有執著,可以照外境。“說離二取”,因爲他離二取,能取、所取已經離掉,不執著就沒有二取,既然沒有二取,就能夠照外境。“此第二說”,這是第二種說法。“佛地論中,更有證文”,那裏邊說得更多,“不能繁引”。

  

  (37B)“釋此文者”,這些道理,下面再廣講一下,爲什麼凡夫跟二乘的他心智不像佛一樣地如實知,他是這麼解釋的。

  

  “若有漏心,便變相分,二取未除,不知如佛淨智所行性離言境,都無相分,名不如實”,菩薩以下的有漏他心智,他要變相分,二取未除,這能取、所取還沒有除掉,那麼當然了,變的相分是虛妄的,如佛那樣的沒有相分、淨智所行的性離言境,他是不知道的;佛的淨智沒有相分,是離言的境界,他是有相分,那當然隔了一層,就不能如實知道。這是說有漏的。

  

  “若除佛外,諸無漏智,雖能親取,然自身中有法執種猶未斷故,出觀已後,諸法可言,或猶起執,名不如實”,除佛之外,菩薩、二乘的無漏他心智是怎麼樣的呢?他也能夠親取外境,但是他身上法執的種子還沒有斷完,他入定的時候,種子是不起作用,出定之後,這些法還可言說,或者也可以說有法的執著,既然還有法的執著,跟佛知道的離言的境界就不一樣了,所以,名不如實,這個也叫不如實。就是說,菩薩、二乘的無漏智,雖然也跟佛一樣,可以親自去緣那個他心,不要變相,但是裏邊法執未盡,出觀之後,可能還要起執著,有這個執著就不如實了,跟佛不一樣。“佛則不爾”,佛沒有法執,所以不會執著,那是如實的。

  

  “故除佛外,無漏此智,不知如佛淨智所行不可言境,與佛有異”,所以說,除佛以外的二乘、菩薩,他們的無漏智,雖然也是親取外境,但還是不能知道如佛清淨的智能所知道的不可言說的境界,與佛有異,當然就有差異,不一樣的了;佛沒有執著,而他們還有一點執著,所以他們不能如實了知。

  

  若爾,此智既不變相,親取外境,何名唯識?答:唯識者,據有漏心所起妄執,境非實有,由此理故,唯識但遮所執外法,識能親取,非執外法,何妨親取?故唯識理,此師亦成。或唯識言,據妄心說,無漏心等,即非唯識,經中但說叁界唯心,不說無漏亦唯心故。此違比量,解深密等,如前引教,通無漏故。今此二義,前解爲勝。

  

  這一段就是解釋前面說的“理妨”,外人的問難,你說這個智能能親取外境,這跟唯識道理不合。

  

  “若爾”,照你這麼說,“此智既不變相,親取外境,何名唯識?”這個無漏他心智,它不要變相分,直接就可以取識外的境——他的心,那是在你的識外的心;既然你的識可以超出自己的識去取他有情的識,那你這個唯識道理不是破掉了嗎?我們一開始就是要破你的這個唯識,你都親取心外境了,那你還叫什麼唯識呢?

  

  “答:唯識者,據有漏心所起妄執,境非實有”,這一派的論師解釋說,我們講的唯識,是指由有漏心所起的這個虛妄執著的境是不實在的,“由此理故”,根據這個道理,“唯識但遮所執外法,識能親取”,這個不實在的、所執著的虛妄境,你說識能夠親自去緣他,這一點我們唯識是遮(不允許)的,而“非執外法”,沒有法執的那個法、不是遍計執所執著的那個外法,“何妨親取”,那是可以親取的。他意思是說:有漏心虛妄執著的那個境是不實在的,我們講唯識不能親取,但是,不是虛妄不實的那個法,那是依他起,是有的,那就可以親取,唯識道理能講得通。這是把有漏、無漏的心分別開來說。“故唯識理,此師亦成”,所以,這個唯識道理,這一派論師的說法也講得通。這個雖然講得通,但還是有一點勉強,那個最圓滿的說法,還在後頭。

  

