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光大師之教育內容管窺
杜鋼
《法音》
印光大師作爲中國佛教淨土宗的一代宗師,其所主張的教育內容體系主要是由道德倫常、因果報應與淨土法門這叁大部分所組成。這些教育內容不僅涉及到中國傳統社會中佛教信衆世俗生活的方方面面,同時,又體現出濃厚的淨土宗教育的特色,從而將佛教信衆的世俗生活與對淨土法門的如理修學有機結合在一起,契理契機,簡便易行,這也使得印光大師的教育主張得到了廣大佛教信衆的接受和認同,取得了很好的教育效果。可以說,印光大師所闡揚的教育內容體系對我們當今的佛教教育而言,仍是具有借鑒價值和啓發意義的。
印光大師的道德倫常教育
在印光大師的教育體系中,道德倫常居于基礎性的地位,它也是印光大師教育內容中入世色彩最爲濃厚的地方。印光大師所主張的道德倫常,與孔孟正統儒家所主張的道德倫常的內容基本上是大同小異的,主要包括了人們在日常家庭生活與社會活動中所應共同遵守和奉行的一系列基本道德規範和倫理規則。印光大師將道德倫常的修習,視作是佛教行者修學佛法、往生阿彌陀佛淨土所不能須臾脫離的根本和基址,倘若佛教行者不對世俗社會中所普遍遵循的道德倫常等加以勉力修習,那麼其在佛法以及在淨土法門的修學上最終都將是舍本逐末、緣木求魚,一無所成。他爲此講道:“敦倫盡分,閑邪存誠,諸惡莫作,衆善奉行。欲學佛道以脫凡俗,若不注重于此四句,則如無根之木,期其盛茂,無翼之鳥,冀其高飛也。”[1]又言:“凡學佛修淨業之人,必須力敦倫常,恪盡己分,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唱婦隨,主仁仆忠,唯其無愧天職,方立學佛基址。”[2]衆所周知,人之所以爲人,首先是要講道德倫常,沒有了道德倫常,也就不能稱之爲人了。進而言之,一個人倘若希望修行成佛,首先也是要成人,要具備作爲人所應具備的一系列基本倫理道德素養,如果喪失了這些基本的倫理道德素養,那麼也就失去了做人的資格,更遑論證道成佛了。印光大師深明此理,因此,他要求佛教行者應當不斷積累和具備世人所共需的、帶有普遍意義的道德倫常等人格素養的基本要素。具體而言,這些基本要素主要包括孝、悌、忠、信、禮、義、廉、恥、誠實、勤儉、謙恭、仁慈等等。印光大師認爲,如果佛教行者在自己的家庭生活和社會活動過程中能夠真正對如上一些基本的道德倫常要素做到笃實修習和奉行,那麼其也就可稱爲是“敦倫盡分”的善人了,這樣的人修學淨土法門,最終必定可以獲得成功。反之,若有佛教行者雖然終日口中念佛不斷,但卻于自己分內應盡的人倫道德等義務均不加以信守奉行,其最終也還是不能往生,這並不是阿彌陀佛的願力不對此類衆生進行攝受,而是因其在人倫道德等方面的心行與佛心背道而馳所致。即所謂:“能于家庭,及與社會,盡誼盡分,是名善人。善人念佛求生西方,決定臨終,即得往生。以其心與佛合,故感佛慈接引也。若雖常念佛,心不依道,或于父母、兄弟、妻室、兒女,朋友、鄉黨,不能盡分,則心與佛背,便難往生。以自心發生障礙,佛亦無由垂慈接引也。”[3]
在道德倫常的修習上,印光大師大力主張佛教行者應當真修實幹、反察自省、積微惕厲,躬行實踐,能如是笃實持久地修習下去,才能終有所成,獲得修學佛法的真實利益。他爲此講道:“爲佛弟子,凡所作爲,必須超過世俗所行,方能自己得真實益,令他相觀而善。若口說修行,心懷不善,于父母兄弟,以及一切世人上,未能盡其本分,如是之人,名爲假善人。因地既僞,實益何得。聖賢之學,皆從格物致知、誠意正心而始。況欲了生脫死、超凡入聖者乎。”[4]可見,印光大師在道德倫常修習的問題上,還是恪守其一貫所堅持的“務求真修實幹,切忌弄虛作假”的基本教育原則,主張佛教行者于此修學必須要心口如一,言行一致,如此方可契入了生脫死、超凡入聖的般若妙道,否則只能是離道日遠,難得實益。與此同時,印光大師還指出,佛教行者修習道德倫常亦當于起心動念、細微幽暗之處恒常反察自省,無有絲毫疏忽懈怠,漸次積功累德。那麼,這樣的人也就可以稱爲善人了,善人念佛,自然可以事半功倍,成果顯著,也便可以獲得念佛的真實利益。他爲此講道:“修善去惡,尤須在起心動念處,認真省察,笃實擴充而克除之。戰兢惕厲,毋或怠忽,是爲善人。善人念佛,方能得念佛之真實利益。如基址鞏固,萬丈高樓,自可隨意建造矣。”[5]此外,印光大師也強調佛教行者在修習道德倫常時,還應當心存善念,勉力行善,倘若自身能力有限,不能親自爲善,亦當對他人所做善事真心贊歎,隨喜功德。如果自己不能爲善,反對他人行善嘲諷奚落,心存妒忌,則成無恥奸惡之小人行徑,決定自取苦果。即所謂:“存好心,說好話,行好事。力能爲者,認真爲之。