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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二十論述記講記 第廿九講▪P4

  ..續本文上一頁思維錯了,離題了,就像開無軌電車,有的人他討論也好,自己思維也好,經常開無軌電車,沒有軌道的地方,他亂開,不是順著佛的邏輯或者因明去思維,是自己想一套鑽牛角尖或者想入非非的東西摻進去,那就搞錯了。他這裏意思就是說,圓成實性對聖者來說是親自證的,就是無分別智,離開能所緣就是親證,這時不談能緣所緣了,但是凡夫要去緣它的話,也不是不能緣,凡夫聽到佛的經論裏邊講的圓成實性,也能夠疏緣,也可以變個影像來緣,但是“不能親取”,不能親證。

  

  那麼反過來,遍計所執是沒有體的,只是凡夫的境,這個凡夫的境,聖者知不知道呢?如果聖者不知道,怎麼度他?所以聖者也要知道凡夫心裏想些什麼、執著的是什麼。

  

  “聖人若知遍計無時,亦心變作無之影像”,聖者知道遍計執是無體的,聖者對凡夫的心境,如果一點不知道的話,如何度他呢?當然也要知道了,所以聖者緣凡夫遍計執的時候,也是心裏變一個無的影像,就是一個相分,這個相分裏邊的內涵是無,“有似于無”,這個相分與無是相似的,但是“非即親緣遍計所執”,這個無是不能親緣的,無體的東西怎麼緣呢?有的東西可以去緣它,沒有的東西,你緣什麼?

  

  所以說聖者也能夠緣遍計執,也是變一個影像去緣。這才能度衆生。否則的話,凡夫的事情,我們一概不知,你怎麼度?知己知彼,才能度人,你現在只知道自己,一切法空、真如,等等,而凡夫想的東西,你什麼都不知道,他的機也不知道,那麼怎麼度他呢?當然不行,所以對凡夫的遍計執也要知道,也要緣,怎麼緣?心裏變個相分,這個相分跟凡夫的遍計執的無體的東西是相似的,“有似于無”,差不多的,但是不是親緣遍計所執。遍計所執是不能親緣的,因爲它是無體的東西,凡夫虛妄所執,妄情執它是有,實際上是沒有的;聖者妄情沒有了,當然知道是沒有體的了,那怎麼緣呢?但是也能緣,變相而緣。這個就是護法菩薩的說法,他這樣子就圓滿了。否則的話,你如果沒有變相分的話,聖者對凡夫的機就不能知道,他想的遍計所執,也不能緣。它體都沒有的,如果沒有相分,直接去取,怎麼取?取不到的。

  

  這是說,凡夫能知道聖者的圓成實性,是變相而緣;聖者也可以知道凡夫的遍計所執的境,也是變個相去緣。這是把圓成、遍計講了,那麼依他的怎麼說呢?

  

  “依他起性,凡聖之心,俱能親變,亦親緣之”,依他起性的東西,凡夫也好,聖者也好,都能夠變,也能親緣。它自己有相分,變個相分緣,都是依他起,凡夫也行,聖者也行,都能親緣。雖然都能親緣,但是凡夫緣的是不對頭的,是一個妄執在裏頭,成了遍計執,而聖者是如實地緣,離言性能夠緣到。雖然同是親緣,但是緣的結果是不一樣的。這是說能緣。

  

  “約親所緣,遍計所執,唯凡夫境,圓成實性,唯聖人境”,假使說親所緣緣的話,遍計執境是凡夫親自所緣的,因爲那是他自己妄心所現,是親的,圓成實性才是聖者親所緣的,凡夫是疏緣。這個遍計所執,聖者也是疏緣,不是親所緣緣,他依凡夫的遍計執,變一個心的相分,然後去緣這個相分,疏的,不能親緣遍計執。同樣反過來,凡夫也不能親緣圓成實;前面講過,圓成實性離能所,凡夫沒有這個能力,只有聖者才有這個能力。這是說親所緣緣。

  

  “若疏所緣”,假使以疏所緣緣來說,“遍計所執,亦通聖境”,聖者要知道凡夫的根基的時候,也要緣遍計所執。那就是變一個相分去緣。雖然這個遍計所執是沒有體的,但是可以變一個跟它一樣的相分,這相分是有體的,那就可以緣它了,所以聖者也可以緣遍計所執。這是疏的緣,不能親緣。反過來,“圓成實性,亦通凡境”,圓成實性也通凡夫境,凡夫對圓成實性,親自證到是不行的,但是作一個疏的所緣緣也可以,凡夫也能緣。

  

  “不爾”,假使不是這樣子的話,“凡夫加行智等,或遍計心,聞說圓成實,應不緣執”,凡夫修加行智的時候,就是修四尋思(你們抄了那個筆記,後邊要講),這個時候緣的是圓成實性,那麼他就不能緣了;或者遍計所執的心,凡夫沒有修加行的,就是一般的凡夫,他遍計所執,就像我們聽到“佛說圓成實性是真如,是遍計執在依他起上掃除了……”,這個,我們能不能緣呢?也能緣,但這個緣,是有所執。就是說,假使不是這樣子的話,凡夫的加行智等,等加行智其它的智能,就不能緣,而遍計心,就不能執。這個不能緣執(應不緣執)是有區別的,“加行智等”是不能緣(應不緣),“遍計心”是不能執(應不執)。遍計執,凡夫要執的,雖然他聽你說圓成實,但是執著它,哦,這個是圓成實;凡是遍計所執性裏邊,他聽什麼就執什麼。所以,假使不是這樣子的話,凡夫加行智等等就不能緣了,凡夫遍計所執的也不能執它了,那就不能知道了。反過來,“聖應不知所執非有”,聖者也不知道凡夫遍計所執的東西,沒有體的遍計執的凡夫心情也不能理解了,那就不能緣它了。所緣緣都能緣,聖者對凡夫的遍計所執可以作所緣境,但不是親所緣,是疏緣,疏的所緣緣。

