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增長,所以佛弟子應盡可能居于安靜的地方。
(依龍欽巴大師開示:入山閉關,目的爲〝安〞心,心安靜下來,自能得永久快樂;「入世」的目的,則爲對治自己有毒的心。)
舍此世
長伴親友各分離 勤聚財物遺留址
識客舍棄身客堂 舍此世爲佛子行
人生本來無常(注 1)─仇人會變成朋友、朋友也會變成仇人;父母、親友、自身也都將面臨死亡而離開,沒有長住的。自己辛辛苦苦賺錢、用心裝飾的房子,也都是無常的,在我們死後也都不與我們同行。應體悟我們的身體,就好像我們靈魂所住的飯店一樣,時間到時,我們的靈魂都將離開;因此,身體雖很重要,但也不可執著,執著是生起惡業的因(注2)。佛弟子應遠離所有世間法入山專心修行(注3)。
(注1):此部份爲密乘共通四加行前的「思無常」之一。蓮師雲:「修學之人,每于修學打坐前,應思考人生無常。」,最重要的應常思:世間無常、思想無常、生命無常。曆代傳承上師渣巴智仁波切的四加行開示法本中記載的很詳細清楚。
(注2):龍樹菩薩也曾提醒我們:「身體有感覺時,就有我執,有我執就有貪心,有貪心因而造惡業。平常修習中觀之道,我執就此斷,菩薩果位自然成就。」
(注3):此點,一般在家修行人,無法做到如龍欽巴大士、密勒日巴尊者等,離開世間法、入山安心修行打坐。因此,平時只要有時間,不論走路、站立、坐著、躺著,應如法多做修行。渣巴智仁波切曾說:「佛法就如我們的手和腳,不會離開自己,隨時需要,隨時可用。」。龍欽巴大士也說:「口持佛號,無妄想、無分別心時,即是禅定。」。入睡前,即修睡眠瑜伽 ─ 口持本尊咒、心輪月輪上觀想本尊、(觀世音或阿彌陀佛等亦可)─如此可夢境吉祥、免于惡夢,且如寂天菩薩所說:「即自彼時起,縱眠或放逸,福德相續生,量多等虛空。」。密乘的荟供,也是日常修行的一種善巧方便法門,如一般授比丘或比丘尼衆應持守過午不食的誡律,然在修持荟供法(經諸佛菩薩加持)後即能享用。走路時,觀想頂上本尊與上師無二無別,口誦本尊咒叁遍、加持路上可能被我們踐踏而死的生物,並回向給他們。原本多睡(貪睡)、過午進食、走路、飲水等都可能造的惡業,都可因我們殊勝的善巧方便法門而轉化爲累功進德的修行了。
離惡友
交近彼使增叁毒 並減聞思修事業
能轉慈悲滅盡者 離惡友爲佛子行
貢塘仁波切二世曾說:「惡友如火一樣,與其交往,我們往昔所積功德會被燒毀;惡友也如毒藥一樣,吃後即會死亡;惡友頭上不長角、也無怪相,甚至可能長相溫文儒雅、看起來溫柔可親,但長久與其相處,耳濡目染,也被其汙染。」,如被其引誘沈迷于世俗中賺錢發財,想以後再來修行而枉視目前學佛的最好時機,不只貪、瞋、癡叁毒增長,也使自己對佛法的聞、思、修日益減退....,並使自己的慈悲心退轉殆盡。涅槃經雲:「穿白衣者,掉入煤炭中,會被汙染成黑色,惡友就如同此煤炭。」。所以初學者,應與益友同住,相互幫助則進步快速;與惡友同住時,則佛法不聽聞、多忘且心存懷疑而退轉─龍欽巴大師的教導裏亦如此說。(成就後,則居住自由。)
依止善知識
依止何者滅罪過 功德增如上弦月
勝善知識比自身 尤其愛重佛子行
末法時期功德圓滿的上師已難找,那麼應選擇跟隨一位〝傳承〞幹淨的上師修習,自己的功德事業將如上弦月一樣的日益增長(注1)。明白上師是如此的殊勝重要,佛弟子對上師更應比看重自己的生命還尊重(注2)。
(注1):基本上師條件有二:
─ 心裏有寶藏(所有佛法、大菩提心)的上師。
─ 傳承幹淨的上師(如無傳承,擅自修學密宗內叁部法要者,不只將無所成,反爲曆代傳承上師、 護法所懲罰和障礙,嚴重時亦將危及生命,故修學密乘應依止傳承上師授與。
(注2):薩迦班智達雲:「修學佛法時,上師很重要。不懂生起、圓滿次第修行時,觀想自身頂上上師與本尊無二無別,是自己解脫的根本。」
【正行之正行篇】
皈依
自亦束縛輪回故 世間天力能救誰
