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和僧,指共同以證得佛法真理爲理想的出家僧尼衆,獨覺及其他聖者(包括在家聖者),即便獨自一人,沒有團體,因爲在證理上與出家衆同類,亦名僧。
二、事和僧,指叁人以上的出家僧尼,爲衆多人的和合,故名僧伽。《大智度論》卷叁解釋: 多比丘一處和合,是名僧伽。 這裏所說比丘,也應包括比丘尼。
叁、辦事僧,指四位、五位乃至十位、二十位僧尼,按戒律規定具有成辦傳戒、接受忏悔等法事資格的僧衆。在家人即便證得聖果,也無此資格。
又有分叁寶爲真實、住持兩種者,真實僧寶,指證得聖果者;住持僧寶,指具有正見正戒的僧尼衆。
僧伽乃叁寶之一,爲住持佛法的核心、骨幹,這是釋尊所製定的基本法則,有其深遠意義。僧伽中,尤其以出家比丘衆爲住持佛法的核心、代表,各地佛教,曆來如此。出家衆離塵出俗,專職修學解脫道,修持條件較在家人爲殊勝,因而成就亦殊勝故;出家衆無財産兒孫的牽累,有嚴格戒禁的約束,較在家人更易如法傳承佛陀教法而不易走樣故。由于出家衆條件優越,曆來即身證果,弘法利生,爲萬世師表、法門龍象者,如釋尊及其十六弟子、千二百五十大阿羅漢,文殊、彌勒、馬鳴、龍樹、無著、世親等菩薩,及諸宗祖師大德,大多數皆出于僧尼中。
然而,僧伽,並不完全等同于僧寶,更非指所有的、個別的出家人。僧寶,有其特定範圍與標准。《大乘理趣六般若波羅蜜多經》卷一說僧寶有叁種:一第一義僧,指諸佛、聖僧,如法而住,諸功德法,常不變易。二聖僧,指小乘四向四果及大乘叁賢十聖。叁福田僧,謂受持禁戒、多聞智慧的比丘、比丘尼衆。《大方廣地藏十輪經》卷五分僧爲四種:
一、勝義僧,指佛、十地菩薩、獨覺、聲聞四向四果聖者,因證得勝義(真如),並能指導衆生證得勝義,故名爲寶。其中最優秀的佛、羅漢、辟支佛、地上菩薩,稱“勝道沙門”。此類僧中,包 括證得叁乘聖果的在家衆,經言:
若諸有情帶在家相,不剃須發,不服袈裟。雖不得受一切出家別解脫戒,一切羯磨、布薩、自恣悉皆遮遣,而有聖法,得聖果故,前出家聖、此在家聖,皆勝義僧。
二、世俗僧。出家披剃受戒,然尚未證得聖果,爲凡夫僧尼,與前勝義僧相對,名世俗僧。其中具正見、持戒清淨者,亦稱“淨僧”。
勝義僧與世俗僧,合稱福田僧,意謂應該供養的福田。又稱“*輪僧”,意謂乃弘揚佛法的代表。亦稱“命道沙門”,意謂“以道自活”——以佛法正道爲生命。亦稱“示道沙門”,意謂代表佛法正道,能向世人顯示佛法正道。《大乘寶雲經》卷七說沙門分形相詐現沙門、威儀欺诳沙門、求名沙門、實行沙門四種,只有第四種實行沙門,才屬于僧寶。福田僧、*輪僧、世俗僧、示道沙門、實行沙門的最低條件,起碼須具有正信正見。《心地觀經》卷二佛言:
雖毀禁戒,不毀正見,以是因緣,名福田僧。
此所言毀戒,當指犯淫殺盜騙四波羅夷之外的可悔輕戒而言,犯了根本戒應被驅擯者,不屬福田僧攝。《地藏十輪經》則說成就別解脫戒、具足世間正見、能廣爲他宣說開示諸聖道法,“名最下劣 示道沙門”。
叁、啞羊僧。《大乘法苑義林章》卷解釋:
