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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述唯識種子說

  試述唯識種子說

  賢心

  一、敘論

  我們修學佛法的目的,是要求解脫生死,圓成佛果。佛陀應世說法,目的無非是令無量衆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因此,衆生無數,根機不同,教化衆生的法門因人而異、亦是無量。唯識教是佛陀成道後第叁時所說的法門,而正式成爲一個獨立完整的體系則在佛陀滅度後九百年時,彌勒菩薩下降中天竺說《瑜伽》等論,以後,元著、世親二位論師傳承此宗,廣爲弘揚,傳入中國後進一步發展,流傳互今。

  唯識學是大乘佛學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大乘唯識以高度智慧對宇宙人生(根身器界)作了詳細的探討,揭示了“萬法唯識”的規律,建立了以八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末那識、阿賴耶識)爲主的理論體系,闡述了賴耶種子緣起的道理。“識”是這一學說的理論中心,若不明唯識,不信唯識,那便不能明了宇宙人生的奧秘。

  時至今日,唯識思想暗然不彰,爲淺識者曲解附會,受到敦內外的诘難。如說“唯識就是以心識爲主的本體論”,“唯識就是佛教的唯心論”等等。對“心”與“識”的分析,在唯識理論中占有重要地位,固然不錯,但唯識主要造衆生的人、法二執,若執實有諸識、心可唯、可得,也是遣除的對象。《成唯識論》卷一:“今造此論,爲于二空有迷謬者生正解故,生解爲斷二重障故。"《大乘法苑義林章》:“此唯識言既遮所執,若執實有諸識可唯,既是所執,亦應除遣。”又雲,“諸愚夫迷執于境,起煩惱業,生死沈論,不解觀心,勤求出離,哀憫彼故,說唯識言。”由此可見說唯有識乃是以楔出楔之法,非是以識爲主的本體論。一般人不求甚解,斷章取義,執藥成病,將唯識道理庸俗化、迷信化、本體化、第一因化。由此一葉障目,不見泰山,認爲宇宙的主體,一切事物的中心就是識,與唯識旨意背道而馳,辜負佛陀說法的一片慈心,是非常可惜的。爲了肅清這一流毒,本文從種子義來闡述學習唯識的一點體會,敬請善知識指正。

  二、種子說的建立

  種子說從出現到完善有一個漫長的過程,它最初的出觀是爲了解釋因果問題。因果流轉乃是佛教理論的一大特色,佛陀在世時的印度思想界,以及廣大人民對此深信不疑。佛弟子們只是一心隨佛修學,渴望即身脫離生死,立證菩提。佛陀滅度後,衆生根機的低下,智慧的貧泛,善根淺簿,對因果義理未能通達,認爲衆生造業之後,所造之業已成過去,怎麼能感引未來果報呢?又認爲衆生形體雖盡,而業力猶存,此不隨形盡的業力,以何方式而存在呢

  

  爲了解答這些疑問,說一切有部的世友論師造了一部十八卷的《品類足論》,在論中建立“無表色”以說明因果流轉道理。認爲衆生造作善惡業時,能擊發一種將來必能感果的因素在身內,這叫“無表色”此無表色,雖無形無象,無所表示,然而是實有法體的。這一說法對于因果的流轉道理似乎可以說得過去,但新的問題也隨之而出現,即此能感果的“無表色”依于什麼而存在

  如甲衆生造業所生的無表色,爲何不會與乙衆生乃至丙等衆生造業所生之無表色相混,而導致因:果的混亂呢

  面對這些新的一連串問題,說一切有部沒有圓滿的答案。直到經量部成立以後,開始建立種子義,提出“色心互持種子”的說法,主張色法種子爲心法之所攝持,心法種子爲色法之所攝持。 這樣一來,對于上述問題,經量部的論師們,好似粗略地給予解答了,在立義上也比說一切有部精密,但還有它的局限性。衆所周知,色法是有斷滅的,而表現也是非常明顯的,譬如人死後身體沒幾天就要腐爛消失。有斷滅的色法如何能持種子呢

  在心法上又如何能將心種遞傳來世呢

  還是令人費解。到佛滅後九百余年,慈氏菩薩,博采大乘經要義,在《瑜伽師地論》中說種子七義:一、常法,不能爲因;二、無常法,已生未滅時與他性爲因;叁、無常法,已生未滅時與後念自性爲因,四、必得馀緣;五、須成變異;六、與功能相應;七、必相稱相順。無著的《攝大乘論》又將七義並爲六義,一、刹那滅,二、果俱有,叁、恒隨轉,四、性決定,五、待衆緣,六、引自果。世親的《唯識論》也如是主張,于是種子之說大備,因果流轉也得以解釋,諸行之緣起也得以說明,填補了教義上的一大空白,爲教理的完善做出了貢獻。

  叁、種子的名義

  唯識談八識,認爲八個識各各沒有獨立的絕對的實在自體。例如八識中最重要的阿賴耶識亦沒有獨立實在的自體,其功能作用表現爲種子的生起和現行的熏習,以含藏之義而得識名。可見唯識學上皆歸功于談阿賴耶識含藏一切種子,其含藏的種子是一切現象的最直接的原因。這種直接的原因一一種子是什麼呢

