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是離言的,所以說兩個知的方式不一樣。
凡夫的境,遍計所執是沒有的,佛也緣那個境,知道它是沒有的,否則的話,佛不知道凡夫的情況,那麼怎麼度呢?要對機,應機施教,決定是你什麼機就給你什麼教,要觀察你的機,就要看你心裏邊的遍計所執執的是什麼東西,才可以施教。所以說佛也能知凡夫的遍計所執,但是所知的情況跟凡夫不一樣,凡夫是以假智、名言來執取,而佛則是離言的。
“對凡夫說此離言法上,凡境爲無,名爲知無”,對凡夫來說,這個離言的法,凡夫的境界,就是執著的那個遍計所執是沒有的,這個就叫知無了。“非是親以無爲相分”,不是說親自以這個所緣的無當作它的相分,僅僅是變個樣子,無不是它的相分。佛的相分變一個相,就像無一樣的相,來緣那個有體的相,相分。這個並不是以無作相分。這個“無爲相分”,不要讀“無爲”,“無爲”不要連起來。“無”是無體的法,凡夫的無體法,把它當作相分來看,不是的。
“佛地論雲:心所變無,依他起攝,真如理無,圓成實攝,遍計所執,體既非有,若非前二攝,智何所知?”遍計所執,它是沒有體的,那麼聖者怎麼知道呢?“心所變無,依他起攝”,心裏所變的“無”,依他起攝,我們變個相分,可以知道,所以說依他起可以包進去;“真如理無,圓成實攝”,真如裏邊,沒有這個遍計執的道理,是屬于圓成實的境界裏攝的,所以遍計所執性,本身雖然體無,但是聖者能夠知道,就是因爲這個心變的無,是攝在依他起裏邊的,真如裏邊沒有這個虛妄的遍計執,是圓成實所攝的,圓成實、依他起聖者能緣,所以就把凡夫的那個遍計執也能知道。否則,“遍計所執,體既非有,若非前二攝,智何所知”,假使不是前兩個(圓成實、依他起)把它(遍計執)攝在裏邊,那麼聖者的智能怎麼知道遍計執?就不能知道了。
“由如是等所說理趣,護法爲勝”,照這樣子來看,護法菩薩的主張是殊勝的。這些引發的道理,都是依據護法菩薩的見相二分是依他起來說的,所以講得非常圓滿,所以最後的結論,以護法菩薩說的爲殊勝。
這段文,能夠知道是最好,如果實在知道不了,那就放一放,以後慢慢回過來會懂。我們考試也不會考到這個文段去,都是有關于本論的,“因論生論”的文,大概不會考。
此中但說除佛無漏智,猶自身中有法執種,凡夫之身,或有現行,並言不如佛,非佛此智親取他心,說緣過去諸無法等,皆准此知。
這就是那個問題就來了,你說有法執種,有人說法執種子埋在裏邊,那應當跟佛一樣了?不如佛!他這裏跟你很明確地說了,“此中但說除佛無漏智”,除佛的無漏智以外,其它的無漏智,就是菩薩、聲聞的(凡夫沒有無漏智),“猶自身中有法執種”,這個“猶”跟理由的“由”意思一樣,由于他們自身中尚有法執的種子,沒有除掉,“凡夫之身,或有現行”,而凡夫裏邊還有現行,凡夫是有漏智,在凡夫的他心智就是有現行的,“並言不如佛”,都說不如佛!所以說有法執種子的,也不如佛。有人不是提問題說“法執種子不起作用,那應當如佛了”嗎?這裏就告訴你,不如佛!因爲種子還在。
“非佛此智親取他心”,他再強調一下,佛的這個智能並不是親取他心。一開頭不是就提了問嗎?他心智倒底能不能知他心?假使不能知,爲什麼叫他心智?假使能知,你取心外的心,唯識道理就講不通了。所以他這裏再說,乃至于佛,佛的他心智,也不是親取他心,是緣自己的相分;以他心爲本質,疏所緣緣。這個道理是護法菩薩的體系,講得很圓滿,所以把唯識道理全部講得一點漏洞也沒有了。那麼他心智如此了,“說緣過去諸無法等”,假使緣過去的無法,過去的法沒有體的,能不能緣?也能緣,“皆准此知”,也是變個相分來緣,不是直接去緣它;直接去緣無,你怎麼緣呢?變個相分之後,緣的是相分,有體的,心能生起來,看起來跟過去的無體法是一樣的,但是本身的相分是有的。那就是說鏡子裏照的東西,是世間上沒有的,但是鏡子是有的,我們看的是鏡子,不是看那個沒有的東西。那就很簡單了,鏡子是有的,可以看的,至于鏡子裏現的相,是沒有的,那我們看的還是鏡子,不是相,所以鏡子作所緣沒有問題,也就是說唯識道理沒有這個辮子好抓。
下面是總結。
此前七段,一四事難議境無,卻征境實執;二釋現量證境有,返破憶持執;叁釋以夢例覺時,應知境無失;四釋二識成決定,外境非無失;五釋難夢覺心不異,無造行果差失;六釋無境殺無罪,返诘他宗失;七釋不照他心,智識不成失,總是第二釋外所征、廣破外執。從斯論首,已有二文:初立論宗,唯識無境,及此所說釋外征等,總是第一正辨本宗、破執釋難。自下第二,結己所造,歎深推佛。
