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與科學之印證及啓示
見護法師
壹、前言
在世界各大宗教中,佛教無疑的具有至爲豐富深邃的哲理內涵。然而對正信佛教徒而言,佛法不僅是一種人生哲學、道德規範或虔誠的信仰。佛法是釋迦牟尼佛在親自體驗了人生究極真相之後,對人生、人心及世界真理的如實闡述,以及對如何修持成佛(離苦得樂、覺悟真理、慈悲度世)的教導。佛法應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是淨化人心,達到自在解脫的道路。
科學之發展亦是致力于世間現象的了解及人類生活的改善,在近叁百年中有驚人的成果。依科學定律所開展的各項科技工程,已永遠的改變了人類的生活型態。然而,此種種科技發展,是否真正帶給人類利益,抑或災難?中臺禅寺開山方丈上惟下覺大和尚嘗言學佛者應當“安住大乘心,善開方便門”,並提出“佛法五化”之方針:佛法學術化、佛法教育化、佛法藝術化、佛法科學化、佛法生活化,俾使佛法之智慧能在現代生活中有更積極的影響。故筆者藉此因緣,略爲探討佛法與科學之關系及未來發展。科學與佛法在目標上可說有不謀而合之處(了解真相,改善人生)。然而此二者,一是講究物理實證形而下之學問,一是心靈體驗形而上之宗教,其內涵是否有所交集?二者皆以了解真相爲目標,而其內涵能彼此呼應否?下文將對此作一初步之探討,並由不同學術領域中選取十余重要的發現或研究成果,重點式的提示其與佛法之關系(第一節),佛法如何能對學術研究之難題提供啓示(第叁節),以及主張吾人若能由佛法的理念引導學術的發展,則是真正能利益社會大衆(第四節)。
貳、科學印證佛法之實例
二十世紀理論科學的長足發展(尤其是物理學),假以實驗的證明,對世界的認知得到許多出人意表的結論。
1.物質的結構——色不異空。所有物質皆由不同的原子組合而成,而不同的原子只是不同數量之質子、中子與電子的組合。原子所占之空間,百分之九十九皆是空,人所以見之爲實體,乃是肉眼之錯覺。這符合佛法中,地、水、火、風本來不一不異的道理,如《大智度論.卷二十八》中言,“令地作水,水作地,風作火,火作風。如是諸大皆令轉易。以一切法各無定相故。”而地(堅固)、水(濕潤)、火(燥熱)、風(流動)之相,皆是因緣暫現之假相,其本質皆是空性。《般若心經》說一切法“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一般人恐難以接受。而愛因斯坦之相對論提出E="mc2(質能互換定律)之著名公式,物質與能量本爲一體。物質似有生滅、垢淨、增減,而物質不異能量,而能量正是無有形相色彩,“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則知肉眼所見乃是不實之表相,此則是科學爲“色不異空”提出的力證。
能量的特性可幫助我們少分理解空性,但不能說空性就是能量(能量屬于空,但空不等于能量)。般若經中,受想行識,皆不異空,皆即是空,則非物理學所能知。空性乃是佛法中至深奧之理,非世間一切哲學所知。雖然如此,若能透過科學更進一步了解色相本妄,則對世間假相之認知、破除物質之執著,不無助益。
2.場論——色即是空。現代物理學對物質本體之研究,發現“粒子”的觀念,有所偏差,而代之以“場論”(field theory)。以電子爲例,一個電子並非存在于空間中某一位置的一個“粒子”或個體,而是一個抽象的“場”,此場沒有界限,無量無邊,而在某一特定因緣之下,其能量集中在某一點,故可偵測,但不可說此電子在此或在彼。場論更打破了“物質存在于空間中”的觀念,代之以“物質即是場,場即是所謂的空間”,故“物質”(色)真正“即是空”,能即是所,無二無別。(按:如前項所注,此“空”僅佛法“空性”之少分顯現。)
在場論的觀點中,並無獨立存在的個體,“物質”唯有在與其它“物質”(場)互相作用之中才可描述(“緣起性空”)。並且,“場”即是無有邊界,其粒子的表現只是“局部的能量集中顯現”,是則粒子之運動,實無來去;反觀佛法中對實相之描述,常言“動靜不二”、“無所從來,無所從去”,又如《信心銘》雲“無在不在、十方目前”,實令人驚異贊歎。
3.時間與空間。在傳統牛頓的古典物理學中,認爲“時間”與“空間”是絕對的,獨立存在的客觀事實。愛因斯坦的相對論改變了世人對時空的了解。時間與空間是相對,而非絕對,是相依相恃,而非獨自存在,故愛因斯坦稱之爲“Space-TimeContinuum”(時空連續體)。佛經中對時空的認知,更接近于科學的新知。如《法華經》中,變一時爲多劫,變多劫爲一時;《華嚴經》言空間互攝互入,如大梵天網。龍樹之《中論》講“因物故有時,無物何有時?”確立時、空互依互存的觀念(有空間中的事物的變化,方能有時間的成立,否則無時間可言),此則是對時空極深的洞見。在屬于唯識學的《百法明門論》中,“時”、“空”(空間稱爲“方”)歸類于“心不相應行法”,所謂“心不相應行法”,基本上即是由心而生,觀察世間而立的種種觀念(concepts)或對差別現象的描述,並無獨立存在的實體與自性,屬于“有爲法”的範圍。換言之,時、空乃人所設立之概念,吾人對時空的感受,因心因境而有所不同;並無獨立客觀存在之時空,是佛法所早已肯定之事實。
