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此複說雲:“譬如有一准利蔔士說雲:我知汝于今年無諸災患,則心安泰。彼若說雲:今歲有災,應行此事,彼事莫爲,則勵力爲;若未能辦,心則不安,起是念雲:彼作是說,我未能辦。”】
博朵瓦尊者又說:譬如,有一個靈驗的占蔔士說:“我測知你今年沒有災難。”聽到這句話,心中就很安定踏實。如果說:“你今年命中有災,你應當做這些事,那些事不能做。”聽了之後就會勵力行持,如果沒有成辦,心裏就會不安,就會起這樣的念頭:他交待的事,我還沒有成辦。
【“若佛製雲,此此應斷,此此應行,豈置心耶?若未能辦,豈憂慮耶?反作是言:諸教法中,雖如彼說,然由現在,若時若處,不能實行,須如是行。輕棄佛語,唯住自知。”】
如果佛陀製定說:“這些這些應當斷除,那些那些應當行持。”怎麼會放在心上?如果沒有成辦,又怎麼會憂慮?反而這樣找借口:“教法中雖然是那樣宣說,但因爲當今時代和環境不能實行,所以應按這樣新的方式行持。”如是輕易舍棄佛語,唯一安住在自己想法當中。
宗大師對此評論說:
【若不觀察,隨心愛樂,唯亂于言。若非爾者,內返其意,詳細觀察,極爲谛實。】
對“以當今時代和環境的變化,佛製已經不適用”等觀點,如果沒有善加觀察,唯一隨順自心的喜愛,便會覺得這種說法不錯,其實這只是口中亂說而已。如果沒有隨心愛樂,向內反觀自心,博朵瓦尊者所說極爲真實,誠然如此。
因此,如果沒有誠信佛陀,沒有真正的覺受,一般人對佛語的信心還不如對占蔔士的信任,這非常顛倒。佛陀是圓滿身語意業諸功德的士夫,占蔔士只是世間凡夫,而常人卻輕易舍棄佛語,反而信奉蔔士的話,造成這種顛倒的原因,就是沒有數數思念佛陀功德而引發深切的信心。
【故當數數思佛功德,勵力引發至心定解。此若生者,則于佛所從生之法及修法衆,亦能發起如是定解,是則歸依至于扼要。此若無者,即能轉變心意歸依,且無生處,況諸余道!】
這一段是教誡應殷重引生深信或定解。
因此,應當數數思惟佛陀的功德,努力引生至心的定解。如果對佛陀生起定解,則對佛陀出生之因——正法以及修法僧衆,也能生起這樣的定解,這樣皈依就達到了扼要;如果沒有對佛陀的定解,則能轉變心意的皈依,尚且沒有出生之處,更何況道的其余支分?
卯二、法功德
【法功德者,謂由敬佛而爲因緣,應作是念,佛具無邊功德者,是由證修滅道二谛,除過引德,以爲自性,教證二法,而得生起。】
所謂法功德,就是以恭敬佛陀爲因緣,應當這樣想:具有無邊功德的佛陀,是由證得滅谛、修持道谛,以除過引德爲自性的教證二法而得以生起。
諸佛的功德都是從正法出生,正法包括教、證二法。如《俱舍論》說:“佛正法有二,以教證爲體。”教法和證法均以除過引德爲自性,證法又歸納在滅谛與道谛中,《寶性論》說:“于彼離貪說爲法,滅谛道谛所攝取。”通過修習道谛,證得滅谛,而顯現佛寶無邊功德。
以大乘而言,道谛主要是指出世間見修二道,資糧道、加行道都是屬于道的眷屬。在見道的無間道斷除遍計所知障,以及一百一十二種遍計煩惱障,在修道斷除俱生所知障,以及四百一十四種俱生煩惱障,而且漸次斷障的同時,逐漸顯現各地功德而最終成佛。譬如,初地具十二類百功德,二地具十二類千功德,這樣漸次增進,最終成就佛果無量無邊超恒河沙數的功德。又如,初地布施波羅蜜多增勝,二地持戒波羅蜜多增勝,乃至十地智波羅蜜多增勝,最終成佛時一切波羅蜜多都到達究竟圓滿。又如,在受異熟生方面,初地做贍部洲王,二地做四洲轉輪王,叁地做帝釋天天主,這樣以修道逐漸上進,最終成佛成爲叁千大千世界的教主。通過以上例子,便會了知佛陀無量功德不是從他因出生,唯一是從教證二法修道證滅而出生。
【如《正攝法經》[65]雲:“諸佛世尊所有無邊無際功德,從法生起,受行法分,法所化現,法爲其主,從法出生,正法行境,依于正法,法所成辦。”】
逐一解釋《正攝法經》的教證。
“諸佛世尊所有無邊無際功德,從法生起”:諸佛無邊無際的功德,不是從其他法出生,唯一是從正法出生。因此,佛從正法出生,佛的因就是正法。《涅槃經》說:“法是佛母,佛從法生。”
“受行法分”:“行法分”即行持有緣妙法的那一分。譬如,與念佛法門有緣者,專門行持這一分法,這是“行法分”。“受行法分”即法不是以財物等領受,唯一是以行持法分而領受,唯有行法才能受用佛陀的叁身等。
“法所化現”:佛陀唯一是從無漏法化現而出。
