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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龍樹《中論》的思辯性與文學性(王麗潔)▪P2

  ..續本文上一頁以及表達這一特征的語言假名之間,龍樹認爲它們是彼此緣起相待、相互依存的關系。那麼,關于虛空法的實相究竟何在?獨立的、絕對的、自性的法、相、可相是不成立的,因此自性的虛空的實相也不存在于其中的任何一個因素當中。當然虛空也無所謂“有”實相,否定了實相“有”之後,依次否定了相對應的概念“無”、“非有非無”、“若有若無”等一切舉凡跟有、無這兩個假名有關的種種平行概念。然後尾偈指出,假如僅僅停留于虛空的法、相、可相、有、無等概念層次,則無法正觀虛空的實相,以及一切諸法的實相,即安隱相、涅槃相,必須超越這一切假名施設,才能觀見、照見那背後更高的真實。可見對實相即真谛的觀照必須超越于語言思維層面,在更高的層級上進行。反過來也只有站在更高的真空境界,才能正觀諸法之緣起生滅相,不會墮于邊見戲論。

  從空、假、中的概念所包含的超越性質來看,其立體層次是非常清晰的,但不僅止于此,龍樹對諸法的立體觀照,除了層層超越以外,還是層層深入的。歐陽竟無在《中論》題解裏指出:“其所破種種外論、種種部執,必悉洞研,方得淹通,免譏盲瞽。”[10]龍樹洞穿和深研的第一步就是釐清概念的層次,首先“攝中論空,勒爲十二”,其中,八染法、四淨法,“染淨周觀,是之謂觀菩薩大乘法。”[11]十二種分類方式詳見歐陽竟無的題解。空,爲第一層;假有,爲第二層;染、淨平行爲第叁層,至十二法已見四個層次。具體至每一品時,應該是屬于第五個層次,而在每一品中,亦自是層次秩序井然。例如《觀去來品》:去與來相反相成、相依相待,同屬于一個層次。去之下是去者、去時、去;去時之下是已去、未去、去時去;去時去之下又分爲二去——去時和去法,陷入一法二體的謬誤。去者之下也分爲已去、未去、去者去;去者去之下分析爲二去——去者、去法,亦令陷入一法二體的謬誤。去法之下是發、住、往;發之下是已發、未發;而論證發在已去、未去、去時、去者中皆不可得。然後再討論去時、去者和去法的“一”與“異”的關系。

  龍樹將每一個概念假名都放在自性見的前提下討論,同時又處處以因果和常理來對照,“兩事進退征求,叁事周遍窮诘”[12],描述每一個假名概念的所有含義,對于其下屬的每一個義項假名又進一步深研,洞穿各個義項的彼此關系,層層深入,一挖到底。他運用這些概念時的奇妙之處在于,他認爲緣起空這一絕對真理是絕無實體的,即便是空這個概念都不可確實地執有,即不可見有空,這等于否定了所有的語言和思想的實體性。但另一方面雖無實體卻有秩序存在,即假名有的世界並不是混亂不堪的,而是建立在有因緣規律可循的關系中,可見這些假名以怎樣的方式發生聯系是何等重要。龍樹本人極其富有創造力地精確、細膩地運用語言來破有論空的事實,本身就說明了假名在俗谛意義上的重要性。那麼他到底是肯定還是否定語言思維呢?綜上所述,當我們把空和語言思維放在平行的層面上時是矛盾的,而放在不同的層面上時,則不必是矛盾的,反而體現了一種相互依存的關系。

  

  二、犀利的論辯鋒芒和火熱激情

  《中論》是駁論文體,其遮诠方式有多種,如歐陽竟無所歸納的:“《中論》破義:非無因,非相違,非無窮,非無體,非無果之因、無因之果,不到,不違教,相因待,已法不更法,一法不二體,有如是等義。”[13]今人總結龍樹的論辯方法時發現他運用了否證、雙非、兩難、四句、以及歸謬法等,而其中最能體現其鋒芒並具文學色彩的當屬歸謬法。

  歸謬法屬于直接反駁,是充分條件假言推理的否定後件式,由否定後件到否定前件。意即明明反駁的對象是A,但先假定A爲真;而從A必然推導出B,而B假;于是由B假推導出A不真。[14]《中論》的遮滅對象是自性見,但是,幾乎每一品都是先假定某一假名爲真實(有自性),然後由此推導出種種必然會出現的謬見,從而證明了決定相之不可得,以至于一切諸法之自性不可得。因此,歸謬法可以說在語義上是駁斥,在語用上則是證明。

  龍樹運用歸謬法的特點在于將歸謬法和立體思維結合,論證B假時,會對概念假名層層深挖下去,極其精微、深入和透辟,因而帶有不可抗拒的邏輯力量。例如上述《觀去來品》,即是先假定去、來有自性,然後層層深入,以去者、去時、去處之無決定,證明了去法自性之不可得;而無去則無來。正如青目所注:“如是思惟觀察去法、去者、所去處,是法皆相因待,因去法有去者,因去者有去法,因是二法則有可去處,不得言定有,不得言定無,是故決定知叁法虛妄,空無所有,但有假名,如幻如化。”[15]

  歸謬法的運用本身常常是帶有強烈的感情色彩的,一般說來,語義表達除了基本的理性義外,還有情感義,而歸謬法的理性義表達常常鮮明透徹,情感義熱烈又豐富,《中論》作者對歸謬法的運用在這方面堪稱典範。

