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我的阅读记录 ▼

唯识二十论述记讲记 第廿九讲▪P3

  ..续本文上一页缘,不能作缘。心去缘它是可以的,比如你心里缘一个假的东西,但是它没有实体,不能作一个缘引生你的心。这要实体才行。所以说这个遍计所执的境只能作所缘,不能作所缘缘。这跟相分不同,相分是能作所缘缘的,所以遍计所执那个境跟相分不是一码事。你们提的第一个问题里边,就是把它当成一回事情了,他这里就分得很清楚,分两层说:中间的交叉,妄情所交叉的那个东西,是遍计所执;而实际上,原来没有起妄情、客观的这个见分相分,却是依他起。

  

  这遍计所执是“当情现故”,只能作所缘,不能作缘,因为它没有体,“无体性故”,“当情现”就是妄有,“无体性”就是理无,凡夫的妄情所现,当体是没有的,没有体是不能作缘的。这在前面讲得很多,都讲了好几道了。那么下边举喻。

  

  如见于绳,眼识无执,是现量摄,得法自相,但见青等离言之境。意识于此,亦自变为离言影像,不知此影像非绳非非绳、非蛇非非蛇,遂执为蛇,不称影像。说此执心,名能遍计,体是有法,所变影像,体亦有法,名所遍计;遍计所取,当情所现,情有理无,说为所执,遍计性成。此唯凡夫所行之境,名非圣境,非许无法,作所缘缘。若说不称本质,名所执无,应五识等中,亦有法执,有缘顺境,亦生瞋故。

  

  “如见于绳,眼识无执,是现量摄”,比如说,我们看一条绳,在护法菩萨的体系里边,前五识是没有执着的,都是现量境,前五识里的眼识看到绳子的时候,它是现量,没有执着,眼识看到绳子,“得法自相”,它就看到那是一条绳子,没有错,“但见青等离言之境”,这个“绳子”的名言也没有安上去,就看到它只是个“青等离言之境”。假使这绳子是青颜色的,就看到是青的颜色一股一股地绞在那里,就是这么一个东西;不带名言,“这是条绳、它是青色”,都没有这些分别。眼识是现量的离言境,它看到就是这么一个东西就完了。

  

  (38B)“意识于此”,而意识,前面也讲过,同时意识,跟眼识同时起来的意识,也是现量的,第二刹那的意识,才带名言,才说“这是绳子,这是什么什么……”;这个跟眼识同时俱生的意识,“亦自变为离言影像”,它也变一个意识的相分,这个相分也离言的,什么青色、绳子、长的、短的,这些名相都没有。看到的就如拍照一样的,这么一个照片,至于说这是什么东西?它是不管的,名言是没有的。“不知此影像非绳非非绳、非蛇非非蛇”,这个影像,到底是绳也好,不是绳也好,不是非绳也好,不是蛇也好,不是非蛇也好,这些分别的心都没有。这就是说,在现量的眼识跟意识观的时候,观离言境,跟原来的是符合的、相称的,但是,后来的第二刹那的意识,它起一个执着的心,在里边作怪,于是,“遂执为蛇”,看到这个东西,把它当是蛇了,“不称影像”,这个“蛇”跟“绳”是不相符合的,虽然有点像,但毕竟是两码事。

  

  “说此执心,名能遍计”,把绳子看成蛇,这个执着的心,就叫做能遍计,“体是有法”,这是见分里边带了妄情,本身的见分是有的,叫能遍计,体是有法。“所变影像,体亦有法,名所遍计”,而所变的影像,原来的这个相分(绳子)也是有法,叫所遍计。能遍计、所遍计,这两个名字,在护法菩萨的体系里边也是依他起。

  

  “遍计所取,当情所现,情有理无,说为所执,遍计性成。”这个遍计所取的,“当情所现”,这是虚妄的,这个东西才叫做是遍计所执,或者叫所取。遍计两个东西(能遍计、所遍计)是有的,而它所执取的,是没有的。“情有理无”,遍计所取的或者所执着的那个蛇,当下就是你妄情所现的,没有体的,这是“情有理无”,在凡夫的妄情里边有这么一条蛇,而实际上是没有的,依他起里边没有这个蛇,“说为所执”,这个就叫所执。

  

  所以说遍计所执,从护法菩萨的唯识体系讲,能遍计就是见分,是有的;所遍计就是相分,也是有的;但是遍计所执,执着的错误的那一份,是没有的,是遍计所执性。所以,说遍计所执,重在这个“所执”上边,遍计所执到的那个虚妄的蛇,就是遍计所执性,那是没有的;“情有理无”,妄情里边好象有,实际上是没有的。“遍计性成”,那么这个就是遍计所执了。遍计所执跟见分、相分的能遍计、所遍计,这个差别就在这里。

  

  这个差别也比较微细,但是如果把它搞懂了之后,对这个见相二分、遍计所执,就不会混淆起来。像这个问题里边说的,“没有见相二分的是遍计所执性,那么佛还有见分”,那就是把见分跟遍计所执混在一起来谈了。这里就把遍计所执跟能遍计、所遍计或者见分、相分,它们的区别,拿出来了。它也就是从它们的关系里边产生一个遍计所执,虽然离不开能遍计、所遍计,但是在客现的依他起之外,另外产生一个不实在的东西,那就是遍计所执。这个很形象性的表现,就是那个蛇。能遍计就是你看绳子的那个心,所遍计的就是变的影相的绳子,但是因为你能遍计的心里边有妄执,把这个绳子看成蛇,那么这个无中生有的蛇就是遍计所执了。它们的关系就是如此。

