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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中邊論》要義說(宏演)▪P3

  ..續本文上一頁對象存在是法損減邊。中道正行應遠離此二邊的執著。

  5、所能治邊:執著有實實在在的不善等雜染法就落在所治邊;執著有實在的善等清淨法對治雜染法就落在能治邊。遠離這兩種邊見,不執著染汙與清淨而起對治,就是中道正行。

  6、常斷邊:對依他起的現象執著爲真實不變的有,落于常邊;依他起是仗因托緣而起的假有、幻有,假如認爲依他起的事相是什麼部沒有,則落于斷滅邊。若能遠離此二邊,則能生起中道之正見。

  7、所取能取邊:能認識的無明是能取邊,所認識的雜染境界是所取邊;與無明相對的是智慧,能認識的智慧是能取邊,所認識的清淨無爲境界是所取邊;智慧等清淨正道是能對治落于能取邊;無明等十因緣是所對治落于所取邊。所治、能治,所取、能取,如同黑白,差別對立。中道正行遠離差別對立,故應遠離能所取邊。

  8、染淨邊:雜染分爲叁種:煩惱雜染、業雜染和生雜染,這是所對治的染邊。能對治的清淨智慧也有叁種:空、無相、無願是一種,對治煩惱雜染的諸見、貪瞋癡和後有願;不作智是一種,對治業雜染;無生智、無起智、無自性智是一種,能對治生雜染的後有生、生已心心所念念起和後有相續雜染;這些能對治落于淨邊。中道正行必須遠離真實不變的染和真實不變的淨這種絕對對立的兩邊。

  論中還引了《寶積經》中的七對邊見來進一步說明遠離邊見軌能求得中道:

  1、有非有邊:有人認爲,滅除補特伽羅的實在性之後所得的空性是有的,落于有的邊見:或者聽聞無我之法後,認爲有情、假我等一切都不存在。落入非有邊-遠離此二邊就能顯示中道正行。

  2、所能寂邊:能使煩惱寂滅的智慧是能寂邊;所要寂滅的生死煩惱是所寂邊。遠離此二邊能見中道正行。

  3、怖畏邊:執著內心虛妄生起的恐怖是怖邊;由此恐怖而産生的畏懼是畏邊。中道正行要遠離此二邊。

  4、所能取邊:這不同于前面的所取能取邊。執著于所認識的外境一——相分是所取邊;執著于能認識的心識—一—見分是能取邊。若能遠離此二邊,則見中道正行。

  5、正邪邊:見道的正性離生是正邊;凡夫及四加行是邪邊。若于此二邊執著有實性,則不能求得中道。

  6、有無用邊:有人認爲聖智在對煩惱發生分別時才會起斷滅煩惱的作用,這是有用邊;或者執著聖智不生分別,便不會有斷除雜染的作用,這是無用邊。中道正行要遠離二邊,比如燃燈,燈五分別,然破除黑暗,五分別亦有用。說燃燈喻破二邊顯中道。

  7、不起及時邊:對治愚癡的智慧,一開始沒有,便永遠不再生起,是分別不起邊:或執著煩惱雜染與清淨智慧同時存在,前前無始,後後無終,這是分別時邊。爲離如是二邊說後燈喻顯中道正行。

  本論在思想上最根本的特色是建立了唯識中道觀。此節直顯十五種邊見,目的是讓行者在遺遣除邊見之後,直趣中道正行。所以說這是本論的核心問題。

  八、辯 障

  障,即障礙。行者在修行的過程中會遇到很多很多的障礙。以往說障,僅說煩惱障和所知障。本論說障,凡修行過程中所能碰到的障礙,基本上部說了。它從不同的角度說了衆多的障礙,可蔚大觀,且頗有特色。

  叁乘總障。指具分、一分、增盛、平等、取舍生死等五障,能障礙聲闖入涅槃及菩薩成就佛果,故說叁乘總障。具分障指煩惱、所知二障同具;一分障指二障之一分;增盛障指貪瞋癡某種勢力增盛,特別強;平等障指貪頤癡勢力均等;取舍生死障指菩薩所得無住涅槃,于生死有所取舍,故名。五障障聲聞和菩薩,其中偏重具體如下:五障能障菩薩也能障聲聞、具分障菩薩,一分障聲聞,增盛、平等障叁乘,取舍生死障菩薩。五障具分一分增盛平等取舍菩薩聲聞

