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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道前基礎(新廣論講記1)▪P18

  ..續本文上一頁從本師釋迦牟尼佛傳下來的聖教法,因此不可能有相違之處。

  法王又在《忠言心之明點》中教誡:“唯聞不能斷增益,于佛正法難得信,依靠百般辯講著,思所生慧置心中。數多佛陀諸法理,唯調衆心方便說,莫要耽著諸詞句,深要入心複告誡。”法王一向強調聞思應與修行結合。首先要對本爲修行教授的教法精勤聞思,力求在自心中引生思慧,而這樣聞思教法的目的,是爲了依教法實修。諸多的佛法教理都唯一是爲調伏自心而方便宣說的,因此,不要耽著在詞句上,而應使其甚深的心要入于自心中。

  法王在《懷業時語》中說:“切莫偏袒執著各宗派,造下毀壞自他舍法業,修持有緣本尊之法門,淨觀一切他宗我心語。”也是慈悲教導我們,切勿偏袒執著宗派,取一舍一,造下毀壞自他的舍法罪。修行人應當一心修持自己有緣的本尊法門,對其他宗派的法門則一律應觀清淨。

  

  總之,諸佛菩薩的經續論典都是宣說引導衆生成佛的方便,彼此毫無相違。而作爲佛弟子,應當全分皈依佛所說的顯、密、大、小諸乘聖法。如果只皈依一部分佛法,而舍棄另一部分,則明顯違背了皈依戒。

  其次,漢藏佛教諸宗的修行者,都是修學佛陀聖法,都能解脫成佛。因此,對諸宗所修學的聖法及其弘揚者和修行者,都應當平等地恭敬、皈依、護持。衆生有種種根機、種種意樂,度衆生的法門也就有種種差別。對于佛所傳授的度生妙法,不但不能毀謗,還應當發願無余通達,以此而普度一切衆生。

  自己修行的方面,應當對道的體性、次第及決定數量這叁方面,符合佛的密意而真實通達。之後,無誤地趣入所修法門,依止上師,修持有緣本尊。此外,對于任何佛教宗派都應當觀清淨。

  丁叁、如何講聽二種殊勝相應法[54]中分叁:一、聽聞軌理 二、講說軌理 叁、于完結時共作軌理

  

如何講聽二種殊勝相應法中分叁:一、聽聞軌理;二、講說軌理;叁、于完結時共作軌理。

  戊一、聽聞軌理分叁:一、思惟聞法所有勝利 二、于法法師發起承事 叁、正聽軌理

  【初中分叁:一、思惟聞法所有勝利;二、于法法師發起承事;叁、正聽軌理 今初

  聽聞軌理這叁個方面,前兩者是在聞法前要做到的,第叁者是聽聞時應行持的。

  聽聞前,首先要思惟聞法的殊勝利益,以引發聞法的意樂。而這殊勝利益來自法和法師,所以內心和行爲上要發起對法和法師的承事,端正聞法的意樂和行爲。

  己一、思惟聞法所有勝利分叁:一、宣說聞法之利益 二、攝義 叁、以五想聽聞正法

  這裏對論中說的聞法利益要反複思惟,力求改變以往不思惟或邪思惟的習慣。由數數思惟聞法利益,就能把身心推入聞法正軌。

  庚一、宣說聞法之利益

  【《聽聞集》雲:“由聞知諸法,由聞遮諸惡,由聞斷無義,由聞得涅槃。”

  往昔有一位天子問佛:如何了知諸法?如何遮止諸惡?如何斷除無義?如何證得涅槃?

  佛答:由聞知諸法,由聞遮諸惡,由聞斷無義,由聞得涅槃。

  比如,由聽聞業果,就了知什麼是不善的身、語、意業,這些不善業會感得何種苦果,由此就能遮止身口意造惡;由聽聞苦谛,能了知生死純是苦性,斷除耽著全無實義的叁有盛事;由聽聞菩提心,能遮止自利爲重的心念;或者,由聽聞空性,能遮止耽著人我、法我的戲論。總之,通過聽聞正法,調整自心,就能遮除粗分和細分的散亂,攝心安住,而開發智慧;發起了智慧,就能斷除執著證得涅槃。因此,聞法具有成就戒定慧的殊勝利益。

  這一頌,前二句可對應戒學,第叁句可對應定學,第四句可對應慧學。

  《涅槃經》雲:“若離四法得涅槃者,無有是處,何等爲四?一親近善友,二專心聽法,叁系念思惟,四如法修行。以是義故,聽法因緣則得近于大般涅槃。何以故?開法眼故。(若舍離四種法而能得涅槃,無有是處。何等四法?一、親近善知識;二、依止善知識專心聽聞正法;叁、聽聞之後,心系于所聞之法,如理思惟;四、按照由聞思所決定的定解之義,如法修行。按這樣奉行,就可以由聽法因緣,趣近涅槃。爲什麼呢?因爲聞法可開啓學人的法眼。)”

  又雲:“世有叁人,一者無目,二者一目,叁者二目。言無目者,常不聞法;一目之人,雖暫聞法,其心不佳;二目之人,專心聽受,如聞而行。以聽法故,得知世間如是叁人。”此段文判分世人有叁類:一、無眼盲人;二、獨眼者;叁、具雙眼者。“無眼”,指常不聞法,對善惡、苦樂、染淨的體相,茫然不解;“獨眼”,指雖然暫時聞法,但內心不如法而行;“雙眼”,指專心聽聞,領受法義,並能按所聞法義發起實行。只有具足雙眼,才能成就涅槃。