“法爲其主,從法出生,正法行境,依于正法,法所成辦”:以戒法爲根本,從叁摩地法出生佛陀。以道的階段來說,最初是以教法作爲行境的階段,中間依靠證法,最後依于證法而成辦。
還有一種解釋:“法爲其主”,即諸佛不是無因而生,而是以法爲根本;“從法出生”,即諸佛不是以非因而生,唯一是從正法出生。
卯叁、僧功德
【僧功德中,正謂諸聖補特伽羅,此亦由念正法功德,由其如理修行門中,而爲憶念。】
僧功德,主要指聖者補特伽羅。這個念僧也是通過憶念正法的功德,從僧寶如理修行的方面而作憶念。
以下教證所說的僧功德,都是從僧寶如理修行上展開而說。“念僧”重在憶念僧伽如理修行的功德。
【《正攝法經》雲:“于諸僧伽,應如是念,謂說正法,受行正法,思惟正法,是正法田。”】
《正攝法經》說:對于僧伽,應當如是憶念,僧伽以口宣說教法,以身受持修行正法,以意思惟正法。因此,僧的身口意是出生證法之田。
【“受持正法,依止于法,供養于法,作法事業,法爲行境,法行圓滿,自性正直,自性清淨,法性哀愍,成就悲愍,常以遠離爲所行境,恒趣向法,常白淨行。”】
“受持正法”:僧伽以身心受持佛陀的教證二法。
“依止于法”:僧伽日日夜夜恒時依止正法。
“供養于法”:僧伽供養諸佛的正法。
“作法事業”:僧伽以十法行作正法的事業。十法行,就是書寫、供養、施他、聽聞、披讀、受持、開演、諷誦、思惟、修習正法。僧伽所作都是正法的事業。
“法爲行境”:僧伽不是以財物爲行境,唯一是以正法作爲行境。
“法行圓滿”:僧伽舍棄世間財富修習正法,趣向圓滿。
“自性正直”:僧伽遠離谄曲、欺诳,性格正直。
“自性清淨”:僧伽淨除煩惱,相續清淨。
“法性哀愍,成就悲愍”:大乘僧伽的意樂是救度衆生的哀愍自性,成就悲愍。
“常以遠離爲所行境”:僧伽常時舍離世間八法與喧囂紅塵,安住靜處修行。
“恒趣向法,常白淨行”:僧伽恒時以聞思修趣向正法,恒時斷惡行善,行持白淨善行。
應當這樣憶念僧寶如理修行的功德而發起皈依。
寅二、由了知差別而皈依分六:一、相差別 二、業差別 叁、信解差別 四、修行差別 五、隨念差別 六、生福差別
【由知差別而歸依者,如《攝分》說:“由知叁寶內互差別而正歸依。”此中分六。】
由了知差別而皈依,如《攝抉擇分》所說:“由了知叁寶之間相互差別而如理皈依。”其中分六:相差別、業差別、信解差別、修行差別、隨念差別、生福差別。
卯一、相差別
【相差別者,現正等菩提是佛寶相,即彼證果是法寶相,由他教授而正修行是僧寶相。】
佛寶相:自然覺悟相。如來無師,自然修習叁十七菩提分而現前正等菩提,這自然覺悟相就是佛寶相。
法寶相:覺悟果相。如來覺悟後,轉正*輪,如實宣說是道與非道,令有情趣入是道,不趣非道。所說正法是覺悟之果,所以法寶是覺悟果相。“證果”即覺悟之果。
僧寶相:由他(如來或聖弟子)教授而正修行相。從如來或聖弟子聽聞正法後,淨信出家,受具足戒,乃至圓滿修集世出世間資糧,這種由他教授而如理修行之相,就是僧寶相。
卯二、業差別
【業差別者,如其次第,善轉教業,斷煩惱苦所緣爲業,勇猛增長業。】
佛寶業:善轉教業。諸佛出世宣說真實苦集滅道無量法教,叫做正法教。諸佛證悟後,爲有情宣說所證真實法義,即善轉教業。
法寶業:斷煩惱苦所緣爲業。上述“真實苦集滅道無量法教”,是舍棄煩惱和苦的所緣境,由緣法教能舍離煩惱和一切苦,所以斷煩惱苦所緣是法寶業。
僧寶業:勇猛增長業。僧寶由如理修行,勇猛精進,而增長一切善根,所以勇猛增長爲僧寶業。
卯叁、信解差別
【信解差別者,如其次第,應樹親近承事信解;應樹希求證得信解;應樹和合同一法性共住信解。】
對于佛寶,應樹立親近承事的信解。“親近”,應按照“依止善知識”中所說的內容,理解親近的意樂和加行;“承事”有叁種相,即尊重、恭敬、供養。《瑜伽師地論·卷九十九》說:“又由叁相,應知敬事,由能體彼功德勝利,故起尊重(由能體會彼者功德勝利,故而發起尊重)。隨所體悉(隨自己所體會、了解的),以身語意叁種正行而修恭敬。複設種種幢幡蓋等,而爲供養。”
對于法寶,應樹立希求證得的信解,即發願希求證得以涅槃爲主的法寶,應當樹立這種信解。
對于僧寶,應樹立和合同一法性共住的信解。
“同一法性”,即指僧衆悉從法所…
《菩提道次第系列——下士道(新廣論講記3)》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