  

  2、煩惱障。如本論卷上《辯障品》說:“煩惱障相略有九種,謂愛等九種結。”九結即:愛、恚、慢、無明、見、取,疑、嫉、悭。其中愛能障厭離、身見,恚于違境不能棄舍,余七能障真見智慧和認識。

  3、修行次第障。共有叁十種,能障礙善等十法生起。善等十法謂:善、菩提、攝受、有慧、無亂、無障、回向、不怖、不悭、自在。如是善等十種淨法各有叁障生起。如本論卷上《辯障品第二》中說:

  善有叁障:一無加行,二非處加行,叁不如理加行。菩提有叁障:一不生善法,二不起正思惟。叁資糧未圓滿。發菩提心名爲攝受。此有叁障:一缺種性,二缺善友,叁心極疲厭性。有意者謂菩薩,于了此性有叁種障:一缺正行,二鄙者共住,叁惡者共住。……無亂有叁障:一顛倒粗重,二煩惱等叁障中隨一有余性,叁能成熟解脫慧未成熟性。障斷滅名無障,此有叁障:一俱生粗重,二懈怠性,叁放逸性。回向有叁障令心向余不向無上正等菩提:一貪著諸有,二貪著資財,叁心性下劣。不怖有叁障:一不信重補特伽羅,二于法無勝解,叁如言而思義。不悭有叁障:一不尊重正法,二尊重名譽利養恭敬,叁于諸有情心無悲憫。自在有叁障令不得自在:一匮聞生長能感匮法業故,二少聞,叁不修治勝叁摩地。

  善等十法顯示了從學佛到成佛的整個過程。因這叁十種障礙的生起,今善等十法不得生起。

  4、覺分障,叁十七菩提分之生起有種種障。于四念住起常樂孜淨諸小不善巧障;于四正勤起懈怠障;于四神足有叁摩地減二小障:一欲勤心觀隨缺一種便成叁摩地障,二于八斷行中隨缺一亦成叁摩地障;于能生善法的五根中,不能培植圓滿順應解脫分的殊性善根障;于五力中雜有贏弱低劣的性質障:于七覺支中,有91。過失障,障見道:于八正道有俱生煩惱障,障證道。

  5、十度障。布施說富貴自在障:持戒說善趣障;忍辱說不舍有情障;粗進說減過失增功德障;靜慮說散亂不能今有情趣入法障;般若說解脫障:方便善巧說施等善無窮盡障:願說一切生中善無間轉障;力說所作善得決定障:智說自他受用法成熟障。

  6、十地障。菩薩應于初地證遍行法界:二地證最勝法界;叁地證勝流法界;四地證無攝法界;五地證相續無差別法界:六地證無雜染清淨法界:七地證種種法無差別法界;八地證不增不減法界。通達無分別自在和淨土自在:九地不僅通達五分別自在和淨土自在,且通達智自在:十地通達四自在,于九地叁自在上外加業自在。十地菩薩在證得這些法界之前,因不染無知障十地法界而不能生起。此十障,本論並末列名。據《成唯識論》列名如下:初異生性障;二于諸有情身等邪行障;叁暗鈍障;四微細煩惱現行障;五于下乘般涅槃障;六粗相現行障;七細相現行障;八無相中作加行障;九于饒益有情不作行障;十于諸法中未得自在障。

  以上所列諸障,最後以煩惱障和所知障攝盡。論中長行又以十一種障總掇諸障。

  唯識通常說障,僅說二障,或依十一地說十一障。本論從叁乘境、行、果施設種種障,它不同于《瑜伽》、《成唯識論》所說障礙,叁乘共說,獨具特色。

  九、叁十七道品

  叁乘學者如何對治染法?如何修行方能成就菩提獲得佛智

  本論以叁十七道品的修行內容來答此二問。

  1、四念住:修四念住,于身受心法等所緣境,觀不淨、苦、無常、無我,從而悟入苦集滅道四聖谛。觀身不淨而入苦谛,觀受是苦而入集谛,觀心無常而入滅谛,觀法無我而入道谛。

