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第二,此二苦是諸苦的根本。
未六、其感受生起之量
【如博朵瓦雲:“于六趣中,隨生何趣,其後發生病痛死等衆苦惱者[35],是病者病,是死者死,非彼不應,忽爾而起。是生死相,或生死性,住生死時,必不能越。”】
就如博朵瓦尊者所說:“在六趣當中,不論轉生到哪一趣中,此後會産生的病痛、死亡等衆多苦惱,該病的病,該死的死,不是本來不應如此而忽然憑空産生的。這是生死本來的相狀,或者是生死的自性,住在生死期間,必定不可能超越。”
我們應從這段話中,去體會生死輪回的自性和不斷發生的各種痛苦相之間的關系,即:由于生死本性是苦,所以在生死中必定會顯現無量的痛苦相,這是法爾如是的規律。就像廁所自性不清淨,所以在廁所中只有無量的汙穢相,不可能有絲毫潔淨。
【“我等于此若起厭離,須斷其生,此須斷因。”】
我們如果對此生起了厭離,就必須斷除輪回轉生,而要斷除轉生,就必須斷除轉生的因——業和煩惱。
無垢光尊者在《心性休息》中說:“如是一切人世間,苦因果故無安樂,爲脫此苦思善道,當求解脫輪回法。”一旦了解到生死唯一是苦因苦果,便知生死之中不可能有真正的安樂,這時內心就會有所轉變,而開始真正步入尋求解脫法的修行之路。
【當于前說生老病死等已生衆苦,如是思惟。】
對于前文所說生老病死等已經産生的衆多痛苦,應當按照這樣來思惟。
午二、思惟六苦分二:一、真實義 二、六苦歸攝爲叁種之理
未一、真實義分二:一、略說 二、廣說
申一、略說
【第二,思惟六苦者,《親友書釋》[36]宣說七苦,其最後者是別過患,故于此中當思六種。】
第二,思惟六苦,即思惟《親友書釋》所說七苦中的前六苦。此六苦分別是:無定過患、無飽足過患、數數舍身過患、數數結生過患、數數高下過患、無伴過患。七苦中最後一苦是宣說各苦分別的過患,已包括在六苦之中,所以沒有單獨列出。
申二、廣說分六:一、無定過患 二、無飽足過患 叁、數數舍身過患 四、數數結生過患 五、數數高下過患 六、無伴過患
酉一、無定過患分二:一、他世無定 二、現法無定
戌一、他世無定
【其中無定過患者,謂于生死流轉之時,父母等親,于他生中轉爲怨敵,諸怨敵等轉成親屬。如是父轉爲子,子轉爲父,母轉爲妻,妻轉爲母等,惟是次第展轉流轉,是故全無可憑信處。】
所謂無定過患,就是在生死流轉中,今生的父母、夫妻、兒女等親屬,到了後世便會轉成和自己不共戴天的怨敵;今生的怨敵或者無利害關系的陌生人,下一世又會轉成與自己相親相愛的親屬。依此類推,衆生在輪回中轉生就像演戲一樣,不斷變換角色,毫無實義。父親可以轉爲兒子,兒子可以變成父親。這一世是母親,下一世卻成了與自己共枕的妻子;這一世是妻子,下一世又變成自己的母親。怨親只是像這樣次第輾轉流轉,所以,生死中根本無法找到可以依靠、信任之處。
【《親友書》雲:“父轉爲子母爲妻,怨仇衆生轉爲親,及其返此而死殁,故于生死全無定。”】
《親友書》說:父親轉爲兒子,母親轉爲妻子,仇敵轉爲親人,以及與此相反,即兒子變成父親,妻子變成母親,親人變成敵人。所以,生死當中根本沒有固定不變的關系。
下面以二則公案說明。
《法句喻經》中說:當年,舍衛國有一婆羅門很富裕,但性格悭貪,每次吃飯時,都要關緊大門。有一天,他家煮雞吃,夫妻倆關著門一起享受美味。小孩坐在二人中間,他們時不時地夾雞肉給小孩吃。
佛陀知道此人以宿世的福德,到了應該度脫的時候。于是,佛化現成一個沙門,直接出現在他們面前。婆羅門看見後,生氣地說:“你這個道人真是無恥,爲什麼跑到我們家裏?”
沙門說:“是你自己愚癡,你殺父、娶母、供養怨家,怎麼反而說道人無恥呢?”
