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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段是以對比的方法,顯示出非理作意與如理作意二者在作用上的差別。
以下接著解釋這兩頌的要義:
【此說從無始來,執著叁有盛事爲樂,增益串習諸淨妙相。能治此者,若修苦性及不淨相,彼等便息。若不修習,便增癡貪,轉諸有輪。故修諸有過患爲要。】
這是說衆生從無始以來都是非理作意,執著輪回中圓滿興盛之事爲安樂,又對輪回中的圓滿增益串習種種清淨美好之相。能對治這非理作意的,就是數數如理作意,串習苦相和不清淨相。如理作意的習氣一旦增上成熟,心中自然只會現前苦相與不淨相,愚癡、貪愛便會止息。相反,如果不這樣串習,任由非理作意增上,再叁地計苦爲樂、計不淨爲淨,就會增上愚癡和貪愛而流轉輪回。因此,修習叁有輪回的過患非常重要。
《寶性論》中也說:“依于非理之作意,生起諸業及煩惱,依于業及煩惱水,生起有漏蘊處界。”
壬二、真實義分五:一、正修意樂 二、彼生起之量 叁、除遣于此邪執分別 四、此等攝義 五、抉擇能趣解脫道性
【中士道次修心分四:一、正修意樂;二、彼生起之量;叁、除遣于此邪執分別;四、決擇能趣解脫道性。】
癸一、正修意樂分二:一、明求解脫之心 二、發此之方便
【初中分二:一、明求解脫之心;二、發此之方便。】
正修中士意樂分二,即認定求解脫之心以及發起求解脫之心的方便法。
子一、明求解脫之心分叁:一、認定解脫與系縛 二、認定求解脫之心 叁、遣除對解脫的增益
【今初】
醜一、認定解脫與系縛
在認定解脫時,首先要知道系縛的體性,這是關鍵。
【言解脫者,謂脫諸縛。】
所謂解脫,就是脫離種種系縛。
【此複業及煩惱,謂于生死是能系縛。】
而將衆生系縛在生死之中的,唯是業和煩惱。
以下具體宣說系縛與解脫的體性。
【即由此二增上力故,若依界判,欲界等叁;以趣分別,謂天趣等或五或六;依生處門,謂胎等四。即于其中結蘊相續,是系縛之體性。故從此脫,即名解脫。】
也就是說,由于煩惱和業增上的緣故,如果按照“界”來劃分,就是欲界、色界、無色界;若依“趣”而分,就是天趣等五趣[6]或者六趣;若按“受生處”來分,就是胎生、卵生、濕生、化生。衆生就是在這叁界、六趣、四生當中結蘊相續,此即系縛的體性。所以從這系縛當中脫離,就叫解脫。
所謂結蘊相續,就是由業和煩惱,使心相續與蘊身緊緊結合而不斷受生。《攝大乘論》中譯爲結生相續。《無性釋》說:“連持生故,名爲相續。攝受生故,名爲結生。”
醜二、認定求解脫之心
【欲求得此,即是希求解脫之心。】
想從結蘊相續中求得脫離,就是希求解脫的心。
醜叁、遣除對解脫的增益
如果安立“解脫就是生而息滅”,有什麼過失?
【又此解脫,非爲惑業諸行生已息滅。以諸生法,于第二時定不安住,不待修習能治等緣,則不須勵力,一切解脫便成過失。】
另外,解脫並非指煩惱與業等諸行生起之後息滅。因爲一切依靠因緣所生之法,在第二刹那必定不會安住,這並不觀待修習任何能對治等因緣。如果生而息滅就是解脫,便有不須努力,一切有情自然解脫的過失。
【故若未生對治,當于未來結生相續。由其發起對治力故,結生相續即便止息。】
因此,如果沒有發起煩惱的對治力量,就會在未來結生相續,流轉輪回,這就是系縛。相反,由于發起煩惱的對治力,結生相續就會止息,這才是解脫。
比如,森林起火時,大火刹那生滅不住,如果未加以對治,便無法止息火的相續。只有加以對治,止住火的相續,才是從火中解脫。同樣,乃至未現前出世間的對治,今生死後轉爲天身,天身五衰相現前,又入驢胎,如此一個五蘊緊接著一個五蘊,始終脫離不了結生相續,這就是系縛。只有真正發起煩惱的對治,斷盡叁界煩惱而不再轉生叁界,這才是解脫。所以,阿羅漢成道時說:“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
