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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契嵩的儒化思想(傳清)▪P2

  ..續本文上一頁天人之道也、"(同上第298、299頁,見《論原·說命》)契嵩儒家命論思想,這在佛教內所沒有的。命運,會歸一切,一切由命而定,所以必須順命運,行人道來改變命運,這又與佛家因果律相符了。

  儒家特別重視紹繼香火,傳宗接代,而佛教出家弟子,卻不娶妻生子,成立家庭,豈有後嗣

  契嵩認爲:“爲佛者,齋戒修心,義利不取,雖名亦志,至之遂通于神明。其爲德也,抑亦至矣。……以德嗣德,何德不嗣。”(同上,第258頁、見《輔教編上·原教》)用自己所修持的德力報嗣,便能報一切。“聖人其與天下之終始乎!

  聖人不自續族,舉人族而續之,其爲族,不爲大族乎哉I聖人不自嗣其嗣,舉性本而與天下嗣之,其爲嗣不無大嗣乎哉。"(同上第278頁,見《輔教篇中·廣原教》)契嵩將佛教的族嗣,推之于儒家之上,曰爲。大族。“大嗣”,與其同時而語,相提並淪。

  4.推崇中庸

  契嵩在《镡覃津文集》卷四裏,有五篇《中庸解》,內容都是稱贊推崇中庸之道的。 “夫中庸者,蓋禮之極,而仁義之原也。禮,樂,刑、政、仁、義、智、信,其八者,一于中庸者也。"中庸爲立人根本之道,凡君子之言行均須以中庸爲本,始解規矩于中。。夫中庸者立人之道也,是故君子將有爲也,將有行也,必修中庸,然後舉也。飲食可絕也,富貴崇高之勢可讓也,而中庸不可去也。其誠其心者,其修其身者,其正其家者,其治其國者,其明德于天下者,舍中庸其何以爲也

  亡國滅身之人,其心忘中庸故。”(同上,第291頁,見《中庸解第一》)人生處世要誠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都不能舍s·中庸”。“仁,義、智、信,舉則人倫有其紀也。禮、樂、刑、政修,則人情得其所也。人不暴其生,人之生理得也,情不亂其性,人之生理正也,則中庸之道存焉。故喜、怒、哀、樂、愛、惡、嘻欲,其牽人以喪中庸者也,仁、義、禮、信、智、樂、刑、政,其導人以返中庸者也。……不爲也,不器也,明于日月而不可睹也,幽于鬼神而不可測。唯君子也,故能以中庸全, 唯小人也,故能以中庸變。”(同上第292頁,見《中庸解第二》)契嵩還進一步說: “中;庸,道也。道也者,出萬物也入萬物也,故以道爲中也。” “中庸之道也,靜與天地同其理,動與四時合其運。是故聖人以之禮也,則君臣位焉,父子親焉,兄弟悌焉,男女辮焉。老者有所養,少者有所教,壯者有所事,弱者有所安,婚娶喪葬則終始得其宜,天地萬物莫不有其序。以之樂也,朝庭穆穆,天下無憂。陰陽和也,風雨時也,凡有血氣之屬,莫不昭蘇,歌于郊社宗廟,而鬼神來假。以之刑也,則軍旅獄訟理,而四夷八蠻畏其威,其民違罪而遷善。以之政也,則賢者日進,佞者絕去,製度大舉,聲明文物,可示于後世。”(同上,.第294頁,見《中庸解第四》)“中庸,……天下之至道也。夫天地鬼神天以過也,吾人非中庸則何以生也。“以中庸幾于吾道,故竅而言之,豈取謂能中庸乎!”(同上,等295頁,見《中庸解第五》)從以上引文可以看出,契嵩把中庸說是天地之儀, 人天之依,物質的生存,精神的生活,都不能離開中庸,叁綱五常也是;依中庸而有,中庸是修身養性、治理國家,建設家庭,君子之依,乃至感情表情都是依中庸而存,中庸是萬物的出入,宇宙時空的最高規律,最高准則。不僅如此,而且還是人類的根本,這也就是說:整個人類、世界,都離不開中庸。如果離開了中庸,就沒有人類、沒有世界1中庸是至高最上,所以甯可棄一切名義富貴生存,而不願使中庸離去。契嵩如此神化地稱贊推祟中庸,這在曆史上是空前絕後的,遠遠超過了曆來儒學者。

