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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學中的“轉識成智”,其目的就在于從認識中獲得正確的知見,因而其認識理論是深具實踐性的。“二分”是識的認知形式,于“二分”上有迷有悟:迷者有二取,生二執,成二障,落生死無明中;悟者離二取,破二執,證二空,成就解脫菩提。“二分”是依他起自性,“二取”是遍計所執自性,“二空”是圓成實自性。《瑜伽師地論》卷十中雲:“問:應以幾智知緣起耶?答:二,謂以法住智及真實智。雲何以法住智?謂如佛施設開示,無倒而知。雲何以真實智?謂如學見迹,觀甚深義。問:如世尊言,是諸緣起非我所作,亦非余作。所以者何?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安住法性,法住法界。雲何法性?雲何法住?雲何法界?答:是諸緣起無始時來理成就性,是名法性;如成就性,以無顛倒文句安立,是名法住;由此法住,以彼法性爲因,是故說彼名爲法界。”又《瑜伽師地論·抉擇分·真實義品》中雲:“複次,叁種解脫門亦由叁自性而得建立,謂由遍計所執自性故立空解脫門,由依他起自性故立無願解脫門,由圓成實自性故立無相解脫門。”又雲:“問:遍計所執自性何等智所行,爲凡智耶?爲聖智耶?答:都非智所行,以無相故。問:依他起自性何等智所行?答:是二智所行,然非出世聖智所行。問:圓成實自性何等智所行?答:唯聖智所行。”由上引文可以得知,叁自性是唯識學的認識內容。《成唯識論》中雲:“若唯有識,何故世尊處處經中說有叁性?應知叁性亦不離識。”從這個意義上講,唯識學是以“二分”爲識的認知形式,以“叁自性”爲識的認識內容,而最後以“四分”過程來得出正確的量果。這也就是唯識學的基本認知關系。
叁、“二分”與“二取”的相關性
唯識學的“識”不僅有相對相關性,也有相續相關性。在某種意義上講,“識”的相續相關性更爲重要。《密嚴經》雲:“無始時來界,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諸趣,及涅槃證得。”又雲:“由攝藏諸法,一切種子識,故名阿賴耶,勝者我開示。”又如《解深密經》中雲:“阿陀那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瀑流,我于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爲我。”由引文可知,唯識學的“識體”是有相續執持功能的主體性的。然于凡夫位是受熏習的,而能熏習的則是前七轉識,即現行識。唯識學的“識體”運動是由“變”而得實現。“變”有“因能變”和“果能變”。所謂因能變即是種子變,所謂果能變即是現行變,由現行變而有相對相關性的“二分”相轉。
于凡夫位,“二分”與“二取”是混合在一起的,凡夫是區別不了它們的差別的。這是由于無始以來,不共無明恒與識俱的緣故。若欲斷離“二取”習氣,必須要得正法熏習,如《攝大乘論·所知依分》中雲:“又出世心昔未曾習,從何種生?是故應答:從最清淨法界等流正聞熏習種子所生。”又如《佛地經論》中雲:“如是四智相應心品種子,無始法爾本有,不從熏生,名本性住種姓;發心已後,外緣熏發,漸漸增長,名習所成種姓。故無漏種,本新並建。”從引文中我們可以看出,唯識學所講的轉識成智是一個主客相關性的實踐活動,內在因素與外在條件如實相應結合才能實現。無明導致二取隨眠,也即是産生遍計所執自性,由此常落兩邊、不契中道。