  是怎樣構成的呢

  有人認爲種子如倉庫中囤積的麥種谷種,把識的能藏義與倉庫等同看待,乃至以爲所藏的種子是各各獨立的最小單位的實體,以爲是一粒一粒的,這樣理解識與種子,把二者截然分開成爲不同的別體,此則是對唯識道理的極大誤解,爲唯識學所不能容忍。種子它涉及生命個體的起源和解脫,是唯識學派實踐的主要根據,廣度衆生、由迷轉悟,離苦得樂,都是建立在這個基礎上的。爲了正確理解種子的含義,首先要明確種子只是功能或習氣的異名;若就“種子不離識體”來說,種子也是沒有自體,而是識的功能顯現,譬如常見的植物種子有能生長果實的功用,故立種子之名,以比喻阿賴耶識中藏有産生一切現象之因,種子的施設只是表明識的能生功能。這個識的能生功能必須要具足六個方面的屬性一一六義。

  《成唯識論》卷二說:“然諸種子略有六種:一、刹那滅,謂體才生,無間必滅,方成種子;二、果俱有,謂與所生現行果法,俱現和合,方成種子,叁、恒隨轉,謂要長時一類相續,至究竟位,方成種子;四、性決定,謂隨因力生,善惡功能決定,方成種子;五、待衆緣,謂此要得自衆緣和合功能

  殊勝,方成種子;六、引自果,謂于別別色心等果,各各引生,方成種子。”

  這裏所說“方成種子”的道理,主要表示種子具有“生因”和“引因”兩個系統的屬性。

  (一)有能生性的種子,在它生起的一刹那一一最短促的時間,毫無間隔的隨即壞滅,像這樣的無常生滅法, 才是種子。因此。作爲萬有的原因,必然是生滅變化的有爲法,而常住不支的無爲法,是沒有能生的意義的。這就是唯識學者建立唯識的基本原則。所謂賴耶種子緣起理論和其它敦派談諸法生因理論的不同點所在。如印度數論所談的自性、神我爲諸法的原因,是不能成立的。凡是常住之法,必然前後始終一樣,毫無變易,這不但違反種子要從熏習而有的定義,同時也不能起種子生果的作用。所以《瑜伽師地論》卷五說:“唯無常法爲因”由此看來,不論佛教學者,不論外道學人,只要主張無有變易的常法爲因,這常法不管是用什麼不同的異名,都在現在的簡別之內。可見唯識的理論是科學的,種子的刹那滅義是符合事物運動變化的規律。

  (二)種子是觀行之內蘊勢用,現行是種子顯現的相狀,兩者是非一非異的。

  種子生現行是同時,不是種子先滅,現行後生,而是種子正當生滅轉變之時衆緣具足,就能爲因而生起現行之果。所以因(種子)果(種子所生的現行)是俱時存在一一果俱有。表明種子的因性與所生之現行果法相一致,使事物獲得因果辯證統一,否定了前後定相離可成種子的說法。駁斥了小乘經量部等執因在前,果在後的因果異時,以及外道執大自在天是因,衆生是果的因果不同處,都是不能成立的。

  因與果在時間上是同時還是異時

  對于這個因果關系問題。在古代印度佛教學者中有不同的意見。主張因果異時的難陀論師等,認爲“要種滅已現果方生”,即是要作爲生因的種子消失了,果法的現行才能生起。唯有這樣才能表明因果的關系,果定是因所變化而有,兩者之間是存在轉變的過程,理所當然是不同時的,如果是同時,應該是沒有變化;有所變化,就不是同時。如《集論》說“無種已生”。明白地告訴我們要因滅了果才生起,在時間上是不同時的。又好像我們日常所見的植物,都是種子起了變化,它的芽才冒出來,種和芽是不同時的。因此,對“果俱有》義,難陀論師的理解是,果俱右是約一期生命前後說,不是每一念因果都行果俱有。“俱”只是說因與果俱有生俱有滅,並非說因果俱時生滅。

  主張同時因果的護法論師認爲,異時因果是不能成立的。其所引證的經典證明,也是牽強符會的。《集論》所說:“無種已生”是根據前種子引土後種子說的,種子的自類相續是不同的因果關系,這是兩相極成的。現在種子不能引生後念種子,是因緣的缺乏,沒有條件更生後念之種,所以名爲“無種”。“無種”是說明沒有後類,“已生”是表明與現俱。再者,所舉植物“種子生芽”前後關系的現象來證明因果的異時,這也不是絕對的現象,譬如蓮根生芽,根芽同時存在。又加燈的炷生焰,同時也就是焰在燒炷,這又該怎麼理解呢

  

  由此可見,說因果異時也好,同時也好,都是不圓滿,都不免犯有不定的過失!

  依唯識的正理,從勝義上講因果的關認爲因果有兩種:一是種生現的俱時囚果;一是種生種的異時因果。現在所說的果俱有,是對俱時因果的種子說的。至于說種子之因在前,現行之果在後,因果前後異時的說法,在有的論著中也說到,那是部派佛教時期流行的觀點,其代表是經部與大乘因果說相背離。好比我們每天早晨見到一輪太陽從東方出現,而說是太陽的升起至傍晚夕陽西下,又稱爲太陽的落山。其實太陽本身豈有升落

  據天文學證明是地球繞著太陽的轉動而出現我們所見的現象,並非太陽的升落,然而人們司空見慣,因而對于太陽升落的說法也就習以爲常了。正如蘇東坡在《題西林壁》詩中描寫廬山“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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