  “或唯識言,據妄心說,無漏心等,即非唯識”,另一派論師,他的解釋是:我們說的唯識,是從虛妄心來說的,那叫唯識;無漏心不是虛妄心,那就不叫唯識了。這個道理就講不通了。他的依據是:“經中但說叁界唯心,不說無漏亦唯心故”,在經裏邊說的是叁界唯心,叁界都是有漏的虛妄心,而成佛之後,或者成了阿羅漢,這個二乘都跳出叁界了,那是無漏心,不是虛妄心了,那就不講唯識了。他這樣子的說法,意思是說:在經裏邊只說叁界唯心,這是有漏的虛妄心,是講唯識的,而無漏心在經裏沒有說是唯心,所以我們說,唯識只講有漏的虛妄心,不是虛妄的那個無漏心就不在此例,因爲經上沒有說無漏心是唯識。“此違比量”,這個說法,跟比量是違背的,“解深密等,如前引教,通無漏故”,前面我們早就講過,無漏心也是通唯識的。大家可以回顧到第一卷,已經講了很多。

  

  “今此二義”,所以,這兩個義,就是這兩個說法,“前解爲勝”,以前一個論師講的不執著的境可以親取(非執外法不妨親取),所執著的外境不能親取(但遮所執外法識能親取),這個說法稍微好一點。後面的這個說法(無漏心等,即非唯識)講不通,這前面已經駁掉了的,不能采取。經中但說叁界唯心,就說唯識只屬于有漏心,無漏心就不是唯識,豈不知佛還是唯識呢!這個後頭要講。這是比較這兩個說法,可以采取前面的解釋,後面的那個解釋,先前早就駁掉了的,不能采取。

  

  有義後得智二分俱有,說此思惟似真如相,不見真實真如性故,乃至廣說。又若此智不變似境,離自體法,應非所緣,緣色等智,應緣聲等;又緣無等,應無所緣緣,彼體非實,無緣用故。佛地論中,亦作是說,後得智品,有分別故,所緣境界,或離體故。

  

  回答“諸後得智,有二分耶”的第叁種說法是:二分俱有。“有義後得智二分俱有”,這是護法菩薩的說法了。這後得智,這個無漏他心智,見相二分都是有的。“說此思維似真如相,不見真實真如性故”,後得智緣真如的時候,是有相分的,它變一個跟真如一樣的相分,但不是親自緣真如。根本智緣真如,那是沒有相分的,是能所合一,而後得智緣真如要有相分,它緣真如的時候是隔了一個相分去緣的,並不是真正看到真如的境。“乃至廣說”,這個說得很多,這裏他就不引了。

  

  “又若此智不變似境”,這下面就說爲什麼要有見相二分的原因了。假使這個智能(他心智)“不變似境”,不變相分,就是跟外邊的他心相似的那個境,它不變現的話,那麼,“離自體法,應非所緣”,離開自己的法(就是自識以外的法),應該緣不到了。就是說,不變相分,那唯識就只能緣自體,識外的他心就不能緣了。若有相分,跟識外的相似的境界就可以現出來。如果不現相分,直接緣識外的心,那是不允許的,那你就不能緣了,“應非所緣”,識外的這個他心就不能緣了。

  

  “緣色等智,應緣聲等”,同樣,我們的眼識,相分是色,見分是眼識;耳識,相分是聲,見分是耳識。如果沒有相分的話,眼睛應該能聽耳朵的聲音,耳朵也應該能看眼睛的色。那就亂套了,不對的。因爲有這些過失,所以說還是見相二分都要有。

  

  “又緣無等,應無所緣緣,彼體非實,無緣用故”,這又是一個過失。你假使緣無,比如說緣龜毛兔角,那你是不能緣的,因爲龜毛兔角是沒有的東西,不能做所緣緣。做所緣緣要有實體,才能夠使識生起來。這個龜毛兔角是沒有體的,識不能緣它而生起來,那麼就不能緣它了。實際上我們能緣到它,那就非要有相分不可。因爲相分是有體的,識能夠依這個相分生起來,而它現的相,跟沒有的東西(龜毛兔角)是相似的,就叫緣無,所緣的還是相分。猶如鏡子裏照的東西,那個東西,沒有鏡子照,你是看不到的,但是鏡子一照,你看的是鏡子,鏡子裏是有東西的,可以使你心生起來。所以說一定要有相分,否則的話,緣無的時候,所緣緣就沒有了。無的東西就是遍計所執,遍計所執是沒有體的,沒有實體,那是不能緣的,所緣緣的作用就沒有。

  

  “佛地論中,亦作是說”,這些都是爲什麼要立見相二分都有的依據,因爲如果沒有見相二分的話,就有那麼多的過失,而立了見相二分,這些過失就都沒有了,也符合客觀事實,所以應當要有見相二分,《佛地經論》中也這麼說。

  

  “後得智品,有分別故”,後得智品,品就是種類很多,如他心智等等,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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