凡出家類,若不了知罪與非罪、犯與不犯,不知發露,樽愚魯鈍,不依善士,不往聽聞,不數請問作何罪福,名啞羊僧。
啞羊,意謂問起佛法,像啞羊一樣不會回答,指僧中無正見、不懂佛法而又不學習、不修行者。
四、無慚愧僧。《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六引經釋曰:
若諸有情,爲活命故,歸我出家,毀犯戒行,無慚無愧,不畏苦果。內懷腐敗,如穢蝸螺。貝音狗行,虛言無實。煩惱增多,曾無勝業,耽湎利譽,婬佚六境,毀謗正法,名無慚愧僧。
指非因信仰,而爲生存出家“就業”,出家動機不正,不信因果,不守戒,乃至毀謗正法的出家人。
四類僧中,只有前兩類勝義僧、世俗僧,屬于僧寶,而世俗僧“寶”義較少。其余啞羊僧、無慚愧僧,不入僧寶之列,稱“汙道僧”,尤其爲生存活命而出家的無慚愧僧,實爲假僧,或混進僧團的 敗類,非屬僧寶,亦不應供養。《大方廣十輪經》卷五佛言:
依止無慚愧僧,於佛法中亦名死屍,是可棄者,於僧大海亦名不成法器。彼非我弟子,我亦非彼師!
福田、真實二種僧,何名爲寶
因此等人即使破犯輕戒,未斷煩惱,德行尚不無疵漏,人格未必圓滿,但具有正見,爲人中的明眼人,能指示給人究竟的真理,使人趨向永恒安樂的大道,其見地超過任何世俗的智者,至爲珍貴,故稱爲寶。《地藏十輪經》卷五雲:
破戒諸比丘,猶勝諸外道。
勝,就勝在其具有正見。若更證入聖果,則更爲稀有,能作人生死海中度登彼岸的船師、修行路上的師友道伴,爲真實可靠的靠山,應該恭敬供養,歸依投靠。恭敬供養、親近承事世俗僧寶、勝義 僧寶,皆能使人出生無量的福德果報,故稱福田。
僧寶之中,作爲皈依處者,唯勝義僧寶,又稱“真實僧寶”、“第一義僧”。這是多種經論之通說。如《涅槃經》卷五雲:
叁乘所有叁寶實義,唯取聖位名爲僧寶。
《十住毗婆沙論》謂“僧者四向四果,衆者于佛法中受出家相,具持諸戒,……依止是僧名歸依僧”。《瑜伽師地論》卷六四謂“先受歸依叁乘,皆取見道以上”。《理趣般若經》卷一謂叁種僧寶中應該皈依者,爲“第一義谛無爲僧寶”,指無漏無爲、不變不異的自證之法,其實指皈依諸佛聖者自證的佛法。《大乘義章》卷八雲:
叁歸僧,唯局分處聲聞人中四果四向以爲僧寶,凡夫比丘無德可歸,是以不取。……大乘法中通而論之,叁乘聖衆皆是僧寶。
密乘歸依偈雲:“諸佛菩薩賢聖僧,直至菩提我歸依。”都未說世俗凡夫僧爲歸依處。只有《優婆塞戒經》以四加行中煗位以上爲皈依的僧寶,包括叁賢位(加行位)人。歸依,不是一般的恭敬禮拜,而是投靠依止,以作模楷,以爲歸宿。凡夫僧未證佛法,未真見道,其見地行持,或有不正,不足以作人歸依。又歸依者,要能靠得住,不僅現在爲歸依,而且永遠爲歸依,自己若未見道證果,連人身都未必能保得住,何堪爲人歸依處
難道要人家到地獄、餓鬼、畜生中去投靠你
歸依僧寶,不僅是歸依一師,而是歸依叁乘一切聖衆,包括文殊、普賢等大菩薩僧,不僅在家人須歸依此類聖僧,出家人也須歸依此類聖僧。歸依聖僧,主要是歸依其正見,歸依其所見證的學、無學法,亦即真如自性或自心佛性,唯此不生不滅法,爲究竟的歸依處,而聖僧爲已證此法的實體故,值得歸依。至于誰爲聖僧,證者自知,未證者也可依經教所示的標准,從其見地、修持、言行、爲人去判斷。