  以下闡述聞法具有了知取舍的利益。前二頌闡述“不聞法則不知取舍”,第叁頌宣說“由聞法則能了知善惡”。

  【又雲:“如入善覆蔽[55],黑暗障室內,縱然有衆色,具眼亦莫見。如是于此中,生人[56]雖具慧,然未聽聞時,不知善惡法。”

  《聽聞集》又說:如同走進封閉嚴密的黑屋中,雖然屋內陳設了佛像、鮮花、桌椅等物件,但沒有光明照耀,具目者也一無所見(對見色而言,眼目是因,光明是助緣,以有因無緣故,具眼亦不見衆色)。如是,雖然在世間獲得了人身,具有智慧,但沒有聽聞正法時,全然不知善惡諸法(對知法而言,智慧是因,聞法是助緣,以有因無緣故,具慧者也不了知諸法)。

  《華嚴經》雲:“猶如暗中寶,無燈不可見,佛法無人說,雖智不能了。”

  【“如具眼有燈,則能見諸色,如是由聽聞,能知善惡法。”

  如同具眼者以燈光爲助緣,就能明見諸色法的形狀顔色。如是,具慧者以聽聞聖法爲助緣,就能了知善惡諸法。

  歸納:

  人身具有知言解義的智慧(因),由聽聞正法(緣),就一定能了知善惡取舍,因緣和合必定生果故。

  以下是一則公案:

  往昔華氏國王飼養了一頭性情凶猛的白象,能用它殺死怨敵。每次有人犯罪時,華氏王就讓白象踩死犯人。後來,象棚遭火焚燒,白象被送到一所寺院的旁邊。

  寺中比丘正在誦《法句經》。白象聽到念“爲善生天,爲惡入淵”時,頓時心意柔軟,生起慈悲之心。以後,把犯人押到它面前時,它只用鼻子嗅一嗅、舌頭舐一舐,就轉身離去,不願踩殺犯人。

  國王得知此事後,心生恐懼,立即召集群臣商議。有大臣建議說:“白象一定是在寺院邊聽了佛法,才不願意殺人,所以要把它遷到屠場旁邊。”國王采納此法,果然奏效。白象每天目睹屠戮的場面,性情變得越發凶殘。(《付法藏經》)

  從這裏看出,衆生的性情是隨緣可變的。白象聽聞一句佛法,就引發內心的慈憫,而讓它觀睹殺生,就只增長內心的暴戾。可見所緣境對內心的影響極大。低等的旁生都能由聽聞正法而發出善心,何況萬物之靈的人類,恒時聽聞正法,豈能不改善自心。

  【《本生論》亦雲:“若由聞法發信意,成妙歡喜獲堅住,啓發智慧無愚癡,用自肉買亦應理。”

  《本生論》也說:如果由聞法而發起信解,生起法喜,心得堅固而住,啓發智慧,破除愚癡,那麼以身肉換取聞法也是合理的。

  聞法使人得到信心、法喜、堅固和智慧,滋養慧命,遠勝身肉的價值,因此用身肉換取聞法是合理的。

  以下是《涅槃經》中佛自述的舍身求法的往事。佛說:

  往昔,我有一世爲婆羅門,入雪山中修菩薩行。當時,無佛出世,也無佛法流布世間。帝釋見菩薩獨自居山苦修,就從天降下,來考驗他的道心。

  帝釋變爲猙獰的羅刹,站在菩薩前,說了半偈法:“諸行無常,是生滅法。”

  菩薩聽法後,立即起身尋察,發現四周杳無人迹,只有羅刹站在面前,就向前問道:“大菩薩,您是從哪裏得到這半偈法的?其中說的是叁世諸佛的妙道。”

  羅刹說:“不必問我。我多日沒有進食,到處找不到食物。剛才是我饑餓難忍而胡言亂道的。”

  菩薩祈求:“若您能說全此偈,我願終生爲您弟子。”

  羅刹答:“你只考慮自己,不想我爲饑餓逼迫,無法言語。”

  “您要吃什麼?”

  “要吃人的溫熱血肉。”

  “若說完此偈,願舍身供養。”

  “誰能信你爲八個字而舍身?”

  “諸佛菩薩、梵釋四王[57],可爲我作證。”

  羅刹終于答應說法了。菩薩無比歡喜,脫下皮衣,恭敬敷設法座,祈求說:“和尚,請上法座,爲我說法。”

  羅刹說:“生滅滅已,寂滅爲樂。”

  菩薩聽後,深入思惟,在各處的石壁和樹上都寫上“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爲樂”。

  寫完之後,攀上大樹,縱身跳下。在身體還沒有落地時,空中忽然發出各種響聲。羅刹也恢複了帝釋身形,用雙手接住菩薩,忏悔、頂禮,返回天上。由這舍身求法的因緣,釋迦佛比彌勒菩薩提前成佛。

  以下以十二個比喻贊歎聞法的利益。

  【“聞除癡暗爲明燈,盜等難攜最勝財,是摧愚怨器開示,方便教授最勝友。雖貧不變是愛親,無所損害愁病藥,摧大罪軍最勝軍,亦是譽德最勝藏,遇諸善士爲勝禮,于大衆中智者愛。”

  一、“聞除癡暗爲明燈”:聽聞正法能遣除心中未解、邪解、疑惑的愚癡黑暗,生起了達諸法的正見,因此猶如照亮內心的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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