4.能與所。量子力學打破了傳統古典物理學“絕對客觀觀察”的迷思。量子物理學之基石,海森堡之“測不准原理”(Heisenberg”sUncertaintyPrinciple),發現在微小的量子世界裏,觀察者(實驗者,佛法稱爲“能”)與被觀察者(佛法稱爲“所”),無法劃清界限;實驗者也在自己實驗中,不可脫拔。如此,科學家引以爲傲的“客觀觀察”實際上不存在,觀察測量的行爲本身就影響觀察結果,故真相是“測不准”。這是萬法一致的根本結果,于此,科學家實無計可施。
佛法中早已提出在“能”“所”相對之情形下,不可能了達實相。事實上,此一發現正證明了“能”“所”相待(一般人的世界),其實是假相,故佛經中處處言“無彼無此”、“無自無他”、“非一非異”。唯有在“能所一如”的體驗中,方能證得實相,而此一境界則唯證乃知,非科學所能了知。
5.神通之可能性。佛經中有“天眼通”、“天耳通”等超自然能力之描述,並言可由禅定證得,似是匪夷所思。科學證明,種種可見光(visiblelight),與肉眼所不可見光,如紅外線、紫外線、X-光、無線電波,其本質非二,皆是不同頻率之電磁波(electromagneticwaves)。而可見光,亦即人類肉眼所見之世界,只是所有光譜中之極小部分。若動物的肉眼構造不同,或藉由禅定提高對電磁波或音波接收之敏銳度,天眼、天耳亦非不可能(科學儀器即是如此)。這雖不能證明“天眼通”、“天耳通”的存在,但在理論上並非不可能。今日之電話、電視、望遠鏡等,事實上即是科技界之“天耳”、“天眼”。
6.邏輯、電腦與我執。一九叁○年代,數學家、科學家雄心勃勃,企圖將世界一切現象量化、邏輯化、定律化(axiomize)。當代最著名之邏輯學家哥德爾(Godel)卻以“不完整定理”(IncompletenessTheorem)證明這根本是不可能的。一切邏輯系統,不論多麼複雜,都不可能導出所有定理,其本身必是“不完整”。此亦證明佛家所言,思惟辯證、言語文字,均無法描述實相。故禅宗主張“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方能臻于實相。
與此相關者,在電腦理論中,有所謂的HaltingProblem(電腦無盡運算問題)或UndecidabilityProblem,任何複雜的電腦程式,皆有其致命傷,某一特定input能讓此程式無止盡的運算下去,無法得到“是”或“不是”的答案(俗稱“當機”!)此實質上與“不完整定律”是同一個問題。電腦即是一邏輯系統,故其設計軟體再完整精密,亦無法完全預防程式錯誤及電腦病毒之入侵。
尤爲有趣者,在佛法中,“我執”即是一切迷惑之根本。而哥德爾所謂“複雜邏輯系統”與過于簡單之系統,其關鍵即在于此複雜系統能“refer to itself”(其系統有“自我”之觀念),若然,則此系統中必然存在不可解決之矛盾。哥氏即是發現此理,運用極巧妙之手法利用系統中“自我”之觀念而證明其系統之不完整性。
在《大智度論》中,有一外道長爪梵志挑戰佛陀,言:“我一切法不受”(我拒絕承認一切觀念、理論。)佛問:“汝一切法不受,是見受否?”(那麼,你自己這個觀念,接不接受?若接受,若不接受,皆是自我矛盾)。此即是不完整定理及HaltingProblem之核心症結。當此系統能self-reference(有“自我”之觀念)時,便會有不可挽救之矛盾存在。故佛法必得破除觀念認知中之“我”(我執)方得證入實相。龍樹菩薩在其“中觀論頌”中,便是以種種論辯,導出衆生由我執、法執所産生之種種觀念,悉皆是自我矛盾,故不得成立。若吾人能冷靜的、細密的思考,終當亦能了解“自我”之假相,進而得到解脫。
7.潛意識與名字相。高運算功能之電腦促成了新興的大量依賴電算模擬(computer simulation)的科學研究領域,如類神經網路(artificial neural networks)、碎形(fractals)、混沌理論(chaos theory)、非線性動力系統(nonlinear dynamical system)等研究,皆有異曲同工之妙,亦與佛法多有互通之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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