中士道·發起求解脫心的方便
* 思維苦谛
子二、發此之方便分二:一、連結文 二、真實義
【第二,發此之方便者。】
正修中士意樂當中,第二發此之方便。
“發此”即發起希求解脫之心。“方便”是指觀見取蘊苦性的過患。在這引導中,應著重觀察五取蘊苦性的過患。在這關鍵處入手,就能引發求解脫心。
醜一、連結文
【譬如,欲得止息渴苦,由于渴逼,見非愛相。如是欲得諸取蘊苦寂滅解脫,亦由觀見取蘊苦性所有過患。故若未修叁有過患、于彼發起欲舍之心,則于苦滅不起欲得。】
比如,想要止息口渴的痛苦,就必須依靠見到幹渴逼迫的不可愛相。換句話說,只有體會到幹渴的種種不可愛相,才會發起止息渴苦的欲求。同樣,想獲得五取蘊痛苦寂滅的解脫,也要依靠觀見取蘊痛苦本性的所有過患。因此,如果沒有修習輪回的過患、對輪回發起想舍離的心,那麼對于滅苦也不會生起想要獲得的心。
總之,發起求解脫心的方法,就是觀察取蘊的苦性。
“諸取蘊”:色、受、想、行、識五蘊。《俱舍論頌疏》說:“有漏名取蘊者,煩惱名取,能執取生死故也。蘊從取生,故名取蘊,從因爲名。”因煩惱能執取生死,所以稱爲“取”。五蘊是從取而生起的,所以從因上安立“取蘊”的名稱。比如,由水力所發的電,從因上取名爲“水電”。
【《四百論》雲:“誰于此無厭,彼豈敬寂靜,如貪著自家,難出此叁有。”】
《四百論》說:如果有誰對取蘊不生厭離,他怎麼可能希求寂滅取蘊苦的解脫。比如,有人貪著自己的家,就不會離家去往他鄉。同樣,如果有人貪著叁有的取蘊,就很難出離叁有。
醜二、真實義分二:一、由苦集門中思惟 二、由十二緣起思惟
【希求解脫方便分二:一、由于苦集門中思惟;二、由于十二緣起思惟。】
發起希求解脫之心有兩個方法:一是從四谛中的苦集進行思惟;二是從十二緣起的流轉門進行思惟。這樣思惟的目的,都是爲了真正發起希求解脫的心。
首先宣說以四谛[7]而言,如何才能引生希求解脫的心。
寅一、由苦集門中思惟分二:一、思惟苦谛生死過患 二、思惟集谛流轉次第
【初中分二:一、思惟苦谛生死過患;二、思惟集谛流轉次第。】
卯一、思惟苦谛生死過患分二:一、顯示四谛先說苦谛之意趣 二、正修苦谛
【初中分二:一、顯示四谛先說苦谛之意趣;二、正修苦谛。】
辰一、顯示四谛先說苦谛之意趣分叁:一、設疑 二、真實回答 叁、反面論證
【今初】
巳一、設疑
【集谛爲因,苦谛是彼之果,故集是先,果應是後。何故世尊不順彼義之次第,而作是說“諸苾刍,此[8]是苦聖谛,此[9]是集聖谛”耶?】
有人這樣問:集谛是因,苦谛是集谛之果,所以應當先說集因再說苦果,爲何世尊不按照這個因果次第,反而說“比丘們,這是苦聖谛,這是集聖谛”呢?
巳二、真實回答分二:一、略答 二、廣答
午一、略答
【大師于此違因果次第而宣說者,以有至大修持扼要,故無過失。】
無礙了知解脫方便的大師佛陀,之所以沒按因果的順序,而以果因的次第宣說苦集,是因爲這其中蘊含著修持的關鍵,所以並沒有“無意義”、“有失誤”等過失。
“至大修持扼要”:果因的次第是生死心還滅[10]的次第,按照這個次序修持,就能善巧地將心轉入解脫。
午二、廣答分叁:一、依次宣說苦集滅道之必要 二、以教證成立 叁、以理證成立
未一、依次宣說苦集滅道之必要分四:一、先說苦谛之意趣 二、苦後說集之意趣 叁、集後說滅之意趣 四、滅後說道之意趣
申一、先說苦谛之意趣
【此複雲何?謂諸所化若于生死,自先未發無倒希求解脫之心,根本斷絕,彼于解脫雲何能導?】
這是爲什麼呢?因爲如果被教化的有情自己對生死沒有先發起無顛倒希求解脫的心,那麼根本已經斷絕,如何能引導他趣向解脫呢?
“根本斷絕”的“根本”,是指無倒[11]希求解脫之心,它是解脫道的根本。因爲修行人只有以此心攝…
《菩提道次第廣論中士道講記(上)》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