  2、四正斷:斷惡修善,于身受心法中所起的常樂我淨等一切障要精進努力地斷除;于身受心法中的常樂我淨等一切障未生令不生;于苦空無常無我等一切善未生令生起;于苦空無常無我等一切善已生今增長。亦名四正勤。

  3、四如意足:亦名四神足。神謂神通,妙用難測,故名神也,即慧之用;足者神通之因,體即勝定。依勝定之體能發神通之用。故名神足。定固有凹;渭欲勤心觀。本論卷中《辯修對治品第四》頌雲:

  依住堪能性,爲一切事成。

  滅除五過失,勤修八斷行。

  堪能性就是禅定。叁乘聖果的成就,必須建立在禅定的基礎上,離開禅定一切勝功德部不能産生。要想成就禅定,必須先滅除五種過失,然後修八種斷行。五過失謂:懈怠、忘聖言、昏沈掉舉、不作行、作行。八斷行謂:欲、勤、信、安、念、智、思、舍。爲斷除懈怠,須修欲、勤、信安;爲斷余四過須修念、智、思、舍。

  4、五根:根是增上義。信、進、念、定、慧,能生諸善法,故總名根。本論卷中《辯修對治品》雲:“由四神足,心有堪能,順解脫分善根滿已,複應修習五種增上。一欲增上,二加行增上:叁不忘境增上,四不散亂增上,五思擇增上。此五如次第,即信等五恨。”

  5、五力:五力從內容上說與五根一樣。本論卷中《辯修對治品》雲:“即前所說信等五根有勝勢用複說爲力,謂能伏滅不信障等亦不爲彼所陵雜故。”《雜集論》十卷:“如五根,五力亦爾。差別者:由此能損減所對治障,不可屈伏,故名爲力。謂五力所緣境等,與根相似。然果有差別、所以者何

  如說果者,謂能損減不信等障故,吐過于前。雖于五根所緣境界,自體等相似,然不可屈伏,義有差別,故別立力分。”

  6、七覺支:七種能夠使我們覺悟之因。本論卷中《辯修對治品入十四頁雲:“論曰:此支助覺,故名覺支。由此覺支,位在見道,廣有七種,略力五支。一覺所依支謂念,二覺自性支謂擇法,叁覺山離支渭精進,四覺利益支謂喜。五覺無染支,此複叁種,謂安,定、舍、”

  7、八正道:八正道是趣向解脫的不二中道、本論卷中十五頁雲:“論曰:于修道位建立道支,此道支廣八略四。一分別支謂正見.…·二誨示他支謂正恩惟正語一分;……叁今他信支,此有叁種謂正語正業正命;四對治障支亦有叁種,謂正精進、正念、正定,”

  對治障支;能對沽的是正精進、正念、正定叁種,所對治的是根本煩惱障,隨煩惱障和自在障。正精進對治根本煩惱,正念對治隨煩惱。正定對治自在障。

  在本論中,叁乘行者雖然同修叁十七覺支,然而,從凡夫、聲聞到菩薩乘,他們在思想境界以及修證上有著實質的區別。表現在叁個方面:

  ①聲聞緣覺以自相續身等爲境而修對治,菩薩以自他相續身等爲境而修對治;

  ②聲聞緣覺于身等境以無常等行相思惟而修對治,菩薩于身等境以無所得行相思惟而修對治;

  ③聲聞緣覺修念住等但爲身等速得離系,菩薩修念住則不爲身等速得離系,但爲證得無住涅槃。

  叁乘綜合說明,這是初期瑜伽的特色。

  十、明分位

  乘行者修行過程中所經過的位次,本論據修治差別分位說有十八種:一因位,二入位,叁加行位,四果位,五有所作位,六五所作位,七殊勝位,八有上位,九無上位,十勝解行位,十一證入位,十二出離位,十叁受記位,十四辯說位,十五灌頂位,十六證得位,十七勝利位,十八成所作位。此十八位又以不淨位、淨不淨位、清淨位叁種統攝,最後又歸爲堪能位等十位。