不能爲者,亦當發此善心,或勸有力者爲之。或見人爲,發歡喜心,出贊歎語,亦屬心口功德。若自不能爲,見他人爲,則生妒忌,便成奸惡小人心行,決定折福折壽,不得好結果也,宜痛戒之。切不可做假招子,沽名釣譽。此種心行,實爲天地鬼神所共惡。有則改之,無則加勉。”[6]基于此,印光大師主張佛教行者應當虛懷若谷,謙卑大度,韬光養晦,躬行實踐,決計不可自作聰明,自高自大,誇誇其談,尖酸刻薄。能做到前者,則其學養人品,自可漸次提高,超凡脫俗;若如後者,則其品格學識、心胸氣度,自然低陋淺薄,難成大器,而其人生際遇也必定會崎岖坎坷,充滿缺憾。即所謂:“卑以自牧,韬光潛耀,上效古人,躬行實踐。能如是,則其學其品,便可高出流輩。每每聰明人,均屬矜誇,暴露,尖酸,刻薄,其心絕無涵蓄。其人非坎坷終身,必少年夭折。”[7]
印光大師的因果報應教育
在印光大師的教育體系中,因果報應居于樞紐地位,是其教育內容的關鍵性組成部分。印光大師本人對因果報應學說極其重視,在其教育思想體系中,我們可以屢屢看到他對因果報應的闡述和解讀。通過對因果報應的闡釋,印光大師將其所主張的道德倫常等世間法層面上的教育內容與淨土法門等出世間法層面上的教育內容有機聯合貫通起來,從而將叁者融合成一個完整的體系。印光大師指出:“世出世間之理,不出心性二字。世出世間之事,不出因果二字。衆生沈九界,如來證一乘,于心性毫無增減。其所以升沈迥異,苦樂懸殊者,由因地之修德不一,致果地之受用各別耳。……因果心性,離之則兩傷,合之則雙美。故夢東雲:善談心性者,必不棄離于因果;而深信因果者,終必大明乎心性。此理勢所必然也。”[8]印光大師認爲,世間法與出世間法的根本原理,可用心性之理來完全統攝;而世間法與出世間法的一切事態,則可用因果來完全統攝。究極而論,佛陀與衆生在心性上其實並無二異,而佛陀證得涅槃,衆生沈淪生死,其中的原因並不在于兩者在心性上存在著優劣差異,而是在于其各自于因地時的修持不同,因而在果地的受用便各不相同。因此,心性與因果之間乃是一種“一而二,二而一”的關系,兩者本是一體,只是一隱一顯而已,兩者相輔相成,不可偏廢任一。凡是大明心性之理的聖賢,必定會深信因果,並對之大力崇揚,而凡夫衆生倘若亦能夠深信因果,依因起修,終究也必定會超凡入聖,證得佛果。這乃是宇宙天地間的一大公理,勢必如此。基于此,印光大師強調:“因果者,世出世間聖人,平治天下,度脫衆生之大權也。……由其知有因果也,則必趨吉避凶,改過遷善,閑邪存誠,克己複禮,冀入聖賢之域,期登極樂之邦。上焉者安而行之,中焉者利而行之,下焉者勉強而行之,同得格物欲以顯良知,出迷途以登覺岸。于以知聖賢佛菩薩,參贊化育之道,其原始要終,不外因果二字。而爲天下古今治亂持危,淑身覺世,超凡入聖,了生脫死之一大根據。”[9]這裏,印光大師指出,對因果律的闡揚乃是古往今來一切世間與出世間的聖賢們在其自身成聖證道後,又去教化度脫凡夫衆生的最爲根本的權巧手段和方式。只有當凡夫衆生對于因果律有了清醒的認識和深刻的信解後,才能按其自身資質禀賦的不同,分別以各自不同的方式自覺自願地修身養性、止惡修善,以期趨吉避凶、超凡脫俗、成賢入聖、了生脫死,直至證道成佛。可見,因果乃是一切“聖賢佛菩薩”參贊化育之要道,亦是天下古今一切社會平亂治安、覺世牖民以及衆生了生脫死、超凡入聖的根本依據。此外,印光大師還指出:“無因果,無有後世,則堯桀同歸于盡,誰肯孜孜修持,以求身後之虛名乎。以實我已無,虛名何用。由茲善無以勸,惡無以懲。”[10]由此,印光大師強調:“格物致知,慎獨克念,叁世因果,六道輪回之事理,從凡夫地,乃至成聖作佛,均不可離。孔子以德不修,學不講,聞義不能徙,不善不能改爲憂。如來所說,四谛、十二因緣、六度萬行,一一皆是因果。若無因果,則人與禽獸無異矣,可妄說乎。”[11]可見,在印光大師看來,因果律乃是宇宙天地間客觀存在的公理和規律,從凡夫直至成聖成佛,所做一切修持,均不可脫離因果。倘無因果報應,則行善施惡均得同一結果,而古往今來一切孜孜以求,不畏艱辛修學成聖、成佛之道的人們所付出的努力和心血亦是毫無意義,如此,則無人再肯行正道,修善法,從茲隨順物欲私心,肆意施惡享樂。這樣的最終結果只能是“善無以勸,惡無以懲”,從而導致善舉日稀,惡行泛濫,人心敗壞,世道危亂。而人若不講因果,則其所作所爲,所感所應,幾于禽獸無異,人倫之道自然也就蕩然無存了。
印光大師的淨土法門教育
印光大師是淨土宗的一代祖師,因此,淨土法門也就自然成爲其教育內容中特有性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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