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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系列——下士道(新廣論講記3)▪P38

  ..續本文上一頁生,從法所化,從法等分,所以是同一法性。如《瑜伽師地論·卷八十四》說:“大師子……口所生(從佛陀說法音聲而誕生之故)者,從說法音而誕生故;法所生者,如理作意,法隨法行之所生故;法所化者,從法身路而得成立相似法故;法等分者,受用無漏法之財寶相似法故。”

  “和合共住”:僧寶共住,具足六和敬法,無違無诤,如水乳相融,名爲和合共住。所謂六和敬,即身和敬、口和敬、意和敬、戒和敬、見和敬、利和敬。身和敬,即禮拜等身業相同;口和敬,即贊誦贊詠等口業相同;意和敬,即信心等意業相同;戒和敬,即戒法相同;見和敬,即空等見解相同;利和敬,即衣食等利養相同。《法界次第》說:“此六通名和敬者,外同他善,謂之爲和。內自謙卑,名之爲敬。”所謂“和”,即自己行爲和他人的善行一致,凡事隨大衆,這就是無違和合相;所謂“敬”,即自己謙下,恭敬他人,這就是無诤恭敬相。《祖庭事苑》說:“六和:一、身和共住,二、口和無诤,叁、意和同悅,四、戒和同修,五、見和同解,六、利和同均。”對于僧寶,我們應當樹立和合同一法性共住的信解。

  卯四、修行差別

  【修行差別者,如其次第,應修供養承事正行,應修瑜伽方便正行,應修共受財法正行。

  對于佛寶,應修供養承事正行。

  對于法寶,應修瑜伽方便正行。(“瑜伽方便”,即增進成就瑜伽的正確方法,譬如,安住清淨屍羅等。)

  對于僧寶,應修共受財法正行。“共受財法”,即同梵行者,同受利養,名爲共受財;同趣屍羅,同趣正見,名爲共受法。以共受財能對治對于利養起爭;以共受法能對治違越學處和對法義顛倒執著。

  卯五、隨念差別

  【隨念差別者,謂應別念叁寶功德,如雲“謂是世尊等”。

  “隨念差別”,就是應當別別憶念佛法僧叁寶功德。在名言中,佛法僧叁寶功德各具不同的側面,所以在隨念功德上也就有差別。如雲“謂是世尊等”,這是舉例說明,即如《隨念叁寶經》所說:“如是佛陀薄伽梵者,謂如來、應供、正等覺……”,而隨念佛寶;以“正法者,謂善說梵行,初善中善後善,義妙文巧……”,而隨念法寶;以“聖僧者,謂正行、應理行、質直行……”,而隨念僧寶。具體可以參閱《隨念叁寶經》,別別隨念叁寶的功德。

  卯六、生福差別

  【生福差別者,謂依補特伽羅及法增上,生最勝福,佛及僧二是依初義,此複依一補特伽羅,及依衆多補特伽羅生長福德,以于僧伽定有四故。

  “生福差別”,就是依于補特伽羅和法出生最殊勝的福德,其中佛寶和僧寶依于補特伽羅,而且分別是依于一位補特伽羅和多位補特伽羅生長福德,按戒律來說,四位或四位以上受具足戒者,就是僧寶,所以說依于多位補特伽羅所組成的僧伽生長福德。但按大乘不共的觀點,登地以上的一位聖者,就可以成立爲僧寶。

  對佛寶供養、承事、恭敬、禮拜等,生長最勝福德。《華嚴經》說:“聞見供養彼等佛,無量福德將增上,斷諸煩惱輪回苦,此善中間無窮盡。”以佛爲所緣,供養、承事、恭敬、禮拜等,決定能增上無量福德。

  對法寶恭敬、供養、受持、諷誦等,出生最勝福德。《辨中邊論》說:“行十法行者,獲福聚無量。”全知麥彭仁波切對此解釋說:“行持十法行中任何一種,都可以獲得無量福聚,以聖法是出生一切利樂的源泉,而且是超出世間正道之故,與彼相關的一切作業都具有大義,因此乃至書寫、聽聞一偈,功德亦勝一切世間善根。”

  如是依于僧寶,恭敬、供養、親近、禮拜等,也決定出生最勝福德。

  以上從相、業、信解、修行、隨念、生福六個方面已經宣說了由了知差別而如理皈依的內容。

  寅叁、自己發誓受持而皈依

  【由自誓受而歸依者,謂由誓受依佛爲師,依般涅槃爲正修法,歸依僧伽爲修助伴,由如是門而正歸依。如《毗奈耶廣釋》[66]中說。

  “由自誓受而皈依”,就是由自己發誓,依佛爲導師,依般涅槃法爲真實所修之法,依僧伽爲修行助伴,由如是叁方面而如理皈依。這是按照法友論師的《毗奈耶廣釋》而宣說的。

  “依般涅槃爲正修法”:皈依導師佛陀後,真正應當依止的就是般涅槃法,如法而實修。

  “自誓受”:以自己誓願而受皈依。皈依的自性就是誓願,受皈依的方式不是流于外在的形象,主要由以種性具足,以自己的因力發起誓願而皈依。應當按這樣的方式皈依。

  大恩上師在《叁世佛語合而爲一》中說:“于具無等智悲力,究竟二利佛陀前,以清淨信而引發,立誓佛陀爲導師。二谛雙運聖法前,當以無垢欲樂信,無誤取舍四谛法,立下誓言而實修。于具智斷僧衆前,當以猛烈勝解信,持久慈愛之心意,立誓僧爲永道友。”在具有無等智悲力、究竟自他二利的佛陀前,以清淨信引發,發誓以佛陀爲導師;在世俗谛和勝義谛雙運的聖法前,應當以無垢的欲樂信,發誓實修聖教法,無誤取舍四谛;在具有斷證六種功德的僧衆前,應當以猛利的勝解信,發誓以持久慈愛的心意,將僧寶作爲自己菩提道永時的道友。一般正式受皈依時,都應這樣由自己發誓而受皈依。

