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緣違害,是極易事。】
“思惟身體極其脆弱故死無定期”,即思惟身體如同水泡,極其脆弱,無需大的損害,即便是被芒刺所傷,也能摧壞命根,所以由一切死緣損害命根是很容易的事。
【《親友書》雲:“七日燃燒諸有身,大地須彌及大海,尚無灰塵得余留,況諸至極微弱人。”】
《親友書》說:劫末時,七個太陽同時出現在空中,燃燒諸有情的身體,那時大地、須彌山和四大海都會被燒盡,不留一粒灰塵,何況極其脆弱的人身?
對此總結:
一、身體極其微弱(所立),因爲不需要大的損害,僅僅以芒刺就能毀壞命根的緣故(能立),如被大水淹沒的火星,被大風吹散的雲霧,重壓之下的雞蛋,烈火之中的水滴(比喻)。
二、死無定期(第二種根本),因爲身體極其微弱的緣故(第叁種因相)。
卯叁、決斷從現在起修習正法
【如是思後,不見死主何時決定壞其身命,莫謂有暇,應多立誓,決從現在而修正法。】
這樣思惟死無定期之後,心中應想:不知死主何時決定毀壞我的身命。所以不要以爲自己還有閑暇,應當反複立誓,決定從現在起修習正法。
【如《迦尼迦書》雲:“死主悉無親,忽爾而降臨,莫想明後行,應速修正法。此明後作此,是說非賢人,汝當何日無,其明日定有。”】
如《迦尼迦書》所說:死主和誰都不是親人,所以絕不講情面,而且他從不事先預約便忽然降臨,所以不要想推遲到明天或後天再修行,應當立即修習正法。如果說“今天先做其它事,明後天再修法”,這樣說的人就不是賢人,因爲如此拖延,則當你哪一天死亡時,一定會在第二天留下無法完成的修法。
【瑜伽自在吉祥勝逝友慶喜亦雲:“國主所借身,無病衰樂住,爾時取堅實,病死衰無畏,病老衰等時,雖念有何益。”】
瑜伽自在吉祥勝逝友慶喜也說:國主!這暫時借用、四大假合的身體,在沒有病痛、衰老而身心快樂安住的時候,應當攝取心要,這樣當疾病、衰老、死亡來臨時,就能無所畏懼。否則,一旦病老衰降臨時,即便想修法,又有什麼利益呢?
問:身體是自己所有的,爲什麼說是“所借之身”?
答:如果身體確實是自己所有,爲何死時帶不走絲毫?可見身體並不是受我們支配,唯一是隨惑業而轉,一旦業力成熟,不想病也會病,不想老也會老,不想死也會死。所以,這個身體並非自己所有,只是暫時借用幾十年而已。
問:爲何必須在身心樂住之時,攝取心要?
答:因爲年輕健康之時身心堪能,精力旺盛,在此時作聞思修行,容易取得心要,當老病死衰降臨時,便能無所畏懼。相反,如果少壯時沒有努力修行,一旦老病死衰降臨,身心不再堪能,那時即便想修也沒有力量。所以必須在身心樂住之時,攝取佛法心要。
【叁根本中極重要者,厥由思惟死無定期,能變其心,故應勵修。】
叁種根本當中最重要的,就是思惟死無定期。這是因爲思惟死無定期能夠轉變自己的心,所以應當努力修習。
宗大師的語錄中記有幾個問題,是寫給當時的修行人。其中一則問道:“一、不僅僅是口中說無常,要讓無常的法義深入有情心底,可以取爲修法的是何者?二、死亡無常中最鋒利的所緣,能刺入有情心,讓他感動,而爲諸經論所贊歎的無常法是何者?”