校注:「四事難議境無」,大正藏(T43, p.1008, c27-28)作「四事難議境無」議=證【甲】,=成【乙】,江西刻本作「四事難議境無」。
“此前七段”,就是前面的七個外難,“一四事難議境無,卻征境實執”,第一個,外人以四個事情來問難,即處定不成、時定不成……等等,“四事難議境無”,以四個事情來難論主說的“識有境無”,說這個道理不對;“卻證境實執”,論主把他們的問難一一解掉之後,反過來反攻,把他們執爲實在有的境,就是極微,把它破掉。這是第一個難,最長。
第二,“釋現量證境有,返破憶持執”,外宗以現量的境界來證明外境是有的,論主也把它解釋了,然後他們又執有憶持,因爲過去有事實,才能憶持,那麼論主反過來再把它破掉。
第叁,“釋以夢例覺時,應知境無失”,這“夢”經常用來作比喻,我們睡夢醒過來之後,知道夢境是假的,但是我們醒著的時候,山河大地不是假的,你怎麼說唯識呢?這個道理——“以夢例覺時,應知境無”,這個道理的“失”,論主也把它解釋了。
第四,“釋二識成決定,外境非無失”,善知識、惡知識對你的識能起作用,但是“外境無”。你說外境沒有,外人說應當是有;論主說,有是有,識是有的,境是沒有的,““外境非無”失”,這個“失”也解釋了。
第五,“釋難夢覺心不異,無造行果差失”,夢裏邊造業不受果,醒的時候造業要受果,這個不同,外人就說,這造業受果是因爲外境是實在的,夢裏邊造業不受果是因爲夢境是虛妄的,他們這樣子來難唯識,論主也把它駁掉,這個過失把它解釋掉了。
第六,“釋無境殺無罪,反诘他宗失”,假使沒有外境的話,殺人就沒有殺到外在的人,假使殺羊,羊都沒有,你殺什麼?那該是沒有罪了?這個道理,也解釋了。所殺的羊,還是自己阿賴耶識變的,跟外境是起一定聯系的,共業所感,殺了還是一樣有罪,但是,殺的是識內的羊,不是識外的羊,識外的羊是不能殺的。“無有少法能取少法”,把這句話記住,唯識道理都在裏頭。“返诘他宗失”,反過來回擊外人的主張裏邊的過失。
第七,“釋不照他心,智識不成失”,就是他心智的問題,倒底能不能知:不能知他心的話,就不叫他心智;能知的話,又是不成唯識。這個道理也解釋了。
(39A)這七個問難,“總是第二釋外所征、廣破外執”,都是第二分“釋外所征,廣破外執”的內容,解釋外宗的問難,反過來再廣破他們的執著,詳細地把它都破掉。不但把他們的問難都解釋掉了,而且還把他們的根本(執著)都廣破,全部破掉。
“從斯論首,已有二文”,這部論講到這裏,總的來說,從開頭的時候就說了,有兩個大文,就是兩大科,“初立論宗,唯識無境,及此所說釋外征等”,從最初的安立論宗,即“唯識無境”,以及因爲主張唯識無境而産生的一些問難,“總是第一正辨本宗、破執釋難”,總的是第一個大科,就是“正辨本宗,破執釋難”,正辨本宗是說明自己的立場,然後破執釋難,把外人的一些問難全部破掉。
“自下第二,結己所造,歎深推佛”,下面是第二個大科,世親菩薩總結自己造的這部論,感歎這部論是甚深,自己沒有能力徹底地把它講清楚,真正能完全知道的,只有佛才行。
甲二結己所造,歎深推佛…………………………我已隨自能,略成唯識義,
此中一切種,難思佛所行。
論:唯識理趣,無邊決擇,品類差別,難度甚深。
述曰:此下有二。初略總舉,歎深推佛,後廣別顯,結造推深。就初之中,先歎深、後推佛。此即初也。
“此下有二”,在第二大科裏邊又分兩個小科,“初略總舉,歎深推佛,後廣別顯,結造推深”,先是略略地舉一下,歎深推佛,唯識道理甚深甚深,只有佛才能夠全部知道;第二就是比較廣地、分別地說明,結造推深,總結自己造這個論,是很膚淺的,真正甚深的道理,只有佛才能知道。
這是謙虛了。現在的人,寫文章總要說自己是獨創、空前絕後,自己最了不得。這樣的人,跟世親菩薩一看呢,那是差得太遠了。世親菩薩那麼聰明的人,著作了那麼甚深的唯識道理,還說自己只能知一點點表面上的很粗淺的道理,真正的道理我還不知道,只有佛才能夠徹底知道。而現在的人,慢心是大得不可說,就是“慢過慢”,咳呀!這個差別比起來,就是“慢過慢”了,慢上加慢。
“就初之中”,這第一科裏邊,“先歎深、後推佛”。
“此即初也”,這是第一個,先歎深。“唯識理趣,無邊決擇,品類差別,難度甚深”,唯識這個道理,它的趣向,它無邊的道理的決擇,這是各式各樣的品類差別,它是難度,非常之難,難度就是廣,等于說大海,大海的面極廣(難度),這個大海又是非常深(甚…
《唯識二十論述記講記 第廿九講》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