  寅四、不言有余皈處而皈依分二:一、略說 二、廣說內外差別

  卯一、略說

  【由不言余而歸依者,謂由了知內外大師及其教法,諸學法者,所有勝劣,惟于叁寶執爲歸處,不執與此相違師等,是所應歸。

  “由不言余而皈依”,就是不說有其他的皈依處而唯一皈依叁寶。

  “由不言余而皈依者”,就是由了知內外道的大師、大師的教法以及學法衆的勝劣差別,唯一對叁寶執爲皈依處,不執和叁寶相違的大師、教法、學法衆作爲所依之處。

  以下具體闡述內外大師等差別。

  卯二、廣說內外差別分叁:一、大師差別 二、教法差別 叁、僧伽差別

  辰一、大師差別

  【此二所有差別之中,師差別者,謂佛圓滿無過[67]功德,所余大師與此相違。

  內外二者所有差別中,“大師差別”,就是佛陀圓滿,沒有過失而具足功德,其余大師與此相違,他們具有過失而沒有功德。

  這是從斷證上顯示差別,內道大師斷證圓滿,外道大師不具斷證,所以差別極大。

  【《殊勝贊》雲:“我舍諸余師,我歸依世尊,此何故爲尊?無過具功德。”

  印度成就者克真諸傑的《殊勝贊》說:我舍棄其余的外道導師,我唯一皈依世尊。爲什麼我以世尊爲大師?因爲世尊沒有任何過失,圓滿具足一切功德。

  此頌隱含的意思,就是外道大師自身未斷過失、不具功德,對于自方和他方具有貪嗔等煩惱。因爲自己未得度而不能度人,自己未證寂滅而不能令他證寂滅,自己未調伏而不能調他,因此,外道大師不是我們的皈依處。因此,我們皈依某個有情,不隨人,不隨名聲,不隨外在形象,唯一以理決定而皈依。

  【又雲:“于余外道教,如如善思惟,如是如是我,心信于依怙。如是非遍智,宗過壞其心,心壞者不見,無過大師尊。”

  《殊勝贊》又說:對于其余外道的教法,如是如是如理思惟,如是如是我對依怙越發有信心。由此明了,外道大師不是遍智,其立宗都具有過失,串習外道劣宗將失壞心相續。外道心相續失壞,以邪見翳障,不能如理辨別功過,對沒有過失的大師您也以偏袒心而看不到功德。

  爲什麼串習劣宗會失壞心相續?因爲外道劣宗都是以邪分別虛假臆造的觀點,隨學他的教法,則以遍計邪見染汙自相續,邪見一旦堅固便會失壞心相續。

  通過比較內外大師的勝劣差別,可以決定佛是我們唯一皈依的導師,再不說有其余依處。也可以從四種因相思維,以具足四種因相是大師的自性,諸天外道遠離四相,所以不說有其余大師,唯一應將佛陀執爲導師。

  辰二、教法差別

  【教差別者,謂佛聖教,由安穩道得安樂果,息生死流,淨諸煩惱,終不欺罔,樂解脫者,惟一善妙,清淨罪惡,外道教法與此相違。

  所謂“教差別”,是指佛陀聖教,由安穩道獲得安樂果,止息生死之流,淨除諸煩惱,始終不會蒙蔽希求解脫的人,而且聖教初中後唯一善妙,能清淨罪惡。外道教法與此相違,即由不安穩的邪道無法獲得安樂果,無法止息生死之流,無法淨除諸煩惱,終將蒙蔽希求解脫的人,不是唯一善妙,不能清淨罪惡。

  【如《殊勝贊》雲:“何故由尊教,安樂得安樂,故于說法獅,尊教此衆生。”

  如《殊勝贊》所說:爲何皈依世尊教法?因爲依靠聖教能由安樂道獲得安樂果。

  “說法獅”即說法獅子佛陀。頌詞後二句連接《殊勝贊》後文,此處不作解釋。

  【《贊應贊》亦雲:“謂應趣應遮,清淨及雜染,此是雄尊語,與余言差別。”

  《贊應贊》也說:應當趣向世尊的語言,應當舍離外道的詞句,世尊的語言屬于清淨涅槃,外道的語言屬于雜染輪回,這就是大雄世尊語言和其余外道語言的差別。

  【此純顯真如,彼唯欺罔法,尊語與余言,除此須何殊?”

  這一頌從真實和欺罔上顯示內外教法的差別。

  世尊語言純一顯示真實性,外道的教法唯一是欺罔之法。對于世尊語言和其余語言,此外還要說什麼差別?(即憑此一條足以顯示內外教的差別,不必多說。)

  此處“真如”不是單指勝義真如,而是指輪涅萬法的真實性,如《大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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