唯識的“轉依”就是要獲得遠離邊執之中道。《辯中邊論》雲:“虛妄分別有,于此二都無,此中唯有空,于彼亦有此,故說一切法,非空非不空,有無及有故,是則契中道。”根據此頌之義,我們可以看出唯識學的“轉依”是一種轉舍與轉得相統一的中道。轉舍能取、所取之隨眠二障,轉得二空所顯真如。由凡至聖,“識”都是以“二分”的基本結構而得相續。在聖位上,“識”無遍計所執自性之法,然應有相續執持功能,也就是仍有“識”的存在。既然“識”仍相續,此“識”的主體性與客體性應是一個法爾存在,不增不減,但于凡夫位顛倒故不能知,于聖者位能如實親證實相而已。唯識學是認識論,因此在“二分”的實際情況下,對“二取隨眠”進行破除,從而顯現我法之空性,成就無上二勝道果。“二分”與“二取”的區別,就是分辨遍計所執自性與依他起自性,同時當下即證圓成實自性。因此,講唯識不講“二分”就無法抉擇中道義,也就無唯識可言。“二分”與“二取”的相關性就是唯識學的認識論主題。如果沒有“二分”的存在,就沒有轉依的依據,也就不會存在果地二勝之法體,那麼就會成爲神秘主義“絕對無”的思想了。
四、由“二分”建立的“轉識成智”實踐方法的有效性
衆所周知,佛教有兩大道:一是解脫道,二是菩提道。簡單地說,解脫道就是小乘法所希求的破人我執而證得我空智,即證解脫涅槃;菩提道則是大乘法所親證的雙破人我、法我二執,而得二空真如境,即大菩提果。我執是依見分而生的虛妄分別,法執則是依相分而生的虛妄分別。相見二分是依識體(自證分)而起轉變。相見二分不是靜態相對立的主體與客體關系,而是互動相依的相續作用關系。爲什麼破我執可證得解脫,但尚未盡破法執,還有變異生死?爲什麼破了法執就可以究竟解脫兩種生死?爲什麼依二分可以立兩種修道?爲什麼在統一的“識體”上,有兩種境界的受用?以上等等問題,若細考量,奧理無窮,然論其大端,涉及“識體”的本質及其功能原理。
爲了系統地回答如上所問,有必要對“識體”及其“轉似二分”的功能原理做一诠釋。關于“識體”問題,《顯揚聖教論》雲:“阿賴耶識是有情世間生起根本,能生諸根、根所依處及轉識等故;亦是器世間生起根本,能生器世間故;又即此識亦是一切有情互相生起根本,一切有情互爲增上緣故。”從引文上看,唯識的“識”就是以阿賴耶識爲根本。阿賴耶識爲“識體”,是法爾存在的。所謂“只有識”,就是指只有此“識體”。此識體不是常一主宰的實體自性,而是相續執持的生命意識之流。此流就是凡聖生命之整體。迷者流轉叁界,悟者出離解脫。依此義故,唯識之“識”是內在運動、外在互動的主體。何以證知?依“二分”即可了然。
在“二分”中,“相分”內容十分豐富。玄奘大師將“相分”區分爲“叁類境”:一是性境,二是帶質境,叁是獨影境。此中“性境”最爲關鍵。“性境”應有兩類:一是勝義性境,唯聖者親證;二是世俗性境,由現量所知。所謂的性境與現量,其實就是認知上的直接性,並且是不顛倒的認識。一般上講“性境”有五義:一有實用,二從自種生,叁或仗質,四現量所證,五性與系不隨心,故名性境。而“現量”據《因明入正理論》中雲:“此中現量,謂無分別,若有正智于色等義,離名種等所有分別,現現別轉,故名現量。”又如《瑜伽師地論》卷十五中雲:“現量者,謂有叁種:一非不現見,二非已思應思,叁非錯亂境界。”又玄奘大師有一偈:“性境不隨心,獨影唯從見,帶質通情本,性種等隨應。”《成唯識論學記》中雲:“一者性境,諸真法體名爲性境,色是真色,心是實心。”從上引文可以看出,不論在凡夫位還是在聖者位,性境與現量是一種直接性、正確性及主客異在性。從認知角度上講,不論是第六識所緣境,還是第八識所緣境,都有增上緣性質的性境存在,不然就會成爲真正意義上的唯我論了。