  

  “各據義別,亦不相違”,根據它的意思,都沒有違背的地方,一個是疏所緣緣,一個是親所緣緣,這兩個是不同的,那麼這個意思並沒有違背。“依他親疏,緣皆通二”,依他起的親所緣緣,或者疏的所緣緣,凡夫、聖者兩個都有,皆通。

  

  這裏邊講得很細致,這個遍計、圓成,加上依他,其中的親所緣緣、疏所緣緣,各式各樣的,都給你講得清清楚楚。對我們能懂的人,是大大的財富,不能懂的呢,是大大的負擔。但是你現在不懂,種子下去,總有一天會懂;等到你懂的時候,財富也來了。現在你背在那裏,不一定知道,猶如那個貧子懷寶,就是《法華經》裏說的,那個大財主,把一個無價寶珠放在那位窮親友身上,但是他不知道,好象是負擔;等到他知道了,那不是負擔,是大大的寶啊。我們學法也是這樣子,不懂的時候是負擔,但是一旦懂了,不是負擔,是大大的財富。

  

  [經典導讀]貧子懷寶喻《妙法蓮華經》卷四〈五百弟子受記品〉:

  爾時五百阿羅漢于佛前得授記已,歡喜踴躍,即從座起,到于佛前,頭面禮足,悔過自責:「世尊!我等常作是念,自謂已得究竟滅度,今乃知之,如無智者。所以者何?我等應得如來智能,而便自以小智爲足。世尊!譬如有人至親友家,醉酒而臥。是時親友官事當行,以無價寶珠系其衣裏,與之而去。其人醉臥,都不覺知。起已遊行,到于他國,爲衣食故,勤力求索,甚大艱難;若少有所得,便以爲足。于後親友會遇見之,而作是言:『咄哉,丈夫!何爲衣食乃至如是。我昔欲令汝得安樂,五欲自恣,于某年日月,以無價寶珠系汝衣裏,今故現在,而汝不知,勤苦憂惱,以求自活,甚爲癡也。汝今可以此寶貿易所須,常可如意,無所乏短。』佛亦如是,爲菩薩時,教化我等,令發一切智心。而尋廢忘,不知不覺;既得阿羅漢道,自謂滅度,資生艱難,得少爲足。一切智願,猶在不失。今者世尊覺悟我等,作如是言:『諸比丘!汝等所得,非究竟滅。我久令汝等種佛善根,以方便故,示涅槃相,而汝謂爲實得滅度。』世尊!我今乃知實是菩薩,得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記。以是因緣,甚大歡喜,得未曾有。」(大正藏T09,p.29,a1-24)(按:此亦諸阿羅漢必“回小(二乘)向大(大乘)”之經證)

  

  

  又前有難,若無漏心不能親取境,應不知無者,此亦不然。佛知諸法皆性離言,非無非有,疏所緣中,以所執境爲其本質,增上力故,心變爲無,體實是有,相似無法,知此離言法,非如凡夫假智,及言二法所取;對凡夫說此離言法上,凡境爲無,名爲知無,非是親以無爲相分。佛地論雲:心所變無,依他起攝,真如理無,圓成實攝,遍計所執,體既非有,若非前二攝,智何所知?由如是等所說理趣,護法爲勝。

  校注:「知此離言法」,江西本(卷四. 第叁十二頁前面第五行)作「起此離言法」,據大正藏( T43, p.1008, c19) 作「知此離言法」。

  

  “又前有難”,前面不是有個問難嗎?那時他說“如下當知”,後頭要講,就是在這個地方講了。“若無漏心不能親取境,應不知無者”,前面的那個問難,假使照護法菩薩的體系說,無漏心不能親取境,還得要變相分,不能直接取,那麼“應不知無”,這個無的境,沒有體的境,就不能知道了。窺基大師說,“此亦不然”,這樣講是不對的。

  

  “佛知諸法皆性離言,非無非有,疏所緣中,以所執境爲其本質,增上力故,心變爲無,體實是有,相似無法,起此離言法,非如凡夫假智,及言二法所取”,這是說佛知“無”的方式。前面說不知無,這話不對,可以知的。

  

  “佛知諸法皆性離言”,佛的知道一切法,都是離言境的,不像凡夫執著名言;“非有非無”,既不說是無也不說是有;“疏所緣中,以所執境爲其本質”,這個前面說過,聖者可以緣凡夫的遍計所執境,但不是親的所緣緣,而是疏的,在疏的所緣緣裏邊,以遍計所執境作它的本質;“增上力故”,由這個本質的增上力,在佛的菩提心裏邊就變個相分,“心變爲無”,這個相分是無,“體實是有,相似無法”,實際上這個相分是有體的,但是它的相貌跟無的法是一樣的。就是前面說的,變一個遍計所執的無的相,而實際上是依他起的相分;它變一個相,這個相就像那個無一樣,就是相分。“知此離言法”,佛知道這個離言法(書上“起此離言法”,這個“起”字,根據大藏經是知道的“知”,這個講起來比較通一點),“非如凡夫假智,及言二法所取”,凡夫執著這個遍計所執,以執著的心,假智就是帶名言的心,去執取它,而佛卻不是這樣,佛知道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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