婆羅門不明白這句話的含意,便詢問原因。
沙門說:“餐桌上的雞,是你前世的父親。因爲他性格悭貪,所以常常墮爲雞身受苦。這小孩前世是羅刹鬼,你前世常被他損害。你們之間的宿業未了,所以他又來投胎當你的小孩,讓你償還宿債。你現在的妻子是你前世的母親,她對你感情深厚,所以今世又轉爲你的妻子。這種輪轉的戲劇,愚人不知,只有道人看得清楚。”
佛陀顯現威神,讓婆羅門看見自己的宿命之後,婆羅門便忏悔受戒。佛爲他說法後,他就證了初果。
在《中阿含經》中也曾說:都提的父親死後轉生爲都提家的狗,偷吃盤中食物。旃檀的父親轉生爲乞丐,乞討至旃檀家時,被看門的人打斷手臂。
安士先生評論說:世間極爲駭異之事,正是世間極平常之事。這些不是駭人聽聞的特異現象,而是家家戶戶極平常的現象。我們身處的環境,正是輪回。一旦認識自己正身陷這樣的處境中,才知輪回是令人厭惡的大苦海。
《安士全書》中記有這樣一則公案:
清朝順治年間,有個名叫梁石柱的富商,十分疼愛兒子。兒子十九歲時身患重病,梁某因此非常悲痛。
有一天,兒子忽然直呼父親的名字說:“我前兩世住在徐州,有叁百兩金子,當時和你一起做生意。路上我拉肚子上廁所時,你趁機用利刀刺入我的胸部,將我殺死。然後,你用刀割破自己的手腕,假裝我是被強盜殺死,你的手是因抵擋強盜而受傷。我死後投胎到睢陵縣的王家,二十年前的王某便是前一世的我。你比我晚叁年死,死後也投生在睢陵,就是今天的你。
往年我一直找不到你。有一次,我上縣城交納條銀,在櫃臺邊忽然遇見你,當時我非常氣憤,用拳頭猛擊你。我也不知道自己爲何如此沖動。你因爲與我素不相識,反而不介意。數日後,我便憤悶而死。
死後,我就投生爲你的兒子,算算這十九年的帳:小時候我出痘疹,你花了多少醫藥費?請老師教我讀書,又花費多少?替我成家花費多少?考試拜老師花費多少?還有其它零星的小費,總共是多少金子?錢債你已還清了,但命債還沒有還。看在這十九年,你對我很厚愛,我本來不忍心說,但我現在快要死了,怕陰府不會寬恕你。”
兒子死後,梁石柱傷心得早晚痛哭。他對別人說:“我兒子既孝順又聰明,他是怕我傷心,才編故事來安慰我。天下哪有父子是仇人的呢?”不久,他親手磨了一把長槍。有人問他磨長槍作何用?他說:“今年欠收,准備用這把槍來自衛。”有一天,他把長槍的木柄頂在牆上,把槍頭對著胸口,忽然大叫說:“兒子,你等我自己來撞槍。”說完便奮力朝槍尖猛地一撞,槍尖穿入胸部七八寸,一直釘到脊椎骨。
按照這個公案來思惟,便能對輪回産生厭離。比如,你所疼愛的兒女可能是前世的債主,你能期望他對你做什麼呢?你只是在償還欠他的宿債,直到還完爲止。像這樣的法可以依靠嗎?再如,自己現在所迷戀的妻子,上一世也許是條惡狗;或者現在所執著的親友,來世就變成專門壓迫、淩辱自己的怨家。因爲輪回中的法本來就沒有固定的自性。如此思惟,就會覺得輪回法都是欺诳之處,心執著在這些法上毫無實義。
我們可以想象整個輪回是個大舞臺,臺上有父、母、夫、妻、兒、女、親怨、豬狗、天人、餓鬼等各種角色;再將一生縮短爲五分鍾,每隔五分鍾就變一次相,夫變成子、子變成妻、妻變成狗、怨變成妻,如此不斷變相。這些假像,哪一樣值得我們貪愛或嗔恨呢?因此,看清輪回的真相之後,應不再分別並且出離生死中的親怨。
戌二、現法無定
【即現法中亦複展轉,互爲親怨。如《妙臂經》雲:“有時怨敵轉爲親,親愛如是亦爲怨,如是一類爲中庸,即諸中庸複爲怨,如是亦複爲親愛。”】
不必說長久的多生累世,即便是在現前這一生當中,衆生也是輾轉互爲親怨。如《妙臂請問經》所說:今生當中,有時多年前的怨敵,後來轉爲親友,而且關系親密,叁日不見還牽腸挂肚。親愛之人也可能隨著因緣而變成怨敵。此外,還有過去很親密的好友,後來關系日漸疏遠而形同陌路。也有以前是無親無怨的中庸關系,後來因爲某種利益之爭而變成怨敵,恨不得置對方于死地。還有從前素不相識之人,以某種因緣而結成夫妻或拜爲姊妹等。
因此,輪回的舞臺上,天天都在上演這些戲劇。可笑的是,衆生沈迷其中愛得要死、恨得要死,全然不知一切都是假戲一場。
【“具慧了知終莫貪,于親當止愛分別,于心善法安樂住。”】
智者了知親怨不定之後,就不應該再耽著于親怨,也就是應停止內心對于親怨的愛恨分別。所謂愛、憎的分別,實際上只是妄想執著而已,應將自心只放在善法上,安樂而住。
安樂而住的反面是貪嗔而住。如果心未安住在善法上,緣親友生貪愛,緣怨敵起嗔恨,則都是煩惱,不是安樂而住。安樂而住就是一心安住在法上,遠離貪嗔,因爲法具有清淨安樂的本性。
輪回當中,親怨等法沒有固定的自性,所以世間沒有一法可以真正依靠、信任。完全只是自己的分別心將一方執著爲親友,將另一方執著爲怨敵,其實親怨都只是分別心所假立。若心耽著親怨,天天愛恨情仇,最後必定落得一場空,得不到任何…
《菩提道次第廣論中士道講記(上)》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