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叁世間現量,指未斷煩惱的凡夫之現量,亦稱“有漏現量”;四清淨現量,指斷了煩惱的聖者對真實的體證,亦稱“真現量”、“無漏現量”。《正理滴論》所分現量四種爲:一、五根智;二、意根智,同《瑜伽論》之色根現量、意受現量;叁、自證現量,指各心、心所的自證分,即心自知自認的功能;四、定心現量,指修禅定者定中所現的境相,未經名言分別者。這四種現量屬因明學所說,從《瑜伽師地論》四現量來看,皆爲世間現量。
世間現量又有正、似之分。似現量指似是而非的現量,不是對境相的直覺,故不堪作世間極成真實的依據。《因明論疏》說似現量有五種:一、散心緣過去(回憶往事);二、獨頭意識緣現在(無實境而自起意識現量);叁、散意緣未來(想望未來);四、于叁世諸不決智(不能確定屬過去、現在或未來的現量);五、于現世諸惑亂智(根識有毛病如翳目、暈旋等時所生的錯覺、幻覺)。離以上五種過失,六識親緣實境而未雜名言分別,其時所得直覺始得名爲正現量,可作世間極成真實的依據。九識中,五、六、八、九識皆有現量功能,其中前五識、八九二識唯有現量。現量功能由主體之不同,有多般差異,如就眼識現量而言,就有凡人的肉眼、天人及有天眼通者的天眼,和出世間聖者才有的慧眼、法眼、佛眼,凡五種眼。
比量,謂以名言概念爲工具,進行思維。《因明正理門論》釋雲:
言比量者,謂藉衆相而觀于義。
意謂比量是借用名相來觀察思擇真實義理。比量唯屬第六意識的功能,亦有正、似之分。正比量指依據正現量所提供的感覺經驗分別名相,進行思維,符合邏輯法則、因明論式的正確推理、判斷;似比量爲似是而非的推理、判斷。《因明正理門論》謂以似現量爲因,“于似所比諸有智生,不能正解,名似比量”。似比量不符真實,只有正比量,才可作道理極成真實的依據。
非量,指錯誤的、不符真實的思量。第六意識有非量,第七末那識念念內執有自我,屬于非量。非量不能作任何層次真實的依據。
《瑜伽師地論》等還說證成道理的建立,除依據現、比二量之外,還依至教量(聖言量),指佛等聖者所說的經典,爲佛等聖者依其實證真實之智,對衆生機宜而說,在確信佛言聖語的佛教徒來說,這是佛等聖衆以其修行實踐所證明的真理,是可靠的准衡,但未必被不信仰佛教者所公認。後來陳那改革因明,便從與外道辯論的需要出發,取消了因明中的聖言量,只以現、比二量或加譬喻(類比推理)樹論立宗。
佛學還從通觀認識對象與認識方式的角度,把對真實的認識歸納爲相、名、分別、如如、正智“五法”,出《楞伽經》等,《辨中邊論》十真實中以此爲攝受真實。相,即色聲香味觸法之相狀,爲前六識現量了別的對象;名,即名言概念,爲第六意識比量所分別的對象;分別,一譯妄想,指凡夫的世俗認識方式,僅限于分別相、名,只能得世間極成、道理極成兩種相對的真實;如如,即真如、真實性、實相,乃絕對的真實;正智,指佛教聖者親證真如的智慧,爲清淨現量。這五法概括了佛法真實論的基本觀點:凡夫分別名相的認識方式,只能知相對的真實,絕對的真實唯佛等聖者超名相分別的真現量方能證得,不是名相分別所能認識的東西。
世間極成真實和凡夫名相分別的相對性、局限性、虛妄性
依名、相分別而建立,同類衆生共認的世間極成真實,在同類衆生共同的世俗認識範圍之內,相對于錯誤的認識如錯覺、幻覺、認南爲北、認男爲女、認驢爲騾、認杌爲鬼之類,可以說是真實的。這種常識範圍內的真實,是人們日常進行思慮、交流思想、展開各種社會活動的基本素材,人們對其真實性通常確認不疑。然而,只要用理性對這種真實及其認識方式進行考察,便不難發現它不但有相對性、局限性,而且有虛妄性。對其相對性、局限性、虛妄性缺乏覺知,習焉不察,是障蔽慧目、生起煩惱、導致生死流轉苦果的根源。于是,世間極成真實及凡夫名相分別的虛妄,便爲佛法所力說,《金剛經》佛言“凡一切相,皆是虛妄”。《楞伽經》雲:
施設衆名,顯示諸相:瓶等、心、心法,是名妄想。
把凡夫以名言概念分別的諸相稱爲妄想。《涅槃經·迦葉菩薩品》說凡夫認世流布想爲真實,如于牛僅作牛想,于馬僅作馬想,是名“倒想”——顛倒的認識。
凡夫名相分別和世間極成真實何以爲妄爲倒
中觀學從名相形成的緣起關系分析說:名相之生、認識之形成,依賴根、識而生,依能認識的主體與所認識的境相之互相作用而成立,非不依于他、本來面目直接呈現者,故非實有(絕對的真實),具相對性。《大智度論》卷十五說:
若諸法實有,不應以心識知故有,若以心識知故有,是則非有。如地堅相,以身根身識知故有,若無身根身識,則無堅相。
問曰:不管身根身識知之與否,而地的堅固相法爾如是,常恒不變,這難道不足以證明其堅固相乃實有嗎