  5、稱贊五經

  在傳統的中國文化中,詩、書,禮、易、春秋,其軟化之功,是不可缺少的。契嵩說:“禮,王道之始也,樂;王道之終也。非禮無以舉行,非樂無以著成,故禮樂者,王道所以倚而生成者也。“夫禮,所以振王道也,樂,所以完王德也。”

  “……人君者,禮樂之所出者也,人民者,禮樂之所適也。……是故禮貴乎上行也,樂貴乎下效也。……禮者,會于政也。”

  “樂者,所以接人心而達和氣也。……是故王者待樂,而紀其成政也,聖人待樂,以形其盛德也。。契嵩這一說法,扣住了儒家的禮樂的內涵實質,以儒家學者的觀念,闡述主道禮樂,高唱禮樂之道,爲治國的根本所在,道德的根本所依,紀律成政;禮樂之所緒。所以他又說道:“古之在官政者,必先修禮義,以正其己,己後推諸其人焉。"(同上,第297頁,見《論原·教化》)

  契嵩的一生,很少講佛經,反而大講儒家五經,在他著作中,關于儒家思想闡述,占有很多篇幅。他以爲五經之治,猶五行之成陰陽也,如果一失,則乾坤之道謬也。五經中之《禮》,乃皇極之形容,《詩》,乃教化之效,《書》,乃事業之存,《易》,乃天人之極,《春秋0真乃賞罰之衡。所以做爲一個人,或一個君子,不可不學《五經》。若失《五經》,則難以成君子。“是故君子舍《禮》則偏,舍《詩》則淫,舍《書》則妄,舍《易》則惑,舍《春秋》則亂。”(《論原·問經》)

  6,融會佛儒

  契嵩在許多文章中,提出“佛儒同源。的思想,來融會佛儒,傳宣佛法。“古之有聖人焉, 曰佛,曰儒 曰百家,心則一,其迹則異,夫一焉者,其皆欲人爲善者也,異焉者,分家而各爲其教者也。聖人爲其敦,教人爲善之才,有淺,有奧,有近,有遠,及乎絕惡耐人不相擾,則其德同焉。"(同上,第278頁,見《輔教篇中·廣原教》)契嵩認爲儒家、佛教,乃至百家,他們的出發點都是一樣的,教人絕惡爲善,只不過是在形式方法上不同而巳。佛、儒、百家,不可虧一教,“虧一教,則損天下之善道,增多惡道。”(同上,第268頁,見《輔教篇中·廣原救》)佛儒之間亦有理論上相貫通之處。佛教之儒學化。他在答《中庸}:自誠明謂之性,自明誠謂之教。則與佛經所說的“實性一相》相似,“惟天下至誠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盡人之性,則盡物之性"則與佛教所謂的“成物同一真性”相同。又“至誠無息,不息則久,征則悠遠。”則與佛教所謂的“法界常住,不增不減"相近。所以儒佛之間,沒有什麼差別,佛儒一同,孔釋一體,佛儒一家,泯滅界限,彼此不必分界。兩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歸根結蒂,同源而發。由此可見契嵩巳揭露佛教之本質和特色。

  結 束 語

  契嵩是一位雲門禅僧,也是一位儒家學者。他的思想,旨在借佛教思想,以調和儒家思想。這在中國佛教思想史上,占有特殊的地位,對禅宗有很大的貢獻,,它表現在對禅宗二十八祖傳系的刊定,並成爲後來的定論。在調和佛儒思想方面,從上述的儒化思想中不難看出,契嵩的儒化觀點是鮮明的。其中五戒等同五常的主張,進一步融合了兩家的主張,縮短了佛儒之間的距離,使宋代以後的儒家學者,也紛紛回過頭來從佛學中尋求營養,來補充自己的不足,契嵩特別推崇稱贊中庸,五經的言論,在中國佛教史上可以說是不多見的。對這位佛教學者,僅僅從佛學了解,他是遠遠不夠的,也是片面的,只有從曆史角度對其思想進行全面分析,才能得出公正的評價。

  本文主要參考資料

  1、石峻,方立天等編{中國佛教思想資料選編}第叁卷 第一冊

  2、藍吉富主編{世界佛學名著譯叢}48{中國佛教泛論}

  3、張曼濤主編{現代佛學叢刊》7{中國佛教史集,宋遼金元編上)

  4、方立天著(中國佛教與傳統文化)

  5、郭明著{宋元佛教}

  

  

《論契嵩的儒化思想(傳清)》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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