  

  这个道理如果掌握之后,就把三性的道理又深入地理解一层。否则你打开来讲,遍计所执、依他起……,等等,看起来好象是比较简单,当碰到具体的事情一混淆的时候,就会搞错。他这里就把你容易搞错的东西给你很仔细地分析开来,如果这个掌握好、懂了,以后就不会混淆,碰到这些问题,心里胸有成竹,一目了然,很简单。我们以前学《摄大乘论》也是,开始的时候这个问题是会混淆的,因为没有看这部书,那时候没有用窥基的这部疏(《述记》),即使用了,第一次学,也不会很明确的知道,因为没有人讲。后来学《摄大乘论》,就是尽量地反复思量。那时候我们学法相,当然我们也是一个问题没有解决之前,白天也想、晚上也想,睡觉也想、吃饭也想,就像参禅一样的,参到后来、想到后来,想通了;相通了嘛,这个道理也就会到了。

  

  大家知道圆瑛法师,他学《楞严经》,凡是碰到有问题的,就把它记下来、贴在墙上,经常看,看了之后思维,看到了就思维,结果学了很多年,搞通了,最后他着了一部《楞严经》批注。这部书我没有看到,他肯定是有心得的。所以说,一切法,要多思维,多多思维,它的意就会出来,但是也不要思维错了,思维错掉了,那就糟糕了。

  

  “此唯凡夫所行之境”,这个遍计所执是凡夫的妄情所现,只是凡夫所行的境相,“名非圣境”,当然它不是圣者的行境,“非许无法,作所缘缘”,并不是说没有的法可以作所缘缘。作所缘缘,一定要有体的法;非遍计所执的境,没有体,不能作所缘缘。

  

  “若说不称本质,名所执无,应五识等中,亦有法执,有缘顺境,亦生瞋故。”这句话,是简别,它反过来讲。

  

  假使你说这个变的相分“不称本质”,跟本质是不一样的,“名所执无”,这样就叫遍计所执是无体的,那么这个话也有毛病,就是“应五识等中,亦有法执”。 前五识是现境,是没有法执的。在护法菩萨的唯识体系里边,前五识没有法执,跟中观不一样,中观是前五识也有法执。这个我们不管,我们先看唯识的说法。如果你说不称本质就是遍计所执的话,那前五识也成法执了。为什么这么说呢?“有缘顺境,亦生瞋故”,有的时候,他缘的境是顺的,但是也会生起反对的瞋恨心来,这个就是不称本质;虽然不称本质,但是不一定是遍计所执。因为五识缘的是现量境,不是遍计所执,所以,不能反过来说,不称本质的都叫遍计所执。这个要简别一下,不要太简单化了,因为前面有说不称影像的本质就是遍计所执,这里就再讲一下,中间也有例外,在前五识里,也有例外的。

  

  因论生论。圆成实性,圣能亲证,凡夫心缘,但可心变,不能亲取。圣人若知遍计无时,亦心变作无之影像,有似于无,非即亲缘遍计所执。依他起性,凡圣之心,俱能亲变,亦亲缘之。约亲所缘,遍计所执,唯凡夫境,圆成实性,唯圣人境;若疏所缘,遍计所执,亦通圣境,圆成实性,亦通凡境。不尔,凡夫加行智等,或遍计心,闻说圆成,应不缘执,圣应不知所执非有。各据差别,亦不相违,依他亲疏,缘皆通二。

  校注:「各据差别」,江西本(卷四.第三十二页前面第一行)作「各据义别」,大正藏(T43, p.1008, c14)作「各据差别」。

  

  这一段是再把唯识道理发挥一次。窥基大师是唯识家,讲到这里,他兴致来了,就又发挥一些甚深道理,他很高兴把这个道理讲出来,使后人能够把唯识道理掌握得更清楚,但是对初学,如果水平低的人,就感到头痛了。刚刚才来的那几个很难的问题,把你脑筋都绞得痛起来了,这里又来一个更难的,哎呀,这个太不好搞了。但是这些后德发挥的,都是题外的事情,如果我们初学的人把论里边的事情掌握好了,这个题外的,知道更好,不知道也就算了,以后会懂,以后多学一点,还是会懂的。

  

  他说,“因论生论”,他这个兴趣来了,就大大发挥,就是以三性来看问题了,“圆成实性,圣能亲证,凡夫心缘,但可心变,不能亲取”,圆成实性是圣者能亲自证到的,那么凡夫能不能缘?可以缘;怎么缘?“但可心变”,凡夫缘,是变一个相分来缘,不能亲取。圆成实性是亲证的,能所合一、不带相分,凡夫没有这个能力,只能变一个相分、疏缘,依稀仿佛地跟着佛经所说的话来缘它。

  

  这个圆成实性,我们不是学过了吗?在依他起性上面,把遍计所执除掉,就是圆成实性。圆成实性什么呢?圆满成就真实的,就是真如,凡夫也能缘它。这个缘是隔一层地缘,变个相分,依稀仿佛地来缘。那倒底缘得对不对?跟佛符合的,依了佛的言教来思维的,是缘得对的;如果你…

《唯识二十论述记讲记 第廿九讲》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

菩提下 - 非赢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网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