證得聖果、堪爲皈依僧寶者,在佛陀時代的僧團中,占絕大多數,正法時期,僧團中的賢聖僧仍然很多。進入像法、末法以後,證得聖果的人越來越少。佛教入華,已屆像法,按一類經中的說法,應“有教有修無證”,即沒有證得阿羅漢果者,但據僧傳記載,證得初果乃至叁果的聖者,在東晉南北朝時代還是不少。五代以後,進入末法,雖應“有教無修無證”,而精進修持證得果位,堪作皈依處的高僧大德,還是代不乏人。但祖師們爲教誡世人,即便證果,也多自言凡夫,如智者大師說自己只到五品弟子位,屬外凡,僅伏見思惑,就斷煩惱而言,連小乘的初果尚不到。藕益大師更說自己只到名字即,即只開圓解,未修觀行,離證得初果尚遠。雖然是自謙或者示現,但其用意在說明聖僧難逢,教誡一般僧徒莫以勝義僧寶自居,也教誡在家信徒莫隨便將凡夫僧當作聖僧皈依。藏傳佛教在後弘初期出過許多得道證果的聖者,但自元代後期以來,即身證道成就者也越來越少,合格的見谛上師甚難遭逢。即便如此,也不能將凡夫僧冒充聖僧去皈依、崇拜。遇不到聖僧,可以皈依曆代證道聖僧的見地。
作爲出家人,既已舍世俗欲求,便應該不愧僧相,努力修持正業,不做啞羊僧、無慚愧僧,爭取做真實僧寶,以續僧慧命,爲法良將,方不負出家披剃的一大殊勝因緣。
漢傳佛教關于出家的錯誤觀念
長期以來,漢傳佛教界在出家、皈依僧寶、住持佛法等問題上,因爲對出家一事的誤解,産生出一些不符佛理、佛製的觀念,逐漸形成一種負面傳統,有些實際已成爲導致中國佛教衰落的根本原因,亟需反省,明確認識,予以改革。
1、學佛必須出家,出家決定比在家強。
在許多中國人眼裏,學佛,即是出家當和尚尼姑,就連小時候有皈依師父、青年時期曾專門研究過佛經的大文豪魯迅先生,也認爲既然學佛,便應徹底(出家),他因此憎恨雖學佛而做得不徹底的 在家居士。這代表了許多中國人對佛教精神的片面理解,自與漢傳佛教特殊的傳統有關,但未必是佛陀教法本來的精神。
從佛陀教典看,出家,只是佛教修行的方式之一,並非唯一,甚至未必是速成之道。佛教雖然高度贊揚出家的功德,但並非認爲修道非出家不可,更非主張一切人皆應出家。在家一樣能學佛,而且還有其較出家學佛優勝之處,只是障礙多、進道難罷了。佛教界一般說,只有小乘極果阿羅漢和大乘極果佛,才必須現出家相而證得,但經典依據不足。在大乘菩薩道中,出家至多只是在伏斷自心煩惱的一定階段上需要,地上菩薩,除地藏菩薩外幾乎皆現在家相,佛陀的報身亦爲披發天衣的在家相,暗示大乘道主要是在家學佛之道。《華嚴經入法界品》善財童子所參訪的五十叁位善知識中,只有六位是比丘、比丘尼,六位中有叁位是最初參訪的,其他多屬在家菩薩,說明大乘道的修持以在家爲主,然初學者宜參訪出家衆或者出家修學。佛教的究極宗旨,原是超越了在家相,也超越了出家相的。
一般而言,出家證道是要比在家快,但亦非盡人皆如此。若非其器,不是出家…
《論出家學佛》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