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說法的風格和語言技巧
高銘
閩南佛學
佛教,能夠發展成爲今天這樣一種世界性的宗教團體,究其原因,除了當時的社會曆史背景等外部條件外,就佛教內部而言,一方面與佛教的教義具有普遍的社會價值,能夠被人們廣泛認同和接受有關,另一方面與佛陀在世時的傳教方式和說法風格很有關系。過去,我們對佛陀所覺悟到的真理和教義研究得很多,而對佛陀說法的形式和技巧卻比較忽視。最近,本人在研究《大智度論》等經典時,發現佛陀具有非常高超的演講藝術,他所創立的學說之所以能在短時間內迅速傳播,並形成一個龐大的僧團,與他的說法風格和語言技巧是密不可分的。本文擬就這一問題略抒己見,挂一漏萬,懇請諸方長老和大善知識批評指正。
一、四悉檀原則
佛陀是宇宙人生的徹悟者。他所覺悟到的真理是甚深極甚深,難通達極難通達的諸法實相。據佛教的原始經典記載,佛陀是放棄了六年苦行之後在尼連禅河(Nairanjalllla)附近的畢缽羅樹(pipp—ala)下宴坐49日後,夜睹明星升空而開悟的。他成道以後的四個七日內,獨自享受著解脫之樂,深知自己所發現的真理是解除衆生痛苦,挽救世道人心的濟世良方。爲了使自己的學說利益更多的衆生和服務于人類社會,便決定說法傳教。但是,他的第一次說法並未獲得成功。我們知道,佛陀初轉*輪是在鹿野苑(從,ga—dava)度五比丘。但據巴利藏《中阿含》第56羅摩經記載,佛陀在前往鹿野苑的途中,曾碰到一個叫郁婆伽(Upaka)的邪命外道問他從何師受學而使他滿面春風表情愉快。佛陀回答說,他無所師從,但已得解脫,已經漏盡,已經成道。這個邪命外道是懷疑論者,聽後說了一句“可能如此”,便搖搖頭從另一條路上走掉了。從經上所載的這個曆史事實我們可以看出,當時還有一些人對佛陀的新創學說不能接受。于是,佛陀在以後的說法過程中便十分注意自己的說法方式和技巧。其中,四悉檀說法原則便是他常用的方法之一。
悉檀,梵語Siddhanta,意爲成就。共包括世界悉檀、爲人悉檀、對治悉檀,第一義悉檀四個方面的內容。意思是說,可以通過這四種方法引導衆生進入到涅槃佛道當中來。《大智度論》卷一緣起論中,對這四悉檀進行了具體解釋,把它作爲佛陀說法的重要原則進行詳細介紹。
所謂世界悉檀,即因緣和合的緣起事相。是佛陀對世間法的分析和總結。佛陀說法,雖然以出世爲目的和旨歸,但他對世間法亦非常精通和重視。用他自己的話來說,是“世間說有,我亦說有,世間說無,我也說無,隨順世間,分別顯示宣說一切”。①在他看來,“若不依俗谛,不得第一義”。②所以佛陀在世的時候,對國家的治理,財富的積累和消費,社會人際關系的協調都有自己獨到的看法。有些觀點,在今天還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在巴利藏《佛本生經》和《法句經》覺音(Buddha ghasa)疏中,有佛陀研究開明政府的記載。他認爲一個快樂的國家必須有一個公正的政府,杜絕壓榨、掠奪、虐待、迫害、苛捐雜稅,酷刑峻法等現象。而一個公正廉明的政府,則必須具備十個條件。這十十條件在《十王法經》(Dasa—rajadhamma Sutta)中有明確的記載,至今還保留著。它們是:
①豪爽,慷慨,慈善。
②有高尚的道德品性。
③誠實正直。
④爲了人民的利益犧牲一切,准備放棄一切個人的安樂,名聲乃至生命。
⑤仁慈溫厚、性情和煦。
⑥習慣節約,生活簡單,不耽奢華,克已端嚴。
⑦無瞋無恚,亦無怨毒。不生芥蒂,不念舊惡。
⑧不尚暴力。
⑨忍耐、自製,寬容、諒解。
⑩不爲反逆梗阻之事。
在巴利藏長部第二十六經(Cakkav·attisihanada Sutta)和KutadantaSutta一經中,佛陀敘述了自己對財富的看法。他明確指出,貧窮是一切非義與罪惡之源。用懲罰和暴力來抑止罪惡是徒勞的,如果要從根本上芟除社會不良現象,必須改善人民的經濟狀況,應當爲農民提供稻谷種子和農具,爲商賈提供資金,對雇工給予適當工資。假如人們都有了賺錢自活的機會,就能心滿意足,沒有恐怖憂慮,只有這樣才能國泰民安。
佛陀關于社會人際關系的觀點,可以從巴利藏《善生經》中看出來。
據經中記載,當佛陀居留在羅閱祗城(Rajagrha即王舍城)時,有一天他進城化緣,在路上碰到一個叫善生的婆羅門男子在向東、西、南、北、上、下六個方向禮拜。佛陀便問他爲何要這樣做,他說是父親臨終時囑咐他要奉行這個儀式的。佛即告訴他說,按照阿梨耶(Aryans)的規矩,禮拜六方有另外的含義和做法。六方分別代表六種人際關系:東方是父母,南方是師長,西方是妻兒,北方是親友鄰居,上方是宗教信徒,下方是奴隸傭工。這六種人際關系,在人們的一生中非常重要,所以要謹慎處理,努力協調,不能對立。禮拜這六方的目的,亦在于此。