後來,班禅·洛桑曲吉绛稱見到這一則語錄後,回答說:“一、心中所修無常,乃念死九種因相,如師所說;二、所緣之中,能刺入我等內心,而爲諸經論所贊歎者,乃死期無定。”
過去,嘎當派的格西們臨睡時,常常思惟:不知明早是否還需要生火?所以他們從不蓋火,並且把碗倒扣著放。按當時藏人的生活習慣,每晚必定要蓋火,以便第二天生火,但是格西們經常憶念死期無定,死亡隨時來臨,所以就不需要准備明天的事。古德在一切時分中,唯一對死亡生起信解,所以能夠轉心。
一次,甯敦大師的侍者向大師彙報預備夏天用木柴的事情,大師說:“你我夏天還在不在都不能保證,准備柴火有什麼用?如果真能活到夏天,到時候再商量。”這些大德根本就不去考慮這些世間瑣事。
又如喀喇共穹格西在山洞中修行時,洞口長了一些荊棘,經常刮破他的衣服,起初格西想要砍掉荊棘,但馬上又轉念:“我或許會死在山洞裏,不知道還能否出去,只有修法最緊要。”所以一直沒有砍。格西出洞時又想:“不知道還能不能返回洞內。”就這樣在山洞中修行多年,直到獲得成就。
這些都是由思惟死期不定而轉變內心的公案。
寅叁、思惟死時除法之外、余皆無益分四:一、第一因相——以親友無益 二、第二因相——以財富無益 叁、第叁因相——以身體無益 四、決斷唯一以法爲依處爲怙主
【第叁,思惟死時除法而外,余皆無益之叁者。】
第叁,思惟死時除了正法之外,其余都沒有利益的叁種因相。
卯一、第一因相——以親友無益
【如是若見須往他世,爾時親友極大憐愛而相圍繞,然無一人是可隨去。】
如果見到自己必須前往後世,而那時親友們雖然對自己極其憐愛不舍地圍繞在床榻邊,但沒有一個人可以跟隨自己一起前往後世。因此,死時親友皆須留在世間,對自己毫無利益。
卯二、第二因相——以財富無益
【盡其所有悅意寶聚[24],然無塵許可得持往。】
盡其一生積累的、所有悅意的財富受用,連微塵許也無法攜往後世,全部都要遺留在世間。因此死時財富受用毫無利益。
卯叁、第叁因相——以身體無益
【俱生骨肉[25]尚須棄舍,況諸余法。】
一生當中,這個與生俱有、不曾分離片刻的身體,尚且必須舍棄,何況其余身外之物?因此死時身體也須留在這個世間,對自己毫無利益。
【是故現法一切圓滿皆棄舍我,我亦決定棄舍彼等,而赴他世。】
由以上叁種因相可知,死亡決定是大分離。因此,今生所愛執的一切圓滿盛事,決定都將舍棄我,我也決定會舍棄這一切,而獨自前往後世。
卯四、決斷唯一以法爲依處爲怙主
【複應思惟,今日或死,又應思惟,爾時唯法是依、是怙、是示究竟所有道理。】
應再思惟,今天自己或許會死;又應思惟,死時唯有正法是皈依處、是依怙、是救助者的所有道理。
“是示究竟”:藏文中是“救助者”之義,此處也可以解釋爲“正法是指示究竟的導師”。
“唯法是依是怙是救助者”:這是講第叁決斷門,決斷唯一以正法爲皈依處、爲怙主。
【《迦尼迦書》雲:“能生諸異熟,先業棄汝已,與新業相系,死主引去時,當知除善惡,余衆生皆返,無一隨汝去,故應修妙行。”】
《迦尼迦書》說:能招感今生諸異熟果報的宿業已棄你而去,此後是和生前所造的新業相連而被死主牽去之時,須知,在這個死亡的關口,除了善惡業之外,其他衆生都會返回,沒有一人可以隨同你前往後世。(譬如自己要遠行時,親友們雖然會來送行,但最後他們都會返回,不會一起前往陌生的地方。同樣,自己死亡時,也是“萬般帶不去,唯有業隨身”。)因此,從現在起就要舍棄對現法的貪執,唯一修持對後世及究竟有益的妙行。
《無常道歌》說:“管理萬戶人衆之官員,死時無權帶走一夥伴,亦無權享一口食物故,唯一有利正法勿退失。今生滅盡顯現業惑苦,雖多親友不能替一分,淚流滿面無可奈何故,如今精勤求法莫懈怠。”
【吉祥勝逝友亦雲:“天王任何富,死赴他世時,如敵劫于野,獨無子無妃,無衣無知友,無國無王位,雖有無量軍,無見無所聞,下至無一人,顧戀而隨往,總爾時尚無,名諱況余事。”】
吉祥勝逝友也說:國王,不論你現在怎麼富貴,一旦死亡而前往後世的時候,就像被怨敵劫持到荒野中,孑然一身,沒有兒女、王妃相伴,沒有妙衣和知心朋友,也沒有國家和王位。生前雖然擁有無量的軍隊,但此時卻不見不聞,甚至沒有一人因眷戀你而一起前往後世。總之,那時連國王的名稱都不會跟隨你到後世,何況其它的人事物!
寅四、攝義分叁:一、“念死無常心”的修法及修量 二、一切聖言現爲教授的修法 叁、攝念死無常之義
卯一、“念死無常心”的修法及修量
【如是思惟有暇義大而實難得,及雖難得然極易壞,念其死亡。若不勤修後世以往畢竟安樂,僅于命存引樂除苦者,則諸旁生有大勢力,尤過于人,故須超勝彼等之行;若不爾者,雖得善趣仍同未得。如《入行論》雲:“畜亦不難辦,爲是小利故,業逼者壞此,難得妙暇滿。”】
如是思惟暇滿人身意義重大而且實在難得,以及雖然難得卻極易失壞,而憶念此身的死亡。在擁有暇身之時,若不勤修後世乃至究竟的安樂之因,而僅僅爲了生存而引樂除苦,那麼旁生在這方面的能力,遠遠超過了人類,因此人類的行爲必須超勝旁生。否則,即使獲得了善趣人身,也仍然和沒有得到一樣。就像《入行論》所說:現世謀生的事,旁生也不難成辦,爲了今生微小的利益,而被惡業逼迫的人們,終將毀壞這個難得的暇滿妙身。
【以是此心縱覺難生,然是道基,故應勵力。】
因此,縱然覺得難以生起念死之心,但由于此心是道的基礎,所以應當努力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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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系列——下士道(新廣論講記3)》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