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願心的德相,不必等過一時,當下就是舍棄願心。若犯其它四黑法,只會障礙來世現行菩提心,並不構成舍棄願心,只是會令現世的願心減弱。
卯二、對《道炬釋論》中別說學處的評論分二:一、《道炬釋論》中別說的學處 二、宗大師的評論
辰一、《道炬釋論》中別說的學處【如是于此發心學處,《道炬釋論》別說,恩紮補底[73]、龍猛、無著、勇識、寂天、大德月、靜命等派各有差別。】
對于發心學處,《道炬釋論》中特別說到,恩紮補底、龍猛、無著、馬鳴、寂天、大德月、靜命等派各有差別。
【有者許爲盡初發心[74]及行諸行[75]所有學處。】
有的承許發心學處無余包括勝解行地和一至七地的所有學處。
【又有許爲經說一切皆應守護。】
又有論師承許經中所說的所有學處都應守護。
【複有許爲盡資糧道所有學處。】
又有承許是包括資糧道的所有學處。
【余者有謂不許如此如此定相。】
還有不承許這樣斷定的相。
【有余更許于其皈依學處之上應護八法,謂不忘心法及忘失心法。】
有的承許在皈依學處之上應守護八法,即能不忘失發心的四白法和舍離能忘失發心的四黑法。
【說此諸軌皆是經說,應隨自師所傳受持,說雲“我師所說”,許彼一切皆是經義。】
《道炬釋論》中又說,以上諸軌則都是經中所說,應隨自己上師所傳而受持,並說這是我上師的說法,承許這一切都是經義。
辰二、宗大師的評論
首先解釋《道炬釋論》的作者和內容,其次宣說該論所引的學處混雜並與教理相違。
【總此《釋論》,從善知識敦巴所傳諸大知識,皆不說是覺沃自造,拏錯所傳則說是覺沃造,是拏錯之秘法。】
總的這部《道炬釋論》,從善知識仲敦巴所傳的諸大知識都未說是覺沃自己撰造的,拏錯譯師所傳的善知識則說是覺沃所造,是拏錯的秘法。
【然諸先覺傳說覺沃于補讓時作一《略釋》,次在桑耶,譯師請其更爲增釋,覺沃教令廣之即可。是以覺沃所作略解,更引衆談說之事而爲增補,故亦略有數處謬誤,然于正義亦多善說。諸無謬者,我于余處及《道次》中亦多引述。】
然而,諸先覺傳說覺沃在補讓地方造了一部《略釋》,後來在桑耶地區,譯師祈請尊者再作廣釋,覺沃吩咐將《略釋》增廣即可。
由此可知,《道炬釋論》是以覺沃所作的《略釋》爲基礎,再引用許多談說之事做了增補,因此也稍有幾處錯誤,但對正義也有許多善說。沒有錯誤的部分,我在其它地方以及《道次第》中也多有引述。
【此說學處多不可信,若以發心是爲行心,其學處者,則于皈依學處之上,僅加取舍白黑八法,定非完足,故不應理。】
但是,以上《道炬釋論》所引的這些學處大多不可信。如果以發心爲行心,則行心的學處只是皈依學處加上取舍白黑八法,這決定是不夠的,所以不應理。
【若單取願心者,則其學處不須俱學經說一切,及入行以後所有學處。若非爾者,則與律儀學處無差別故。】
如果只是受取願心,那麼願心的學處並不需要全部學習經中所說的一切以及趣入行心之後的所有學處,否則就和行心律儀學處毫無差別了。
【除前所說二學處外,諸余學處是如《道炬論》及《發心儀軌》所說。】
本論除了前面所說的兩條學處(學心不舍有情和修學積集二資)之外,其余學處都是按照阿底峽尊者的《道炬論》和《發心儀軌》而宣說的。
【須學《七法經》者,說是欲求速發通者所應修學,故非發心特別學處,此中不錄。】
所謂“須修學《七法經》”,是說想求迅速開發神通者所應修學,所以並非發心的特別學處,此處就不摘錄。
寅二、真實還出之方便
【如是自宗除舍願心、心舍有情,犯余學處,乃至未具菩薩律儀,無依菩薩之罪犯,僅違所受中類善性學處[76],故是惡行,應以四力而悔除之。】
宗大師認爲:除了“舍棄願心、心舍有情”之外,若違犯其它學處,乃至未受菩薩律儀(行心律儀)之間,並未犯菩薩罪,只是違背了所受的中類善性學處,故是惡行,應以四力忏悔悔除。
“舍棄願心、心舍有情”,即從根本上舍棄了願菩提心,不僅要以四力忏悔,還須重受願心戒,否則相續中沒有願心戒體。
【從得菩薩律儀之後,即犯違越律儀學處,如論所說還出罪法依行即可。故即攝入行心學處,非爲別有,然六次發心是爲願心不共學處。】