唯識不是唯我,唯識的意思就是一切存在都是識化的存在,一切存在都離不開識的活動。對于具體的生命個體,識的認知主體性有其相對的獨立性,不然解脫道與菩提道的受用差別就不存在了。建立解脫道與菩提道受用差別的事實依據就是識體的內在“二分”功能。人有兩個層面上的執取,一是人我執取,二是法我執取。人我執取緣于“見分”,法我執取緣于“相分”。“相分”通內外,而“見分”唯在內。故但破人我執,即可永離生死而證真解脫。小乘聖人但證人我空,故于“相分”尚有種種迷執,故有變異生死之相存在。而菩提道聖人于“見分”、“相分”皆能破除虛妄分別之執,圓證二空法性,故得究竟菩提。小乘聖人但證內空,未得外空,而大乘聖人則雙證內外空。修道與受用都是心所緣境,“二分”就是所緣的對象,是存在的基本形式,依之建立修道是有真實依據的,迷此則成顛倒,悟此則證真如。所以唯識學“轉識成智”實踐方法的有效性即基于“二分”法體,所以它是有效的、合理的,並且具有可操作性。
五、“二分”與“四分”及其“帶相”之意義
在唯識學發展史上,關于“識體”分位有四家學說。一是安慧,主張“一分”,也就是僅肯定“自證分”的存在。在某種意義上講,“一分”就等于“無分”,這是“只有識”義唯識觀的根本主張,在學術界一般稱其爲唯識古學,或“無相唯識”,是“隨教派”。二是難陀,主張“二分”,他把“識體”活動的內在關系劃分出來,認識到“識體”的基本存在形式及功能,但尚未完備,是唯識認識論的初步階段。叁是陳那,主張“叁分”,即相分、見分、自證分。他是“有相唯識”體系的真正建構者。四是護法,主張“四分”,即相分、見分、自證分、證自證分,他是“有相唯識”體系的完成者,是“隨理派”。這是爲了成立量果,必須在認知形式和關系中,形成正量的結構功能體系,否則認識結果就無從安立。在某種意義上講,“二分”是從認知基本形式上安立的,而“四分”則是從“二分”內在認知活動的功能上安立的,“四分”是認識論的體系。
唯識學認識論的中心問題,即“所緣緣”問題,這就涉及“帶相”問題。陳那著《觀所緣緣論》雲:“所緣緣者,謂能緣識帶彼相起,及有實體令能緣識托彼而生。色等極微,設有實體,能生五識,容有緣義,然非所緣,如眼根等,于眼等識無彼相故。如是極微,于眼等識,無所緣義。”又玄奘大師所譯《成唯識論》雲:“所緣緣,謂若有法,是帶己相,心或相應,所慮所托。此體有二,一親一疏:若與能緣體不相離,是見分等內所慮托,應知彼是親所緣緣;若與能緣體雖相離,爲質能起內所慮托,應知彼是疏所緣緣。親所緣緣,能緣皆有,離內所慮托,必不生故。疏所緣緣,能緣或有,離外所慮托,亦得生故。”從如上引文可以看出,所謂的所緣緣就是“帶相”,是識的能緣活動中的“有相”特征。關于“帶相”義,印度陳那論師僅講一種,即“變帶”,還不完備。玄奘大師認爲“帶相”有二義:“帶”有“變帶”和“挾帶”之別,“相”有“相狀”與“體相”之別。陳那講的是“變帶相狀”,而玄奘大師更講“挾帶體相”。由此可知,“識體”活動于凡于聖都有所緣緣之“相”存在,它是“識”的一種內在因素。如果不立“有相唯識”,唯識理則難以建立。何以故?一般世間學者,不能區分遍計所執自性與依他起自性,而一般學佛者又難以區分依他起自性與圓成實自性,究其原因,皆由不知“識體”的所緣緣義。唯識學的轉依問題,就是在所觀境上抉擇真妄、破迷開悟,而所緣緣的“有相”義則是必備條件和充分依據。這就是有相唯識“帶相”說之甚深旨趣。
《從“二分”說看唯識學的主客相關理論(胡曉光)》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