是故依止不虛者 皈依叁寶佛子行
世間神、魔等本自輪回于叁界的束縛中而無法自救、自渡,更無法幫我們解脫。因此唯有皈依叁寶,是不會騙你的、是可信任的。皈依之後,自己對叁寶深具信心、淨心、不退轉心即可得解脫(注1)。
釋尊有雲:「我給你們正確的方法,但學習、修行與否?完全看你們。」,正所謂:師父領進門,修行看個人。
(注1 ):大小乘的差別在于皈依叁寶後、發菩提心的大小不同:
小乘行者,修行目的在自渡;大乘行者,修行目的在渡他;金剛乘(密乘)行者,能即身
成佛。
皈依時,應具備叁種基本條件:
─ 信心(信心佛法、佛經、佛像。見、聞之間即起法喜。)
─ 淨心(聽聞佛法即如法修習)
─ 不退轉心 (皈依後,縱聞他人毀謗佛非佛、法非法時,心亦不退轉。)
皈依叁寶(佛﹑法﹑僧)之後,即爲佛子,並應遵守「皈依誡律」:
1.因皈依「佛」,故不可再皈依世間神。(佛爲「大覺」,即明白所有法的真性、體性者,菩薩爲「小覺」。一般世間神尚需依賴諸佛菩薩超渡,無法渡脫衆生,故不可皈依,唯因一時的需要對其祈求幫忙,是可以的。)
2.因皈依「法」,故不可與外道爲伍,不可傷害有情。(凡夫本具五毒,故易昏昏欲睡 (昏沈)、心念不專(掉舉),佛是覺醒者,通達體性、知空者,真正的法是『空性』即『正法』,平常所念的經是法的代表。)
3.因皈依「僧」,真實意爲菩薩,八大菩薩爲代表。應尊重爲其代表的比丘、比丘尼衆等修學佛法之人。
4.佛紀念日需有慶典,一般用餐前的供養亦同。
5.每日出門前,應就所行方向的佛、菩薩禮拜叁次或持其佛號。
下士道發心
諸極難忍惡趣苦 能仁說爲惡業果
是故雖遇生命難 終不造罪佛子行
現在痛苦的果是前世種的因,現在爲善,以後即得善的果報;所以縱然別人要殺你或生命有危險時,我們也不可造惡業。成就者吉美林巴告誡我們:「無意中所種小小的惡業,就如 “阿修達”樹小小的種子,當種子成熟時,會結成很大的業果,因此不可造惡業。」。需知業果的種類很多、很細,就如同法律條文一樣,如:殺人得殺人罪,即得「殺人的因果」;欲圖殺人得欲圖殺人罪,即得「欲圖殺人因果」。依此,衆生應慎思、慎行!
本來大乘佛法的皈依和發心,沒有很大的差異。皈依的目的不同,發心也就不同。因其發心的大小的差異,粗分爲叁士:即下士道、中士道、上士道。
下士道的修習者,發心很小,修行的目的,只因怕自己往後下叁惡道,只爲利益自己、爲得自己的人身及天人果位的結果,死後將成就天人果位。阿底峽尊者所著「菩提道燈論」中雲:「若以何方便 唯于生死樂 但求自利益 知爲下士夫」。
中士道發心
叁有樂如草頭露 一瞬剎那毀滅法
恒時不變解脫果 希求其事佛子行
叁世界的快樂是無常的,就像草頭上的露水,當太陽出來時,一剎那即消失無蹤。執著今天世俗的快樂、痛苦,到了明天都會生變化,所以快樂、痛苦本身就是無常,只有成就「佛」的果位,才是永遠的「解脫果」,得永不變的快樂!佛子應依此發心修行。
中士道的修行者,發願修行只爲出離六道輪回的痛苦,只想出「叁世界」(欲界、色界、無色界)不再輪回而不思他人苦。其發心願力的結果,將得阿羅漢果位。阿底峽尊者于「菩提道燈論」雲:「背棄叁有樂 遮止諸惡業 但求自寂滅 彼名爲中士」
上士道發心
無始時來慈我者 諸母若苦我樂何
是故爲渡諸有情 發菩提心佛子行
自無始以來,六道輪回衆生都可能是自己的父母,我們又何忍他們陷于痛苦中呢?我們應幫助、救渡他們。現在縱無能力,也要趕快發菩提心,在這輩子解脫,成就佛果來渡化他們。
上士道的發心,不忍見六道有情衆生苦,而發心精進修行成就佛果,以救渡衆生出離六道輪回。阿底峽尊者的「菩提道燈論」雲:「若以自身苦 化他一切苦 欲求永盡者 彼是上士夫」。
世俗菩提心
諸苦生于欲自樂 諸佛生于利他心
由此自樂與他苦 真當交換佛子行
爲了自己的快樂而造成別人的痛…
《佛子行叁十七頌淺釋》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