從獲得菩薩律儀(行心律儀)之後,若有違犯,即是違犯了律儀學處,此按論中所說的出罪法出罪即可。因此,受行心律儀之後,願心學處已歸攝在行心學處中,並非行心學處之外另有願心學處,但六次發心卻是願心的不共學處。
這是說,願心學處除了“六次發心”這一條之外,其它學處自從受了行心律儀之後,都成爲行心學處,如同沙彌受了比丘戒後,沙彌學處大多成爲比丘的學處。
還出的方便:在願心的十二條學處中,舍棄願心或心舍有情,必須以四力忏悔並重受願心戒。若違犯此外的學處,不具行心律儀時,應以四力忏悔還出;若具行心律儀時,必須以出罪法還出。
上士道•既發心已學行道理
癸叁、既發心已學行道理分叁:一、發心已後須學學處之因相[77] 二、顯示學習智慧方便一分不能成佛 叁、正釋學習學處之次第
【第叁,既發心已于諸勝行[78]修學道理分叁:一、發心已後須學學處之因相;二、顯示學習智慧方便一分不能成佛;叁、正釋學習學處之次第。今初】
子一、發心已後須學學處之因相分二:一、不學學處定不成佛故當修學 二、學處是成佛的方便故當修學 醜一、不學學處定不成佛故當修學
【如是發願心已,若不修學施等學處,雖如前引《慈氏解脫經》說有大勝利,然不修學菩薩學處定不成佛,故于勝行應當修學。】
如是發了願心之後,若不修學布施等學處,雖然如前文所引的《慈氏解脫經》所說,僅發願心便具有大利益;然而,若不修學菩薩學處,則必定不能成佛。因此,對于殊勝的菩薩六度萬行應當修學。
“前引《慈氏解脫經》”,即上士道開始時引《聖彌勒解脫經》說:“善男子,譬如破碎金剛寶石,然能映蔽一切勝妙金莊嚴具,亦不棄舍金剛寶名,亦能遣除一切貧窮。善男子,如是發起一切智心金剛寶石,縱離修習,然能映蔽聲聞獨覺一切功德金莊嚴具,亦不棄舍菩薩之名,能除一切生死貧窮。”雖然經中說發心之後縱然未修六度也具有大利益,但不修六度決定不能成佛。(“只發願心便具大利益”並不等于“只發願心便能成佛”。)
爲何不學學處定不成佛呢?論中繼續闡述:
醜二、學處是成佛的方便故當修學
【《伽耶經》雲:“菩提是以正行而爲堅實[79]諸大菩薩之所能得,非以邪行而爲堅實諸人所有。”】
《伽耶經》說:無上菩提唯一是那些以正行爲實義的諸大菩薩所能獲得,並非以邪行爲實義的人所能具有。
【《叁摩地王經》亦雲:“故以正行而爲堅實,何以故?童子,若以正行而爲堅實,無上正等菩提非難得故。”】
《叁摩地王經》也說:因此以正行爲實義。爲什麼呢?童子!因爲若以正行爲實義,則不難獲得無上菩提。
以上講了以正行爲實義才能成佛,那麼“正行”到底是什麼呢?論中認定:
【言正行者,謂成佛方便,即是學習菩薩學處故。】
所謂正行,即成佛之方便,也就是學習菩薩的學處。
【《修次初篇》亦雲:“如是發心菩薩,自未調伏不能伏他。如是知已,自于施等極善修學,若無正行不得菩提。”】
《修次初篇》中也說:發心菩薩如果不能調伏自心,就不能調伏他人。知道這一點之後,便對布施等極其認真地修學,若無正行則不能證得菩提。
【《釋量論》雲:“具悲爲摧苦,當修諸方便,彼方便生因,不現彼難宣。”】
《釋量論》說:具大悲心的菩薩爲了拔除衆生的苦難,應當修學拔苦的方便。因爲方便生是果,方便是因,心中若不顯現方便,則難以說法度化他人。
【謂于他所若有大悲,須除他苦;又除彼苦,但有善心願其離苦猶非滿足,故應轉趣除苦方便。】
這是說:如果對衆生具有大悲心,則必須遣除他的痛苦,而要遣除他的痛苦,只有願他離苦的善心仍不足夠,因此應轉而趣入拔除他苦的方便。
【又若自不先趣方便,不能度他,故欲利他當先自調。又于自調,經說“正行而爲堅實”,其正行者,說“受律儀已,學其學處”。】
而且,如果自己不先趣入方便,也不可能度化他人,因此想要利益他人,首先應當調伏自心。而對于調伏自心,經中說“以正行爲實義”,所謂正行即是“受律儀之後,修學律儀學處”。
【故以正行爲堅實者,于所行處無錯爲要。】
因此,以正行爲心要者,對所行之處沒有錯誤是十分重要的。
總之,菩薩欲拔除衆生的苦難,唯有將衆生安立在六度中,才能去除其由悭吝等引生的…
《菩提道次第系列——上士道(新廣論講記8)》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