現在,有一些入一談到佛教,便認爲是一種消極逃世,遠離人間煙火的東西。這是完全錯誤的,至少是片面的,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六祖慧能大師在其所說的《法寶壇經》中說:“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離世覓菩提,恰如求兔角”。⑨是與佛陀;勺原始說教相符合的,我們今天在弘揚佛法均時候,也應該遵循世界悉檀這一原則,不能離開世間常識來談玄說妙,弄得佛法與世間常識和現代科學技術相違背。
所謂爲人悉檀,是指佛陀在傳教時爲了使信徒們得利益而根據不同的對象說不同的法。如果是在家衆,他就說五戒十善,如果是出家衆,他就說比丘和比丘尼等法。《妙法蓮花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雲:“應以佛身得度者,觀世音菩薩即現佛身而爲說法,應以聲聞身得度者,即現聲聞身而爲說法”……應以童男童女身得度者,即現童男童女身而爲說法。應以天、龍、夜叉、乾闼婆、阿修羅,迦樓羅、緊那羅,摩猴羅伽、人、非人等身得度者,即皆現之而爲說法。” 佛陀所教化的對象是無量無邊的,有國王、刹帝利、婆羅門、外道論師,商賈、佃農、乞丐、乃至盜賊等不同身份的人。由于所教化的對象不同,所使用的方法當然也不能幹篇一律。這在現代教育學上叫做“因材施教”和“有教無類”,是使教學成功有效的重要手段和方法。佛陀對這一方法的使用是得心應手的。巴利藏《雜阿含》下99卷32中載有佛陀對一位村長闡述自己對不同的衆生采取不同教育方法和傳授不同教學內容的原因。
據經中記載,有一天,當佛陀經過那蘭陀村(Nalanda)時,村長問他,佛陀對一切衆生的利益是否都懷有慈悲心
因爲他看到佛陀說法時,對某些人很充分很徹底,對另外一些人卻又不那麼充分徹底。佛便用一個比喻答複他說,如果一個農民擁有許多土質不同的土地,那麼他應該在土質最好的地方播種。佛陀說法也是這樣,對上根利器之人說法完全徹底,對鈍根者流則只能講到一般程度就可以了。因此佛陀說法是要根據不同的對象來決定說什麼,並怎樣來說的。我們在從事法務法事活動時,也只有在充分掌握這一原則的基礎上才能取得相應效果。否則便是對牛彈琴,勞而無功,至少是收效不大的,
所謂對治悉檀,即根據人們的不同錯誤采取不同的糾正方法。就象醫生看病一樣,先要摸清病人的症狀,然後才能對症下藥。佛陀說法也是如此。對貪心厲害的人,說不淨觀,對瞋心大的人,說慈愍觀,對非常愚癡的人,說因緣觀,對尋伺多的人,說數息觀;對驕慢心重的人,說界差別觀。
佛陀說法的對治原則,他在鹿野苑初轉*輪度五比丘時便已開始使用了。
佛初轉*輪的內容,有的人說講的是四谛法門。其實,這是不對的。根據現存的部派佛教經律二藏來看,比較一致的記載是佛在講四聖谛以前先講了一番遠離苦、樂二邊的中道理論。其原文是這樣的:
“世尊于此告五比丘:我等出家,若彼二端,不應追求。二端雲何
一者情欲中,終朝享樂,粗俗凡庸,無與幸福。一者,雖曰虔誠,而實自虐,痛苦粗野,無與幸福。諸比丘衆,此二極端,絕勿趨求。有中道焉,如來所闡,可致正知,可獲妙悟,導人清淨圓照,平等正覺,涅樊寂滅之境。諸比丘衆,此乃中道,如來所教……⑤
這一曆史事實,在上座部經、律二藏和大衆說出世部的律藏中都有類似的記述。爲早期部派佛教共同接受。可見與曆史原貌是基本—致的。如果我們根據當時的曆史背景來分析,這種說法也更符合邏輯。因爲佛陀所度的這五個比丘,當初是隨他一起在苦竹林修苦行的,後來佛陀放棄了苦行方法離他們而去,他們就感到很失望,有點瞧不起他。所以佛陀成道以後去度化他們時,應該是先批評苦行和其他外道學派的主張,然後才提出自己不苦不樂的中道學說。這是佛陀說法時對治原則的使用。
佛陀說法的最後一個原則是第一義悉檀。第一義悉檀是佛陀所覺悟的宇宙人生的實相,是遠離顛倒戲論,言語道斷,心行處滅的真理。這個真理如果用語言來诠釋,有種種名稱,如妙明真心、圓成實性、畢竟空、第一義谛、勝義谛、中道等,但無論你使用一個什麼樣的名稱,都不能完全准確地表達出它的含義。它是超越我們的認識範圍和時空觀念,但又與我們息息相關,無時不在無處不有的。所以,這個真理“唯佛與佛乃能究竟”。如果我們覺悟到了這個真理,那我們當下就會和佛一樣,達到解脫自在的涅槃境界。
佛陀從他35歲成道至80歲涅粱,說法45年,采用了種種方便善巧,都是爲了引導衆生覺悟第一義悉檀。可以說,在佛陀說法的四悉檀原則中,第一義悉檀是其核心和根本。第一義悉檀雖然不可言說,但又不離一切言說。其他叁悉檀都是圍繞第一義悉檀來說的。第一義悉檀是鑒別佛法與非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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