答曰:若有人能知地爲堅相,即使他當時並未直接以身根身識感知,也是依以前觸覺感知的經驗而知,或間接從別人處聽說地爲堅相。如果沒有能知的心識及身根之感覺機製,根本就談不上對地的認識乃至有無地這件事,更談不上地爲堅相。對名相之感知分別不能離能感知分別的主觀心識,依緣而生,故非實有,非實有者即非絕對的真實,具相對性。執相對者爲絕對,認非實有爲實有,是名顛倒,是名妄想。
玄奘大師當年在印度曲女城無遮大會上所立的“真唯識量”:“真故極成色,不離于眼識”,便以色之名相不能離主觀的眼識而立宗(論點),赴會的印度外道、內道,無一人能破。今天,也許有人會說:未有人類以前,地球的相狀如何,科學已做出了令人信服的描述,這不是確證地球的相狀不依賴于人的主觀意識而客觀存在嗎
按中觀學的方法,應當反問他:科學對未有人類以前地球相狀的描述,是否能離心識的名相分別
設若能離,那就請您不用任何名相,包括手勢、表情等,描述一下未有人類以前地球的相狀,您若描述不出,那就證明:離認識主體無認識可言,是顛撲不破的真理。
法相唯識學進一步對認識的形成和心識的結構作了細致分析,論證名相何以虛妄不實。《解深密經》所立叁自相中的遍計所執相、依他起相,便分別論析名、相之非真不實。
依他起相,謂依緣而生的相,指前六識對境現量所得的色、聲、香、味、觸、法等相,即心理學所說感覺經驗。《密嚴經》偈謂“相是依他起”。《大乘入楞伽經》雲:
分別迷惑相,是名依他起。
相的生起,大略須經根、塵、識叁緣和合,《楞伽經》謂“叁緣和合,幻相方生”。六識中眼識所得色相的生起,還得有光明等緣。心識並不能象鏡子映物一樣,直接映現境相,必須由感覺器官(五根)接受外境信息(五塵),由外界信息與感覺機製的共同作用,在自心中變起一個“影像塵”,心識對此影像塵進行分別,才形成對境相的現量。影像塵是心識直接分別的對象,相對于外境本質塵名“疏所緣緣”而言,叫做“親所緣緣”。《宗鏡錄》卷五五釋影像塵雲:
影者流類義,像者相似義,即所變相分是本質之流類,又與本質相似,故名影像。
影像,即是影子和畫像,雖然依本質而有,相似于認識對象,但既經根識之變現,便非認識對象本質塵之實體,也非全同于本質塵的原樣,是一個帶有主觀性的東西。佛典中有時說五識現量緣實境所得相爲真實,如《華嚴遊心法界記》謂“眼等識親證是真,意識妄緣爲妄”,這只是從世俗谛、世間極成真實的角度,與第六意識分別影像塵而起的名言分別相較而言,只是世間極成意義上的真實、因明的真實,非真實當得起“真實”二字的絕對真實。凡夫常認此世間極成意義上的相對真實爲絕對真實,以爲六識所見相即是境相實體的原樣映現,把“用我這雙肉眼看來那個東西是紅色”的事實錯誤地簡化成了“那個東西是紅色”,因而被佛說爲妄想、倒想。
根境識叁緣和合而變起一個帶主觀性的影像塵這件事,可謂世間的第一奇事,其中的機關奧妙,非輕易可弄明白。佛經中常將此事比喻爲“幻”,稱六識所取相爲幻相。“幻”亦稱“幻化”,是古代印度不難見到的一種方術、魔術,藉神通念力或符咒的加持,將一物變爲另一物,如將石頭變爲黃金,令人眼見爲真金,如《西遊記》所描寫的孫大聖之七十二變、白骨精等妖怪的變化等。幻變之相在凡夫眼裏雖然真實不虛,但其實體並非象凡夫眼見耳聞的那樣。認幻相爲真實,是要吃苦頭的。肉眼凡胎的唐僧,因識不破妖怪的幻變,吃了不少苦頭,孫悟空火眼金睛,能識破妖怪的變化,而他的變化,終躲不過二郎神第叁眼的洞察。沒有火眼金睛和第叁眼的凡夫,被自己感官所得色聲香味等幻相所騙,于幻相起貪愛執著,便難免生死流轉的苦果。佛陀爲此而力說相之虛幻不實,以喚起衆生對自己認識活動的反省。
《大智度論》早就說過,如凡夫肉眼所見地之堅相,若用天眼觀來,則見其爲微塵聚合之相,佛教聖者用慧眼觀之,則見其空無所有。近現代科學不斷在爲這一說法提供證據。據物理學的微觀學說,在人肉眼中爲堅固硬挺的地,分析到電子、質子層次,便如宇宙中行星繞恒星轉動,絕大部分已是空了,若再往深層分析,則電子已帶波粒二象性,有何堅固相可言
人肉眼所見的不同顔色,其實體其實是波長不等的光波的電磁震蕩,人耳所聽到的各種聲音,其實體其實是聲波在空氣中的幅射。運動著的微觀粒子或帶波粒二象性的東西何以在觸覺上現爲堅硬相,電磁震蕩何以在視覺中現爲顔色相,聲波何以在聽覺中現爲音聲相,雖然生理、心理科學可提供外界信息刺激感官後在身內神經系統所引起的物理、生理、生化的變化,但最後何以在心識中形成影像,還是說不清。既然根識所得相不同于外境實體,豈非如同幻化
與幻術變石頭爲黃金有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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