  他在假定自性見時常常設一個論敵,于是論辯以對話的形式進行。龍樹在駁斥對方的觀點時,一旦據對方的觀點推導出錯誤的結論後,批判的語氣是激烈的,或斥責、或嘲諷、或反诘,可謂毫不留情。例如在《觀六種品》第五中:

  淺智見諸法,若有若無相,

  是則不能見,滅見安隱相。

  斥責執著有無的人是淺智者,是沒有希望見到涅槃安隱相的,對淺智者的蔑視意味很明顯。鸠摩羅什譯《龍樹菩薩傳》記載龍樹化南天竺王時,“王召問之:“汝是何人?”答言:“我是一切智人。””[16]龍樹以智者自居,並以智慧自诩的性格在《中論》裏常常可以見到。此品尾偈又說:

  大聖說空法,爲離諸見故,

  若複見有空,諸佛所不化。

  以嘲谑的口吻談到見有空的人,是佛都拿他沒辦法的人,愚頑不化,簡直沒有救了。

  上述例證是直接表達情緒的,《觀染染者品》第六則是在歸謬的推論過程中體現強烈情緒。他指出自性的染和染者不可能相合的謬誤在于:

  若一有合者,離伴應有合;

  若異有合者,離伴亦應合。

  他說如果染、染者是完全相同的,是一法,那麼等于是一個人;而只有一個法,不可能和合,就象一個人不可能結婚一樣,結婚是兩個人的事。如果二者是完全不同的異法,各自又是獨立的、完全的,彼此根本沒有相互需要的可能性,它們又該以什麼樣的方式相合呢?若以互補的方式結合,就意味著他們本來是無自性的,不完整、不能單獨成立的,是緣起的;若以完整獨立有自性的方式結合,就好比兩個互不相幹的人結婚一樣,只是名義上的結合,跟沒有伴侶的結婚又有什麼不同?本質上還是自己跟自己結婚。他指出異而有合的謬誤關鍵在于:

  若異而有合,染染者何事?

  是二相先異,然後說合相。

  青目注釋:“若染染者,先有決定異相,而後合者,是則不合。”既然各自是獨立完整的,不是因緣相待的,就是互不相幹的,那麼它們彼此關對方什麼事?將怎樣結合呢?即使讓二者相合,也不是真正的合,而是強說合。在次第否定了染染者一而有合、異而有合之後,龍樹又假設對方提出先異後合,然後質問對方:

  若染及染者,先各成異相,

  既已成異相,雲何而言合?

  異相無有成,是故汝欲合;

  合相竟無成,而複說異相。

  既然它們已經各自成立,何必再通過結合的方式讓它們成立呢?怪對方多此一舉。繼而語氣激烈地斥責對方簡直就是纏夾不清:當自性的、各自完整、不相待的染、染者不成立時,就勉強說合相成立;而合相也不成立時,反過來又說異相成立,這不是胡攪蠻纏嗎!

  異相不成故,合相則不成;

  于何異相中,而欲說合相?

  指責對方完全沒搞清楚異與合的關系,硬要在異相中說合相,言外是說對方毫無邏輯,完全是頭腦不清!看《中論》各品類似上述的例證還很多,其特點是問句極多,有時密集的反诘直有令人無法招架、透不過氣來的感覺。

  在《中論》中的《觀四谛品》第二十四裏,龍樹對歸謬法的使用具有概念推理上層層深入、情感表達上酣暢淋漓、論戰風格上除謬務盡的特點。首先,以較長的篇幅假設論敵的口吻,指責龍樹的空法所帶來的危害:破四谛、破四道果以及四果向、破叁寶,亦破一切世俗法,亦即所謂:

  空法壞因果,亦壞于罪福,

  亦複悉破壞,一切世俗法。

  其次,龍樹敏銳地指出對方根本就不了解空義,而把空誤解爲斷滅虛無。他正面厘清概念,提出“二谛說”才是佛法的真實義,其中的第一義谛“空”是諸佛所說法的最甚深微妙相,亦是佛法與外道的根本分歧所在,然後,提出了著名的“叁是偈”,正面闡釋“空”義。其叁,以對方的觀點爲前件,假設其爲真,並據此推導出一系列謬見,然後對論敵的錯誤窮追不舍地反擊,把對方加諸己身的一切罪名如數奉還:你否定空性就是否定因緣法,否定了緣起法就是肯定自性有,也就是否定了四聖谛、四道果、四果向、叁寶以及一切世俗法。其實,對方是肯定四谛、因緣果報和叁寶的,只是對于空性的理解與龍樹有異,通過正面解釋使對方生出正知見應該就夠了,但是龍樹爲了讓對方理解斷滅空的危害,也爲了摧伏對手,而做了一系列連鎖推理,從邏輯上說固然不錯,但是“汝于罪福中,不生果報者”,“汝說則不因,菩提而有佛,亦複不因佛,而有于菩提。”這些過度的引申,都難免有強加于人的嫌疑,但是有利于造成不可阻擋的氣勢,其論辯鋒芒自然令對方難以招架。在語用策略上應屬于廓大歸謬。

  

  叁、譬喻的運用

  《觀四谛品》中還有:“不能正觀空,鈍根則自害,如不善咒術,不善捉毒蛇。”嘲諷鈍根者見有、見空而自作聰明的結果不過是害了自己。“汝今自有過,而以回向我,如人乘馬者,自忘于所乘。”他用戲谑的口吻調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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