  在佛法中說到修證位次,一般部是大小乘分開說,以顯示聲聞乘與菩薩乘的不同。本論叁乘合明,反映了初期大乘瑜伽的特色。

  十一、辯得果

  本論的得果品,其特點是叁乘聖者所獲的世出世間果報綜合說明。此不同于一般經論但約聲聞或菩薩論果位。

  先總說五果,謂異熟果、增上果、等流果、上用果、離系果。此五果是依法修行所成就之五果。它們在修學佛法的過程中,又具有因果次第的意義。由異熟果爲因,而有增上果;由增上果爲因,而有等流果;由等流果爲因,而有士用果;由士用果爲因而有離系果。如是五果,各爲後後之果作增上因,體現了因.果之相對性。

  然後再依修道過程說余果差別有十種:後後果、最初果、數習果、究竟果、隨順果、障滅果、離系果、殊勝果、有上果和無上果。此十果純粹從叁乘修證的過程而論。後六果沒有超出前四果之範疇。前八果主要根據聲聞乘的修習果位來說,第九有上果,是菩薩乘的果位。菩薩乘超出聲聞乘,但還沒有成就佛果,所以nU有上果。無上果指佛的果位。佛果最極究竟,所以說無上。叁乘果位綜合說明,這是本論的特色。

  十二、大乘無上

  瑜伽唯識思想雖然是叁乘共法綜合說明,但它自身的特點,所體現的是大乘中道真實了義究竟之說。爲使學者們認識到這一點,所以在唯識論典中,總要強調大乘的殊勝。在唯識另一部論典《攝大乘論》中,以十種殊勝說明大乘殊勝于小乘。本論從正行無上、所緣無上、修證無上叁個方面顯示大乘殊勝于小乘。

  一、正行無上:修行的方式法門是最高的,指十種波羅密的修行,以最勝、作意、隨法、離二邊、差別、無差別六種正行說明十波羅密的修行是最高無上的。

  二、所緣無上:大乘所緣的境界是究極無上的。大乘所緣的境地有:安立法施設所緣、法界所緣、所立所緣、能立所緣、住持所緣、印持所緣、內持所緣、通達所緣、增長所緣、分證所緣、等運所緣和最勝所緣。這十二種所緣都是最高的境界,故說所緣無上。

  叁、修證無上:大乘所證的果位是最高的。由于種性修證、信解修證、發心修證、正行修證、入離生修證、成就有情修證、淨土修證、得不退地受記修證、佛地修證、示現菩提修證等都是最高的覺悟,所以說修證無上。

  大乘無上總義,約此叁種說明:正確的修行方法至高無上,修行所緣的境至高無上,修行所得的覺悟至高無上。由此叁義,說大乘無上。

  十叁、結 說

  本論以辯明中道爲宗旨。全論”七品依境行果的嚴密結構,構築了系統的初期瑜伽思想。它是彌勒五部論典之一,也是玄奘、窺基建立的唯識宗所依的六經十一論之一。所以,本論除了是研究瑜伽思想的重要文獻之外,也是行者實踐佛陀教法的必讀之書。本論在藏傳佛教中也占有很高的地位。在朝鮮佛教中本論影響也很大,有無曉禅師爲真谛譯本所作的《中邊分辨論疏》傳世。

  現代佛教人士與大乘菩薩行者也很重視《辯中邊論》。太虛大師著有《辯中邊論頌釋》。英國、日本等國人士對《辯中邊論》評價頗高。從這些方面可見其地位非同一般。

  參考書目:

  1、《世界佛學名著譯叢》第81《漢藏對照辯中邊論》,華宇出版社。

  2、《中國佛教經典寶藏精選白話版》第13《辯中邊論》,魏德東釋譯。

  3、太虛大師《辯中邊論頌釋》。

  4、《辯中邊論述記》,窺基著。

  5、濟群法師《辯中邊論述義》,《閩南佛學院學報》總第六期。

  

  

《《辨中邊論》要義說(宏演)》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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